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1.井工煤矿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规定;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3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
(3)通风。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4部分“通风”的规定。
(4)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5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的规定。
(5)采煤。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6部分“采煤”的规定。
(6)掘进。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7部分“掘进”的规定。 (7)机电。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8部分“机电”的规定。 (8)运输。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9部分“运输”的规定。
(9)职业卫生。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0部分“职业卫生”的规定。
(10)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1部分“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的规定。 (11)调度和地面设施。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2部分“调度和地面设施”的规定。 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各部分得分乘以权重的方式计算,各部分的权重见表1-1。
(2)按照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含的各部分评分表进行打分。
(3) 各部分考核得分乘以该部分权重之和即为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采用式(1)计算:
)(11
1
∑==i i i M a M (1)
式中:
M ——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M i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
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和地面设施等11个部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a i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
电、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和地面设施等11个部分的权重值。
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一、工作要求 1.组织机构与制度
建立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明确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
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年度辨识评估。每年底矿长组织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2)专项辨识评估。以下情况,应进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a.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
b.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c.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
d.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
3.安全风险管控
(1)内容要求
a.建立矿长、分管负责人安全风险定期检查分析工作机制,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管控效果,完善管控措施。
b.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机制,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生产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完善;
c.重大安全风险有专门的管控方案,管控责任明确,人员、资金有保障。
(2)现场检查
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公告警示
及时公告重大安全风险。
4.保障措施
(1)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2)定期组织安全风险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