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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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监察巡查管理制度(二篇)

国土资源监察巡查管理制度(二篇)

国土资源监察巡查管理制度是保障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措施,为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国土资源监察巡查管理制度,以下是相关内容的阐述。

一、背景介绍国土资源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保障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一些不法行为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国土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存在一定的问题。

为了加强国土资源的监察巡查工作,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主要内容1.制定巡查范围和内容:明确国土资源监察巡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土地利用、采矿开发、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内容,确保监察巡查工作覆盖全面。

2.明确巡查机构和职责:设立专门的巡查机构,明确各级巡查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落实监察巡查的责任和义务。

巡查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加强监察力量建设:加大对巡查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提高巡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同时,加强对巡查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其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4.建立巡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国土资源巡查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通过信息系统,可以及时收集和汇总相关数据,为监察巡查提供科学依据。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巡查机构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工作的协同。

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可以更好地解决监察巡查中的问题,提高工作的效能。

6.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国土资源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巡查机构要制定巡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巡查工作,确保监察工作的全面开展。

7.加强监察巡查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大对监察巡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监察巡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和巡查人员的法律素养。

8.建立完善监察巡查奖惩制度: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对于履职尽责、工作出色的巡查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巡查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以及资源开发利用的不断增加,国土资源管理和保护的任务日益繁重。

为了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效率和监督力度,我国逐渐建立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

本文将对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的概念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是指通过巡查人员对国土资源合规使用、环境保护、灾害防控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巡查,以全面掌握和了解国土资源的利用现状、问题和挑战,从而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和保护措施的制度。

三、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的目的1.全面了解国土资源的利用状况:通过巡查,获取国土资源利用的实际情况,包括合法利用和违规问题,为进一步的资源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2.发现和解决问题:巡查过程中可以发现各类问题,如环境破坏、资源浪费等,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保护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加强监督管理:巡查制度可以提高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推动其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四、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1.巡查对象范围: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对象主要包括国土面积、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和环境质量等方面。

2.巡查方式和频率:巡查可以采用实地巡查、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情况可以制定巡查频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

3.巡查指标和要求:巡查时可以针对不同的指标和要求进行检查,如土地利用方式是否符合规划、矿产资源开采是否合规等。

4.巡查记录和报告:巡查人员需要做好详细的巡查记录,整理成巡查报告,将问题和建议书写清楚,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五、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实施主体: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实施主体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其下属的巡查人员负责具体的巡查工作。

2.监督机制:巡查工作也需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巡查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问题整改:发现问题后,应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2023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2023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2023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利用需求的增加,土地执法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也在增加。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确保土地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建立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土地违法行为,提高土地执法的精准性和及时性。

二、工作原则1.依法执法: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土地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行为,保证执法公正与公平。

2.综合执法: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土地违法行为。

3.精准执法: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选择性开展巡查,提高执法效果。

4.信息化执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巡查工作的智能化和数据化水平。

5.倡导宣传:通过宣传工作,加强对土地法律法规的普及,提高公众对土地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工作内容1.建立巡查队伍:成立由执法人员组成的巡查队伍,具体人员编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设备。

2.制定巡查计划:根据往年的土地执法违法情况和今年重点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巡查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

3.开展现场巡查:结合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重点土地区域和项目进行现场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4.加强监管网络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土地违法信息平台,实现巡查、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的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和管理。

5.加强联合执法:与相关执法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果。

6.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土地执法的认知,倡导公众参与土地执法工作,形成良好的执法氛围。

四、工作措施1.加强培训:对巡查队伍中的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充实巡查力量:根据需要,加大对巡查队伍的人员编制和资金投入,提高巡查力量和工作效率。

3.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土地执法工作的投入,提供必要的设备和交通工具,保障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国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我国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浪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出要 求 。要 确 保 节约 集 约用 地 , 就 必 拨 决定 书 》 的履 行 为重 点 , 就土 地 利
据介绍 , 截 至 今 年 5月 3 1日, 全 须确 保 土 地能 够 及 时开 发利 用 , 就 必 用 动 态巡 查制 度 建设 进 行试 点 , 取得
国闲置 土地 3 . 5 5 万公 顷 , 其 中房 地 产 须 对 建 设 用 地 供 后 开 发 利 用 进 行 全 了成 功经 验 和有 效 做法 , 土地 开 发利 闲置土 地 1 . 0 7 万公顷, 均 比去年 同期 程监 测监 管 。土地 利用动 态巡 查制 度 用状况明显改观。国土资源部在试点 下 降 了近五成 。国土资 源部进 一 步明 就是 通 过建 设 项 目跟 踪 、 开竣 工 预 警 基 础 上 , 对 试 点经 验 和做 法进 行 总结 确 了闲置 土地 处 置 的相 关 要求 , 处 置 提 醒 、 现 场核 查 、 闲置 土 地查 处 、 分 级 提 炼 , 形成全面、 规 范 的 土地 利 用 动
农 业 部 人 事 劳 动 司在 5月 底 批 年年底 上线 试运行 。
的每个环节都要录入监管系统 , 闲置 建立 用 地诚 信 档 案等 八 项措 施 , 对 建 态 巡查 制度体 系 。
躺在实验室 的成果将“ 起 身" 进 田
农业部在 6 月2 8日举 办 的农 业 对称 , 服务 不到位 , 缺乏科学管理 、 客观 复 同意 在 中 国农 学会 评价 处 加挂 “ 农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交 易服 务 培 训 班 上 提 公正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评估机制。 要 业 科技 成 果转 化 交易 服务 中心 ” 的牌 出, 今 年 农业 部 将 推 出农 业科 技 成 果 改变现有成果形式 和供给方式 , 让躺在 子 。在 平 台建 设方 面 , 完成 了平 台建 转 化交 易 平 台 , 成 立全 国农业 科 技 成 实验室 、 锁在保 险箱里 的成果 转化为现 设 招标 并 全 面开 展 了平 台设 计工 作 ,

土地看护巡视管理制度

土地看护巡视管理制度

土地看护巡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各类土地(耕地、园地、草地、林地等)进行巡视看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土地看护巡视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巡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设立土地看护巡视管理机构,具体设置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划并报批,机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巡视计划、目标和工作方案;(二)制定巡视工作方案,提出巡视意见建议;(三)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分配、污染情况进行巡视监督;(四)协调解决土地利用纠纷,保护耕地等基本农田地;(五)开展土地资源的调查、评估和监测工作;(六)指导、监督和检查巡视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及问题。

第五条各级政府设立巡视管理岗位,由专人负责巡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根据上级巡视计划,制定本地区的巡视计划及工作方案;(二)指导、督促并检查巡视工作的开展;(三)及时报告巡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巡视民间组织,由专职人员或志愿者组成,协助政府及专业机构开展巡视工作,促进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第三章巡视工作流程第七条巡视工作分为定期巡视和专项巡视两类。

第八条定期巡视工作主要包括:(一)对本地区土地资源的生产利用情况进行巡视;(二)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用地及公共设施用地等进行巡视;(三)对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隐患进行巡视;(四)提出改进建议,并逐级上报。

第九条专项巡视工作主要包括:(一)对某一地区或某一领域的土地资源进行重点巡视;(二)对某一类别农地或耕地进行巡视;(三)对某项农业开发项目的进展及问题进行巡视;(四)提出专项调查报告,并提出具体建议。

第四章巡视报告及监督第十条巡视报告是巡视工作总结和成果的归档,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巡视情况的详细记录和分析;(二)发现的问题及建议;(三)改进建议的落实情况;(四)工作成果及存在的问题。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是支撑农业生产、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基础。

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任务。

然而,由于国土面积有限、人口众多等原因,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挑战,其中包括违规用地、非法开发、环境破坏等情况。

为了加强对土地执法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需要制定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加强土地执法监督,整治违规用地行为,提高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确保国家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2.任务:-制定巡查计划:每年制定年度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区域和重点区域,确保全面而有效地开展巡查工作。

-建立巡查机制:建立土地执法巡查机制,明确巡查人员、巡查频次、巡查方式等,确保巡查工作有序进行。

-督导检查工作落实:对巡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建立健全土地执法信息库,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信息,为巡查工作提供支持和依据。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环境保护、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土地执法工作。

三、巡查内容和方式1.巡查内容:-违规用地情况:对违规用地行为进行巡查,包括非农业用地、非建设用地、超标准用地等情况。

-非法开发行为:对未经批准的土地开发行为进行巡查,包括违法建房、违法采矿等情况。

-环境破坏情况:对土地环境破坏行为进行巡查,包括破坏植被、水土流失等情况。

2.巡查方式:-实地巡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巡查,对可疑地区进行核查,对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查证。

-现场取证: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取证,确保巡查结果的可靠性。

-经营项目检查:对经营项目投资的用地进行巡查,核实经营项目与用地是否相符,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巡查范围和时限2.巡查时限:巡查工作按季度进行,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巡查时限不超过30天,确保巡查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临时用地动态巡查制度范本

临时用地动态巡查制度范本

临时用地动态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用地管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预防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临时用地的动态巡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临时用地动态巡查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全面覆盖、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

二、巡查职责第四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临时用地动态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巡查计划和巡查路线,确保巡查范围全覆盖;(二)组织巡查力量,对临时用地进行定期巡查;(三)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临时用地行为;(四)对到期复垦的临时用地进行核查,确保土地复垦到位;(五)建立巡查台账,记录巡查情况,分析巡查数据,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巡查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三、巡查内容第六条临时用地动态巡查内容包括:(一)临时用地的批准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二)临时用地的使用情况,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三)临时用地是否改变用途、性质和位置;(四)临时用地是否到期复垦,复垦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五)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

四、巡查频次第七条临时用地动态巡查频次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情况制定,具体如下:(一)重点区域:每月至少巡查两次;(二)一般区域:每月至少巡查一次;(三)偏远区域:每两个月至少巡查一次。

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巡查频次。

五、巡查措施第八条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计划和巡查路线进行巡查,确保巡查工作有序开展。

第九条巡查人员应采取现场查看、拍照取证、询问了解等方式,全面掌握临时用地的实际情况。

第十条巡查人员发现违法违规临时用地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对到期应复垦的临时用地,巡查人员应进行现场核查,确保土地复垦到位。

六、巡查记录与信息反馈第十二条巡查人员应建立巡查台账,详细记录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巡查人员、发现情况及处理结果等信息。

巡查制度

巡查制度

巡查制度导读:规章制度巡查制度【篇一:动态巡查制度】为了强化国土资源的管理,规范用地行为,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将其处理在萌芽状态。

根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甘肃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实施国土资源动态管理,特制定本巡查制度:第一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责任单位是华池县国土资源局、华池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向国土资源局负责。

第二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范围和对象为华池县境内使用国有、集体土地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内容包括:1、检查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2、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检查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建设,预防乱占滥土地、闲置、荒芜土地的违法行为。

4、检查国家建设用地,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农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

5、检查采矿许可证、及时制止无证开采、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

6、检查耕地开垦费、闲置费、复垦费、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缴情况。

7、土地开发、复垦的完成情况。

第五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行领导负责制。

分管领导及县执法队负总责,每次巡查必须有领导带队。

第六条巡查依据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土地监察暂行规定》第七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

1、一级巡查区域:①基本农田保护区;②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③县城、乡镇所在地、城乡结合部;④油田生产重点区域。

2、二级巡查区域:①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②乡村道路沿线;③村庄集居地。

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

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及时了解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现就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通过每月的巡查,形成建设用地项目跟踪检查记录表,及时发现闲置土地、擅自改变容积率或其他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的各类问题,并采取相关措施依法处置。

二、跟踪管理内容
1、是否未批先用;
2、是否少批多用;
3、是否改变土地用途;
4、是否按规划指标实施;
5、是否移址用地;
6、是否未经批准转让、出租;
7、土地出让金是否缴清;
8、土地年租金是否缴纳;
9、是否按期动工建设;
10、是否有其他违规行为。

三、具体要求
开发区、广陵新城、各园区、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根据利用科
提供的已供建设用地项目基本信息,逐宗建立跟踪管理卡,按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巡查,于每月25日前上报跟踪管理情况(跟踪检查记录表要求电子版与盖章纸质材料),定期更新建设用地项目信息,对跟踪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利用科联系,认真分析原因,督促用地单位进行整改。

开发区、广陵新城、各园区、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充分认识加强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巡查、统计上报等工作。

利用科将对跟踪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

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

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各市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要求,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促进各项建设依法依规用地,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现就我省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重要意义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称“监测监管系统”),以供地政策的落实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履行为重点,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跟踪管理、竣工验收、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实现对辖区内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

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是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新举措,是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重要抓手和平台。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实践,研究出台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相关制度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个别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得力的现象较为明显,违规违约用地未得到有效遏制。

希望各地要提高认识,转变重审批轻管理、重供应轻监管的观念,把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作为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已供土地有效利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机制创新,着力强化技术支撑,全面促进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各地要准确把握动态巡查的基本内容,在总结已开展工作和已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设项目跟踪、交地确认、信息现场公示、价款缴纳提醒、开竣工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九项制度。

积极研究、协调建立履约保证金、竣工核验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的内容和手段。

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制度

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制度

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使用行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土地动态巡查,是指土地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检查和督促,及时发现和处理土地违法行为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查处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

第四条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是土地动态巡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明确职责、落实人员、配置资源,确保土地动态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巡查区域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土地动态巡查区域分为重点巡查区域和一般巡查区域,具体划分由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巡查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巡查工作计划,明确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巡查重点等。

第七条土地动态巡查工作由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条土地动态巡查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巡查内容与方法第九条土地动态巡查内容包括:(一)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转让、出租、抵押等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土地使用权取得手续;(四)土地使用权人是否按照约定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五)是否存在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土地动态巡查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一)现场巡查:对辖区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土地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资料核查:对土地使用权人的相关资料进行查阅,核实土地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信息采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数据采集,及时掌握土地使用动态;(四)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土地法律意识。

储备土地动态巡查制度范本

储备土地动态巡查制度范本

储备土地动态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储备土地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储备土地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储备土地的动态巡查工作。

第三条储备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动态监管、及时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储备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并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巡查内容第五条储备土地动态巡查内容包括:(一)土地使用权人的身份及其使用储备土地的情况;(二)储备土地的出让、转让、出租等情况;(三)储备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四)储备土地的安全生产情况;(五)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

第六条储备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应当采取定期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巡查频次和方式第七条储备土地动态巡查频次如下:(一)储备土地出让后,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二)储备土地转让、出租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巡查;(三)对于开发利用情况异常的储备土地,应当及时进行专项巡查。

第八条储备土地动态巡查可以采取现场巡查、书面巡查、网络巡查等方式进行。

四、巡查程序第九条储备土地动态巡查工作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一)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时间、巡查范围、巡查内容等;(二)组织实施巡查,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三)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四)将巡查情况及时报告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导;(五)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整改。

第十条巡查发现的问题,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及时向土地使用权人或者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督促整改。

五、巡查结果处理第十一条对巡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及时报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对巡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及时报告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导,并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进行处理。

六、巡查工作保障第十三条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工作制度,加强巡查队伍建设,提高巡查工作水平。

国土监察大队与国土所巡查制度范文(4篇)

国土监察大队与国土所巡查制度范文(4篇)

国土监察大队与国土所巡查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巡查范围和对象国土监察大队与国土所的巡查范围包括国土资源管理、土地利用、土地规划、土地勘测、土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方面的工作。

巡查的对象包括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

三、巡查内容1.检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检查土地利用是否满足国家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需要。

3.检查土地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检查土地勘测工作是否准确、科学,并与土地登记、土地利用规划等工作衔接顺畅。

5.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否规范、公正,农民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

四、巡查方式和周期1.巡查可以采取定期巡查、专项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定期巡查按照年度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3.专项巡查由国土监察大队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突击检查可以根据线索和举报进行,不定期进行。

五、巡查结果处理1.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被巡查单位书面通报,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2.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可以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暂停资金拨付等措施。

3.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应及时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4.对于巡查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六、巡查记录和报告1.巡查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巡查记录,记录巡查时间、地点、对象、内容等。

2.巡查记录应当及时上报给国土监察大队,并做好备份工作。

3.巡查报告由国土监察大队负责编写和提交给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七、保密和安全国土监察大队与国土所在巡查工作中应当保障巡查人员的安全,确保相关巡查信息的保密。

八、违反本制度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3篇)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3篇)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范本)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省___《___加强国土资源综合执法监管工作___》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十项制度》的要求,特制定___年度全县土地执法动态(范本)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市局“2112”执法巡查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全县违法用地情况,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有效提高违法用地制止率和整改到位率,促进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执法监管责职,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一)县局动态(范本)巡查工作任务。

县局监督、指导全县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制定全县巡查工作实施计划,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抽查,对各分局巡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对各分局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___次考核,每月对各镇进行动态(范本)巡查不少于___次。

(二)分局动态(范本)巡查工作任务。

各分局负责对本辖区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___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巡查每周不少于___次,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正在实施的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全程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对拒不改正、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已形成违法事实的,以及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

要按月制定巡查工作计划,每月___日前制定下月巡查工作计划,报县局备案。

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要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到立案、调查、处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

三、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置措施对土地执法动态(范本)巡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的要求,要依法采取责令停工、制止、查处等措施处置,同时落实好以下四条要求:(一)巡查结果零报告。

土地巡查制度及办法

土地巡查制度及办法

土地巡查制度及办法为加大土地执法巡查力度,遏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巡查制度管理办法》的精神,制定****土地巡查制度及办法。

一、总的要求:加大土地执法巡查力度,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控制在始发状态。

(一)、乡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科协同乡统计科和各基层经济组织、村委会及国有土地用地单位,汇总全乡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台帐,全面系统的掌握我乡区域内土地总有量,及各类土地占有量情况,并严格执行挂销帐制度,做到占多少、销多少、补多少;做到乡、村及用地单位底数清、帐目明,从而保持土地利用率。

(二)、土地巡查员,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发现土地违法现象随时发现随时制止,把违法违规用地消灭在始发状态。

(三)、建立巡查台帐,按《关于实行违法违规用地零报告制度》的通知和巡查要求及时报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如出现巡查失职和被**土地局巡查发现,而本乡巡查未查的现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五)、按巡查方案和办法严格履行巡查制度,除科室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外,必须严格定点定时巡查。

二、巡查办法及时间安排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并参照土地动态巡查的办法规定。

将我乡**个行政村,统一造册,分片分时定点定位巡查,并采取巡查员与行政村负责人巡查记录相结合的巡查制度,每月底前将巡查记录和台帐,报主管领导和乡长审批后,报**国土分局,并严格执行“零申报制度”。

三、具体巡查方法和分片情况如下:第一片行政村:**庄、**台、**庄、主要公路:**路。

第二片行政村:***村、***村、***村。

主要公路:**路。

第三片行政村:***村、***村、***村。

主要公路:**路。

第四片行政村:***村、***村、***村。

主要公路:**路。

时间安排:一周两片,两周全乡巡查一遍。

每月第一周的周二、周三、第一片 ; 周四、周五、第二片。

每月第二周的周二、周三、第三片 ; 周四、周五、第四片。

四、要求:(一)、乡土地巡查员下乡巡查时,除按规定巡查外,要求与所在片的相关单位的指定人员一同巡查,发现问题,按巡查制度做现场处理,并要求单位指定人员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2023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2023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2023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对于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国家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土地执法工作的有效进行,加强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整治力度,提高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益,制定本次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1.加强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巡查,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网络。

2.针对重点地区和领域,深入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土地执法工作的合力。

三、工作内容1.建立巡查队伍a.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干部组成土地执法动态巡查队伍。

b.为巡查队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和专业水平。

c.建立巡查队伍的考核机制,对巡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制定巡查计划a.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巡查计划。

b.根据巡查计划,制定具体的巡查任务和目标。

c.根据工作进展和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巡查计划,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3.确定巡查重点a.根据土地执法的重点任务和相关指导意见,确定巡查的重点地区和领域。

b.重点地区包括城市郊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开发区、产业园区等。

c.重点领域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情况、土地开发利用、土地转让和流转、耕地保护、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等。

4.巡查方法和手段a.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b.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的隐蔽巡查,强化查处工作。

c.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卫星遥感、无人机、地理信息系统等,提高巡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5.巡查内容a.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巡查,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发利用土地的行为。

b.对土地转让和流转行为进行巡查,查处未经批准转让和流转土地的行为。

c.对耕地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查处乱占乱用耕地的行为。

d.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情况进行巡查,查处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行为。

6.巡查结果处理a.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15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15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巡回检查是土地执法监察的有效形式,动态巡查责任制是对巡查制度的完善和发展,重在规范巡查职责,明确主体,严格考核,落实责任,以切实发挥巡查的作用。

为了搞好这项工作,经研究,现将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地)、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土地管理所应普遍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

市(地)、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含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土地管理所,下同)要普遍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

实施动态巡查的主体是市(地)、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察机构和所属执法监察专业队伍,日常巡查任务主要由执法监察专业队伍承担。

在执行特殊巡查任务或组织统一巡查行动时,市(地)、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其他业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基层土地管理所可以加挂执法监察队的牌子,以执法监察队的名义执行巡查任务,其工作人员原则上都应承担巡查任务。

二、划分巡查区域等级,明确各级巡查范围和职责。

要把辖区内的土地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区。

尤其要把城乡结合部、公路干线两侧、村庄周围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作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划分巡查范围和职责。

基层土地管理所主要是对所辖各行政村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巡查,也可以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巡查区域,县(市)土地执法监察专业队伍和各基层土地管理所分工负责进行巡查。

自然资源所动态巡查制度

自然资源所动态巡查制度

自然资源所动态巡查制度为全面落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要求,规范辖区内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和非法采矿等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巡查,是指工作人员通过巡回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制止、报告和处置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及时、有效原则;采取发现与制止、查处、责任与奖惩相结合方法进行。

第三条自然资源所行使下列动态巡查职责:(一)实施本巡查区域巡查工作,制定月巡查计划,明确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

(二)及时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并做好巡查记录。

对拒不停止或已形成违法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属地镇政府书面报告。

(三)协助相关组室(单位)做好建设用地供后利用情况现场核查和临时用地审批、设施农用地备案监管等工作。

(四)配合属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巡查,做到信息互通、共享。

(五)每月25日前向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送当月巡查情况和巡查台账等相关资料。

同时,向属地镇人民政府报告巡查情况。

第四条自然资源所应将下列区域作为重点巡查区域,实行重点巡查:(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各类现代农业园区;(二)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两侧;(三)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翠云廊自然保护区、柏林湖湿地公园、栖凤峡省级森林公园、亭子湖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风景名胜区;(四)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涉嫌自然资源违法问题的区域;(五)历年卫片违法总量大、比例高的区域;(六)在建矿山以及往年非法采矿、盗采资源频发区域;(七)已供应的建设用地,经批准或备案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等;(八)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田长制”公示牌建设区域;(九)地质灾害隐患区、标志标牌建设区及地质灾害项目实施区域;(十)上级交办的其他重点巡查区域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地区,为全面巡查区域,实行全面巡查。

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

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

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是指为了全面掌握和保护自然资源的状况、遏制非法采挖、滥伐、滥猎等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以及加强对自然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建立和完善的一套巡查制度。

以下是关于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的一些内容。

一、巡查目的和原则1.目的:全面掌握自然资源的情况,包括面积、数量、分布等,以及自然资源的保护状况、生态环境状况等。

2.原则:全面、准确、及时,依法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

二、巡查内容和方式1.巡查内容:(1)自然资源数量与分布:包括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动植物资源等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2)自然资源保护状况:包括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情况、物种保护状况、生态环境状况等。

(3)非法破坏行为:包括采矿、滥伐森林、滥捕滥捞、非法开垦、乱占乱用土地等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

2.巡查方式:(1)现场巡查:对巡查地点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情况。

(2)数据分析:通过分析采集到的数据,深入了解自然资源状况,并进行比对、评估、预测等工作。

(3)巡查设备:配备相应设备,如航拍无人机、红外相机、GPS定位等,以提高巡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巡查人员的选派和培训1.选派人员:巡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地形地貌,具备一定的自然资源管理能力。

2.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专业知识的培训、巡查技能的培训等。

四、巡查工作的录入和管理1.信息录入:巡查人员应及时将巡查到的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录入。

2.数据管理:建立自然资源的数据库,及时整理和更新巡查数据,以方便监管和管理部门使用。

五、巡查结果的运用1.监督与执法:巡查结果可作为监督和执法的依据,对于发现的非法行为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决策参考:巡查结果可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六、巡查成果的通报和宣传1.通报: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成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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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
程监管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及时了解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现就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通过每月的巡查~形成建设用地项目跟踪检查记录表~及时发现闲置土地、擅自改变容积率或其他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的各类问题~并采取相关措施依法处置。

二、跟踪管理内容
1、是否未批先用,
2、是否少批多用,
3、是否改变土地用途,
4、是否按规划指标实施,
5、是否移址用地,
6、是否未经批准转让、出租,
7、土地出让金是否缴清,
8、土地年租金是否缴纳,
9、是否按期动工建设,
10、是否有其他违规行为。

三、具体要求
开发区、广陵新城、各园区、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根据利用科
提供的已供建设用地项目基本信息~逐宗建立跟踪管理卡~按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巡查~于每月25日前上报跟踪管理情况,跟踪检查记录表要求
电子版与盖章纸质材料,~定期更新建设用地项目信息~对跟踪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利用科联系~认真分析原因~督促用地单位进行整改。

开发区、广陵新城、各园区、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充分认识加强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巡查、统计上报等工作。

利用科将对跟踪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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