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制度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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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制度精编版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了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实施新课程标准,培养我校青年教师成长,特制定此评选办法,以鼓励广大青年教师在工作实践中认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提升我校师资的整体水平。
二、评选办法:
第一条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对象: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一线专任教师,获得县级骨干教师以上称号的除外。
第二条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敬业奉献,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学校常规教学要求,很好的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2、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努力掌握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参加继续教育不少
于规定学时。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对上级布置的任务认真完成,不推托,不应付。
3、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教书育人能力,教学质量高,教学成绩名列前茅,是师生公认的优秀教师。能掌握先进的教育信息技术,在校级以上评优课中获奖。
4、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能主动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第三条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和程序:
1、个人申报。
教师对照学校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对象和条件,认为初步具备条件的,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板城初中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学校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课堂教学的考核。
2、组织考核、评议。
学校成立评选小组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主要根据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对照有关条件,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的初步名单,然后通过基本教育理论考试和公开课教学评议,按照统一标准严格打分,择优确定入选名单。
3、学校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考核组将择优确定的校级骨干教师入选名单,提交校务会讨论决定,并向全校公示一周,在充分征求广大教师意见后,由学校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4、校级骨干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校级骨干教师应履行的义务和职责:
1、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较好地发挥了骨干和带头作用;
2、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必须在教学第一线任课,努力掌握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切实提高所任学科的教学质量,教学实绩在本校名列前茅;
3、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有明确的学习进修计划,完成上级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能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论文。
4、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较好的作用。要主动承担起指导新上岗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