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学第四章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和案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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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等占有(各占50%)
4.少数占有(50%以下)
表4-1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的比较
(二)非股权投资(Non-equity investment)又称为非股权 形式(Non-equity mode,简称NEM)、非股权安排 (Non-equity arrangement),是指投资主体通过与东道 国企业签订有关技术、服务或工程承包等方面的合约, 以获取利润或取得对该东道国企业的某种管理控制权的 投资方式。
(三)合作经营又称契约式经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投资者通 过谈判签订契约(或合同、协议)共同投资组成合作企业,并共同 管理、共担风险的国际直接投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合作双方的 责任、义务与权利不是以股权比例而是以契约为基础,即根据契约 规定的投资方式和分配比例享受收益或承担风险。
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
包括合同制造、服务外包、许可经营、特许经营、管理 合同、战略联盟等具体形式。
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
二、从企业设立方式上,分为新建投资和跨境并购
(一)新建投资
指投资主体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子公司或与东道国合 资创办新企业等。这种创建新企业的投资行为也称为“绿地投资” (Greenfield Investment)。
(一)独资新建和合资新建
独资新建是指境外投资主体如跨国公司全资在海外建立企业,并自行 管理、独享企业利润和独自承担风险的方式。
合资新建是指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企业根据东道国的法律按照一定的投 资比例设立新企业,共同经营管理,共负盈亏。
还有合作新建方式,即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企业通过契约方式,联合设 立新企业。
(二)跨境并购(Cross-border Merger & Acqusitions)
跨境兼并和跨境收购的合称。跨境兼并是指一国企业购买另一国 企业的全部资产,合并组成另一家企业;跨境收购是指一国企业通 过现金或股票等收购另一国企业的资产或股份的方式,取得另一国 企业资产和经营的控制权和管理权。
跨境并购与新建投资相比,既有优点,也有缺点
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是指投资主体将企业资源直接投到境外,通过运营实现价 值增值的具体方式。根据划分标准不同,FDI方式可分为不同类型(图4- 1)。
图4-1 国际直接投资类型
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
一、按照是否在东道国企业中拥有股权或控制权,可以分为 股权投资和非股权投资
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
表4-2 跨境并购与新建投资的优缺点比较
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
三、根据合作方式,分为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
(一)独资经营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东道国境内设立由境外投资者 全部出资并独立经营的企业的国际直接投资方式。
(二)合资经营又称股权式经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投资者 (其中至少有一个东道国的投资方)共同投资创办企业,并共同经 营、共担风险,按照股权比例分享收益的直接投资方式。
从公司掌控能力、东道国的外资政策、投入产出等角度来看,新建 方式要好于并购。
第三节 跨境并购方式
一、跨境并购的概念
跨境并购(Cross-border M&A)是跨越国界(关境)的 并购,指境外投资主体通过一定的方式按照一定的法律 程序取得东道国某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的投资行为。 跨国并购涉及到两个以上国家(地区)的企业,其中境 外投资主体一般是实力比较强的跨国公司,也称为并购 企业,而东道国企业为被并购企业或目标企业。跨国并 购在国际直接投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在已发展成 为设立海外企业的一种主要的方式。跨国并购行为有投 资者单独出资进行的,也有联合出资进行的。
第二节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新建投资方式
三、绿地投资的条件
企业要拥有先进技术或其他垄断性的资源优势,或者具有本土文化特 色,或者具有相对于东道国的相对优势资源;
FDI进入行业符合东道国的新兴产业政策,能促进东道国产业的发展 或增加就业;
东道国的区位优势符合其投资的动机,如获得劳动力资源、自然资 源或战略资源,接近产品消费市场等;
国际投资学
第四章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和 案例讲解
提纲
知识体系
n重点与难点 重点 FDI方式类型 跨境并购实施与审查 非股权安排的形式 难点: 跨境并购实施与审查 非股权安排的理解
FDI 方式
FDI 方式类型 新建投资方式 跨境并购方式
非股权安排 FDI 制约因素 案例研究
股权投资与非股权安排 新建与并购 独资、合资与合作 横向 FDI、纵向 FDI 与混合 FDI 新建投资概念 新建投资分类 新建投资条件 跨境并购概念 跨境并购分类 实施与审查 非股权概念 非股权类型 优缺点 企业能力因素 东道国因素 母国因素
( 二)纵向国际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把产品的不同生产环节分别配置在成 本相对较低的不同国家的一种对外直接投资方式,又称水平型FDI。
( 三 ) 混合国际直接投资是指既具有纵向FDI动机,也具有横向FDI动机 的国际直接投资行为,也包括不相关联行业之间的国际直接投资。
第二节 新建投资方式
一、新建投资的概念
(一)股权投资(Equity Investment,简称EI)是指境外投资主体以直 接投资的方法在其海外子公司占有一定的股权比例,以所有权为基 础,以决策经营权为途径(持有普通股),以实现对企业有效控制 或影响的直接投资方式。
股权投资包括4种类型。
1.全部拥有(拥有95%以上股权)
2.多数占有(50%以上)
➢ 新建投资又叫绿地投资(Green-field Investment)或 新设投资
➢ 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指某一个境外投资主 体依照东道国的法律或相关政策,在东道国设立新企业, 拥有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的投资方式。
➢ 新建投资是早期跨国公司海外拓展业务的主要方式。
第二节 新建投资方式
二、新建投资的分类
表4-3独资经营与合资经营的利弊比较
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
四、按照投资企业在产品或产业的关联,分为横向国际直接 投资、纵向国际直接投资和混合国际直接投资
(一)横向国际直接投资又被称为水平型国际直接投资,指企业在境外 投资拥有与母国公司生产和经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并独立完 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二)横向新建投资、纵向新建投资和混合新建投资
横向新建投资又称为水平新建投资和产业内新建投资,是指跨国公司 在东道国新建的企业与母公司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
纵向新建投资又称为垂直新建投资,是指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新建的企 业与母公司的产品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
混合新建投资多指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新建属于不同的行业的企业。
4.少数占有(50%以下)
表4-1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的比较
(二)非股权投资(Non-equity investment)又称为非股权 形式(Non-equity mode,简称NEM)、非股权安排 (Non-equity arrangement),是指投资主体通过与东道 国企业签订有关技术、服务或工程承包等方面的合约, 以获取利润或取得对该东道国企业的某种管理控制权的 投资方式。
(三)合作经营又称契约式经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投资者通 过谈判签订契约(或合同、协议)共同投资组成合作企业,并共同 管理、共担风险的国际直接投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合作双方的 责任、义务与权利不是以股权比例而是以契约为基础,即根据契约 规定的投资方式和分配比例享受收益或承担风险。
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
包括合同制造、服务外包、许可经营、特许经营、管理 合同、战略联盟等具体形式。
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
二、从企业设立方式上,分为新建投资和跨境并购
(一)新建投资
指投资主体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子公司或与东道国合 资创办新企业等。这种创建新企业的投资行为也称为“绿地投资” (Greenfield Investment)。
(一)独资新建和合资新建
独资新建是指境外投资主体如跨国公司全资在海外建立企业,并自行 管理、独享企业利润和独自承担风险的方式。
合资新建是指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企业根据东道国的法律按照一定的投 资比例设立新企业,共同经营管理,共负盈亏。
还有合作新建方式,即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企业通过契约方式,联合设 立新企业。
(二)跨境并购(Cross-border Merger & Acqusitions)
跨境兼并和跨境收购的合称。跨境兼并是指一国企业购买另一国 企业的全部资产,合并组成另一家企业;跨境收购是指一国企业通 过现金或股票等收购另一国企业的资产或股份的方式,取得另一国 企业资产和经营的控制权和管理权。
跨境并购与新建投资相比,既有优点,也有缺点
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是指投资主体将企业资源直接投到境外,通过运营实现价 值增值的具体方式。根据划分标准不同,FDI方式可分为不同类型(图4- 1)。
图4-1 国际直接投资类型
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
一、按照是否在东道国企业中拥有股权或控制权,可以分为 股权投资和非股权投资
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
表4-2 跨境并购与新建投资的优缺点比较
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
三、根据合作方式,分为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
(一)独资经营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东道国境内设立由境外投资者 全部出资并独立经营的企业的国际直接投资方式。
(二)合资经营又称股权式经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投资者 (其中至少有一个东道国的投资方)共同投资创办企业,并共同经 营、共担风险,按照股权比例分享收益的直接投资方式。
从公司掌控能力、东道国的外资政策、投入产出等角度来看,新建 方式要好于并购。
第三节 跨境并购方式
一、跨境并购的概念
跨境并购(Cross-border M&A)是跨越国界(关境)的 并购,指境外投资主体通过一定的方式按照一定的法律 程序取得东道国某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的投资行为。 跨国并购涉及到两个以上国家(地区)的企业,其中境 外投资主体一般是实力比较强的跨国公司,也称为并购 企业,而东道国企业为被并购企业或目标企业。跨国并 购在国际直接投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在已发展成 为设立海外企业的一种主要的方式。跨国并购行为有投 资者单独出资进行的,也有联合出资进行的。
第二节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新建投资方式
三、绿地投资的条件
企业要拥有先进技术或其他垄断性的资源优势,或者具有本土文化特 色,或者具有相对于东道国的相对优势资源;
FDI进入行业符合东道国的新兴产业政策,能促进东道国产业的发展 或增加就业;
东道国的区位优势符合其投资的动机,如获得劳动力资源、自然资 源或战略资源,接近产品消费市场等;
国际投资学
第四章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和 案例讲解
提纲
知识体系
n重点与难点 重点 FDI方式类型 跨境并购实施与审查 非股权安排的形式 难点: 跨境并购实施与审查 非股权安排的理解
FDI 方式
FDI 方式类型 新建投资方式 跨境并购方式
非股权安排 FDI 制约因素 案例研究
股权投资与非股权安排 新建与并购 独资、合资与合作 横向 FDI、纵向 FDI 与混合 FDI 新建投资概念 新建投资分类 新建投资条件 跨境并购概念 跨境并购分类 实施与审查 非股权概念 非股权类型 优缺点 企业能力因素 东道国因素 母国因素
( 二)纵向国际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把产品的不同生产环节分别配置在成 本相对较低的不同国家的一种对外直接投资方式,又称水平型FDI。
( 三 ) 混合国际直接投资是指既具有纵向FDI动机,也具有横向FDI动机 的国际直接投资行为,也包括不相关联行业之间的国际直接投资。
第二节 新建投资方式
一、新建投资的概念
(一)股权投资(Equity Investment,简称EI)是指境外投资主体以直 接投资的方法在其海外子公司占有一定的股权比例,以所有权为基 础,以决策经营权为途径(持有普通股),以实现对企业有效控制 或影响的直接投资方式。
股权投资包括4种类型。
1.全部拥有(拥有95%以上股权)
2.多数占有(50%以上)
➢ 新建投资又叫绿地投资(Green-field Investment)或 新设投资
➢ 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指某一个境外投资主 体依照东道国的法律或相关政策,在东道国设立新企业, 拥有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的投资方式。
➢ 新建投资是早期跨国公司海外拓展业务的主要方式。
第二节 新建投资方式
二、新建投资的分类
表4-3独资经营与合资经营的利弊比较
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概述
四、按照投资企业在产品或产业的关联,分为横向国际直接 投资、纵向国际直接投资和混合国际直接投资
(一)横向国际直接投资又被称为水平型国际直接投资,指企业在境外 投资拥有与母国公司生产和经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并独立完 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二)横向新建投资、纵向新建投资和混合新建投资
横向新建投资又称为水平新建投资和产业内新建投资,是指跨国公司 在东道国新建的企业与母公司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
纵向新建投资又称为垂直新建投资,是指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新建的企 业与母公司的产品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
混合新建投资多指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新建属于不同的行业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