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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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的责任
• 1、责任分类 • 管理责任、服务责任、审核责任 • 2、具体规定
• • • • • • 规程第五条 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加强土地增值税政 策宣传辅导。 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 值率以及税款计算等情况进行审核,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规程 第二章 规程 第四章 关于税务机关审核应承担的责任,规程中只要求了应审核以及应关注事项, 并未明确具体责任,相关责任应与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完全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在审核工作中,应依照清算规程规定对应关注和审核事项进 行审核工作说明。
• 清算规程确定额几个基本原则: • 第二十一条 审核扣除项目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 (一)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其实际发生的支 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扣除。 • (二)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的 。 • (三)扣除项目金额应当准确地在各扣除项目中分别归集,不得 混淆。 • (四)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必须是在清算项目开 发中直接发生的或应当分摊的。 • (五)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或者同一项目 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 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 • (六)对同一类事项,应当采取相同的会计政策或处理方法。会计核 算与税务处理规定不一致的,以税务处理规定为准。
房地产开发项目
土地增值税清算实务
内容安排 一、前期管理规定
二、清算操作程序 三、清算审核要求
四、清算审核实务(案例分析)
一、前期管理规定
(一)项目管理
1、国税发【1995】90号 2、国税发【2006】128号 3、国税发【2009】91号
(二)预征税款
1、•细则‣第十六条 2、财税发【2006】21号 3、国税发【2010】53号
• 规程第十二条 • 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供的清算资料 •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参考表样见附件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 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 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 情况。 • (三)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 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 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 、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 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 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 • (四)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 ,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
• • • • • • 收入的审核依据 1、收入范围 2、收入确认的原则 公允价值 与成本配比 3、注意事项 关联交易 售后租回 其他交易模式
扣除项目审核政策依据
• • • • • • • 确认扣除项目以及确定扣除项目金额的原理 1、规定 规定一般针对对具体问题、事项,明确其处理方法。 2、原则 原则分为两类 一类是基本原则,比如相关性、真实性等 另一类是具体事项处理原则,比如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哪些内容,由 于规定得不是那么具体,大多是处理的原则性规定。 • 在确定时:1· 基本原则 • 规定 • 具体事项处理原则
三、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要求
(一)审核时限
(二)审核形式 1、案头审核 2、实地审核
3、审核管理实践探索
(三)审核结论
(四)执行
(五)清算审核的法律责任
• 纳税人的责任
• 1、责任分类 • 申报时限要求、申报真实性、准确性以及资料完整性要求、税款缴纳 方面的要求 • 2、具体规定 • 清算规程的规定: • 第三条 •规程‣所称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 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 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 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 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 第四条 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保证清算申 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税通„
:(纳税人识别号: 事由:补正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通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 (国税发„2009‟91号) 通知内容: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 _______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 税清算,需补正清算材料。请你(单位)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有 关清算材料。补正材料时间不计入你(单位)的 项目土地增值税清 算审核时限。需要补充提交的清算材料及要求如下: 1、
(五)税务初核
1、符合性审核 (1)是否以项目或分期项目为清算单位 (2)是否符合清算条件 (3)是否明确普通标准住宅申请或放弃申请免税 (4)报送资料是否完备 (5)有关声明是否明确 2、逻辑性审核
(1)主表与附表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
(2)报表内部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 (3)数据计算是否准确
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补证通知)
征管法的规定
•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 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 款。 •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 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 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 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 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 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四)申报资料
清算规程第12条的规定 1、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 2、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 项目整体情况(面积、金额、已售、未售)、分期项目情况、 共同费用配比方法、借款费用的处理、已建公共配套设施的处 理方法或处理原则、代建公共配套设施情况说明及其处理方法 3、相关表、证、单、书 4、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 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5、对涉及减免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还应随申报表报送•土地 增值税减免税申请表‣
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 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 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 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发起
1、应清算: (1)发起人:纳税人 (2)启动形式:纳税人清算项目符合 条件后自然启动 2、可清算: (1)发起人:税务机关 (2)启动形式:•税务事项通知书‣



(三)逾期限改
1、清算期限: (1)应清算: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 (2)可清算: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 2、逾期限改: 3、逾期责任:
____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税限改〔
________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
〕 号

你(单位)开发的 房地产项目,已符合土地增 值税清算的条件,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限你(单位)于接到本通知之 日起30日内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逾期仍未按规定办理土地增值 税清算手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 处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______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 起诉。 税务机关(签章)
____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算通知) 税通〔 〕 号
:(纳税人识别号: 事由: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 (国税发„2009‟91号) )
通知内容:你(单位)开发的_____________房地产项目,已符合土地
增值税清算的条件。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90日内提供有关清 算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____________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签章)
二、清算操作程序
(一)清算概念 (二)清算发起 (三)逾期限改 (四)纳税人申报 (五)税务初核 (六)补证通知 (七)受理通知 (八)解缴税款(或退库处理)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概念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三条:
“所称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
一次分 配:共 同扣除 项在多 个项目 间进行 分配
真实性
合法性
实际 支付
准确性
相关性
配比性
所பைடு நூலகம்集的各项成 本和费用必须是 真实发生的。
二次分配:本项目扣除项在 各开发产品间(普通、非普 通、非住宅)进行分配
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 第十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清算资料后, 对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且报送的清算资料完备 的,予以受理;对纳税人符合清算条件、但报送 的清算资料不全的,应要求纳税人在规定限期内 补报,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清算资料后, 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 。上述具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 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主管税务机关已受理的清 算申请,纳税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撤消。
实地审核的方法、步骤、要求
一、前期准备
二、审核实施 (一)执行审核流程 (二)帐外调查 (三)帐内检查 三、审核文书 (一)证据固定 (二)工作底稿 (三)审核报告
同时满足以下两条件: 1、款项已经实际支付 2、取得合法有效凭证
扣除 原则
成本费用应 当准确地在 各列举扣除 项目中分别 归集,不得 混淆。



2、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
税通„ ‟ 号 :(纳税人识别号: ) 事由: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 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 通知内容:经初步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到 本机关办理 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 手续,符合受理条件,现予受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 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清算审核时限
•规程‣第五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收入、 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率以及税款计算等情况 进行审核,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规程‣第十五条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清算资料后,应在一定 期限内及时组织清算审核。具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时限 2、审核、评估、稽查问题
案头审核
案头审核是指对纳税人报送的清算
资料进行数据、逻辑审核,重点审核项
目归集的一致性、数据计算准确性等。
实地审核
一、实地审核是指在案头审核的基础上, 通过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实地查验等方式, 对纳税人申报情况的客观性、真实性、 合理性进行审核。 二、实地审核的方法、步骤、要求
审核的政策依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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