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地面开采防火防爆安全规程讲解共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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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自2012 年4 月1 日起施行。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及有关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等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程。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和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另行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以及承包单位(以下统称煤层气企业)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科学方法抽采煤层气。

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地面抽采本企业煤层气应当遵守本规程,但不需要另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
产责任制,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第五条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最新版】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最新版】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及有关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等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程。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和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另行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以及承包单位(以下统称煤层气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科学方法抽采煤层气。

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地面抽采本企业煤层气应当遵守本规程,但不需要另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第五条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煤层气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

第八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并根据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层气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三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三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的安全稳定进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并遵守地方规章、行业标准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规程由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管理组织编制,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第五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专业素质。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和实施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的安全管理计划,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密切关注煤层气地面开采工作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开展紧急救援演练,提高抢险救援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置。

第十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场所应清理干净,无杂物堆积,通道畅通,防火设施完好。

第十三条作业场所应设置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保证人员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撤离。

第十五条作业场所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包括呼吸器、安全带、安全帽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作业场所应启用高效通风设备,确保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四章作业过程安全管理第十七条作业人员在进行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前,应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佩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遵守作业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是为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产业安全,规范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安全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操作方法。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1. 人员安全要求:
- 所有参与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并持有相关证书。

- 严格控制和管理进入作业区域的人员,确保只有经过培训和审核的人员才能进入。

2. 设备安全要求:
- 所有用于煤层气地面开采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

-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并了解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 作业环境安全要求:
- 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区域必须进行有效的通风,以减少爆炸和有毒气体的危险。

- 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确的紧急撤离道路和紧急停机装置,以应对突发情况。

4. 安全监测要求:
- 安全监测设备必须安装在煤层气开采作业区域,监测有毒气体、温度、湿度等相关参数。

- 监测数据必须进行实时记录和报告,以及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5. 灭火和救援设施要求:
- 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区域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救援设施。

-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灭火和救援演练培训,了解相应的应急操作程序。

这些只是可能包括在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中的一些要求和措施,具体的规程内容将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而定。

煤层气开采安全规程培训PPT优秀课件

煤层气开采安全规程培训PPT优秀课件
➢ 第十七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消防机构,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消防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或者与所在地 消防、应急救援机构签订消防救援合同。
➢ 第十八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 和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 煤层气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 培训,指导、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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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H2S,正常情况下是一种易燃的酸性气体,亦为窒息性
和刺激性气体。浓度低时带恶臭,气味如臭蛋;浓度高时反而没有气 味(因为高浓度的硫化氢可以麻痹嗅觉神经)。硫化氢自然界存在于 原油、天然气、火山气体和温泉之中,它也可以在细菌分解有机物的 过程中产生。它是一种急性剧毒物质,吸入少量高浓度硫化氢可于短 时间内致命。
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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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煤层气企业进行电焊、气焊(割)等明火作业 或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应当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 施,并经本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井场、站场内禁止烟火。
➢ 第二十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设备管理专人负责制度。 设备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标志正确、齐全、清晰,设置位置合理; (二)定期进行巡检、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完好
煤层气开采安全规程
安全部
卫双印 制作
2012年8月份
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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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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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 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 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骆琳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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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推荐-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推荐-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及有关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等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程。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和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另行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以及承包单位(以下统称煤层气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科学方法抽采煤层气。

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地面抽采本企业煤层气应当遵守本规程,但不需要另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第五条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煤层气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

第八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并根据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层气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

煤层气防火防爆管理规定宣讲XX0402

煤层气防火防爆管理规定宣讲XX0402
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时期末,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 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 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 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 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安 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企业调整职工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 要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企业逐步实现从职业院校 和技工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中录用新职工。
政府有关部门要实施“中小企业安全培训援助”工程,推动大型企 业和培训机构与中小企业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组织讲师团,开展培训下 基层进企业活动。
•(五)税收政策
•1、煤层气增值税实行减免政策,按照“先征后返”办 理。 •2、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手续费减免,资源税减免。
•(六)科技政策
•1、重大科技专项 :作为煤层气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 项的发起人和牵头单位之一,中联公司“十二五”期间 获得国拨资金7.7亿元。 •2、科技联盟:科学技术部批准设立“煤层气产业技术 创新战略联盟”,中联公司是牵头单位。 •3、煤层气研发中心:国家能源局拟设立国家能源煤层 气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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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防火防爆管理规定宣讲 XX0402
二、技术规范说明
•第4.1.2条
• 企业应依法达到安全生产条件,遵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依据2010年2月28日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下发[2010]22号文, 明确煤层气的安全监管职能划归国家煤监局。煤层气抽采企业应领取煤 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安监总局46号令)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安监总局46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骆琳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及有关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等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程。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和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另行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以及承包单位(以下统称煤层气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科学方法抽采煤层气。

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地面抽采本企业煤层气应当遵守本规程,但不需要另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第五条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煤层气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本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本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包括煤层气井的钻井、完井、压裂、提取、排放等作业。

第三条本规程的目标是为了确保煤层气地面开采过程安全,规范作业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风险,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职责和权限,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六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作业管理第七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流程和作业人员的职责。

第八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基本知识、作业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九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细致的检查和监控,确保煤层气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第十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确保作业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现场管理制度,包括作业区域的划定、人员进出的管理、交通指引和安全警示标识等。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二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煤层气开采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包括煤层气检测仪器、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设施等。

第十四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监测人员,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文(3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文(3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文一、总则1. 为确保煤层气地面开采操作的安全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规程,以规范煤层气开采工作。

2.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工作人员,包括作业人员、监督人员、管理人员等。

3. 所有从事煤层气开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开采设备和工具,防止事故发生。

4. 煤层气开采作业过程中,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禁违章操作和漫无目的的行动。

二、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1. 在煤层气地面开采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每位工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佩戴好相关装备。

2. 煤层气开采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禁止入场区域、危险区域、急救设备位置等重要信息,以引导员工进行正确的操作。

3. 在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中,必须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之间的及时沟通。

同时,还应设置警报装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发出警示信号。

4. 严禁在煤层气开采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安全运行。

三、操作规程1. 在进行煤层气地面开采工作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流程和安全要求。

2. 严禁越过警示线或进入禁止入场区域,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3. 在使用开采设备和工具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

4. 煤层气开采现场必须保持干燥和清洁,以免滑倒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

作业人员应定期清理现场垃圾和杂物。

5. 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指导和安全规程,如遇突发情况需随时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相关人员。

四、应急处理1. 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并掌握其所在区域的紧急撤离路线和安全避灾点。

2. 发现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治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及有关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等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程。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和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另行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以及承包单位〔以下统称煤层气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国家鼓舞煤矿企业采纳科学方法抽采煤层气。

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地面抽采本企业煤层气应当遵守本规程,但不需要另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第五条煤层气企业的要紧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煤层气企业的要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打算,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煤层气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保证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

第八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并依照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层气企业应当赶忙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幸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缺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3)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3)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3)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第一百六十三条站场的供电负荷和供电电源应当根据《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的有关规定确定。

用电设备及线路走向应当合理,导体选择及线路敷设应当符合安全规定,线路应当无老化、破损和裸露现象。

第一百六十四条配电室应当有应急照明,配电室门应当外开,保持通风良好,并安装挡鼠板。

电缆沟应当无积水,地沟应当封堵。

地沟可燃气体浓度应当定期检验,避免沟内窜气。

第一百六十五条站场内对管线进行吹扫、试压时,煤层气企业应当编制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强度试验和气密试验时发现管线泄漏的,煤层气企业应当查明原因,制定修理方案和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一百六十六条压缩机应当允许煤层气组分、进气压力、进气温度和进气量有一定的波动范围。

第一百六十七条压缩机启动及事故停车安全联锁应当完好。

压缩机的吸入口应当有防止空气进入的措施;压缩机的各级进口应当设凝液分离器或者机械杂质过滤器。

分离器应当有排液、液位控制和高液位报警及放空等设施。

第一百六十八条在煤层气脱水装置前应当设置分离器。

脱水器前及压缩机的出口管线上的截断阀前应当分别设置安全阀。

第一百六十九条煤层气脱水装置中,气体管线应当选用全启式安全阀,液体管线应当选用微启式安全阀。

安全阀弹簧应当具有可靠的防腐蚀性能或者必要的防腐保护措施。

第一百七十条含硫化氢的煤层气应当脱硫、脱水。

距煤层气处理厂较远的酸性煤层气,如因管输产生游离水,应当先脱水、后脱硫。

第一百七十一条在煤层气处理及输送过程中使用化学药剂时,煤层气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措施要求,并落实防冻伤、防中毒和防化学伤害等措施。

第一百七十二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在脱硫溶液系统中设过滤器。

第一百七十三条进脱硫装置的原料气总管线和再生塔应当设安全阀,液硫储罐最高液位之上应当设置灭火蒸汽管。

储罐四周应当设置闭合的不燃烧材料防护墙,墙高应当为1米,四周应当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本(2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本(2篇)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范本一、总则1. 为确保煤层气地面开采操作的安全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规程,以规范煤层气开采工作。

2.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工作人员,包括作业人员、监督人员、管理人员等。

3. 所有从事煤层气开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开采设备和工具,防止事故发生。

4. 煤层气开采作业过程中,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禁违章操作和漫无目的的行动。

二、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1. 在煤层气地面开采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每位工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佩戴好相关装备。

2. 煤层气开采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禁止入场区域、危险区域、急救设备位置等重要信息,以引导员工进行正确的操作。

3. 在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中,必须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之间的及时沟通。

同时,还应设置警报装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发出警示信号。

4. 严禁在煤层气开采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安全运行。

三、操作规程1. 在进行煤层气地面开采工作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流程和安全要求。

2. 严禁越过警示线或进入禁止入场区域,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3. 在使用开采设备和工具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

4. 煤层气开采现场必须保持干燥和清洁,以免滑倒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

作业人员应定期清理现场垃圾和杂物。

5. 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指导和安全规程,如遇突发情况需随时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相关人员。

四、应急处理1. 煤层气地面开采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并掌握其所在区域的紧急撤离路线和安全避灾点。

2. 发现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2024年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二篇)

2024年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二篇)

2024年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及有关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等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程。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和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另行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以及承包单位(以下统称煤层气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科学方法抽采煤层气。

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地面抽采本企业煤层气应当遵守本规程,但不需要另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第五条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煤层气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

第八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并根据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层气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

煤层气开采安全规程培训课件

煤层气开采安全规程培训课件
04
煤层气开采的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
安全规程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煤层气开 采企业
1
适用于煤层气开采 项目的设计、施工、 运营和管理
适用于煤层气开采 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和应急处理
适用于煤层气开采 企业的安全管理和 培训
2
3
4
煤层气开采安全
2
规程的具体内容
开采前的准备工作
01
制定详细的开采 计划,包括开采 区域、开采时间、
煤层气开采安全规程培训课 件
演讲人
目录
01. 煤层气开采安全规程概述 02. 煤层气开采安全规程的具体
内容
03. 煤层气开采安全规程的实施 与监管
04. 煤层气开采安全规程的案例 分析
煤层气开采安全
1
规程概述
安全规程的重要性
01
保障人员安全:安全规程是保障煤层气 开采过程中人员安全的重要依据
02
员安全。
案例分析在培训中的作用
01
帮助学员理解安全规 程的实际应用
03
帮助学员发现并解决 实际问题
02
提高学员对安全规程 的掌握程度
04
增强学员的安全意识 和防范能力
谢谢
安全规程的实施与监督
制定安全规程:根据国家法律法 规和行业标准,制定详细的安全 规程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规 程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 全意识和技能
现场监督:在煤层气开采现场, 设立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对开采 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定期检查:定期对煤层气开采现 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 整改
事故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按 照安全规程进行应急处理,并按 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2)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2)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2)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全文」第五十八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在井场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

消防器材摆放处应当保持通道畅通,确保取用方便。

第五十九条煤层气企业应当在井场、钻台及井架梯子的入口处,钻台上、高空作业区和绞车、柴油机、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处,以及油罐区、消防器材房、消防器材箱等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十条煤层气企业进行立、放井架及吊装作业,应当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架空线路。

第六十一条井架绷绳安设不少于4根,绷绳强度应当与钻机匹配,地锚牢固可靠。

第六十二条钻机水龙头和高压水龙带应当设有保险绳。

第六十三条钻台地板铺设应当平整、紧密、牢固。

井架2层以上平台应当安装可靠防护栏杆,防护栏高度应当大于1.2米,采用防滑钢板。

活动工作台应当安装制动、防坠、防窜、行程限制、安全挂钩、手动定位器等安全装置。

第六十四条钻机钢丝绳安全系数应当大于7;吊卡处于井口时,绞车滚筒钢丝绳圈数不少于7圈;钢丝绳固定连接绳卡应当不少于3个。

第六十五条发电机应当配备超载保护装置。

电动机应当配备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第六十六条柴油机排气管应当无破损、无积炭,其出口不得指向循环罐,不得指向油罐区。

井场油罐阀门应当无渗漏,罐口封闭上锁,并有专人管理。

第六十七条井场电气设备应当设保护接零或者保护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应当小于4欧姆。

第六十八条井场电力线路应当采用电缆,并架空架设;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当增加防护套。

井场电器安装技术要求参照国家对井场电气安装技术的要求执行。

第六十九条煤层气企业安装、拆卸井架时,井架上下不得同时作业。

第七十条施工现场应当有可靠的通信联络,并保持24小时畅通。

第七十一条煤层气企业安装井控装置时,放喷管线的布局应当考虑当地季节风向、居民区、道路、油罐区、电力线及各种设施等情况。

第七十二条钻进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关常规钻进安全技术的要求;(二)一开、二开、钻目标煤层前等重要工序,由钻井监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三)钻井队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执行钻井作业设计中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要求;(四)选择适当的钻井液;(五)钻进施工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安监总局46号令)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安监总局46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骆琳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地面开采及有关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等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程。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和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另行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以及承包单位(以下统称煤层气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科学方法抽采煤层气。

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地面抽采本企业煤层气应当遵守本规程,但不需要另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第五条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煤层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六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煤层气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煤层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煤层气地面开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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