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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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汇编

景区名称

申报单位

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电话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

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报表

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

水利风景区名称:

申报景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盖章):

填报时间: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

填报说明

总面积:指景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提出(或批复同意)的景区范围面积。

景区林草覆盖率:指景区林草面积占景区宜林宜草面积的比例。景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指已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占景区内水土流失总面积的比例。

注:详见填报说明。

二、证明材料

(一)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文件

(二)省级水利风景区批准文件或其它国家级景区批准文件

(三)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及报告

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应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

(四)规划纲要(规划)批复文件及文本

规划纲要(或规划)应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规划需按照《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SL471-2010)编制。规划纲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1.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

2.水利风景区的发展目标和范围。

3.水利风景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4.水利风景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5.水利风景区效益分析。

6.专项规划。

(五)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及报告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应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水利旅游综合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参见《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SL422-2008)。

(六)水利风景区范围批复文件

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注明景区范围和规划面积。

(七)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批准成立文件

(八)申报景区水域水质检测证明及采样点位置图

(九)水工程安全运行证明

三、景区自评及介绍材料

(一)景区自评表

景区自评表

景区名称:自评总分:

(二)景区管理制度、规章等相关经营管理文件目录(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三)文字介绍材料

1.景区概况

地理位置、范围、气候、文化及依托水利工程概况。

2.景区风景资源情况

(1)水文景观(种类、规模、观赏性);

(2)地文景观(地质构造典型度,地形、地貌观赏性);

(3)天象景观(种类、适游期长短);

(4)生物景观(自然生态、动植物种类及珍稀度);

(5)工程景观(主体工程规模、建筑艺术效果、工程代表性);

(6)文化景观(历史遗迹、纪念物,民俗风情、建筑风格,科学、文化教育馆(园));

(7)风景资源组合(景观资源组合情况)。

3.环境保护质量情况

(1)水环境质量(水体、水质、污水处理情况);

(2)水土保持质量(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林草覆盖率);

(3)生态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完整性、生态环境保护度)。

4.开发利用条件情况

(1)区位条件(地理位置、区域经济发展潜力、当地社会支持度);

(2)交通条件(区外交通、区内交通、停车场或码头设置);

(3)基础设施(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4)服务设施(导游设施、餐饮接待、购物设施、医疗救护、安全防护设施);

(5)游乐设施(设施种类及配套情况);

(6)环境容量(年容纳能力)。

5.管理情况

(1)景区规划(《规划纲要》科学、合理性及实施情况);

(2)管理体系(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

(3)资源管理(水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安全管理(工程和设备安全、游乐设施安全、安全标识设置、治安机构、消防、应急预案有效性);

(5)卫生管理(食宿卫生、公厕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垃圾处理);

(6)服务管理(服务项目、服务水平及投诉机构运行情况)。

6.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注:文字材料应配图片进行说明。

(四)景区介绍照片

1.数量要求

10-20幅,要求能全面真实反映申报景区现状。以自然风光为主,其中景区主题照片(如景区鸟瞰图)3-5幅,景点或风光照片5~10幅,其他照片2~5幅。

2.质量要求

(1)各景区须聘请专业摄影人员拍照(如摄影记者、专业从事摄影的宣传人员等);拍摄应主题突出、图像清晰、色彩鲜艳,力求一定艺术性;

(2)请使用500万像素以上的数码相机拍摄,以最高像素保存,每幅照片分辨率不得低于400dpi,勿压缩;照片分辨率应满足常规宣传工作需要(做宣传册、宣传板报等)。报送照片不准进行技术处理,电子版上不能有拍摄时间、取景介绍等文字;

(3)照片提交jpg电子版,要求每张照片容量6Mb以上,请勿报送冲洗或喷墨打印照片。

(五)景区影视材料及解说词

视频材料1

1.时间:15-20分钟,按DVD/VCD格式刻录光盘。

2.须配解说,并提供完整解说词及电子版。

3.图像请勿插入字幕、特效等。

4.拍摄内容须为申报景区实景。

5.内容要求:

(1)景区概况(地理面貌、风土人情、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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