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秀慧谷渠道确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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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秀慧谷渠道确客制度
一、客户确认制度
报备:客户到访前,各渠道方对接人需提前半天将客户信息(姓名、电话号码)通过微信发给伟业案场销售负责人(付柏/范丽宏)。
判定:渠道方对接人、伟业案场负责人与甲方现场对接人(孙睿/关斌)三方在场情况下,通过伟业客户登记系统查询既往电访记录,如果该客户无电访记录,或电访记录超出21自
然日保护期,则判定为渠道客户。
客户判定后,渠道方经纪人在3日内促成客户到访均
视为有效带客。
接访:渠道经纪人带客户到访后,在前台领取《领秀慧谷渠道带客确认单》,并填写到访客户相关信息,渠道客户由伟业销售人员负责全程接待,渠道经纪人配合。
确认:客户完成全部案场销售动线后,渠道经纪人执《领秀慧谷渠道带客确认单》找伟业案场接待销售员签字确认客户带看有效,然后将《领秀慧谷渠道带客确认单》交给伟业案场
经理,伟业案场经理签字确认后交由甲方负责人(陈建)签字确认(可以延后补签),最
后所有渠道带客确认单由任总签字后生效;《领秀慧谷渠道带客确认单》一式叁联,甲
方、伟业、渠道公司各执一联。
二、带客制度
保护区:渠道方任一经纪人不得以短信车、派单或其它任何方式在项目约定保护区内做宣传或拦截客户,一经发现,甲方向渠道方发出《处罚通知书》,并有权处以3套房屋代理费的
罚金。
不实信息:渠道方任一经纪人不得以短信、微信、微博、论坛或者其它任何方式,发布关于我司项目的不实信息(包括产品,价格,折扣等信息)或对客户做出越权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擅自进行有关销售认购、签约、促销折让等不当承诺),一经发现,甲方向渠道方发出
《处罚通知书》,并有权处以人民币5000元/人/次的罚款,罚款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渠
道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串单:渠道方任一经纪人不得以返佣金或者其它任意形式引诱我司员工做出违背公司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串单、买卖客户名单等),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处以人民币5000元/
人/次的罚款,并要求渠道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切客:渠道方任一经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任意形式干扰或影响我司已来电来访客户(在甲方有效客户范围内),严令禁止以返佣或者其它任意形式引诱该类客户以换手机号或让
其直系亲属(以家庭为单位,包含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进行首访确认,一经发现,
取消该有效客户资格确认,同时甲方向渠道方发出《处罚通知书》,并有权处以人民币
5000元/次的罚款。
客户投诉:因渠道公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客户伪造单据、签字、贷款文件等)造成客户无法购房(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无法发放贷款、后期客户无法办理产权等),一经发现,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合作,并要求渠道方承担人民币10万元/户整的罚金,罚金不足以弥补甲方
损失的,渠道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因渠道方过错致使客户或潜在客户对购房过程中
服务态度及其他行为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渠道方赔偿甲方全部损
失。
舆论:在代理期间工作上出现严重事故,影响了甲方的声誉,或因渠道方原因致使媒体对甲方进行负面报道,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渠道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补充说明:
上述约定产生的所有罚金均从渠道方有效客户成交后产生的佣金中扣除。
在合作期内,甲方累计签发三次《处罚通知书》给渠道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并要求渠道方承担人民币10万元整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赔偿甲方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