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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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管理规章
制度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地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行政部与总经理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三)公司档案具体工作由行政部进行日常管理,其它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文书、音响、人事、会计、实物等档案均须由公司行政部管理,各部门不得分散保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
表、电脑盘片、声像、交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一)行政部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它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二)其它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部门;
2、向行政部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三)各部门主管人员
1、批准对自己部门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处理。
(四)总经理
1、负责对档案管理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批。
五、工作程序
(一)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行政部门移交;
A、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
B、档案资料的标识
行政部及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C、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a)电子类合同或其它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b)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c)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D、档案借阅
a)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公司查阅的,需依照借阅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
b)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c)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d)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E、档案销毁
a)对已经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经理和部门分管副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b)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部门经理、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二)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a)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b)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计划、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
c)本公司与其它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等;
d)本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
e)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f)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
g)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计划考核、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
h)本公司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
i)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料;
j)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
k)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l)外出公务活动(如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资料;
m)财务档案资料;
n)各种实物档案;
o)其它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复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须齐全;
2、一般资料按一份原件归档,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能够根据需要,按两份原件存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妥善保存,行政部以影印本归档。
3、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况下可归档拷贝件;
4、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并做好电子文件存储设备信息的备份工作;
5、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必须原件归档,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四)档案资料的归档时间
1、即时归档
下列文件(含电子、声像资料等)应在传阅、办理结束或取得后即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