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模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场地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租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场地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
1.1 租赁场地名称:
1.2 场地坐落位置:
1.3 活动区域范围:
第二条举办活动
2.1 举办活动名称:
2.2 活动主要内容:
2.3 活动规模人数:
2.4 活动场地布置:
2.5 活动举办时间: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场地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项下场地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其中含增值税额元(大写)。
4.2 本合同约定的租金采用(现金/支票/汇款)方式,按下列第项约定进行支付:
4.2.1 采用一次性付清方式:付款金额包含增值税税额,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
4.2.2 采用分次支付方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元;经双方协商一致,承租人应当在全部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款项元,其中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元。
4.3 若出租人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应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承租人要求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扣税凭证),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为%,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开具的扣税凭证并审核无误后依约向出租人支付款项。
4.3.1 出租人信息: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出租人如需改变上述信息,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承租人。未按约定通知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应予赔偿。
4.3.2 出租人应在接到承租人索取扣税凭证要求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承租人开具并送达扣税凭证,并确保承租人凭此扣税凭证能够取得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总额。
4.3.3 若合同标的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由出租人提供相应证明),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4 若出租人非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出租人应按承租人的财务制度要求及时、足额为承租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票据。否则,承租人有权拒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5.1 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5.2 出租人应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并对租赁场地有合法的所有权或收益权。
5.3 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按约定提供本次活动所用场地,保证承租人顺利举办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和他人影响。
5.4 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举办活动。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外,出租人不得提前收回租赁场地。
5.5 出租人负责租赁场地的清洁整理、维护修缮的义务。
5.6 出租人应为承租人举办活动提供便利条件,配合协调承租人舞台搭建、活动彩排等活动。
5.7 出租人须保证租赁场地无安全隐患,因场地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等意外事件,出租人应对承租人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8 保密义务。出租人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承租人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6.1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任何违法活动,除经出租人同意,场地的使用仅限于双方约定的用途。
6.2 承租人应依约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结清费用。
6.3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承包给任何第三方。
6.4 承租人在活动期间,须遵守出租人明示的安全规章制度,由于承租人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7.2 出租人如果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租赁场地,或因交付场地无法达到举办活动要求的,则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有权另行选择活动举办时间。上述情形持续超过个工作日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7.3 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票据)的,承租人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直至出租人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期间
出租人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7.4 如出租人无法重新开具或开具的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票据)与合同要求不符,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予全额赔偿;因此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承租人可终止合同,出租人应赔偿承租人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金额%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7.5 出租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要求开具、提供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的票据)的,出租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及时按承租人要求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票据,由此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予全额赔偿;若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承租人可终止合同,出租人应赔偿承租人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金额%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7.6 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租金,超过个工作日的,则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未履行合同款项%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7.7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场地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7.8 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限制、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或任何其它社会、政治动荡造成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