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精药品管理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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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管理组织、人员、岗位职责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说明和管理制度;
要点:管理制度;保管设施----------
5、具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名单与签名式样、 医师执业证书和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与复印件;
要点:培训考核合格,今后五年一周期
6、具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剂资格的药学人员名单与签名 式样、药师以上职称证书和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与复印件;
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
角标注“精二”。
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麻、精一处方
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 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 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
分类
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 神药品
第二类精 神药品
剂型
一般患者
注射剂 其他剂型 控缓释制剂
一次常用量 不得超过3日用量 不wk.baidu.com超过7日用量 不得超过7日用量 特殊情况应注明
癌痛和中、重度慢性 疼痛患者
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③按照《麻、精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开具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 精神药品处方。
④ 长期使用麻、精一的特殊患者建立病历
《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
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 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 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 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 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全国人大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1年12月1日 2002年9月15日 2005年11月1日
卫生部
卫生部
卫生部、 SFDA 卫生部办公 厅 SFDA、公 安部、卫生 部 SFDA
SFDA、公 安部卫生部
2005年11月14日
2005年11月1日 2005年11月1日 2006年5月31日
三、使 用 管 理
麻精药品购用印鉴卡
《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需要使 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 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⑤长期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 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 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 诊一次。
麻精药品管理与使用
(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概念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 能成瘾癖的药品。”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1987,已失效)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 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 品。”
-----《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1988;已失效
自诊查,建立病历,签署《知情同意书》,留存相 关资料; 长期使用麻、精一的特殊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随 诊。
② 使用专用处方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
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② 使用专用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附件一: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
要点:药士不能调剂麻醉药品
达到了上述条件后,医疗机构才可取得麻精药品使用资格
麻精药品使用管理
五专管理 专用处方保存3年。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
之日起不少于5年。
①开具处方的要求
使用专用处方 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麻、精一处方; 按照《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处方; 门急诊长期使用麻精一的特殊患者,首诊医师应亲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规
行政规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 处方管理办法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解放军总后卫生部
2011年3月1日
卫生部
2007年5月1日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 理规定 (失效
卫生部
2005年11月14日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规
行政规章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 理规定(个别条款与07年《处方管理办法》不一致的,
3、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 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印鉴卡有效期3年
申办印鉴卡
我市医疗机构申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需要提交下 列资料:
1、《印鉴卡》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与复印件;
要点:印鉴卡有效期三年,期间换法人等要进行更改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组织人员名单与工作职责;
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 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取得印 鉴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 理人员;
2、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资格的执业医师;
以后者为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管理规定
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 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的通知
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规 定的通知
关于戒毒治疗中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有关规定的通知
盐酸二氢埃托啡: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看服到口) 盐酸哌替啶: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六条 哌醋甲酯: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量。
(3)住院患者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 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 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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