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工单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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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工单管理规定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派工单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非计件派工作业管理流程,使各部门派工方式和派工管理方法统一,合理衡量工作绩效,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各部门上级对下级,生产部与承包管理车间之间委派的各项非计件工作任务。
三、具体管理要求
1、派工单由生产部门统一填写,内容完整,要求明确、薪资清楚。每项任务派工单需一式三份,生产部一份(留存),受托部门(人)一份(执行),人企部一份(结算)。
2、结合公司实际统一规定一般性非计件工作任务每工日60元,如遇高空、高难等特殊任务时每工日80元。
2、生产部在组织生产时,应尽量安排按件计资。在确需按非计件工作任务派工时,应以生产部为主确认所需工时及性质,人企部协同管理。
3、工作时间的确认:由受托方接到派工单的时间起,到任务完成时间止,要求详细到某日某时。
4、受托部门(人)按到派工单后,先仔细看清派工要求,合理高效的进行作业。生产部应对受托部门的作业进行指导和修正。
5、任务完成后,及时上报生产部,由生产部及人企部共同按派工单要求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由生产部长及两个部门的验收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6、经确认后的派工单为有效派工单,受托部门奖此派工单在完
交的,不予接收及结算。
注:黄色部分为有待协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