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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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解读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解读

在现 场监 护 , 致使 液化 气与水 一起 排 出 , 且处 置不 及 时 , 液化 气遇 到 明火发 生爆 燃 。2 0 1 5年 7月 1 6日 , 山东石
大科技 石化 有 限公司 液化 气球 罐着 火爆 炸事 故 , 也 是 在 罐 区进行切 水作 业时 , 作业 人员 离开现 场 , 液 化气 泄漏 ,
3 4安 仝§ 健康 2 0 1 5 . 1 0总第 4 1 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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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状 态 等 。 要 原 因是在 原油油 轮 已停 止 卸油作 业 的情 况下 ,继续 向 输 油管 道 中注 入含 有强 氧化 剂的 原油脱 硫 剂 ,在 输油 管
燃( 有 毒) 气体 报警 仪 , 以 及 高 液 位 报 警 和 高 高 液 位 自 动 联锁 切 断进料措 施 , 报 警 信 号 应 发 送 至 操 作 人 员 常 驻 的
个 储罐切 换 到另一 个储 罐 : 装 卸车 是指 将储 罐 中物料 装 车 或从运输 车辆 向储罐 中输送 物料 。 切水 、 切罐 、 装 卸 车 等作 业环 节 应 当 严格 遵 守 安全
和 随意 变更储 存 介质
本条 主要规定 了油 气储罐 的使用 管理要 求 。油气储
罐 储存 介质 、 储 存 温度 、 压力、 液 位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工 艺 条 件 和工 艺控 制指标 , 这 些 指 标 超 出 控 制 范 围 会 带 来 泄 漏
着火、 爆炸 等安全 风险 。
典型 事故 案例 : 1 9 8 4年 3月 3 1日 ,河 北 省 保 定 市
石 油化工 厂油罐 发生爆 炸事故 ,造 成 1 6人死亡 、 6人重
伤 ,事故 主 要 原 因是 违 章输 入 渣油 ( 原 为 锅 炉 燃 料 油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1.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在厂内进行用火作业。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4.严禁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化学品。

8.严禁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爆设施。

一、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烟火列为禁令之首,这是针对石化行业易燃、易爆特点而提出来的。

石油化工接触到的物质绝大多数是油品和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生产连续性强,自动化程度高,工艺条件苛刻,多数是在高温、高压条件下操作。

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各个环节,都有可能泄漏出各种易燃、易爆的液体或气体。

如烷类、烯类、苯类、酮类、醇类、汽油、煤气、氢气等,这些物质与空气混合后如遇到火源、热源等引爆物,就要引起爆炸。

烟头虽是一个不大的热源,但它的表面温度可达到200~300℃,中心温度高达700~800℃,1支香烟延续时间为4~15分钟,一个1/4烟长烟头,也能着1~4分钟,由于许多物质的燃点低于烟头的表面温度,故能引起许多物质的燃烧,更何况油品和易燃、易爆气体,一触即发,后患无穷。

例一:1985年7月9日,某公司橡胶厂单体车间乙腈工段当班班长约学徒工去蒸饭房间门前夹道吸烟。

班长拿出烟给学徒工,并划着火柴给其点烟,自己也点燃烟后,将火柴扔到地上,“轰”的一声,地面油气在两人间着火,随之地沟里也燃起大火。

学徒工因靠近夹道口,及时脱离现场,没有被烧伤;班长被严重烧伤(Ⅱ度),面积达70%。

例二:1982年10月16日,某石化公司西蒸馏车间考勤员,违反禁带引火物人厂和厂内严禁吸烟的规定,独自一人在本车间小仓库内吸烟。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油气罐区是一种具有很高危险性的场所,如果发生火灾或爆炸,将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

在这种环境下,为了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完整性,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的规定。

以下是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的十条规定。

一、设备精良油气罐区所使用的各类设备,必须是精良的、经过了严格的检测和维修保养的设备,以确保设备在高温高压等条件下的运行安全可靠。

二、防静电处理在油气罐区内,静电产生的风险非常高,这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为了保障设备的稳定运行,必须采取防静电的措施,如设立防静电地线和防静电装置。

三、安装自动监测系统为了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减少事故的发生,必须在油气罐区内安装自动监测系统,并且定期对监测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

四、严格控制火源油气罐区内禁止带火种,必须控制好设备和人员的火源,确保不会引发爆炸事故。

五、规范存放危险品在油气罐区内,存放危险品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操作,合理利用安全容器存贮危险品,标记明确,以便及时调查事故。

六、建立安全制度每个油气罐区都必须建立安全制度,并确保所有的员工都能够认真遵守制度,规范生产和操作行为。

七、定期检查设备油气罐区内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对出现问题的设备及时进行处理,并保证设备维护和检测的记录真实可靠。

八、安全教育培训员工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防火防爆的措施和常识,提升对于事故的敏锐度,减少可能的危害。

九、备用的备用方案在油气罐区内,必须建立完备的灾难备用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后续处理方案等。

在遇到意外情况时,需要立即启动备用方案。

十、完善的监测系统油气罐区内必须配备完善的监测、报警系统,以及紧急救援系统。

当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缩小可能危害范围。

结论在油气罐区的生产过程中,防火防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每个油气罐区必须按照规定的防火防爆措施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稳定,以维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安全深度解读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附典型案例分析)

安全深度解读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附典型案例分析)

安全深度解读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附典型案例分析)居安咨询——行业领先的工艺安全服务提供商油气罐区安全事关重大,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一旦失控后果严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共275字,规定了油气罐区在日常管理、安全设施、特殊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的禁止事项。

下面用十个典型事故对《十条规定》进行逐条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警醒。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储罐的使用管理要求。

油气储罐储存介质、储存温度、压力、液位必须符合设计工艺条件和工艺控制指标,这些指标超出控制范围会带来泄漏着火、爆炸等安全风险。

储罐在设计阶段是按照既定的某种储存介质进行设计,设计考虑的因素仅局限于该种介质的物化性质和储运工艺要求,若要变更储存介质,必须要考虑既定储罐的设计条件是否满足该介质的存储要求,确保储罐安全运行。

随意变更储存介质或储罐用途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典型事故案例:1984年3月31日,河北省保定市石油化工厂油罐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6人重伤,事故主要原因是违章输入渣油(原为锅炉燃料油罐),油温过高,大量瓦斯与罐内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到火花引发爆炸。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本条主要规定了储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作业管理要求。

手动切水是指通过间断手动打开切水阀放出沉积在油气储罐底部的水;切罐是指将进出物料从一个储罐切换到另一个储罐;装卸车是指将储罐中物料装车或从运输车辆向储罐中输送物料。

切水、切罐、装卸车等作业环节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监护人员现场指挥和全程监护下进行。

若监护不到位,极易造成油气泄漏,引发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1988年10月22日,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炼油厂小凉山球罐区发生液化气爆炸燃烧事故,造成26人死亡、15人烧伤,事故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在对液化气球罐开阀切水时,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未在现场监护,致使液化气与水一起排出,且处置不及时,液化气遇到明火发生爆燃。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爆十大禁令
1、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正式)

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4171-56 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近期,以国家安监总局[2015] 第84号令分布了《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该《规定》从温压位、管道阀门和安全作业三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十条安全行为规定。

这些规定条条都是“生命线”、“责任线”、“高压线”,对油气罐区的防火防暴管理起到具体的规范性指导作用,应该认真贯彻执行。

1、纳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各级培训机构和企业应将《十规》统一纳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各级人员对涉及油气罐区的防火防暴管理工作意识,全面理解《十规》内涵,熟悉掌握《十规》要求,进一步明确规定各级油气罐区的防火防暴管理责任。

2、纳入现场监督检查内容各级按照《十规》统一编制油气罐区安全管理检查表,主要从油气罐区的温压位、管道阀门、安全作业等三个方面切入管理检查,重点对温压位和管道阀门二项自动控制的管理受控,共涉及1、3、4三条禁规,其他七条禁规明确规定了安全作业行为的管控,这三个方面的管控,是对油气罐区防火防暴管理行为的具体规定,应统一纳入监督检查。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罐区安全管理责任制
章节副标题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油气罐区安全管理责 任制应明确各级管理 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 责,确保各项安全措 施得到有效执行。
罐区应建立完善的安 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并确保员工熟悉 并掌握相关规定。
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 检查和隐患排查,及 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 安全隐患。
罐区应加强应急预案 的制定和演练,提高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作业人员需在作业结束后, 对现场进行彻底清理,确保 无残留物。
清理现场时应保持通风良好, 避免因残留气体引发火灾或
爆炸。
清理现场时应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罐区应急处理
章节副标题
制定应急预案
确定应急组织架构和职责 制定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和要求 确定应急资源需求和配置 制定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评估
THEME TEMPLATE
20XX/01/01
XX
油气罐区防火 防爆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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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单击添加目录项标题 罐区消防安全要求 罐区安全设施 罐区作业管理 罐区应急处理
罐区安全管理责任制
单击此处添加章节标题
章节副标题
罐区消防安全要求
章节副标题
严禁烟火
油气罐区内严禁吸烟、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在罐区内进行明火作业或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严禁在罐区内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 严禁在罐区内进行焊接、切割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启动应急预案, 按照预案要求进 行人员疏散、灭 火救援等工作。
确保应急物资准 备充足,如灭火 器、消防水带等, 并定期检查其有 效性。
定期组织应急演 练,提高员工应 对突发事件的能 力和意识。

油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附典型事故案例

油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附典型事故案例

油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附典型事故案例引言:油罐区是储存石油和石油产品的重要场所,然而由于其涉及易燃易爆物质,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往往造成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人员安全和设施完好,制定一套严格的防火防爆规定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油罐区防火防爆的十条规定,并附带典型的事故案例,以增加读者对于安全措施的重视和理解。

第一条:严格限制人员进入油罐区油罐区属于高危区域,非管理和岗位需要的人员严禁进入。

入口处需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并配备专门的安全人员进行巡视和管理。

第二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油罐区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油罐的完整性检查、泄漏探测器维护和消防设备的检测。

任何异常情况都需要及时报告并进行修复。

第三条:严禁吸烟和明火油罐区内是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的区域。

员工需接受相关培训,以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同时,设立指定吸烟区域并配备防火设备。

第四条: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油罐区必须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消防设备,例如消防栓、灭火器、泡沫灭火系统等,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第五条:安装可靠的泄漏探测器泄漏探测器是预防油罐区泄漏的重要装置,可及时发现泄漏情况并启动紧急处理措施。

因此,油罐区必须配备可靠的泄漏探测器,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第六条:加强防雷措施油罐区是易受雷击的区域,因此需要进行防雷措施。

包括安装避雷针、接地装置和防雷网,并确保其有效性。

第七条:加强油罐及油罐车辆的防静电措施油罐区的油罐和油罐车辆在操作过程中会产生静电,为了防止静电引发火灾或爆炸,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例如接地、加装接地线和静电消除装置等。

第八条:加强员工培训油罐区的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火灾逃生、灭火器使用和紧急处理等知识。

定期组织演练,以强化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九条: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对于灾害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至关重要。

应急预案应包括各种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安全疏散路线和联系方式等。

第十条:加强安全管理油罐区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包括制定详细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宣传等,并进行安全管理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2017 年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2017 年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2017 年
(2017 年 3 月6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 号)公布)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二、严禁在油气
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三、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四、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五、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六、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七、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

八、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九、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
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罐区。

十、严禁油气罐区设备设施不完好或
带病运行。

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doc

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doc

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最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84号令发布了《石油天然气罐区防火防爆十规定》。

《规定》从温度和压力等级、管道阀门和安全运行三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十项安全行为规定。

这些规定是生命线、责任线和高压线,在油气罐区的消防和防暴中起着具体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应认真贯彻执行。

1,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各级培训机构和企业要将“十条规定”纳入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人员对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十条规定”的内涵,熟悉和掌握“十条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油气罐区的防火防爆管理职责。

2、纳入现场监督检查内容各级应按照“十项规定”编制油气罐区安全管理检查表,主要从油气罐区的温度和压力水平、管道阀门和安全运行三个方面着手。

应控制温度和压力水平以及管道阀门的两个自动控制的管理,总共涉及1、3和4个禁止。

其他七条禁令明确规定了对安全操作行为的控制。

这三个方面的控制是对油气罐区防火和防暴行为的具体规定,应当纳入监督检查。

3、进入专家安全检查系统将“十大规定”纳入专家现场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现场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自动控制设置和管理操作。

技术指导企业定期对油气罐区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

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认真指导整改和确认各种隐患,有效规范专家现场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4。

包括安全管理行为统计目前,已经颁布和实施了七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禁令。

这些禁令的一个共同特点是规范安全行为和防止各种事故。

因此,应把这些禁令纳入安全管理行为统计,定期开展安全行为风险识别和评估,及时提出安全行为管理决策,不断规范和加强安全行为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之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

安全管理之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

安全管理之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
爆管理
摘要
在石油天然气工业生产中,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至关重要。


文介绍了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的十条规定,包括安全责任、设
施设备、作业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

通过正确遵守这些规定,可以
提高油气罐区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风险。

安全责任
1.油气罐区应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罐区无事故、无差错。

2.监测油气罐区设施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时刻有人值班,可以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设施设备
4.对油气罐区设施设备要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并落实好备份,保证系统可靠稳定。

5.对油气管线进行定期清洗、维护,并落实好焊接、穿线等
安全工作。

作业措施
6.针对不同作业任务制定不同的安全方案,确保各种作业过
程中不发生事故。

7.对爆炸危险区域、易燃区域进行标识,并对人员进行安全
教育,确保在危险区域内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8.对各项安全工作执行监管,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目标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应急预案
9.制定完善、实施有效的应急预案,确保突发情况能够及时
有效地得到处理。

10.对应急事件进行归纳、总结,收集有用的信息,进行总结
提炼,提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结论
在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中,安全责任、设施设备、作业措施、
应急预案等方面都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实施。

只有切实加强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才能够更好地保障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保障
生产人员的安全。

防火防爆“十不准”

防火防爆“十不准”

防火防爆“十不准”
1、不准在生产装置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易腐蚀
物品进入生产厂区。

2、不准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严禁在生产厂区内随意用火。

3、不准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内工作。

4、不准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区工作。

5、不准用汽油、易挥发性溶剂油擦洗设备及地面等。

6、不准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及易
燃、易爆区。

7、不准就地排入易燃、易爆物料和危险化学品。

8、不准在油气区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

9、
不准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消防设施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不准损坏厂区内各类防爆设施。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深度解读(下)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深度解读(下)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深度解读(下)六、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本条主要规定了对内浮顶储罐液位的要求。

浮盘落底是指因储罐液位过低,浮盘落在了支撑腿上。

正常运行时浮盘落底后会在浮盘和油面之间形成气相空间,在物料流速过快时物料管线管口静电易聚集,极易引发着火爆炸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2011年8月29日,中石油大连石化柴油罐发生爆炸着火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事故储罐送油造成液位过低,浮盘与柴油液面之间形成气相空间,造成空气进入;同时,上游装置操作波动,进入事故储罐的柴油中轻组分含量增加,在浮盘下方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加之进油流速过快,产生大量静电无法及时导出产生放电,引发爆炸着火。

七、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本条规定了油气加工、调和过程中各种添加剂、助剂使用安全管理要求。

在添加使用前要了解添加剂、助剂的物化性质,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操作过程中要使用专门的加剂系统,严格履行操作规程。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7月16日,辽宁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着火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在原油油轮已停止卸油作业的情况下,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在输油管道内发生剧烈反应,导致爆炸,引发火灾。

八、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罐区防爆器材的使用要求。

油气罐区储存的介质一般都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工具、电气设施、通讯器材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6月29日,中石油辽阳石化原油储罐发生爆燃事故,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主要原因是清罐作业时原油罐中的烃类可燃物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接入原油储罐的非防爆普通照明灯产生的电火花,发生爆燃事故。

九、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罐区本条主要规定了岗位操作人员培训和承包商及外来人员、机动车辆的管理要求。

[最新罐区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范本]罐区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最新罐区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范本]罐区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最新罐区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范本]罐区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三、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四、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五、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六、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七、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

八、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九、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罐区。

十、严禁油气罐区设备设施不完好或带病运行。

(一)目的:加强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管理,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防火防爆管理。

(三)内容:1、消防组织管理:A逐级建立领导防火责任制,公司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者,领导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各片区、科室、班组的主要领导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各级负责人要尽职尽责,各级负责人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B生产岗位实行防火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每个职工必须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已岗位的防火职责。

C企业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年都要进行消防业务学习训练,熟悉防火、灭火知识。

D按照《建筑灭火器配制设计规程》,根据防火和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各类消防器材必须放在取用方便的固定地点,有明显标志,并勤检查、勤维护、勤擦拭,不许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消防用供水系统均应有可靠的保障设施,确保消防用水量和压力要求,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E对火险隐患及时发现并立案整顿,公司级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车间每月检查一次,班组随时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重大火灾隐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方案,火险隐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4号)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4号)
施、 工 器具和 电子器材 。
意变更储存介质。Biblioteka 二、 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 、 切罐、 装卸车时
作业人 员离开 现场 。 三、 严禁 关 闭在用油 气储罐 安全 阀切 断 阀和在 泄压排 放系统 加盲板 。 四、 严 禁停 用 油气 罐 区温 度 、 压力 、 液位 、 可燃 及有毒 气体报 警和联锁 系统 。 五、 严禁 未 进行 气 体检 测 和办 理作 业 许可 证 ,
所在地不在 同一省级行政区域 内 , 或跨省级行政 区域从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 事生产经营活动 的 , 非法 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安全监管 有关规定 , 制定并落实各项制约措施和惩戒制度 , 在
局将信息采集部门采集的信 息 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各 级各类评 先表 彰 中 , 对该 生产经 营单位 及其 主要负 的同时 , 应 当通报相关省级安全监管局。 责 人实行 “ 一 票否决 ” 。 第七条 信息采集部 门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负 第 十条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及 时 向 国务 院 相 责, 发现 信 息有 错误 或者 发 生变更 时 , 应 当及 时予 以 关 部 门 和单 位 通 报 纳 入 “ 黑 名单 ” 管 理 的生 产 经 营
九、 严 禁培训 不合格 人员 和无相 关资质 承包 商
进入油气罐区作业 , 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
不得进 入罐 区。 十、 严 禁 油 气 罐 区设 备 设 施 不 完 好 或 带 病运
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 £ l ・ l ・l - ^. 与 E ^ f ^ f ^ t £ l # ÷ 再
更正 或者变更 并报送 本级安 全监 管部 门 , 逐 级上 报至 单 位 信 息 。按 照 国务 院及 有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的 相 关 国家安 全监管 总局 。 规定 , 对纳入“ 黑名单” 管 理 的 生产 经 营单 位 采 取 严 各相关 部 门工作 人员 在信息采 集 、 发 布等过程 中 格 限制 或禁 止其 新 增 项 目的核 准 、 土地使用 、 采 矿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最新版】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最新版】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油气罐区安全事关重大,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一旦失控后果严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共275字,规定了油气罐区在日常管理、安全设施、特殊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的禁止事项。

下面用十个典型事故对《十条规定》进行逐条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警醒。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储罐的使用管理要求。

油气储罐储存介质、储存温度、压力、液位必须符合设计工艺条件和工艺控制指标,这些指标超出控制范围会带来泄漏着火、爆炸等安全风险。

储罐在设计阶段是按照既定的某种储存介质进行设计,设计考虑的因素仅局限于该种介质的物化性质和储运工艺要求,若要变更储存介质,必须要考虑既定储罐的设计条件是否满足该介质的存储要求,确保储罐安全运行。

随意变更储存介质或储罐用途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典型事故案例:1984年3月31日,河北省保定市石油化工厂油罐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6人重伤,事故主要原因是违章输入渣油(原为锅炉燃料油罐),油温过高,大量瓦斯与罐内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到火花引发爆炸。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本条主要规定了储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作业管理要求。

手动切水是指通过间断手动打开切水阀放出沉积在油气储罐底部的水;切罐是指将进出物料从一个储罐切换到另一个储罐;装卸车是指将储罐中物料装车或从运输车辆向储罐中输送物料。

切水、切罐、装卸车等作业环节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监护人员现场指挥和全程监护下进行。

若监护不到位,极易造成油气泄漏,引发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1988年10月22日,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炼油厂小凉山球罐区发生液化气爆炸燃烧事故,造成26人死亡、15人烧伤,事故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在对液化气球罐开阀切水时,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未在现场监护,致使液化气与水一起排出,且处置不及时,液化气遇到明火发生爆燃。

油库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油库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油库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油库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油库区域严禁吸烟、生火、打猎及携带打火机、火柴、易燃物
等火种、火源进入油库区。

2、严禁在各种油气区域用钢制工具敲击金属容器、设备。

3、严禁穿钉子外露的鞋和易产生静电进入油库区域的衣服、作业
区参加油料作业。

4、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未采取安全可靠措施,严禁在库区内
施工、生活用火。

5、严禁未经批准的机动车辆或无防火星罩的机具进入油罐区和易
燃易爆区域。

6、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动力和照明设备进行作业。

7、严禁在仓库内存放其他危险品、爆炸品、易燃物资。

8、严禁堵塞消防通道,任意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备、损坏库
区的防爆措施与设备。

9、严禁在未将加油车与飞机或停机坪地面铆钉连接的情况下为飞
机加油。

10、严禁用塑料、搪瓷、镀锌铁皮和其他容器用作取样器或排气、煤、柴油容器、及用汽油、易发溶剂在库区内擦洗设备、衣物及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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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已经2015年7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08月04日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三、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四、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五、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六、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七、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

八、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九、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罐区。

十、严禁油气罐区设备设施不完好或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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