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与解析
2012年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
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
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答案】D【解析】从题干信息需要判断:甲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甲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
AB项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分析,均无不妥;C项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可以肯定结论正确。
D项,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定从轻量刑情节把握两点:(1)必须是起诉前支付拖欠工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于第一点,从题干信息可以确认;对于第二点,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求刑事责任的用语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
所以D项说法错误,为正确答案。
【辨析】解答本题主要还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不是直接考查对象)。
另:依据题干信息,并未交代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考生从这个角度分析,就与命题人设题思路岔开了,难以得出正确结论。
2.甲与乙女恋爱。
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与解析含答案解析和详细解析
1、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2、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 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 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 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4、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
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
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A.(1)地位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⑶利益⑷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C.(1)职务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⑷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5、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
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6、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 200万元的商品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7、甲窃得一包冰毒后交乙代为销售,乙销售后得款3万元与甲平分。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解析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解析11《刑法》第49条规定:______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_______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______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_______的除外。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A犯罪——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B审判——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C审判——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D犯罪——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正确答案是D,回答正确解析《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条规定,在刑法第49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根据本法条的直接规定,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项。
14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
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
为获得庇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构成叛逃罪B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C对甲不应数罪并罚D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对甲附加剥夺1年以上5年以下政治权利正确答案是C,你的答案是B。
回答错误析本题考查的是叛逃罪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相关知识点。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八)》将叛逃罪进行了修正:叛逃罪已经不需要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这样一个限制性条件了。
所以,叛逃并且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并不是叛逃罪的应然要求。
ABC项:《刑法》第109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12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鸦片战争后,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对原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与变革。
关于清末法律制度的变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大清现行刑律》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如凌迟B.《大清新刑律》打破了旧律维护****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C.改刑部为法部,职权未变D.改四级四审制为四级两审制2、某县政府以较低补偿标准进行征地拆迁。
张某因不同意该补偿标准,拒不拆迁自己的房屋。
为此,县政府责令张某的儿子所在中学不为其办理新学期注册手续,并通知财政局解除张某的女婿李某(财政局工勤人员)与该局的劳动合同。
张某最终被迫签署了拆迁协议。
关于当事人被侵犯的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张某的住宅不受侵犯权B.张某的财产权C.李某的劳动权D.张某儿子的受教育权3、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4、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法学学说在当代中国属于法律原则的一种B.在我国,法学学说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C.一般而言,只能在民事案件中援引法学学说D.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5、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
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
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人民法院受理秦某申请后,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B.受理秦某的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秦某要求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C.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秦某可以在裁定作出1年后再次提出申请D.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如对该判决是否生效不能确定,应告知秦某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6、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现下列哪一情况时,不能再通过司法手段干预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行为?A.开证行的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B.受益人交付的货物无价值C.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串通提交假单据D.受益人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7、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人民群众内心拥护法律,需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解析
1、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
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答案】BCD2、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答案】ABD3、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
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
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
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4、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答案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答案解析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1.[参考答案]D[考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罪刑法定原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解析]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法,是对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合法财产权的保护,的确有保障民生的考虑;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故AB项分别讨论的都是立法、司法上保障民生,在具体的法律活动中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问题,故说法正确。
C项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罪犯甲的惩罚、教育,有助于实现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因此,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正确。
甲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仍应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项错误。
陷阱提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仍应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换言之,并不能因为行为人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就对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2.[参考答案]A[考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死刑适用、罪刑相适应原则[解析] A项,符合《刑法》第48条的规定,即如果能够将甲的杀人行为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就可判处甲死刑;反过来,如果对甲的杀人行为,不能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就不能判处甲死刑,因此,该说法正确。
同时,结合本案来看,甲对毫无过错的恋人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其行为实际上也是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条件的,这进一步佐证了A项说法的正确性。
B项,刑法权威以及社会主义法治权威都不能靠死刑的适用来维护,故该说法错误。
C项,刑罚一般预防的功能应该受到一定限制。
在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下,不允许在个人罪不至死的情况下,为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对甲判处死刑。
D项,刑罚适用不能不适度考虑民意,但是,不同网民之间的意见并不完全一致和明确,而且易变,因而不能和民意划等号,而且死刑适用事关被告人生命权的剥夺问题,必须慎之又慎,不能由网民的意见所左右,因此,其说法错误。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官方答案解析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
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
”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解析
1、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本案经批准可采用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措施B.对鲁某采取技术侦查的期限不得超过9个月C.侦查机关只有在对鲁某与关某立案后,才能派遣侦查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D.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可作为定案的依据,但须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或由审判人员在庭外予以核实2、下列哪一行为不成立使用假币罪(不考虑数额)?A.用假币缴纳罚款B.用假币兑换外币C.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D.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3、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劫持航空器罪,即便经过30年,也可能被追诉B.乙于2013年1月10日挪用公款5万元用于结婚,2013年7月10日归还。
对乙的追诉期限应从2013年1月10日起计算C.丙于2000年故意轻伤李某,直到2008年李某才报案,但公安机关未立案。
2014年,丙因他事被抓。
不能追诉丙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D.丁与王某共同实施合同诈骗犯罪。
在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届满前,王某单独实施抢夺罪。
对丁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王某犯抢夺罪之日起计算4、甲市某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异议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提请双方各自上一级主管机关协商确定B.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C.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D.提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甲市政府批准5、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6、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累犯和犯罪集团的积极参加者,不适用缓刑B.对累犯,如假释后对所居住的社区无不良影响的,法院可决定假释C.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累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法院可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D.犯恐怖活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第12年又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成立累犯7、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及解析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
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
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司法部答案】D【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答案解析】本题实属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壳考查考生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掌握.A项、B项、C项表述,均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均不当选。
《刑法》第276条之1第3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显然,“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非“可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D项错误,当选。
2.甲与乙女恋爱。
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
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
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司法部答案】A【考点】死刑适用对象【答案解析】本题实际考察死刑的适用对象问题。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与详细解析
1、甲和女友乙在网吧上网时,捡到一张背后写有密码的银行卡。
甲持卡去ATM机取款,前两次取出5000元。
在准备再次取款时,乙走过来说:“注意,别出事”,甲答:“马上就好。
”甲又分两次取出6000元,并将该6000元递给乙。
乙接过钱后站了一会儿说:“我走了,小心点。
”甲接着又取出7000元。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拾得他人银行卡并在ATM机上使用,根据司法解释,成立信用卡诈骗罪B.对甲前两次取出5000元的行为,乙不负刑事责任C.乙接过甲取出的6000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乙虽未持银行卡取款,也构成犯罪,犯罪数额是2、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3、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
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
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
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4、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5、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付农民⼯⼯资。
劳动部门下达责令⽀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即抽调警⼒,迅速将甲抓获。
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付了所⽋⼯资。
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拒不⽀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为,甲表⽰认罪。
关于此案,下列哪⼀说法是错误的?A. 《刑法修正案(⼋)》增设拒不⽀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法服务⼤局、保护民⽣的理念B. 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的作⽤C. 依据《刑法修正案(⼋)》对⽋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D. 甲已⽀付所⽋⼯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考点】拒不⽀付劳动报酬罪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详解】拒不⽀付劳动报酬罪是《刑法修正案(⼋)》增加的新罪名,⽴法背景是劳动者讨薪难,进⽽引发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了加⼤对部分恶意⽋薪、侵害劳动者权益⾏为的惩罚⼒度,在原有民事救济和⾏政救济途径以外,⼜增加了刑罚这⼀最严厉的处罚⼿段,这体现了⽴法服务⼤局、保护民⽣的理念,A项正确。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保障和改善民⽣是⾃觉践⾏执法为民理念的体现,这就要求执法机关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危害⼈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及时地处理和化解涉及⼈民群众利益的社会⽭盾,本案中,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的作⽤。
B项正确。
法具有指引作⽤和教育作⽤,通过对刑事案件的审理,⼀⽅⾯使犯罪的⼈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时,也能够对⼀般公民起到教育作⽤,能够引导⼤家遵守法律,依法⾏事。
所以,C项正确。
刑法第276条之⼀第3款规定“有前两款⾏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司法考试刑法总则试题解析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刑法总论部分)(保留了原题号)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2.甲与乙女恋爱。
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
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
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
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司法部答案】A【考点】死刑适用对象【答案解析】本题实际考察死刑的适用对象问题。
《刑法》第48条第1款第1段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因此,死刑的适用对象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反过来,“罪行极其严重”是适用死刑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更非充要条件)。
因此,A项符合题干要求,当选。
B项、C项忽视法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有失偏颇,不选。
D项认为“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与当前刑法、司法解释规定不符,亦与刑事政策不符,不选。
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C.第④句正确,第①②③句错误D.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司法部答案】C【考点】罪刑法定原则【答案解析】罪刑法定原则既约束立法者,也约束司法者罪刑法定既约束法官,也约束侦查人员,罪刑法定原则需要贯彻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始终。
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答案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答案解析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1.[参考答案]D[考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罪刑法定原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解析]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法,是对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合法财产权的保护,的确有保障民生的考虑;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故AB项分别讨论的都是立法、司法上保障民生,在具体的法律活动中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问题,故说法正确。
C项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罪犯甲的惩罚、教育,有助于实现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因此,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正确。
甲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仍应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项错误。
陷阱提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仍应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换言之,并不能因为行为人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就对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2.[参考答案]A[考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死刑适用、罪刑相适应原则[解析] A项,符合《刑法》第48条的规定,即如果能够将甲的杀人行为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就可判处甲死刑;反过来,如果对甲的杀人行为,不能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就不能判处甲死刑,因此,该说法正确。
同时,结合本案来看,甲对毫无过错的恋人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其行为实际上也是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条件的,这进一步佐证了A项说法的正确性。
B项,刑法权威以及社会主义法治权威都不能靠死刑的适用来维护,故该说法错误。
C项,刑罚一般预防的功能应该受到一定限制。
在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下,不允许在个人罪不至死的情况下,为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对甲判处死刑。
D项,刑罚适用不能不适度考虑民意,但是,不同网民之间的意见并不完全一致和明确,而且易变,因而不能和民意划等号,而且死刑适用事关被告人生命权的剥夺问题,必须慎之又慎,不能由网民的意见所左右,因此,其说法错误。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及解析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
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
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司法部答案】D【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答案解析】本题实属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壳考查考生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掌握.A项、B项、C项表述,均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均不当选。
《刑法》第276条之1第3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显然,“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非“可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D项错误,当选.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
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
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
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司法部答案】A【考点】死刑适用对象【答案解析】本题实际考察死刑的适用对象问题。
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多项选择真题及答案解析
51.《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或者其他⽅法公然侮辱他⼈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以暴⼒或者其他⽅法”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他⼈”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C.“侮辱”、“诽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答案】ABCD 【考点】犯罪构成要件 【解析】选项A正确。
说明⾏为外部的、客观⽅⾯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为、结果、⾏为对象等。
因此,“以暴⼒或者其他⽅法”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选项B正确。
按照刑法理论,在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定是否存在符合构成要件要素的事实时,如果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便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对于“他⼈”的判断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不需要法官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因此,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选项C正确。
按照刑法理论,在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定是否存在符合构成要件要素的事实时,需要法官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对于“侮辱”、“诽谤”的认定,需要司法⼈员的规范评价和价值判断,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选项D正确。
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在条⽂中规定⼀定的刑种与刑度,并明确规定刑与最低刑。
其特点是⽴法上有确定的刑种与刑度,司法上有具体裁量的余地。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就属于此种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52.下列哪些案件不构成过失犯罪?( ) A.⽼师因学⽣不守课堂纪律,将其赶出教室,学⽣跳楼⾃杀 B.汽车修理⼯恶作剧,将⾼压⽓泵塞⼊同事肛门充⽓,致其肠道、内脏严重破损 C.路⼈见义勇为追赶⼩偷,⼩偷跳河游往对岸,路⼈见状离去,⼩偷突然抽筋溺毙 D.邻居看见6楼⼉童马上要从阳台摔下,遂伸⼿去接,因未能接牢,⼉童摔成重伤 【答案】ABCD 【考点】过失犯罪 【解析】选项A不构成过失犯罪。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答案和解析
1、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多次结伙盗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甲突然死亡。
检察院审查后发现,甲和乙共同盗窃1次,数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乙和丙共同盗窃1次,数额刚达刑事立案标准;甲、丙、丁三人共同盗窃1次,数额巨大,但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乙对其参与的2起盗窃有自首情节。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甲可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B.对乙可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C.对丙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D.对丁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2、关于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B.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C.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3、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4、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
事后,甲应当履行协议而不履行,行政机关可采取下列哪一措施?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B.恢复强制执行C.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D.以甲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5、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
事后,甲应当履行协议而不履行,行政机关可采取下列哪一措施?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B.恢复强制执行C.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D.以甲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6、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B.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C.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D.丁因****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7、某公安交管局交通大队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遂作出扣押的强制措施。
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3)精选篇
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3)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刑法多项选择题部分。
51.《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2012-2-51,多选)A.“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B.“他人”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C.“侮辱”、“诽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D.“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答案】ABCD【考点】构成要件要素【解析】对构成要件要素,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区分。
从某一要素是否涉及人的内心事实的角度,可以将构成要件要素分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和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从是否需要价值判断角度,可以将构成要件要素分为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但这两种分类方法之间存在交叉,例如,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是纯客观意义上的构成要件要素,通常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因此,《刑法》第246条规定所规定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他人”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故A项、B项正确。
对“侮辱”、“诽谤”的判断,并非人的感官所能确认,而是必须由人的价值判断予以认定,故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C项正确。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既列举了多种刑种,在有期徒刑的刑期上也有法官酌情决定的较大幅度,因此,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D项正确。
52.下列哪些案件不构成过失犯罪?(2012-2-52,多选)A.老师因学生不守课堂纪律,将其赶出教室,学生跳楼自杀B.汽车修理工恶作剧,将高压气泵塞入同事肛门充气,致其肠道、内脏严重破损C.路人见义勇为追赶小偷,小偷跳河游往对岸,路人见状离去,小偷突然抽筋溺毙D.邻居看见6楼儿童马上要从阳台摔下,遂伸手去接,因未能接牢,儿童摔成重伤【答案】ABCD【考点】过失犯罪、因果关系【解析】A项,老师将学生赶出教室,致后者跳楼自杀,死亡结果由行为人的自杀行为所导致,老师没有过失犯罪的实行行为,也不存在犯罪过失。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10年试题)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原10年试题)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
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和要求?A.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B.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C.司法机关为了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D.司法机关为了加强审判监督,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审判【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司法部答案】【司法考试网校答案】C【解析】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司法工作人员必须自觉用司法公正理念指导司法工作,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故选项A 正确;公正与效率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此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故选项B正确;司法民主包括司法主体民主、程序民主和司法目的民主三个方面,司法民主又体现在人民直接参与司法,也就是说可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等参与司法来监督司法,故选项D正确;司法机关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当在完善执行法律程序等方面做出努力,而且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违背了司法机关内部的分工协调原则,故C项错误,为当选项。
2.为了落实司法便民,检察院开设了网上举报、申诉和信息查询系统,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和电子签章,公民对国家机关实行网上监督收效明显。
关于网络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要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相结合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也体现于对网络依法进行管理C.司法机关是否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衡量的根本指标即是否采用现代科技手段D.司法机关采用网络技术落实司法便民,是在工作中做到执法为民的具体表现【考点】科技和法律执法为民【司法部答案】【司法考试网校答案】C【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需要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需要运用多种手段,包括网络技术等,其目的是执法为民,司法便民,因此,采用现代科技手段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但并不是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指标。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官方答案解析
试卷一1.【司法部答案】A【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答案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并提出,是几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所取得的最为重要的成果,它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了更为全面而系统的认识和把握,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执政方略有了更为深刻而成熟的认识和把握,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始后才遵循的指导思想,而不是新中国成立后才坚持的,故A项说法错误。
当选。
2.【司法部答案】C【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答案解析】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其基本要求包括以下三点:1.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经济建设的总体布局。
2.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我国社会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完善。
3.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不断创新社会管理。
要在深刻把握社会运行的规律和特征的基础上,探索用法律手段强化社会管理的方式和方法,特别是针对社会管理领域中的重点人群、重点活动、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建立起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与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解决社会纠纷的大调解格局和体系。
C项中的“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的不是党委调解而是人民调解,故C项说法错误,当选。
3.【司法部答案】B【考点】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答案解析】公平正义的内容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即法律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以同样的标准对待。
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是构成不合理的差别对待,是一种就业歧视,违反了法律的平等就业原则。
因此,劳动监察部门要求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要求,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故B项说法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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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而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正是公平正义理念在刑法中的体现。
在刑法的实施中,要贯彻公平正义的理念,就要坚持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
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手段。
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所以,当甲的杀人行为能够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对甲判处死刑,能够做到罚当其罪,体现了法律实施中公平正义的理念。
A项应选。
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要求是,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如果行为人具有从重情节,比如累犯等,则在量刑时就要考虑从重处罚;如果具有从轻情节,比如自首、立功等则要考虑从轻处罚。
故,B项“无论甲是否具有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C项“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说法都过于绝对,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进而,也不符合公平正义的理念。
B、C项不应选。
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之一是据以定罪量刑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规定的成文法,不能依据习惯法和所谓的“民意”来定罪量刑。
所以,D项中说的应根据网民呼声来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的说法,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不符合公平正义的理念。
D项不应选。
综上,本题答案为A项。
【点评】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是公平正义理念在刑法中的体现,故,判断在刑事法律实施中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平正义理念,可以以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为依据。
本题将刑法的基本原则与公平正义理念有机结合在一起,考察方式比较新颖,但整体难度不大。
3.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 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C. 第④句正确,第①②③句错误D. 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考点】罪刑法定原则【详解】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法第3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罪刑法定原则不仅限制立法机关的制刑权,而且也限制司法机关的入罪权、施刑权,即罪刑法定原则不仅约束立法者,而且也约束司法者。
同时,根据刑法第94条的规定,刑法中的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所以,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无论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还是审判人员、监管人员,都要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约束。
故,第①句和第②句错误。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在对刑法进行解释时,要进行严格解释,禁止类推解释,当然,更准确地说是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同时,罪刑法定原则要求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不能是习惯法。
故,第③句错误。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也就是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故,第④句正确。
综上,以上四句中,只有第④句是正确的,前三句均是错误的。
故,选C项。
【点评】罪刑法定原则是一个高频考点,在最近5年当中,2010年卷二第1题,2011年卷二第1题均进行了考察,今年再次进行了考察。
同时,对于罪行法定原则,在卷四的论述题部分,也可能被考察。
所以,大家在复习中,要对罪刑法定原则给予足够的重视。
对于罪刑法定原则,要重点理解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和具体要求。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
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事前的罪刑法定),是指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在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
这一要求也被称为禁止事后法。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2)排斥习惯法(成文的罪刑法定)。
根据预测可能性原理,罪刑规范应当具有明确性、稳定性。
刑事司法应当以成文法为准,排斥习惯法。
(3)禁止类推解释(严格的罪刑法定)。
类推解释,是指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适用有类似规定的其他条文予以处罚。
类推解释实际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地对国民的行动自由进行压制。
刑罚是最严厉的制裁措施,因此,对刑法的适用应严格适用,而不能类推适用;对刑法的解释也应当严格解释,而不能类推解释。
(4)刑罚法规的适当,包含刑法明确性、禁止不确定刑和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三项内容(确定的罪刑法定)。
刑法明确性,是指刑法条文应当清楚明确,使人能够了解什么是犯罪行为,让人具有判断可能性。
禁止不确定刑,是指刑罚应当规定得清晰确定。
刑罚越不确定,越容易被滥用。
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是指由于刑罚是最严厉的制裁措施,刑罚的适用应保持补充性、谦抑性,适用范围应当合理适当。
上述这些内容表明,刑罚法规应当明确、确定和适当。
需要注意,刑法分则的罪状表述方式多种多样,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的,也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4. 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A. 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
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
甲未予理睬,武某溺亡B. 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
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
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C. 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
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
贺某忽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贺某溺亡D. 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
丁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考点】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详解】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
成立不作为犯在客观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
注意,不包括道德义务。
第二,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
第三,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其中,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点,这种义务来源从形式上说,主要有:(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例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因此,拒不抚养、赡养的行为,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
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履行相应职责的义务,值勤的消防人员有消除火灾的义务,等等。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例如,合同行为、自愿接受行为等可能导致行为人负有实施一定积极行为的义务。
(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这是指由于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使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负有的排除危险或者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积极义务。
例如,成年人带着儿童游泳时,就负有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义务。
关于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使法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才有作为义务,如果危险不是由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则行为人没有排除危险或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作为义务。
A项,武某在游泳时腿抽筋进而处于危险状态,不是由甲造成的,所以,甲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B项,男女朋友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
在周某的求爱被乙女拒绝后,其自己选择跳河,使自己的生命处于危险状态,乙女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乙女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C项,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
丙的这个先前行为使贺某处于危险之中,当贺某溺水时,丙具有排除危险的义务,丙在能救助而不救助的情况下,导致贺某溺亡,构成不作为犯罪。
D项,丁只是邀请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不是由丁造成的,所以,丁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丁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综上,本题答案为C。
【点评】不作为犯罪同样是刑法总则中的高频考点之一,在近五年中,2010年卷二第52题,2011年卷二第52题均进行了考察,今年又一次进行了考察。
不作为犯罪在历年的司法考试中,重点考察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尤其是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同时,不作为犯罪的分类,以及不作为犯罪的主观罪过也进行过考察。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除了要从形式角度加以把握外,还要从实质角度加以理解和掌握,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1)特定的人基于对危险源的支配所产生的监督管理义务。
(危险源包括危险物、他人的危险行为、自己的先前行为引起的法益侵害危险)。
比如,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2)特定的人基于法规范、职务业务行为、自愿行为所产生的对处于无助(脆弱)状态的法益的保护义务(基本就是形式义务来源中的前三项)(3)特定的人基于对法益的危险发生领域的支配产生的阻止义务。
比如:出租车司机对车内乘客有安全保障义务。
出租车司机对于男乘客强奸女乘客而不管不问的,成立强奸罪的帮助犯。
因为此时危险发生在出租车司机支配的领域内,其有阻止的义务。
5. 下列哪一行为构成故意犯罪?A. 他人欲跳楼自杀,围观者大喊“怎么还不跳”,他人跳楼而亡B. 司机急于回家,行驶时闯红灯,把马路上的行人撞死C. 误将熟睡的孪生妻妹当成妻子,与其发生性关系D. 作客的朋友在家中吸毒,主人装作没看见※【考点】结合刑法分则的具体罪名考察刑法总则故意犯罪相关内容,涉及的罪名有: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强奸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详解】成立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客观上具有犯罪行为。
要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成立故意犯罪,不仅要理解刑法总则故意犯罪的概念,还要熟悉刑法分则常见罪名的犯罪构成,只有这样,才能快速准确的做出判断。
A项,考察教唆自杀是否成立故意杀人罪的问题。
教唆自杀,是指行为人故意用引诱、怂恿、欺骗等方法,使他人产生自杀意图。
虽然,教唆者主观上具有使他人死亡的意图,或者强化了他人自杀的意思,但在客观上他人毕竟是自杀而死。
因此,教唆自杀不能直接等同于故意杀人。
在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一般不宜作为故意杀人罪处理。
A项中,围观者属于教唆他人自杀的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在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教唆他人自杀的行为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典型的情况包括:(1)欺骗不能理解死亡意义的儿童或者精神病患者等人,使其自杀的,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