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账+解决办法:做实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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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词解释

对于个人帐户空帐,也就是帐户内显示有具体金额,但在实际情况领取的时候,是没有钱的,这就是所谓的空帐。

2养老金空账

所谓养老金的空帐问题或者是缺口的问题,指的现在对应到每个个人账户的钱没有做实,有很多账户虽然应该有这么多钱,实际上是空的,是因为我国现在实际养老金的运行模式是一种统账结合的方式。2012年,中国养老金空账达到1.3万亿元。

3产生原因编辑本段

3.1(一)空账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现规模

1、个人账户空账产生的原因“空账”问题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

1993年,在全国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相关代表提出,中国要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账户制度由此确立。然而已退休的职工(即所谓的“老人”)和在实施个人账户制度以前较早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即所谓的“中人”),在过去的工作年限里并没有个人账户的积累,但养老金需要支付。

因为我国自1997年开始就一直实行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混账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也就是说将两个账户混合管理,所以,这就给个人账户资金(最终需要支付的资金)向社会统筹账户(资金来自国家、单位、个人上缴的资金)转移提供了机会和可能。为了解决已退休职工(即所谓的“老人”)的养老金支付问题,社会保障机构就利用“混账管理”的便利,直接挪用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中的资金,长期以来,由于不断地透支个人账户来填补社会统筹资金的不足,于是就导致了个人账户的空账。

2、现个人账户“空账”的规模

近几年来,我国个人账户“空账”规模在急剧扩大,2000年8月至2001年1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完成的“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测算与管理”的报告指出,在未来50年里,城镇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的抚养比将由3。65:1提高到1。87:1;社会统筹

基金总缺口将达到1。8万亿,平均717亿。个人账户空账的空前大的规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埋下了很多隐患。

3.2(二)个人账户“空账”埋下的隐患

个人账户“空账”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现收先付制向积累制的转变,并将养老金的支付风险转移到了后代,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也降低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信力。

首先,个人账户的“空账”直接影响了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现收先付制向完全积累制的转变。这种转变势必会影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完全积累制的实现,最终只能使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停留在表面,无法发挥根本性的作用。

其次,个人账户“空账”问题使得养老金支付风险被留给了下一代,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也影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信力。个人账户的无积累——“空账”问题就是将养老金支付风险转移给了后代,风险的转移使得人们的缴费意识降低,由此各种显性、隐性逃费的现象就会出现,而逃费又会引起低征缴率和高缴费率的恶性循环,影响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同时造成基金收入小于基金给付需求的状况,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了巨大的财务风险,也增加了基金增值的压力,使得养老保险制度的公信力以及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得到影响。

4建议编辑本段

对于做不做实个人账户,有两种看法:一是不要做实个人账户,做名义账户;二是为了调动职工的缴费积极性需要做实个人账户,而笔者更倾向于做实个人账户,并且认为做实个人“账户”势在必行。因为能否做实个人账户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参保人员的个人利益,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做实个人账户是参保人员的共同意愿,能够提高人们的参保意识,促进养老基金的运营生息。

4.1(一)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我国政府从2001年开始分别在几个省份做了试点和推广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到2005年为止,辽宁省已经积累了个人账户的资金110多亿。那么实账是怎样界定的,笔者认为的“实账”应该是指当个人账户需要变现资金时,能及时变现,产权可以以金融资产甚至实物资产的形式存在,可以是银行存款,也可以是股权或债权,这些资产应该是安全的,具

有保值增值的能力。要做成实账,笔者认为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确定做实个人账户的主体。因为老职工养老金问题是由于养老保险基金的制度转型所造成的历史债务问题,因此,现各级政府都应该承担起这些负债的偿还义务。

其次,个人账户的做实应该分类逐步做实。由于空账规模的庞大,要充分考虑到中央和地方所要面临的巨大财政压力,一步到位地弥补巨额空账,在短期内做实个人账户的可行性不大,在做实个人账户实践中,参照试点成功省份的做法,如吉林和黑龙江两省,从小规模做起,采取逐步做实、增加积累的方式。所以,笔者认为,采取“逐步做实”的方式比“一步做实”更为合理。

最后,全面筹集做实个人账户所需的资金。(1)个人账户的做实需要巨额的资金,因此需要加大政府在财政支出。政府可以通过税收融资、出售部分国有资产、发行特种国债、发行福利彩票等等途径来增加政府部门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的支出。(2)还可以选择比较发达的省份中的某些城市,如无锡,将政府每年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积累额取出一部分投入到个人账户,逐步的做实个人账户,并且将这个每年做实个人账户的规模列入到政府官员的业绩中去。(3)可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将更多的灵活就业的人员纳入到养老保险的范围内,做大做强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增强偿付能力。

4.2(二)个人账户做实之后应该解决的问题

我国个人账户的做实是迟早的事,这就促使我们不得不考虑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除了天津市、山西省等九个试点省(市、自治区)的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外,其余都是由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现只可投资于国债和银行存款,市场化运作程度很低,收益也十分有限,笔者认为在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运营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安全性置于首位是毋庸置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是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来源,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因此,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因此,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监管机制以及对投资比例的限制可能更为现实一些。

其次,流动性以及收益性也是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中必须考虑的。如果资金因投资而冻结于某些固定项目而难以变现,将无法应付基金支付的需要,也违反了设立基金的宗旨。个人账户基金若过分考虑安全性,投资于国债或储存于银行,投资收益率低,也面临基金贬值风险,无法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因此个人账户基金投资必须考虑选择效益的好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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