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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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摘要】农村土地产权是指以农村土地产权所有权为基础,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一切关于农村土地财产的权利的总和。
它包括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它是关于农村土地产权的权能分割、界定及归属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总体。
文章谈论了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原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
在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中,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构成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主要内容,农村中土地产权问题和产权制度的基础,其他一切权力是围绕着土地所有权分布的。
所有权是指对财产进行实际支配、控制的权利。
它是以对土地的占有为前提的,是实现使用和处分权的基础。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主要表现为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包括在一定年限内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力。
但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并不是无偿的,它需要通过与土地所有者签订合同,履行职责,完成针对土地所规定的义务。
一、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出现问题的原因
1. 土地产权主体虚位
我国法律确定了归属性质的土地产权,这是防止土地公有产权性质异化的法律保障,是十分必要的。
但尚未赋予农民对土地持有层面的土地产权,而仅仅是赋予带有债权性质的承包经营权,农民
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
这就导致农民在土地产权主体上的虚位。
按现行体制,按照现行体制,“集体”分为三级,即乡、村、组。
“集体”究竟属于哪一级,各级权利如何分配,并没有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被需置的直接后果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缺乏真正的所有者,从而使“集体”的利益从无体现,农民的利益无法保障,因此,“三级所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不完整的产权,是导致土地纠纷的根源。
2. 土地收益权受限
土地收益是指土地的收获物、土地本身增值或贬值、土地转让、转租等获得的益处。
收益权的完整与否,依赖于各种土地合约的条款、土地制度、法律制度及其非正式制度的限制。
土地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土地制度安排的关键,其运行机制的合理与否,直接决定着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运行效率。
为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我国农村收益分配的原则是:“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余下的都是自己的。
”这个原则从客观上讲是正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都出现了诸多扭曲,如村镇干部的“寻租”行为等,使得农民应得权益得不到合法保障,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究其根源是由于农村收益分配原则本身的不确定性,表述模糊,缺乏具体的强制性法律规范。
3. 土地处置权受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户对承包土地依法占有、使用、处置土地产品,依法自主经营,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限流转等权利,
其权能构成是围绕承包地长期使用权、生产经营自主权以及承包经营流转权三个层面展开的。
然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直接将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出让,而必然先征归国有,然后再由政府将其转让。
农村土地产权虽然属于农村集体,但是集体也无权进行交易处置。
二、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对策研究
土地制度不是某种因素、某种力量作用的简单函数,它是特定的政治、经济及社会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在土地制度创新过程中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制约其生成的种种条件。
1. 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并富裕产权主体相应的权能
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主体并确定对土地的权利、义务、利益和责任的限度,使产权主体行使相应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国家拥有土地的宏观调控权,通过决策、计划、指导、协调、监控来规范农村土地的基本用途、土地流转及征地行为,特别对地方的土地决策及执行活动予以监督,即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好农村社会的稳定。
就集体而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农村部分土地享有所有权,履行对自己产权领域的职责,对农村的土地由过去的产权土地和直接参与者转变为农民权力形式的维护者。
国家要明确农民土地私权的范围、国家公共利益的边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让农户享有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收益权、流转权,即包括所有权在内的所有权能,使农民拥有独立的经济主体地位和权
利。
2.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创新应遵循的原则
土地制度不是某种因数、某种力量作用的简单函数,而是某个特定时期特定的政治、经济及社会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土地制度创新必须从分考虑到制约其生成的种种条件。
制度变迁有两个层面:一是形式或技术层面,这个层面的变迁完全可以大胆借鉴国外经验;二是利益和基本制度层面,如土地的所有权制度、使用权制度,这一层面应更多地考虑到我国农村土地的实际情况。
制度变迁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借助市场机制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其次政府加以信息方面的引导,及时为农民提供各种信息,让农民能按需生产,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使得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更为合理,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同时,制度安排的改革应当在政府主导下进行,但是应充分尊重农民的利益。
3.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配套改革措施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一项基本社会经济制度,它的变革涉及的因素很多,产生的效应也是多方面的。
为了促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整体改革方案的有限运行,克服有关限制因素和不利影响,还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配套改革:加快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新形势下不断出现新情况并须尽快解决完善的课题。
要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和
探讨,实现土地使用权合理流动,促进土地资源、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使农村经济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使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进行更为科学,安排更为合理。
另外随着我国土地管理尤其是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加强,在实际操作中应注重监督和管理,使得相关的土地政策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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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新光.论中国农地产权私有化改革的根本性障碍[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4,(6).
[3]林卿.农地制度与农业可持续发展[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