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上岗资格证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请编号: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申请表
申请人:
工作单位:
申请日期:
申请类别:B级资格证书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编制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上岗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岗位职责
持有B级资格证书的教师可以应聘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可以单独从事心理辅导课的教学和个别辅导、团体辅导,可以指导心理辅导课,但不能指导个别辅导、团体辅导。
二、申请条件
1、持有C级资格证书三年以上;
2、获得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或其他同类别培训班结业证书;
3、个别辅导累计超过20小时且心理辅导课累计超过30课时。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从省教科院网站下载B级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写完毕,交县(市、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初审;
2、由县(市、区)指导中心填写书面考核意见,汇总交市指导中心复审认证,复审通过后由市指导中心统一向省指导中心提出资格认定申请;
3、省指导中心根据市指导中心的申请及书面审查、认证意见,认定申请人的资格,核发B级资格证书。
三、免试条件
持有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或获得心理学或教育学研究生文凭;或获得心理学或教育学本科文凭且持有C级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并有(地)市二等奖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成果获奖者,可免试申请B级资格证书。
四、填表须知
1、请用黑/蓝墨水钢笔据实填写,字迹端正清楚。
2、本表应填写一式三份,县、市、省指导中心各留一份,可按同样规格复印。
3、请提供本人近期脱帽半身正面二寸标准照四张,三张照片分别粘贴在三份表格上,一张用于证书制作,背面请写上姓名和单位。
4、请将所提供的复印件按表格中“复印件清单”的顺序依次编号排好,固定在本申请表的最后面。
5、应递交的复印件参见附录。
以下由省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填写
附录:递交有关材料的复印件清单
1、个人身份证
2、C级资格证书
3、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或同类别培训班结业证书
4、2例辅导方案及2例活动课设计方案
5、学校出具的开设心理辅导课及从事个别辅导工作的累计时数证明
6、县(市、区)指导中心出具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书面考核意见
7、市指导中心出具的复审、认证意见
8、其他各种相关的开课证明、获奖证书以及相关论文、论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