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履职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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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活动,全面落实“三个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和“三个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安全基础工作、协作联动),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我局今以来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情况
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事。一来,局领导班子十分注重抓好自身和队伍的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队伍的执法水平。一是结合“六五普法”,每周五全面学习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系统学习,使全局始终保持强烈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观念,用法律、法规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二是积极参加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班、研讨班,把学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当作工作要求,认真做到逐条逐句学习,深刻理解,努力提高全局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规则。围绕安监工作实际,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和接受人大监督,制定完善了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包括行政案件听证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案件回访制度、行政执法通报制度,使之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实现了由“人管”到“制度管”的根本性转变。
完善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程序,做好执法案件的检查,确保安全监管执法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由区安监局调查处理的案件,坚持每案必实行集体案审制度,做到每个环节、细节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确保案件质量。今以来,没有一起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严格依法行政。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坚持从源头抓起,坚持行政许可标准,对申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严把入口关,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发证。同时,加强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后续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砖瓦厂等高危企业新、改、扩建工程严格地执行了安全生产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严格“三同时”审查制度,积极组织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审查工作。
严格执法。执法监察大队是安监局的执法部门,肩负着全区所有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我们坚持“人性化执法”原则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每次到企业检查,对于法律法规方面的一些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都能够对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进行细致的讲解。同时,我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发现企业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事项,首先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到期后,我们会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我们会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三日后没有异议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处罚的企业,我们都建立了档案,一切的程序都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的,真正做到了让企业心服口服,在全区的企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安监执法形象。
二、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办理人
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安监局作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应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能认真学习和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使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置于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之中,不断提升在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执法水平。今,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同时,我们还自觉接受政协委员监督,今我局收到政协提案一件,即刻展开了调查,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并就我局所开展的工作向提案的委员作了答复,并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提案委员在《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对我局办理和落实结果的评价为满意。
三、履行部门职责,为民服务情况
强化工作落实。我们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责任主体,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落实了控制考核指标。先后制定《关于印发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明确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
强化综合治理。今先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月、安全生产大检查、“三项排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做到了在执法检查中治理安全隐患,在治理安全隐患的同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在每项活动开展中,我们都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形成督查通报,报区领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都下发了督办单,督促责任部门认真整改并落实到位。
强化动态监管。通过各部门、各单位排查、电话举报等途径,重点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建立了由安委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责任单位整改的隐患现场会办整改工作机制,会办结果形成纪要上报区主要领导,并对责任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
此外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元旦、春节、五一、夏季、十一、重大活动及重点时段,区主要领导亲自带领部门负责同志,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区分管领导深入分管责任乡镇和部门、企事业单位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推行“隐患即项目”的管理制度,将项目管理模式引入隐患整治工作中,将问题突出、危害较大的安全隐患治理作为重点项目来对待,确保及时有效地消除隐患。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今我们先后开展了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加油站、消防、建筑施工、校车安全、特种设备、市政公用设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餐饮和宾馆业煤气使用情况等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爆竹存储量等进行了规范,严厉打击私鞭、窜货行为,登报吊销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查销万响私鞭;对全区家砖瓦厂开展执法检查,关闭中扬、洋河等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砖瓦企业;查封了洋河镇屠园路无证加油站点,因储油罐消防间距且存放在民宅等问题,责令双庄镇支口加油站选址另建;加大农村建筑施工市场监管力度,深入全区个乡镇建筑工地执法检查,纠正安全防护措施不足、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安全行为等问题,下达整改指令书份;配合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