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
竣工验收阶段规划验收实施细则
属于依法需要验收批前公示 的,应当提交(说明公示情 况)
18
(二)市政工程
序号
材料名称
份
数
1 申请函
1
2 案件数据信息表
1
3
提供《建设工程档案 预验收认可书》
1
提供《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文证编号,
如有调整,应提供规
4 划部门批准调整《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3
案件数据信息表
建设项目性质 □住宅 □办公 □学校 □科研 □厂房 □仓库 □体育 □市政配套 □商业 □其它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用地批准书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工程测量记录册号
违法建设行政处 罚决定书号
项目名称
层数
建筑面积
幢数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住宅套 建筑高 数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幢数
层数 地上 地下
用地批准书
属于申请规划验收的建设单
复印件 位名称与规划许可的建设单
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
复印件
属于违法建设处理过的,应 当提交
复印件 原件
属于曾经申请过规划验收审 查服务的,应当提交 属于需要验收批前公示的, 应当提交(说明公示情况)
19
六、审批范围:广州市 七、办理期限:5 个工作日 八、审批程序:受理—审查—特别规定的程序:现场踏勘、批前
行车库 其他层架空/避难层 屋顶梯屋及电梯机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 我单位已阅知有关备注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
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 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
备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工作,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以下简称规划验收),是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相关的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条件的复核和确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严格依照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
确需变更规划许可证件批准内容的,必须依法到原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且建设单位必须签署相关承诺书后,方可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
第五条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以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建设工程应同时申请规划验收。
因涉及公众或社会利益的,建设单位可申请分期验收,其垃圾房、配电房、停车场等配套工程应当按照计划和施工图同步完成,配套工程未完成的,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应经市规划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单位进行竣工规划测量,并形成实测的竣工总平面布置图和规划竣工测量报告(含电子文件)。
第七条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测量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筑工程平面位置、尺寸、功能、高程、容积率、建筑密度及停车、出入口等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在竣工总平面布置图上标明);(二)建筑物的层数、建筑高度、层高、建筑基底情况(长度、进深)、建筑面积、建筑间距及室内外地面标高;(三)建筑分层平面内部布局(建筑单元户型结构、楼梯、公共过道、公建配套设施用房、设备用房、管理用房、停车位的设置位置和数量等);(四)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位置、尺寸、规模。
(五)建筑工程的绿地率。
第八条市政工程竣工规划测量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道路(含桥梁、隧道等,下同)平、断面布置、中心线坐标、竖向控制节点标高等;(二)管线(含架空线、渠、沟等,下同)平面布置、中心线坐标、断面尺寸、管(渠)底节点控制标高、横向侧距等;(三)道路附属设施(含天桥、人行地道等,下同)的位置、尺寸;(四)桥梁、地道、架空管线等净空。
竣工验收合格与综合验收有什么不同 3
“竣工验收”合格,即每个建设单元工程竣工后,建设方组织五方验收,并取得消防、环保、规划验收合格证和相关资料文件,由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讫并确认,发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
一般情况下一个建设项目会有若干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是建设方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必备文件。
“综合验收”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对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的执行,各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和市政基础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以及绿化建设等,进行的整体和全面的验收。
综合验收的内容包括:规划要求是否落实,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物业管理是否落实等。
综合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由规划、设计、房屋、土地、市政工程、供水、供气、电力、园林、环卫、电信、公安、交通、消防、商业、教育、人防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没有将综合验收合格作为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1、完工是指工程已施工完毕(只是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可。
2、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通知有关部门及当地档案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并取得相关资料(可以办理决算及竣工资料移交)。
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工程结算是指一个单项或者单位工程竣工后的工程造价的计算。
而竣工决算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及财务等所有费用的计算。
结算是发生在施工、建设以及计量监理之间,而决算在发生在项目的法人和他的所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之间。
最后的决算资料是要上报给上级部门和国家主管部门的。
而结算只会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不必要上报给国家相关主管部门。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工程变更与索赔等情况,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对已完施工价格进行计算的过程,计算出来的价格称为工程结算价。
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的区别和先后顺序
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的区别和先后顺序1、工程竣工验收:就是通常所说的四方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验收后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是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进行完之后的最后一项验收。
2、规划验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竣工并完成竣工测量的,需申请规划验收。
经规划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是建筑工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之一。
3、消防验收: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公安部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这个是分部验收报告);(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消防验收完成,即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4、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5、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认可文件或验收意见书;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维修书;7、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8、备案机构要求应当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资料;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流程与应准备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成都市城市规划条例》;
(一)申请表(原件1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见附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一般规定》);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非独立占地的管、线类工程除
外);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非
(二)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
各项要求,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各项要
条 件 求;
(三)通过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和竣工查丈;
(四)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已拆除;
(五)规定配套公共设施应完成并移交给政府的,应完成相关移交手续。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内 容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验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依据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五条;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规定三篇
精品文档-可编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规定三篇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规定(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城乡规划,确保建设项目按已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和设计进行建设和竣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水市城市规划区内经市规划局审批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均须按照本办法实施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市规划局负责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未经市规划局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验收的依据、条件和标准第五条验收依据(一)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有关规划技术标准规范;(二)经市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条件和设计文件。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后,达到以下规定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方可申请竣工规划验收:(一)按照规划管理程序要求,有完善的各项批准手续;(二)建设项目(含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市政工程、配套设施等)已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要求建设内容全部竣工;(三)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均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借用红线外的部分)清理完毕;(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已全部完工。
第七条建筑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的内容(一)平面总图:用地性质、用地界线、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及相关的经济指标等规划条件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状况。
(二)建筑性质、建筑总面积、单体面积、高度、层数、室内外地坪标高、各层层高、户型、建筑风格、立面、外墙建筑装饰材料和色调、景观亮化、美化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状况。
(三)道路绿化、环卫、停车、各类管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状况。
(四)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的拆除状况及道路路面清理、工地清场状况。
竣工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竣⼯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竣⼯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1、房屋建筑⼯程竣⼯验收备案表;
2、建筑⼯程竣⼯验收报告(含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施⼯单位竣⼯报告另后附竣⼯⾃评、监理单位⼯程质量竣⼯评估报告另后附
3、竣⼯评价、单位⼯程竣⼯验收原始记录),提交原件各⼀份;
4、建设⼯程施⼯许可证(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5、施⼯图设计⽂件审查合格书(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6、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件或者准许使⽤⽂件《建设⼯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7、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件或者准许使⽤⽂件⽂件(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件或者消防竣⼯验收备案受理凭证(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9、城建档案馆出具的⼯程档案资料认可⽂件或难收意见书(提交原件);
10、⼯程造价管理机构对⼯程竣⼯结算⽂件出具的审查备案⽂件;
11、施⼯单位签署的⼯程质量保修书;
12、住宅⼯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说明书》;
13、住宅⼯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住宅⼯程可不提供);
14、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付⼯程款的证明⽂件(该证明⽂件由施⼯⽅提供,并加盖双⽅公章);
15、市建筑节能分部⼯程竣⼯验收备案表;
16、⼈民防空⼯程竣⼯备案表;
17、电梯⼯程验收监督意见单;
18、单位⼯程竣⼯验收单(即五联单);
19、⽔、电、通风空调⼯程检测报告及反馈单;
20、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及反馈通知单;
2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件资料;
22、⼯程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站提供)。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规划验收)2020最新详细流程
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需提交纸质版报告原件
6、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和竣工查丈报告 (原件各1份)(深圳市)
企事业单位(测绘单位)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和房产测绘系统生成的
电子测绘成果。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访问、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选择申请办理事项,根据预审要求填报相 关信息、提交相关电子材料、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等,申请人在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申请。 2.网上预审。收到预审申请2个工作日(或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预审,符合预审条件的,通过预 审;不符合预审条件的,应当列明理由,不予通过预审;预审结果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告知申 请人。 3.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自愿选择窗口提交或邮寄送达申请材料的方式,向综合窗口报件,综 合窗口受理人员根据预审结果及提交材料实施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将相关信息 录入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列明理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补正 材料的,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情况。对于提供网上全流程办理的,网上预审通过后转入网上 受理,申请人可无需到综合窗口提交材料,受理信息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告知申请人。 4.申请材料交接。综合窗口将报件材料转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午5:00前接收的材料当天转交, 下午5:00后接收的材料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转交,并办理交接手续。 5.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内容进行核查。审核时限为7个工作日,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工程 项目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 6.审批。处(科)室负责人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局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作出 审批决定。 7.办结。承办人在审批决定作出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作出办结决定。通过审查的出具《建设工程规划 验收合格证》,未通过审查的复函说明理由。 8.送达。时限1个工作日。承办人在证件或批复作出后,办理结果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有纸 质证件或批复的,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9.材料归档与发文登记。审批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等送至档案室归档,完成发文登记。 10.发文材料交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将办理结果文书转交给本级大厅综合窗 口,并办理交接手续。 11.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综合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综合窗口通过全 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发送领件通知。申请人通过窗口自取的,综合窗口在核对相关信息后,发放结果 文书或证件,并要求申请人通过电子签名签收;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的,综合窗口委托邮政单位寄件送 达;通过自助服务终端取件的,综合窗口告知申请人持身份证或取证密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助服务终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建设规模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号
附件及附图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的法律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得组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
证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三、本件的附件及附图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内蒙古自治区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核字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符合规划条件,颁发此证。
核发进关:
日期: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名称
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需提交材料
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需提交材料一、前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办理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一个必要过程。
这个证书是建设单位依法必须取得的证明,是对已建成建筑物符合规划、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达标的合格证书。
那么什么是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办理此证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二、什么是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首先,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是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之一,是国家建设法规中的法定证明文件之一。
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办理服务是由地方行政部门负责的,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的建设工程相关法规、规定和标准进行申报。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核心内容是建筑物的竣工、使用规划。
证书须由建设单位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办理成功,建设单位将获得一张政府颁发的“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文件。
此文件便是该建筑物本质的“出生证明”,都将成为审批、评定、签订等一系列手续所需要的重要证明之一。
三、提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材料1.申请表申请表中需写出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工程地址、建筑物类别、竣工验收单位、验收意见等必要内容。
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合法、详尽。
2.竣工规划设计文件竣工规划设计文件包括规划图、结构设计图、施工图、设备安装图纸等。
这些图纸需与审批批准的设计文件有一定符合。
3.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是建设单位需要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料。
此文件内容详细描述了建筑物建设的过程、验收方案、竣工验收记录等。
如果建筑物出现了安全隐患,也需要写明事实与处理方案。
4.竣工备案文件竣工备案文件是建设单位根据审批手续向建设部门提交的标份资料。
此文件内容包括竣工文件、竣工图纸、验收意见、结构、质量安全检查及善后处理心得等。
5.其他文件为了证明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及其他合法性,建设单位还需准备一些其他必要文件。
例如,项目建议书、预审批文、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质量安全评审报告等。
项目验收证明
项目验收证明第一篇:项目验收证明项目验收证明海南大学: 受我单位委托,与贵单位负责签订的《》项目合同(编号),根据合同要求,该项目组于20 年月日向我单位提请验收申请。
20 年月日,我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完成了合同规定的计划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我单位同意通过验收。
委托单位(公章)年月日注:请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验收后,将本单原件(一份)交学校科研处存档第二篇:最终验收证明(项目工程)(样本)最终验收证明合同号:兹证明工程,通过(甲方)和(乙方)双方的共同努力,按合同规定,已完成其最终验收测试,并证明本合同于2012年__月_ __日通过最终验收.本验收证明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第三篇:竣工验收证明XXXXX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工程名称: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工程地点:验收范围:经检查该工程已完成的项目质量验收合格,参验人员一致同意验收。
甲方验收人员(签字):乙方验收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篇:验收合格证明(本站推荐)验收合格证明验收合格证明1,竣工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2,竣工一式四份,一律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各存一份.3,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备案.4,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参加验收的所有人员签字,建设单位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竣工项目审查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结构形式层数勘察单位建筑面积造价设计单位报建日期监理单位开工日期施工单位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审查情况审查项目及内容完成设计项目情况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电扶梯安装工程(填写已完成或未完成)完成合同约定情况总包合同约定分包合同约定专业承包合同约定(填写已完成或未完成)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建设前期,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技术档案监理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施工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填写齐全,基本齐全,不齐全)进场试验报告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填写齐全,基本齐全,不齐全)五,工程质量保修书,使用说明书(填写有或无)审查结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20年月日竣工验收组织实施情况验收机构:主任副主任成员各专业组验收专业组成员建筑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室外工程注: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均必须参加验收.验收组织程序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2,施工单位介绍施工情况3,监理单位介绍监理情况4,各验收专业组核查质保资料,并到现场检查5,各验收专业组总结发言,建设单位做好记录三,工程质量情况分部工程名称评定情况质量保证资料情况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情况:存在问题:竣工验收结论: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人员签名建设单位20年月日设计单位20年月日监理单位20年月日施工单位20年月日其他单位20年月日注:备案时,建设单位还需要提供一份竣工验收签到单,作为竣工的附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二、办事部门:津南区规划局三、受理地点和窗口:行政许可中心四、事项类型: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五、申报条件:1、《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2、具有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制订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3、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
工程施工验收证件
工程施工验收证件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需要办理的各种行政许可和验收证明文件。
这些证件的取得,是对施工单位资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认可,是工程建设不可或缺的环节。
一、工程施工验收证件的种类1. 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建设项目核准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
这些文件是工程建设的入口,是开展施工的前提。
2. 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活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3. 质量监督登记证:质量监督登记证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的依据,施工单位需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
4. 安全许可证:安全许可证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临时设施安全许可证等。
5. 环保验收证:环保验收证是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和控制的依据,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等。
6.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是对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依据,确保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
7.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是对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是工程项目完工的重要标志。
二、工程施工验收证件的办理流程1. 准备阶段: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投资等条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2. 申报阶段:施工单位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办理工程施工验收证件。
申报材料需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装订、盖章、签字等。
3. 审批阶段: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工程施工验收证件;不符合条件的,发给不予办理的通知书。
4. 办理阶段:施工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和相关规定,完善工程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工程施工验收证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无
对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评价
1、勘察单位能够按合同提供勘察报告,内容真实。
2、设计单位能够按设计合同履行职责,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成果,施工过程中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做好技术支持与服务。
3、监理单位能够按照监理服务合同和监理工作职责做好质量、进度、工程进度款支付、安全文明施工等控制工作。
专项验收名称
证明文件发出日期
文件编号
对验收的意见
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同意验收
规划验收合格证
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消防验收意见书
燃气验收合格证
电梯准用证
工程竣工档案认可书
工程
完成
情况
承包人已按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和设计施工图等完成合同招标范围内工作内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能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良好。
工程
质量
情况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有质量合格证,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检测合格后用于工程,严格执行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审批规定;按照设计图纸、国家标准规范、合同文件进行单位(子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隐蔽工程等验收,质量验收记录真实,合格率为100%,工程质保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有关安全和功能性检查资料齐全完成复核验收规范要求,观感质量一般。综合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单位
意见
年月日(公章)
土建
பைடு நூலகம்施工
单位
意见
年月日(公章)
设备
安装
施工
单位
意见
年月日(公章)
监理
单位
意见
年月日(公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办事指南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XX-XX发布 2016-XX-XX实施一、受理范围1.申请人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具备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2.申请内容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
3.申请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载明的事项已全部完成;2)已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应当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设及设施已拆除,施工场地清理完毕;3)已委托具有资质和资格的测量单位进行竣工测量,出具竣工测量成果;4)无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和配套设施行为;5)已完成配套工程;6)已在城市建设档案馆办理建设档案竣工核验(个人建设工程除外)。
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第四十五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四十六条。
三、实施机关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梅州市分为2级,分别为市级、县级。
1.权责划分(市)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市级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城市建/构筑物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2、权责划分(县、市)县(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县(市)级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城市建/构筑物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四、审批条件五、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城市建(构)筑物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材料目录六、办理时限七、审批收费不收费。
八、审批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
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手续及完成一个工程所需的资料清单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手续及完成一个工程所需的资料清单对于刚接触工程的小白来说,一说起工程上都需要办哪些手续,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是一头雾水,这么多手续都去哪个部门办理啊,还有资料都跟谁要啊,无从下手的感觉,赶紧上网一顿搜,还是云里雾里的,没太明白,今天就带着小伙伴们来捋一捋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从开工到竣工所需的资料,建议收藏起来备查:一、立项审批(约2 周)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 (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份)7、项目地形图(一份)8、环评报告。
9、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约1个月)1、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方案上会包括总体方案、单体方案)三、建设工程报建(约1个月)(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3、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4、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查意见》、人防质量监督手续;5、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总图审批意见;6、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7、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8、环评审批意见;9、排水办接管条件办理;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 (招投标约2个月)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最新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的区别和先后顺序
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的区别和先后顺序1、工程竣工验收:就是通常所说的四方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验收后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是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进行完之后的最后一项验收。
2、规划验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竣工并完成竣工测量的,需申请规划验收。
经规划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是建筑工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之一。
3、消防验收: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公安部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这个是分部验收报告);(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消防验收完成,即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4、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5、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认可文件或验收意见书;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维修书;7、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8、备案机构要求应当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资料;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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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单位领取本表后,到证后管理部门咨询,商定市政工程规划验收方案。
天津市规划局编制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三百六十条、第三百六十三条
《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管理规范》规监字[2017]313号
申报人承诺:
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并对其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虚假,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与审批机关无关。
申报人:(签章)法人代表(签字):20年 月 日
行政审批事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报表
市 政 工 程
项目总编号:申请编号:20线验申字号许可中心编源自:申报日期:20年月日申报单位
单位/个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建设项目主要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测量单位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编号
许可规模
m
竣工规模
m
建设地址
路 名
起 点
终 点
长 度(m)
工程种类
给水 通讯 燃气排水 电力 供热再生水管线综合
铁路 公路 道路 桥梁 河道城市轨道其他
工程规格
管径大小:DNmm— DNmm 电力等级:KV 通信孔数:孔
规划控制线宽度:m规划横断面m河道宽度:m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报送文件及图纸: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市政工程)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件;
2、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
3、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现场实景照片、标准地名证书等)。
备注:
1、申报单位持有效证件在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到业务窗口领取受理或不受理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