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上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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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编号: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申请表

申请人:

工作单位:

申请日期:

申请类别:B级资格证书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编制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上岗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岗位职责

持有B级资格证书的教师可以应聘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可以单独从事心理辅导课的教学和个别辅导、团体辅导,可以指导心理辅导课,但不能指导个别辅导、团体辅导。

二、申请条件

1、持有C级资格证书三年以上;

2、获得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或其他同类别培训班结业证书;

3、个别辅导累计超过20小时且心理辅导课累计超过30课时。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从省教科院网站下载B级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写完毕,交县(市、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初审;

2、由县(市、区)指导中心填写书面考核意见,汇总交市指导中心复审认证,复审通过后由市指导中心统一向省指导中心提出资格认定申请;

3、省指导中心根据市指导中心的申请及书面审查、认证意见,认定申请人的资格,核发B级资格证书。

三、免试条件

持有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或获得心理学或教育学研究生文凭;或获得心理学或教育学本科文凭且持有C级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并有(地)市二等奖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成果获奖者,可免试申请B级资格证书。

四、填表须知

1、请用黑/蓝墨水钢笔据实填写,字迹端正清楚。

2、本表应填写一式三份,县、市、省指导中心各留一份,可按同样规格复印。

3、请提供本人近期脱帽半身正面二寸标准照四张,三张照片分别粘贴在三份表格上,一张用于证书制作,背面请写上姓名和单位。

4、请将所提供的复印件按表格中“复印件清单”的顺序依次编号排好,固定在本申请表的最后面。

5、应递交的复印件参见附录。

以下由省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填写

附录:递交有关材料的复印件清单

1、个人身份证

2、C级资格证书

3、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或同类别培训班结业证书

4、2例辅导方案及2例活动课设计方案

5、学校出具的开设心理辅导课及从事个别辅导工作的累计时数证明

6、县(市、区)指导中心出具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书面考核意见

7、市指导中心出具的复审、认证意见

8、其他各种相关的开课证明、获奖证书以及相关论文、论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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