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座学、分类与自我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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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座学、分类与自我认知

关于星座的种种讨论是否能被归类为科学话语,这似乎已经不成问题了。答案很简单,“星座学”(我用这个术语表示关于十二星座所对应的各种属性的界定、围绕星座核心理论的各种周边理论以及占星和预测的各种实践等等)不是科学。但是,如果要做出这样一种判断,那么必须把“科学划界的标准”视为不言自明的尺度。自卡尔•波普尔提出他的证伪主义之后,以某理论体系能否被经验否证来判断该体系是否隶属于科学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作法。由于“星座学”在经验否证上存在的巨大缺陷,将其排斥于科学体系之外似乎是理所应当的选择。本文旨在回答这样的问题:经验证实/否证为何对星座学不适用。并且,让我颇感饶有兴味的是,既然作为科学体系的星座学已经被抛弃了,人们为何热衷于谈论星座,为何仍然把询问他人的星座作为交往沟通的要素之一?这两个问题也因此成为本文的关切所在。

1、证实与否证

卡尔•波普尔的证伪主义被视为对于归纳法的绝妙替代品。传统归纳法试图从种种相似的现象之间所存在的联系概括总结出一条或然的“规律”,它为科学定律的发现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工具。但是,自休谟的种种论著发表以来,归纳法的逻辑基础一直受到质疑,其缘由是,归纳法所针对的是事实经验,因此从归纳法得出的种种关乎事实的定律就不同于必然的观念定律(譬如通过“三角形”这个观念得出“其内角和等于两直角”),而又因为“事实一定会按照相似于过去所呈现的方式必然在未来呈现”这一断言并不定然成立,那么以此断言作为逻辑基础的归纳活动所具有的可靠程度也就大受质疑了。自休谟以后,把归纳法视为人类先天认识能力中的要素(康德的处理方式)或者与同一律相似的自明真理(罗素的处理方式)仅仅是为归纳法设定、而不是推理出了一个认识论基础,因此他们的工作并不能让后人满意。所以,波普尔以自己的方式给出了对于归纳法的新的回应。

可以说,波普尔的方式是非常新颖的,而且也符合人类认知的自然方式。(《历史决定论的贫困》,第106页:“...我还认为,在科学发展的每一阶段中,我们都是从性质上属于一种理论的某种东西入手的,例如某种假说或某个问题(往往是技术的问题),它们以某种方式指导我们的观察,帮助我们从无数的观察对象中选择出感兴趣的对象。”)所谓符合“自然方式”,是指当我们在发现两个现象之间的关联时,我们常常并不将其视为单一现象之间的个别联系,而是视其为“共相”之间的联系。举例来说,如果我们看到了一只兔子吃了窝边草,我们并不会认为这是“兔子A吃了窝边草α”,而是直接得出一个或然性结论“兔子会吃窝边草”。这个结论的可信度与我们遭遇反例的频率成反比:遇到的反例越多,这个结论就越不可靠。这种思维模式与波普尔提出的证伪主义不谋而合,因为他所提出的科学演化模式——“猜想与反驳”——就是通过寻找反例来检验某一假设的可靠性。如果我们能将归纳证实和证伪主义与司法实践中的控诉和辩护相提并论,那么似乎可以援引金岳霖在《知识论》中提出的一个非常有趣的观点:某人提出某判断并由自己对该判断的成立负责,这是对该判断抱着accusatory的态度;而某人提出某判断并由他人对该判断的不成立负责,则是对该判断抱着inquisitional的态度。(《金岳霖文集(第三卷)》,第34页)这两种态度的区别似可以成为证实和证伪的区别。毋庸多言,对科学抱着一种“无罪推定”的态度,自然可以为科学留下更多的发挥空间。

更加重要的是,波普尔不仅提出了一种关于科学的自然演化模式,而且还将这种模式上升到一种具有规范性的标准层次。也就是说,某种体系是否是科学,需要通过证伪主义这个试金石加以检验,如果该体系无法被证伪,那么也就无法迈进科学的大门,也就不具备科学的理性价值。就这个意义上来说,正反两种经验都可以从同一个结论中推导出来的体系就不可能成为科学,最为人熟知的例子就是弗洛伊德提出的“恋母情结”了。被试或者坦率地承认自己的恋母情结,从而证实的这个情结的存在;或者否认自己的恋母情结,但这是由于该情结被超我压抑所致,所以被试无法意识到该情结的存在,因此恋母情结依然成立。这种推理模式自然不可能得到波普尔的认同,因为它完全取消了一个体系被证伪的可能。

2、“星座学”是否有证实或证伪的可能?

第一部分提出的对弗洛伊德体系的诟病同样存在于“星座学”中。对于相同经验而言,我们可能进行种种不同的解释,这种解释可以证实不同的结论。譬如:我可能在一分钟之内一下子做出了三个不同的决策(这对我来说实在是非常常见的现象)。由于我是双子座,这种决策的易变性很容易被视为双子善变的铁证。但是,如果我要是推迟三个月出生而落在处女座的辖域内,那么同样的经验就可以被解释为处女座吹毛求疵、追求完美的表现。如果再推迟一个月而成为一个摇摆不定的天秤,那么这种经验就变成了天秤座犹豫不决的最好证据。

事实上,对于任何相信星座学并把凭其认识彼此、指导生活、制定决策的人来说,星座并不是一个天文学意义上的实体,而毋宁说是一种人格特质。它可以被视为一个集合,该集合内的元素是对于人类个性的种种描述。兹举例表示如下:

双子座={喜爱变化,心不在焉,小聪明,花心…}

处女座={追求完美,挑剔,神经紧张,吹毛求疵,压力感强…}

天秤座={外型优雅、亲切善良、喜欢倾听,沟通力强,犹豫不决…}

而问题恰恰在于,这些集合并非不相容的。科学分类应当具有严格的标准,以此在不同的元素之间划下明晰的界限,某些元素构成了同一类型所包含的属性,而不同的类型之间不存在交集,所有的类型的合集构成了包含所有元素的全集。显而易见,星座学分类的依据完全是来自于历法意义上的日期,但是星座本身却意味着人格特质的集合,这也就是要求在人类的出生日期与该人的人格特质之间有着某种对应关系。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所有善变的人都出生在五月末六月初,而出生于其他时日的人都很专一。这种对历法和人格之间人为想象的联系潜在地要求我们对某些相同的经验做出不同的解释,如此这般才可能通过经验去支撑该体系的论点;恰恰,对于人格特质来说,相同的经验毫无疑问可以被解释为不同性格特征的表现——犹豫和吹毛求疵之间是不是有重合呢?挑剔和善变是不是可以共享某一种经验事实呢?既然如此,在历法和性格之间确立一种模棱两可的对应关系也就不那么困难了。正如上文所表面的,决策的不确定性可以被解释为三种特性,星座学以此得到了维护。

那么,如果我拥有一种经验,这种经验与我的星座所对应的特性完全相反,这是否可以证伪星座体系呢?我自认为是一个在爱情上专一的人,但是所有对于双子座的描述都有“花心”这一条。如果我们认为这就可以推翻星座学这个庞大的“理论体系”,那可就太天真了。这是因为,双子座仅仅是我的“太阳星座”,而在冥冥之中掌管我的爱情线的则是“金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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