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收益权转让协议(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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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收益权转让协议
甲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票据收益权转让
1.本协议所约定的票据收益权指乙方所拥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及相关金融产
品产生的收益权,以下简称“票据收益权”。
2.甲方受让乙方取得的上述票据收益权。
3.本转让行为自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之日生效。
第二条转让价款
本协议项下收益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由甲方向乙方指定的
账户支付转让价款。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三条票据收益权收款账户
上述票据收益权转让行为生效后,票据收益权产生的收益进入甲方指定账
户,甲方指定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甲、乙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受让票据收益权,并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
向乙方支付受让票据收益权的价款。
2. 票据收益权转让生效后,甲方有权自由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所受让的票据收益权。甲方处分票据收益权的行为无须经过其他各方同意。如甲方将票据收益权转让给第三方,乙方本协议项下义务并不因此而减少,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完成票据收益权的转让。
3.乙方保证所转让的票据收益权为乙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保证提供与上述票据收益权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4.乙方保证所转让的票据收益权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形式权属争议、法定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所产生的票据收益权转让行为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声明和承诺
1. 甲、乙双方均具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2. 甲、乙双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性文件的规定取得了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批准和授权,且对本合同的履行不会与各自适用的法律法规、章程性文件或对其权力进行限制的文件以及对其或其任何财产具约束力的协议或法律文件相冲突。
第六条保密
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有关事项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1、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2、甲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时向第三方进行披露。
3、向在正常业务中所委托的审计师、律师等工作人员进行的披露,但前提是该等人员必须对其在进行前述工作中所获知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4、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的要求。
5、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披露。
本条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未如实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均应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产生费用。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与纠纷,由甲、乙方协商一致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签约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可另行协商补充并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受让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转让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