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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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

2012年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27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教委,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重庆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人社部〔2012〕362号)精神,现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2年12月8日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精神和《重庆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渝人社发〔2012〕271号)的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进修校教师和校外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教研人员。

第三条教学水平考评分为说课、上课、评课三个方面(具体要求见附件)。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教学影响。

(一)教学能力。

主要考察申报者说课、上课、评课的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二)教学效果。

主要考察申报者所教学生知识的获得、能力的形成和健全的人格塑造情况以及学业成绩情况。

(三)教学影响。

主要考察申报者的教学理论、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艺术、教学风格在校、区县(自治县)、市内外同行中的积极影响,特别是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的影响。

第四条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中小学教师,以上课为侧重点,综合考评说课、评课实践能力、效果及影响(其中上课占50%、说课占30%、评课占20%);申报正高级职称(职务)的教研人员,以评课为侧重点,综合考评说课、上课实践能力、效果及影响(其中评课占50﹪、说课占30﹪、上课占20﹪)。

2023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及标准

2023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及标准

2023年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及标准深度解读一、引言2023年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及标准是广大专业人士关心的热点话题。

高级职称是一个专业人士在职业生涯中的重要里程碑,它代表着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认可。

本文将针对这一话题展开深度解读,帮助读者全面了解2023年重庆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和标准。

二、2023年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1. 学历要求2023年重庆高级职称评审的第一条件是学历要求。

通常情况下,申请者需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

2. 专业背景另一个重要的评审条件是专业背景。

申请者需要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且在学术研究上有所建树。

3. 学术成果学术成果也是申请者被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都需要在评审材料中有所体现。

4. 授课经验对于从事教育工作的申请者,授课经验也是一个重要的评审条件。

通常会要求申请者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且教学质量得到认可。

5. 专业职称在申请高级职称时,申请者如果已经具有一定的中级职称,将会成为加分项。

三、2023年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标准1. 学术水平高级职称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对申请者学术水平的评估。

这包括申请者的学术研究成果、学术影响力等方面的综合考量。

2. 专业能力专业能力是另一个重要的评审标准。

主要包括申请者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

3. 带头作用对于从事教育工作的申请者,其在教学科研中的带头作用将会是评审的重要标准之一。

4. 业绩与贡献申请者在工作中的业绩与贡献也是评审的重要标准之一。

这包括在学术研究、科研项目、教育教学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与贡献。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针对2023年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及标准,我认为这是对专业人士在职业生涯中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全面考量。

学术水平、专业能力、业绩与贡献等方面的综合评定,是对申请者在自己专业领域内表现的一种认可和肯定。

同时也激励着专业人士在工作中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学术成就。

重庆市正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及流程

重庆市正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及流程

重庆市正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及流程1.申请正高级职称的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从事科研或教育工作满五年以上。

Applicants for the evaluation of the senior professional title must have a doctoral degree and have engaged in scientific research or education in the relevant field for more than five years.2.申请人在专业技术工作上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

The applicant has achieved outstanding results in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work, and has a high academic level and professional skills.3.正高级职称评审由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

The evaluation of the senior professional title isjointly organized by the unit and the industry regulatory department, and is reviewed according to certain procedures.4.评审过程包括申报材料审核、学术论文评审、专家评审、论证答辩等环节。

The review process includes the review of application materials, review of academic papers, expert review, and argumentation defense.5.申报材料审核主要包括个人简历、科研成果、教学成绩、社会评价等内容的审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8.07•【字号】渝人社发〔2023〕52号•【施行日期】2023.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5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现将《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四章评审方式第五章附则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探索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人才环境,为重庆建设培养造就人才,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面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破除论资排辈的思想观念,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第三条特殊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注重实践和贡献,采取同行专家实名举荐与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相结合、答辩(考察)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坚持在实践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中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突出、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急难险重任务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申报评审特殊人才职称,适用本办法。

重庆市2024职称评审条件

重庆市2024职称评审条件

重庆市2024职称评审条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重庆市2024职称评审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职称评审成为衡量一个人在某一领域专业水平的重要方式。

在中国,职称评审系统已经建立起来,并且不断完善和更新。

作为西部地区的一个特大城市,重庆市的职称评审条件也在不断优化和调整。

2024年的重庆市职称评审条件将会有哪些变化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一、学历要求的提升随着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重庆市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可能会对学历要求进行相应地提升。

对于初级职称的评审者,可能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对于中级职称的评审者,则可能会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而对于高级职称的评审者,则可能会要求博士学位。

二、工作经验的要求除了学历要求外,重庆市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还可能会对工作经验进行一定的调整。

可能会规定初级职称的评审者需具有一定年限的从业经验,中级职称的评审者需具有更多的从业经验,而高级职称的评审者则需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专业技能。

三、科研成果的影响力在评审职称时,科研成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重庆市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可能会更加注重评审者在其领域内的科研成果的数量和影响力。

这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被引用的次数、获得的科研项目等方面。

四、社会服务能力除了学历、工作经验和科研成果外,重庆市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可能还会对评审者的社会服务能力进行评定。

社会服务能力是指评审者在其专业领域内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影响,包括参与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等活动,为社会作出的一定贡献。

五、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在评审职称时,重庆市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可能还会对评审者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进行一定的评估。

这包括评审者在其专业领域内的专业技能和技术水平,以及在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创新和能力。

重庆市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可能会更加注重评审者的整体综合素质和能力。

评审者需要在学历、工作经验、科研成果、社会服务能力、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上都具有一定的水平和突出的表现,才能够获得更高级别的职称评定。

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我市从事高职高专院校(含成人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基本申报条件㈠政治思想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风端正,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申报副教授职务须聘任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申报教授职务须聘任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

㈢外语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㈣计算机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㈤继续教育条件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㈥学术成果鉴定严格按规定进行盲审。

㈦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教师素质、可持续发展基本条件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1.教学条件任现职以来,系统讲授2门(其中1门为实践教学课程)及以上的课程,平均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及以上,课堂授课评价学校考核达到良好及其以上。

2.科研条件申报人应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取得一定成果。

3.教师素质条件(1)具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经验,申报教授职务应已成为本类课程教学或研究团队的带头人,申报副教授职务应已成为本类课程的骨干教师。

关于中职高级讲师职称评定相关事宜的解释

关于中职高级讲师职称评定相关事宜的解释

因许多老师前来咨询中职教师职称评定的相关事宜,现将中职学校高级讲师评审条件做简要解释:(如有不清楚的请到学院人事处网站查阅:渝职改办2009【168】号)一、学历资历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同时具备)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对特殊情况有规定的,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规定执行。

3.申报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须聘任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讲师职务1年及以上;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须聘任助理讲师职务4年及以上;申报助理讲师职务任职资格须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1年以上。

兼任教师,如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等,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任现职以来还必须长期(3学年以上)兼任一门完整的课程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教学工作。

㈢班主任工作专任教师在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2年。

㈣普通话水平要求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担任普通话教学的教师普通话应达到一级水平。

㈤外语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㈥计算机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㈦继续教育要求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007-2012学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执行。

二、评审条件(一).教育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工作经验,能灵活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班级教育活动,且效果好。

担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国家级优秀班级,或市级优秀班级,或区县(主管部门)级优秀班级,或校级优秀班级。

2.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任务,担任的班主任被评为国家级优秀班主任,或市级优秀班主任,或区县(主管部门)级优秀班主任。

3.能关心学生成长,能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工作有成效。

担任班主任的班级学生被评为国家级优秀学生,或市级优秀学生。

重庆市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条件

重庆市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条件

重庆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水平, 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市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普通本科院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申报条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与教师类别本条件适用于我市普通本科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艺术学科除外)。

根据我市普通本科院校学科专业、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与岗位设置的特点,将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三类。

第三条申报条件申报条件由资格条件、师德师风条件、教育教学条件和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等四个部分组成。

资格条件和师德师风条件是我市所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教育教学条件和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对不同类型的教师提出不同的申报要求。

一、资格条件㈠学历资历条件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其中,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时,同等条件下博士学位获得者优先。

3.正常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正常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不足上述任职资格年限须按破格条件进行申报。

㈡外语、计算机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有关规定执行。

㈢继续教育条件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二、师德师风条件㈠思想品德1.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信仰坚定、遵纪守法,不得有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我市从事高职高专院校(含成人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基本申报条件㈠政治思想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风端正,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申报副教授职务须聘任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申报教授职务须聘任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

㈢外语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㈣计算机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㈤继续教育条件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㈥学术成果鉴定严格按规定进行盲审。

㈦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教师素质、可持续发展基本条件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1.教学条件任现职以来,系统讲授2门(其中1门为实践教学课程)及以上的课程,平均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及以上,课堂授课评价学校考核达到良好及其以上。

2.科研条件申报人应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取得一定成果。

3.教师素质条件(1)具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经验,申报教授职务应已成为本类课程教学或研究团队的带头人,申报副教授职务应已成为本类课程的骨干教师。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28•【字号】渝人社办〔2023〕285号•【施行日期】2023.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28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有关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各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3〕212号)和《重庆市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9〕89号),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我市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研人员(以下统称技工院校教师),且达到《重庆市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9〕89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划转单位的人员原则上三年过渡期满后,不再纳入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序列。

二、时间安排按照市职改办统一要求,全市高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原则上均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见网址:/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 .html,常见操作问题解答见网址:https:///ywzl/zjrc/sy/fwzn/202110/t20211028_9899030.html ,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看。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符合高职高专院校教育规律和特点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制度,建设高素质的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队伍,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国家和省里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修订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高级职务名称为教授、副教授,中级职务名称为讲师,初级职务名称为助教。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职在岗的教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分则第四条申报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两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四)按规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资格;(五)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六)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二、学历资历条件(一)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

高职院校教师职评条件标准正文

高职院校教师职评条件标准正文

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讨论稿,2016.4.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注重教师从事教学、科研、教改、指导实践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水平和在专业、课程、教材、实训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中的业绩。

引导教师积极参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教学实践,努力为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在教学科研上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或优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对符合本资格条件的申报人员,通过评审或其它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高等职业学校(含独立设臵的成人专科高校、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的教师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基本素质要求(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严谨治学,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规定的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从下一年起延迟申报:1、任期内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2、谎报学历、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延迟2年申报。

3、任期内年度考核或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有1次以上不合格者,顺延申报。

重庆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重庆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重庆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一、申报条件材料包括师德师风、基本资格、教育业绩、教学业绩材料、科研业绩和优先条件六大类,所有复印材料均须验原件后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申报高级职称的需彩色扫描上传)。

其中:1.师德师风、学历学位、论文(著作)、资历经历。

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审验:(1)师德师风。

需审验师德师风获奖证书原件以及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

申报人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

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

(3)论文(著作)。

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复印件。

(4)资历经历。

须由所在单位负责核查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历须所在单位和现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2.破格材料。

须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报送破格审批表等材料(附件5),应按程序经职改部门或有关部门审批后上报。

二、高、中级应报材料。

各送评单位须报送下列材料纸质件:1.《重庆市XXX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中小学和中职教师系列高级由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重庆市申报教师系列XXX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一式一份,中小学和中职教师系列高级由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3.《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查清单》(一式1份,附件1)。

印证材料分为师德师风、基本资格、教育业绩、教学业绩材料、科研业绩和优先条件六大类。

六类材料分六本装订并分别打印封面、目录,一并装入个人的档案袋,并将附件1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

附件:1.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查清单2.重庆市XX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竞聘)公示证明书3.重庆市XX区教育系统20XX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4.XX区20XX年教育系统职称评审指标申请表5.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6.重庆市XX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组重庆市XX区教育委员会20XX年X月X日附件1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查清单附件2重庆市XX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竞聘)公示证明书XX区教育委员会职改办: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20XX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职改办《关于开展20XX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相关岗位管理办法,按本单位职称评聘方案,已将20XX 年拟推荐上报人员的相关申报评审或竞聘材料在校内公开场合公示5个工作日(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公示期间无异议。

高校系列高职高专(教授、副教授、讲师)评审条件

高校系列高职高专(教授、副教授、讲师)评审条件

教授副教授讲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等职业学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评定标准:高等职业学校教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根据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拓新的技术研究领域,并取得显著成果;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或艺术作品,或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卓著,在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并取得显著效果;主持和指导实验实训室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具有处理和解决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和指导高级研修人员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独立设臵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等职业学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

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从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或作为海外人才引进回国具有国外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我委管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我委管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我委管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4.10•【字号】渝教职改[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我委管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教职改〔2009〕20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委直属单位:现将《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48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委管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换届调整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上届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基本情况(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基本情况2006年,经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批复,我委调整组建了10个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其基本情况如下:1.重庆市高校教师自然科学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由31位委员组成,每年由市职改办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随机抽取18位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当年的评审工作。

下设:自然科学综合组、信息科学技术组、物理学组、数学组、生物与农学组、机械制造组和化学与化工组共七个学科组。

2.重庆市高校教师社会科学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由33位委员组成,每年由市职改办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随机抽取18位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当年的评审工作。

下设:中国语言文学组、体育学组、思想政治教育组、社会科学综合组、马克思主义理论组、经济学组、教育心理学组、教育管理组、管理学组共九个学科组。

3.重庆市高校教师外语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由25位委员组成,每年由市职改办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随机抽取15位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当年的评审工作。

未下设学科组。

4.重庆市高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由28位委员组成,每年由市职改办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随机抽取15位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当年的评审工作。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文件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文件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文件重城管院发〔2014〕24号关于印发《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单位:经学校2014年4月4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1.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表2.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量化表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2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规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推荐工作,结合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学校教师、非教师序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者(含初定)。

第二条推荐指标1.按照重庆市人社局批准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人力资源处每年在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申报前进行空岗统计,由学校统筹全局决定当年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推荐指标。

2.以二级院系为单位(科技处、财务处、信息中心、图书馆、卫生科统一为其他专技部门,其余机关单位统一为职能部门,各教职工以主要岗位确定所属校内单位),人力资源处按照上级批准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计算各单位现有专业- 3 -技术人员各级岗位的总量控制指标,在各级岗位空岗指标内(空岗指标=总量控制指标-已聘指标)开展当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无该级岗位空岗指标的单位可由学校根据实际及发展需要,在学校总控制指标范围内下达调控指标,开展当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3.不受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情形按当年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第三条推荐办法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须符合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的申报条件。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的申报条件按《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量化表》(附件2)进行量化。

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

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

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
一、职称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学术规范和职业道德,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术规范以及职业道德的行为;
3.具有担任所申报职称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4.工作能力和业绩符合职称评审标准。

1.职称评审应具有理论水平和应用水平的综合素质;
2.职称评审应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
3.职称评审应具有以服务为宗旨的职业精神;
1、初级职称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具有相应工作年限的人员;
(2)熟练掌握本职业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工作规范;
(3)有较好的业务素质与业务水平,在本职业领域内可以胜任并独立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
(4)在本职业领域内积极开展业务学习与自我提高,并取得较好业绩,能够为所在单位争取经济效益;
(5)近5年内无高等学历学位或者职称申报不成功历史。

(1)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在本职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实践经验和技术应用能力;
(3)在本职业领域内取得业绩突出成果,为所在单位创造经济、社会效益;
(1)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和教学经验;
(2)在本职业领域内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对行业的发展和方向有深入的研究和理解,并能为所在单位提供战略意见和方针;
(4)在本职业领域内积极开展业务学习与自我提高,并取得国内外著名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具有承担一定的课题研究或指导下级工作的能力;
(5)近5年内无享受国务院津贴、国家“千人计划”和同级别职称申报不成功历史。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附件二: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
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有关说明(略)
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说明:上表15项二级指标中为黑体字的是重要指标,共8项。

1
三、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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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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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9
四、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标准
本方案二级指标共15项,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8项。

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
1.优秀: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 A≥12,C≤2, D=0;
(2)重要指标中,A≥7,C≤1;
(3)有特色或创新项目。

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排列前1/3者不能评为优秀。

2.良好: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A+B≥12,其中A≥6,D≤1;
(2)重要指标中,A+B≥7,其中A≥4,D=0。

或不满足优秀条件,而C=0,D=0。

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平均水平的不能评为良好。

3.合格: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D≤3;
(2)重要指标中,D≤1。

4.不合格:
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5.28•【字号】渝职改办[2007]61号•【施行日期】2007.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61号)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全市人事局处长会议精神和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为了确保申报评审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序地进行,各地区、各部门须严格按《2007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表)中“评审材料受理时间”派专人报送高级职务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㈠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证书发放程序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12号)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由本人申报、单位审核、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直接送相关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挂靠部门。

㈡各高级职务评委会挂靠部门在申报材料收齐后,须将全部申报人员《送审名册》(一式二份)集中报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组织专家评审。

㈢对部分特殊情况申报者(如破格申报、“先评后补”等),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再送相关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参加评审。

三、申报材料要求㈠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并按规定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成绩证明)、继续教育登记证(卡)、年度考核表、有关考试合格成绩、业绩成果证明、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不须另搞鉴定)、学术报告等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有关证件上报时可送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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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
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市从事高职高专院校(含成人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基本申报条件
㈠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风端正,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申报副教授职务须聘任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申报教授职务须聘任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

㈢外语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㈣计算机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㈤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㈥学术成果鉴定严格按规定进行盲审。

㈦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教师素质、可持续发展基本条件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1.教学条件
任现职以来,系统讲授2门(其中1门为实践教学课程)及以上的课程,平均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及以上,课堂授课评价学校考核达到良好及其以上。

2.科研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取得一定成果。

3.教师素质条件
(1)具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经验,申报教授职务
应已成为本类课程教学或研究团队的带头人,申报副教授职务应已成为本类课程的骨干教师。

从事专业教学的申报人员应具备“双师”素质。

(2)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结合教学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学生参加素质拓展、职业技能提高活动,帮助学生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业和创新能力。

4.可持续发展条件
(1)每一年在行业(企业)有不少于一个月的工作(顶岗、兼职工作、咨询、培训、调研或技术服务)经历,或者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累计到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不少于五个月。

(2)参加学习、培训、进修的时间,不低于20学时/年,并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申报教授至少参加一次国际性或二次全国性的学术交流(发言或论文交流),申报副教授至少参加一次国内或市内的学术交流(发言或论文交流)。

第三条破格申报条件
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教师,可不受第二条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学历、资历、职务档次限制,破格推荐评审教授或副教授。

㈡破格推荐评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任现职以来达到基本教学条件要求,教学效果良好,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副教授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
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主研人员(前5名)。

⑵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者科技奖一等奖,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⑶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在重庆市内外有重大影响,或取得重庆市内外全行业突出的经济、社会效益。

2.任现职以来达到基本教学条件要求,教学效果良好,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破格推荐评审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⑴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奖或科技奖二等奖(前5名)或三等奖(前3名)。

⑵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2名)。

⑶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主编出版过全国统编教材,或作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5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学科学术论文,或作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在国际或全国本学科(或本行业)公认的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⑷在国家和重庆市重点科研项目中解决了学术理论难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⑸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省、直辖市或自治区党委或政府采纳,对深化改革、发展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四条评审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教学条件及相应学科专业的学
术条件。

㈠教学条件
2.副教授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至(6)之一: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主编1部教材并获省级优秀教材等级奖及以上;
(3)主研并完成1项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
(4)省(部)级特色专业或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训中心建设的参与者或校级特色专业或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实训示范中心建设参与者;
(5)获校级教学优秀奖或校级青年教师技能竞赛等级奖;
(6)在学术期刊中发表教研教改论文1篇及以上;
㈡学术条件
工学综合类(一)
制造、土建、资源、交通、水利类
2.副教授
⑴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至少2篇)。

②出版专著(前2名)或编写教材(前2名)至少1
部且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核心期刊至少1篇。

⑵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校级(地厅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②主持校级(地厅级)或主研省部级(前3名)、主研国家级(前5名)的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③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有效持证人)。

④主持横向课题(含产学结合的项目)经费不少于8万元。

⑤拥有发明专利至少1项。

⑥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至少2项。

管理综合类
2.副教授
⑴论文
发表专业学术论文6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至少3篇)。

⑵论著、项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校级(地厅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②参与出版专著(合著前2位)至少1部或参与编著教材至少2部。

③主持校级(地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④主研(前3位)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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