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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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法合同变更的案例

有关合同法合同变更的案例

有关合同法合同变更的案例
嘿,朋友们!今天来给大家讲一个有关合同法合同变更的超有意思的案例。

有这么两个人,小李和小张,他们之前签了一份合同,说好小李要卖给小张一批货物。

就好比你和朋友约好了要一起去看电影一样。

可是呢,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

市场上这批货物的价格突然大涨,小李就不乐意了,心想:哎呀,这可亏大了呀!
这时候,小李就找到小张说:“哥们,咱能不能商量商量,这价格得变一变呀!”小张一听,那可不干了,回道:“咱不是都签好合同了吗,咋能说变就变呢?”大家看,这像不像你答应了别人一件事,结果突然又想反悔?
他们俩就这么僵持不下。

哎,这可咋办呢?这就涉及到合同法中的合同变更啦!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都同意,那合同是可以变更的。

可小张不同意呀!
这时候小李就犯愁了,心里那个懊恼啊!他后悔当初怎么没在合同里加上一些灵活的条款呢,就像你出门没带伞,结果下雨了,那叫一个懊恼啊!
后来呢,小李实在没办法,就去找了个律师咨询。

律师告诉他,这种情况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单方面想变更合同是很难的。

就好比你想一个人改变游戏规则,那其他人能同意吗?
最后啊,小李也只能自认倒霉,按照原来的合同执行。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啊,把各种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不然等出了问题再后悔就晚啦!合同就像是一把锁,把双方都锁住了,不能轻易地改变,除非大家都同意。

所以啊,大家以后在签合同的时候,可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啊!别像小李一样,到最后只能干着急。

这就是我的观点啦,大家觉得呢?。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案例分析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案例分析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案例分析一、合同主体信息。

甲方:姓名:[甲方姓名]联系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电话]乙方:姓名:[乙方姓名]联系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电话]咱们这甲乙双方啊,就像是两个要一起去冒险的小伙伴,现在要签订这么一个合同呢。

二、合同目的。

这个合同呢,是基于双方之前就有一些合作啦,比如说啊,甲方是个小手工匠,做超级精致的小手工品,乙方呢,是个小商店店主,想要卖甲方的手工品。

双方就签了个合同,规定甲方每个月给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手工品,乙方按照约定的价格付款。

这就像是两个人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的约定哦。

三、合同变更条款。

1. 变更的触发条件。

要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呢,咱们就得考虑变更合同啦。

比如说啊,原材料突然涨价了,甲方做手工品的成本大大增加了,那这时候甲方就可以提出变更合同里产品的价格。

又或者呢,乙方发现市场上对某种手工品的需求突然大增,想要甲方多提供一些,这也是可以触发合同变更的情况哦。

2. 变更的提出与协商。

不管是谁想要变更合同啊,都得好好跟对方说呢。

不能突然就变了,那就太不地道啦。

就像你要跟小伙伴换个游戏规则,肯定得先商量商量嘛。

甲方要是想变更,就得书面或者当面很诚恳地跟乙方说:“亲,原材料太贵啦,我这个价格得涨一涨啦,不然我要亏死啦。

”然后呢,乙方收到这个消息,也不能一下子就拒绝,要好好地跟甲方一起商量。

双方要像好朋友一样,互相理解,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新方案。

比如说,甲方少涨一点价格,但是乙方多预定一些手工品,这样大家都能好过一点。

3. 变更的书面记录。

一旦双方商量好要变更合同了,可不能就口头说说就完事儿哦。

一定要把变更的内容写下来,就像写日记一样,把日期、变更的具体条款、双方的签字都写得清清楚楚的。

这样以后要是有什么争议,就可以拿出这个书面记录来说事儿啦。

比如说,新的价格是多少,新的产品数量是多少,都得明明白白的。

四、合同转让条款。

合同变更经典案例

合同变更经典案例

合同变更经典案例话说老张有一套闲置的房子,就想着租出去赚点外快。

于是他在网上发布了租房信息,没过多久,小李就联系上了老张,说想租他的房子。

两人见面后一拍即合,签了一份为期两年的租赁合同。

合同里约定每个月租金是2000元,按季度支付,小李还交了2000元的押金。

刚开始的时候呢,一切都很顺利。

小李按时交租,老张也没什么烦心事。

可过了半年,老张突然接到单位通知,要被派到外地工作两年,这老张就有点发愁了。

自己这房子租出去了,可房子里有些东西他想带走,而且他觉得自己这一走,房子的维护啥的也不方便,就想和小李商量变更合同。

老张就说:“我想啊,这租金能不能每个月少收你500元,但是你得负责房子的一些简单维修,像换个水龙头啥的。

还有啊,我想把客厅那个大沙发和卧室的衣柜拿走。

”小李想了想,觉得租金少了是好事,维修也不是啥大问题,就是拿走沙发和衣柜有点不方便。

小李就说:“张哥,你拿走家具可以,但是你得给我点时间让我重新买啊,而且这租金少500元是不是有点多了,少300元行不行?”老张想了想,觉得小李说得也有道理,就同意了。

于是两人就决定变更合同。

他们找了个懂法律的朋友帮忙写了一份合同变更协议。

协议里明确写了租金从每月2000元变更为1700元,老张有权拿走客厅沙发和卧室衣柜,但是要给小李两周的时间准备新家具,小李负责房子的简单维修。

两人签了变更协议后,又继续愉快地履行着新的合同内容。

这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合同变更案例,双方通过协商,在不损害彼此主要利益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了合理的变更。

小王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程序员,签的劳动合同是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工资也还不错。

有一段时间啊,公司接了一个超级大的项目,这个项目时间紧任务重。

公司的老板就想,这可怎么办呢?这么多活,人手又不够。

突然他就想到了一个主意,能不能让员工加班加点把这个项目做出来呢?可是按照合同,让员工加班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啊。

于是老板就把小王他们这些程序员召集起来开了个会。

合同变更经典案例

合同变更经典案例

合同变更经典案例话说有这么一对好朋友,甲和乙。

甲在城市中心有一套闲置的小公寓,乙呢,刚好想找个地方住,离自己上班的地方近点。

于是,甲和乙就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里规定得清清楚楚,租赁期是两年,每个月租金两千块,乙得在每个月的1号准时把租金打到甲的账户上。

乙欢欢喜喜地住了进去,前几个月都相安无事。

可是啊,半年之后,这个城市突然搞起了大规模的地铁建设,乙上班的路线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每天在路上花费的时间比以前多了一倍还不止。

乙就想啊,这可不行,得换个离新的交通线路近的地方住。

乙就去找甲商量,说:“哥/姐啊,你看这地铁一修,我上班太不方便了,我能不能提前解除合同啊?”甲一听就不乐意了,说:“这哪行啊,咱们合同都签了两年呢,你这突然说不租了,我这房子再找租客也得花时间啊。

”乙也觉得自己理亏,就又想了个办法,说:“那这样行不行,我还继续租你的房子,但是租金能不能降一点啊?毕竟现在我这交通成本增加了不少呢。

”甲想了想,觉得乙说得也有点道理,但是又不想自己太吃亏。

于是,甲和乙就开始商量合同变更的事儿。

他们重新拟定了一份补充协议,把租金从每个月两千块降到了一千八百块,但是呢,租赁期延长了半年。

这样一来,甲虽然租金少收了一点,但是总的租赁期变长了,也不算太亏;乙呢,每个月少交两百块租金,也能弥补一下交通成本增加带来的损失。

他们还把这个补充协议拿去做了公证,让这份变更后的合同更有法律效力。

之后的日子里,甲和乙又继续愉快地履行着变更后的合同啦。

小张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程序员,那可是公司的技术骨干。

他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里规定,他的工作岗位就是普通的前端开发,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工资是每个月一万块。

有一天,公司接了一个超级大的项目,这个项目需要用到很多新的技术,而且时间特别紧。

公司的领导就琢磨啊,小张这技术不错,要是能把他调到这个项目组,让他负责一部分核心的开发工作,那这个项目肯定能顺利不少。

领导就找小张谈话了,说:“小张啊,你看咱们公司现在这个大项目,就缺你这样的技术高手啊。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案例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案例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例题】1下列哪些合同的转让是不合法的?ABDA.甲公司与韩国乙公司举办中外合资企业,合资合同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后,甲公司未经乙方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B.甲教授曾答应为乙校讲课,但因讲课当天临时有急事,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为授课C.债权人李某因急需用钱便将债务人杨某欠自己的两万元债权以一万五千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柳某,李某将此事打电话通知了杨某D.丁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为替好友从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该抵押权转让给了银行【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故选项C所述为合法转让。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过合营各方同意。

本题选项A中合资合同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后成立,甲公司未经乙方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故该转让不合法。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做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

本题选项D中丁虽然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但不享有所有权,丁无权处分该房屋,其将该抵押权转让给银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例题】2甲对乙享有l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BD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解析]在本题中,乙对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而且这l0万元债权不属于不可转让的债权,所以乙对丙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后甲乙丙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

可以认为甲乙丙三方通过合同行为形成了有效的债权让与,即乙对于丙的债权让与给了甲所有,而且在三方进行书面约定时这种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了丙,对丙发生了效力。

丙应当对新债权人甲承担履行债务。

根据《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合同变更法律案例(3篇)

合同变更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装公司”)于2010年10月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安装公司承建开发商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的建筑工程。

合同约定工期为两年,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000万元。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工程按期完工并交付使用。

2012年12月,开发商因市场行情变化及自身发展战略调整,决定对住宅小区进行配套设施的升级改造,包括增加绿化面积、增设休闲设施等。

为此,开发商与安装公司进行了协商,希望对原合同进行变更,增加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内容。

二、争议焦点1. 合同变更的合法性;2. 变更后的合同价格如何确定;3. 工期如何调整。

三、法院判决1. 合同变更的合法性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变更的,应当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

”本案中,开发商与安装公司就合同变更事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且变更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合同变更合法有效。

2. 变更后的合同价格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增加或者减少合同价款,增加或者减少合同价款应当公平合理。

”本案中,开发商与安装公司对增加的配套设施施工内容进行了详细约定,并就新增工程量、单价及总价进行了明确约定。

因此,变更后的合同价格合法合理。

3. 工期调整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增加或者减少合同履行期限,增加或者减少合同履行期限应当公平合理。

”本案中,开发商与安装公司就增加的配套设施施工内容约定了合理的工期,且双方均同意在原合同工期基础上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工期调整合法合理。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合同变更的法律问题,以下是对本案的几点分析:1. 合同变更的合法性是关键。

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变更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转让典型案例范文模板

合同转让典型案例范文模板

一、案例背景甲方(以下简称“甲”)与乙方(以下简称“乙”)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XX市XX区XX路XX 号房屋(以下简称“转让房屋”)转让给乙,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合同签订后,甲已按约将转让房屋交付给乙使用,乙已支付部分购房款。

现甲因个人原因需要将转让房屋的产权转让给丙(以下简称“丙”),故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将原合同约定的转让房屋的产权转让给丙。

二、合同转让内容1. 甲方同意将原合同约定的转让房屋的产权转让给丙。

2. 乙方同意将原合同约定的转让房屋的产权转让给丙。

3. 丙同意受让原合同约定的转让房屋的产权。

4. 原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条款不变。

5. 甲方、乙方、丙三方应共同遵守原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合同转让手续1. 甲方、乙方、丙三方应在合同转让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 甲方、乙方、丙三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房屋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3. 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各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房屋管理部门的要求承担。

四、合同转让的生效条件1. 甲方、乙方、丙三方签订本合同后,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甲方、乙方、丙三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五、违约责任1. 甲方、乙方、丙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甲方未按约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向丙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3. 乙方未按约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向丙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4. 丙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六、争议解决1. 甲方、乙方、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民法典案例解析--合同编--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民法典案例解析--合同编--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条文要义本条是对协议变更合同的规定。

合同的变更,分为法定变更、裁判变更和协议变更。

本条规定的是协议变更。

合同变更的协商一致原则强调两层含义:(1)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强调的是合同变更的动因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变更合同的合意,这个规则受民法典第5条规定的自愿原则即意思自治原则规范,即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强调广义合同变更的类型,将合同变更区别为因情事变更原则发生的法定变更和依照合同可变更、可撤销事由请求法院、仲裁机构裁决变更合同的裁判变更,以及协议变更。

本条规定的合同变更是协议变更,区别于法定变更和裁判变更。

协议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是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典型的合同变更类型。

任何一个合同,在其成立之后以及在其生效之后,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进行变更。

在社会生活中,当事人在订立了合同之后,很多都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备忘录》等表达变更合同的意思表示。

通过这些《补充协议》《备忘录》等协议变更合同内容,就是对合同的协议变更。

协商一致就是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

之所以已经成立、生效的合同可以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变更,是因为合同本来就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起来的。

既然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据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合同,当事人当然就可以依据协商一致而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的协商一致原则完全符合民法典总则编关于意思自治原则和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如果一方当事人要变更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变更合同,或者双方都有变更合同内容的意愿,但是双方意思表示的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还存在分歧,就是没有协商一致,还没有形成合同变更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变更的合意就没有成立,所以不成立合同变更,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果,原合同继续有效。

案例评析张某1与张某2赠与合同纠纷案[1]案情:2004年9月27日,张某2(被告)与吕某登记结婚,2006年10月6日,张某1(原告)出生。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课件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课件

合同变更与转让综合案例
案例标题
案例描述
案例分析
己庚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己庚双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 了租赁物的位置、租金、租期等条款 。后因己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需 要将该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 给辛方。经过庚方的同意,该合同权 利义务的转让得以实现。同时,双方 还协商变更了原合同中的租金条款。
合同变更的程序
01
0人双方应首先就合同变更 的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
见。
签订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明确变更的内容、条件和生效
时间等。
通知和告知
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及时 通知对方,告知变更内容,以
便对方了解和遵守。
登记和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某些合同的变 更需要进行登记或备案,如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
02
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的定义
01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 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 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权利或 义务的法律行为。
02
合同转让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和 义务一并转让。
合同转让的情形
01
02
03
当事人协商一致
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 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 分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不涉及合同关系主体的变化,而合同转让 则是合同关系主体的更换。
合同变更仅对原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而合同转让可能涉及到第三人的加 入。
合同变更一般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双方协商一致而进行的,而合同转让可能因为 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或其他原因而发生。
04
合同变更与转让的风险 防范
05

合同变更与解除案例

合同变更与解除案例

合同变更与解除案例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和约束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双方可能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实际情况,并对其进行详细的讨论。

案例一:租房合同的变更张先生与李女士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租期为一年。

然而,由于张先生的工作调动,他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租金。

双方商议后,达成了以下变更协议:1. 张先生需要提供一个月的书面解约通知,并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

2. 李女士同意退还已支付的押金,并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

在这个案例中,租房合同的变更涉及到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等问题。

通过协商和达成一致,双方能够实现变更并维护彼此的权益。

案例二:劳动合同的变更王先生在一家公司担任业务经理,已经连续工作了三年。

然而,由于公司内部调整,他的职位和职责发生了变化。

公司和王先生商讨后,达成以下劳动合同的变更协议:1. 王先生的职位将变更为项目经理,具体职责为负责公司的项目管理和执行。

2. 工资待遇将根据新职位和职责进行调整,王先生将享受更高的薪酬和福利。

在这个案例中,劳动合同的变更涉及到职位和薪酬的调整。

通过协商和签订变更协议,双方能够适应和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并保持合同关系的稳定性。

以上案例仅是合同变更与解除的两个示例,实际上有许多其他情况可能需要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这些情况可能包括:1. 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原有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2. 需要调整合同的付款方式或支付期限,以适应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财务需求。

3.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例如自然灾害或政府政策变化,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或不合理。

总结起来,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是合同法中的重要内容。

根据实际需要和双方的协商,合同可以灵活地进行变更和解除,以适应新的情况和需求。

然而,在进行变更和解除时,双方应遵守法律规定并确保彼此的权益得到保护。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二课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二课
2、无效合同当然无效,国家机关也应主动 干预;而合同解除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当事 人可以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不能干涉。
3、法律后果:合同无效可能依法追缴违法 所得。合同解除则不涉及公共利益。
课堂练习
• 案例1:甲、乙公司于2001年4月1日 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 元。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4月 10日前交付20万元的定金,以此作 为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4月15日,
A.马上通知念某解除合同
B.等到合同履行期届满后,通知念某解除合同
C.等到合同履行期届满后,若念某不履行合同 ,则给以一定的催告期,在催告期内还不履行 合同的,则通知念某解除合同
D.要求念某提出履约担保
• 答案:C
4.甲小学为了“六一”儿童节学生表演节目 的需要,向乙服装厂订购了100套童装 ,约定在“六一”儿童节前一周交付。5 月28日,甲小学向乙服装厂催要童装, 却被告知,因布匹供应问题6月3日才能 交付童装,甲小学因此欲解除合同。下 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 B协商抵消
形式要件:互负债务 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
生效形式:友好协商
课堂练习3
1.李某于2000年1月向张某借款1 000元,约定 2001年1月偿还,嗣后张某于2001年1月又向 李某借款1 000元,约定2年后偿还。2003年1 月,李某向张某表示,各自都不用偿还债务 了,张某表示同意,这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课堂练习4
1.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甲公司为债权人,乙公司为债务人。 在尚未届至债务履行期时,甲公司吸 收合并了乙公司。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此时会发生()。
• A解除
• B免除
• C抗辩
• D混同
• 2.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 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沙某 将标的物提存以后,该标的物如果意 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谁承担? ()

合同主体变更与合同转让的区别典型案例

合同主体变更与合同转让的区别典型案例

合同主体变更与合同转让的区别典型案例《合同主体变更与合同转让的区别典型案例》合同对于咱们做买卖或者搞合作的人来说,就像是交通规则在马路上的作用一样重要。

今天我就来给大家唠唠两个很容易混淆的概念:合同主体变更和合同转让。

这俩概念啊,就像双胞胎,乍一看差不多,但仔细瞅瞅,区别可大了去了。

先说说啥是合同主体变更。

比如说,我(咱们这种说法就相当于第一人称在举例啦)和小李签了个供货合同,我向他供货。

结果呢,我的厂子被张三给收购了,我的这个主体就发生了变化,现在变成了张三的企业给小李供货,这就是合同主体变更。

这里面权利义务的内容基本上没咋变,只是负责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这个主体的名义变了。

就好比接力赛啊,本来是我跑这一棒,现在换成张三跑了,跑道还是原来的跑道,目的地也还是那个目的地。

那合同转让又是什么样子呢?还拿我和小李的供货合同来说吧。

要是我把这个供货合同直接转让给四哥了。

这时候就相当于是我把在这个合同里的整个权利和义务一股脑儿都给了四哥。

这种感觉就像我把我住的房子连地带房子里面的家具家电全给卖了。

四哥现在就得按照合同给小李供货,小李以后也只能找四哥,和我就没啥关系了。

我再给大家讲个朋友之间发生的事儿啊。

我有俩朋友,阿强和阿花。

阿强租了阿花的店面开奶茶店。

后来阿强想把这个租店面的合同主体变更成他弟弟小伟,为啥呢?因为阿强太忙了,让弟弟来打理这个事情,但是核心的租店面、交租金这些事儿阿强弟弟还是按照原来的合同进行,这就是主体变更。

可是类似于的另一对朋友,阿刚和阿霞出的事儿就不一样咯。

阿刚租了阿霞的仓库,结果阿刚的生意突然做不下去了。

他就把这个租仓库的合同直接转让给他伙伴阿勇。

这就意味着以后阿勇来租这个仓库,阿霞就只认阿勇,阿刚和这个租仓库的事儿就脱离关系了。

从这些事儿当中啊,就能清晰地看到合同主体变更和合同转让的区别了。

合同主体变更呢,主要是主体换了个“名分”,合同的权利义务大致不变,更像是换了个代表去履行;而合同转让则是把整个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都转手了,就像卖掉自己的一个项目一样。

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案例

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案例

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案例话说有个叫小李的年轻人,他是个健身爱好者。

有一天,他在小区附近的一家健身房办了一张为期一年的会员合同。

这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楚,每周可以来健身三次,还能享受一些免费的健身课程呢。

刚开始的时候,小李那是热情高涨啊,每次去健身房都跟打了鸡血似的。

可是过了几个月,小李的工作突然变得特别忙,经常要加班,根本没时间每周去三次健身房了。

他就想啊,这可不行,钱不能白花啊。

于是他就琢磨着能不能变更一下合同。

小李就去找健身房的老板,说:“老板啊,你看我这工作忙得跟陀螺似的,实在没那么多时间按原来的合同来健身了。

你看能不能把每周三次改成每周一次啊?”老板一听,皱了皱眉头说:“小李啊,这可有点难办呢。

我们这都是按照规定来的,合同都签了,不好随便改啊。

”小李就有点着急了,说:“老板,你也得通融通融啊,我这是特殊情况,又不是故意不来的。

”老板想了想,说:“行吧,看你也是老顾客了,不过呢,我们得重新签个补充协议,而且因为次数减少了,单次的费用可能会稍微提高一点。

”小李虽然心里有点不太乐意单次费用提高,但想着总比浪费了好,就同意了。

这就是合同的变更,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原合同的一些条款进行了修改。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李的工作要调到外地去了,这健身房会员还剩好几个月呢,他就想把这个会员转让出去。

他在朋友圈发了个消息,说自己的健身房会员要转让,价格很实惠。

还真有个朋友小张感兴趣。

小张就联系小李说:“兄弟,你这会员转让靠谱不?”小李说:“肯定靠谱啊,我都跟健身房老板问过了。

”结果,当小李带着小张去健身房办理转让手续的时候,老板又不同意了。

老板说:“咱们合同里可没写能转让啊,这要是开了这个头,以后大家都随便转让,我们这管理就乱套了。

”小李就不乐意了,说:“老板,你之前也没说不能转让啊,我这都要去外地了,总不能让这会员就这么浪费了吧。

”小张也在旁边帮腔说:“就是啊,老板,你看这对大家都好,你也没什么损失啊。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的案例及解析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的案例及解析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的案例及解析案例一:合同的变更。

小李开了一家咖啡店,和咖啡豆供应商老张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

合同约定老张每个月给小李供应100斤特定品种的咖啡豆,每斤价格为50元。

过了几个月,由于国际咖啡豆市场价格波动,那种特定品种的咖啡豆价格上涨了不少。

老张找到小李说:“兄弟啊,这咖啡豆价格涨太多了,我再按原来价格卖给你我就要亏死了,咱们能不能把价格调整一下啊?”小李考虑到自己和老张合作这么久了,而且换供应商也比较麻烦,就同意了。

于是他们签订了一份变更协议,将咖啡豆的价格调整为每斤60元。

在这个案例里,原合同是明确规定了咖啡豆的供应量和价格的。

但是因为市场这个不可控的因素,价格发生了重大变化。

如果继续按照原合同执行,老张可能就会面临巨大的损失。

这时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条款,这是完全合法合理的。

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的同意,就像两个人商量好了一起改变原来的约定一样。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违反法律法规,这种变更就是有效的。

而且他们最好是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就像这个案例里签订变更协议一样,这样如果以后有什么纠纷,就有证据可查啦。

案例二:合同的转让。

小王租了一套房子,和房东赵姐签了一年的租赁合同。

住了半年后,小王因为工作调动要去另外一个城市,可是这房子还有半年才到期呢。

小王就想把房子转租出去。

他的朋友小张正好想找房子住,小王就和赵姐商量:“赵姐,我工作调动要走了,我朋友小张人很不错的,他想接着租这房子剩下的半年,您看行不行呀?”赵姐心想小张看起来也是个靠谱的人,而且房子有人接着租也挺好,就同意了。

于是小王、小张和赵姐一起签了一个转让协议,将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从小王转让给了小张。

这个案例体现了合同的转让。

首先呢,小王租的房子,他是承租人,他有在租赁期内使用房子的权利,同时也有按时交房租等义务。

当他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他想把这些权利和义务转给小张。

但是这个转让可不是小王自己说了算的哦,还得经过房东赵姐的同意。

合同变更纠纷案例分析

合同变更纠纷案例分析

合同变更纠纷案例分析咱们来唠唠一个合同变更纠纷的案子。

一、案例背景。

有这么一家小公司,就叫它甲公司吧,和一家供应商乙公司签了个合同,要买一批特定规格的原材料。

这合同里把原材料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日期啥的都写得清清楚楚。

比如说,规格要求是某种纯度的金属,数量是500千克,价格是每千克100元,交货日期定在3月15日。

二、合同变更的起因。

甲公司呢,在合同签了之后遇到了一些情况。

市场突然变了,他们接到了一个大客户的大订单,但是这个大订单要求原材料的规格得稍微调整一下,纯度要更高一点。

甲公司就寻思着,这可是个赚钱的好机会啊,于是赶紧联系乙公司,想把合同变更一下。

三、变更协商过程。

甲公司的负责人就给乙公司打电话说:“兄弟啊,咱这合同得变一变。

那原材料的纯度你给我提高一点,数量也再加200千克,价格嘛,咱好商量。

”乙公司那边回复说:“行啊,不过这提高纯度和增加数量可不容易,成本得上去不少,价格得重新谈。

”然后两家公司就开始讨价还价。

甲公司觉得,你就每千克再涨个10元就差不多了吧。

乙公司不干,说:“你这太少了,我们成本增加可不是一点半点,得每千克涨30元才行。

”这就开始僵持不下了。

四、问题出现变更的形式。

在他们还在争论价格的时候,又出了个岔子。

甲公司以为乙公司已经默认了这个合同变更,毕竟都在谈价格了嘛。

所以就按照新的数量和规格去安排自己后续的生产计划了。

但是乙公司觉得,咱们这还没谈妥呢,啥时候说要变更合同了?我们只是在协商,又没签什么变更协议。

五、纠纷爆发。

到了3月15日,乙公司按照原来合同的规格和数量送来了货。

甲公司就不干了,说:“你这咋回事啊?我们不是说好了要变更合同吗?”乙公司说:“咱们没谈拢啊,而且也没有书面的变更协议,我当然按照原来的合同执行了。

”甲公司这下可急了,因为他们按照新的计划已经和下游的一些小客户也签了供货合同,如果拿不到新规格和数量的原材料,他们就得赔一大笔钱。

于是甲公司就把乙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律关系变更的案例(3篇)

法律关系变更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公司成立初期,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分别持有公司30%、40%和30%的股份。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张三因个人原因希望退出公司,于是与李四、王五协商股权转让事宜。

二、股权转让过程1.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经过协商,张三与李四、王五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三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李四、王五,转让价格为每股2元,共计60万元。

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约定办理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2. 股权转让款支付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张三应于协议签订后30日内收到股权转让款。

然而,由于李四、王五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

张三多次催促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律关系变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律关系发生了以下变更:1. 股权比例变更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张三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李四、王五,导致公司股权比例发生变化。

张三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李四、王五分别持有公司70%和30%的股份。

2. 股东权利义务变更股权变更后,张三不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表决权等。

而李四、王五则成为公司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

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股权变更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变化。

张三不再参与公司决策,李四、王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也随之进行调整。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李四、王五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李四、王五应向张三支付股权转让款及相应利息。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变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股权比例变更股权转让是股权比例变更的主要原因。

股权比例的变化直接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股东权利义务。

2. 股东权利义务变更股权变更导致股东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原股东失去股东权利,新股东享有相应权利。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经典案例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经典案例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经典案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原雇主将劳动合同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新的雇主。

这种变更通常是由于公司重组、并购、股权转让等原因所致。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牵涉到多方利益,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引发争议。

下面将通过经典案例分析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相关问题。

案例一:A公司与B公司合并A公司与B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决定进行合并以实现资源整合和规模扩大。

在合并过程中,A公司要求B公司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将其转入A公司旗下成为员工。

很多员工对这一变更感到不满,认为公司未经通知未经协商擅自将自己的劳动关系转移给了新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案例中,员工的抗议是有道理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经过协商一致,并且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未经员工同意私自转移劳动关系,违反了劳动法律的规定。

A公司应当在合并过程中充分尊重员工的意愿,与员工进行充分协商,并在变更前提供明确的通知和说明。

案例二:股权转让导致员工不满C公司是一家知名的互联网公司,因财务困难决定出售部分股权给D公司。

在股权转让完成后,D公司提出对C公司员工进行管理调整,要求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调整薪资福利等待遇。

部分员工对这一变更表示不满,认为公司未经协商直接改变了原有的劳动条件,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案例中,员工的不满情绪理解。

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不应该影响员工的劳动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进行劳动合同变更时应当尊重员工的权益,进行合法合理的协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D公司在对员工进行管理调整时应当公平公正,并尊重员工的合法诉求。

总结: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是企业经营中常见的变更形式,但在变更过程中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尊重员工的权益,进行合理合法的协商。

企业拥有合法的管理权,但不能忽视员工的权益保护,员工对于变更的意见应当得到充分尊重。

只有通过合法合理的沟通协商,才能达到变更过程的平稳进行,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局面。

合同的变更、转让

合同的变更、转让
2.半年后,公司向王某催要租金,王某告知其租金已被提存 至公证处。公司遂到公证处处领取该笔租金及利息. 公司有权要求公证处支付租金的利息吗? →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3.公证处要求公司支付提存费用,公司称王某没有及时通知其 提存事实,拒绝给付,公证处遂留臵该笔租金。 公证处有权拒付吗? →提存期间,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公证处有权在公司支付 提存费前并留臵该笔租金。 4.公证处遂留臵该笔租金后公司如何处理该纠纷?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 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一般情况下,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由于王某并没有及时通知公司,致使公司无法及时领取提存 租金,提存费用应当由王某承担。
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
法律行为。 与合同的变更相比,合同转让只是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 更。 其分为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概括转让三种情况。
(二)债权转让(债权让与)
合同债权人通过协商,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
三人的行为。 1.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基于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如:甲委托乙外出办理某一事务,甲已支付代理费。问: 甲可否与丙约定,将其对乙想由的债权转让给丙? 甲委托一画家为其画像,已支付酬金给画家。甲乙
该车并无故障。
王某遂再次向公司交租金,公司仍拒收,王某遂向公司 所在的公证处申请提存该笔租金,公证处向王某出具提存公 证书。
1.王某此时还付有支付租金的义务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 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 人。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合同终止。

合同变更协议书成功案例

合同变更协议书成功案例

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0年5月1日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设备,总价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支付期限为设备验收合格后30日内。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

然而,在设备验收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存在部分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

为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决定对原合同进行变更,具体如下:二、变更内容1. 乙方同意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达到合同约定的性能指标。

2. 乙方承担因设备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停机损失、维修费用等。

3. 甲方同意在乙方完成设备维修或更换后,将剩余款项支付给乙方。

4. 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变更协议签订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于2020年6月15日签订了《合同变更协议书》(以下简称“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内容如下:甲方:甲公司乙方:乙公司鉴于甲乙双方于2020年5月1日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已部分履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进行如下变更:一、原合同第四条“设备质量”修改为: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达到合同约定的性能指标。

二、原合同第七条“违约责任”修改为:乙方承担因设备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停机损失、维修费用等。

三、原合同第九条“付款方式”修改为:甲方在设备验收合格后,将剩余款项人民币800万元支付给乙方。

四、原合同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变更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公司乙方: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法定代表人:李四签订日期:2020年6月15日四、案例总结本案例中,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合同变更协议书》,对原合同进行了有效变更,保障了甲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案例

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案例

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案例合同编号: [编号]甲方(转让方):[甲方名称]乙方(受让方):[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转让事由鉴于以下事由,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某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合同基本信息确定被转让的具体合同的名称、编号及签订日期。

转让原因详细列出甲方希望将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乙方的具体原因,如业务调整、资金需求等。

转让条款描述甲方将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二、转让的内容权利转让确定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具体合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下的收益权、管理权等。

义务转让确定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具体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合同中的支付义务、服务义务等。

三、转让过程通知义务约定甲方向原合同对方通知转让事宜的时间和方式。

受让方审查确定乙方对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审查的时间和条件,并确保乙方同意接受转让。

四、保证与承诺权利保证甲方保证其拥有的合同权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并保证转让的权利没有任何限制或第三方权利优先于此转让。

无违反甲方保证此转让不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已签订的合同。

五、其他条款法律适用约定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争议解决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六、合同签署及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转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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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例题】1下列哪些合同的转让是不合法的?ABDA.甲公司与韩国乙公司举办中外合资企业,合资合同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后,甲公司未经乙方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B.甲教授曾答应为乙校讲课,但因讲课当天临时有急事,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为授课C.债权人李某因急需用钱便将债务人杨某欠自己的两万元债权以一万五千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柳某,李某将此事打电话通知了杨某D.丁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为替好友从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该抵押权转让给了银行【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故选项C所述为合法转让。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过合营各方同意。

本题选项A中合资合同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后成立,甲公司未经乙方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故该转让不合法。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做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

本题选项D中丁虽然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但不享有所有权,丁无权处分该房屋,其将该抵押权转让给银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例题】2甲对乙享有l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BD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解析]在本题中,乙对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而且这l0万元债权不属于不可转让的债权,所以乙对丙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后甲乙丙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

可以认为甲乙丙三方通过合同行为形成了有效的债权让与,即乙对于丙的债权让与给了甲所有,而且在三方进行书面约定时这种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了丙,对丙发生了效力。

丙应当对新债权人甲承担履行债务。

根据《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在本题中,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后甲乙丙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

可以认为甲乙丙三方通过合同行为,形成了有效的免责的债务承担,即乙对于甲的合同义务转移给了丙承担,丙成为新的债务人,原债务人乙退出了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新债务人丙可以主张原债务人乙对于甲的抗辩权,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

乙既然已经退出了合同关系,就已经免责,原债权人就不能再要求乙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否则就是擅自使他人负有义务。

据此,选项C是错误的。

本题中,如果甲欲使乙承担债务,可以在三方订立合同时,订立并存的债务负担,或者重新经过乙的同意。

选项D涉及代为清偿的有关问题。

在本题中,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

不论从债权移转还是从债务承担的角度,乙与甲的债权债务已经消灭,乙不再是甲的债务人而成为第三人。

若乙对甲清偿,则只能构成代为清偿,而不能构成清偿。

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

【例题】3某区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把所属的A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立出再设B公司和C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B公司承担。

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你认为该债务应当如何处理?DA.由B公司承担债务;B.由A、B、C三个公司分别承担债务C.由A公司承担债务;D.由A、B、C三个公司连带承担债务【解析】《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应注意的问题:(1)债务人分立后对清偿债务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2)分立,不一定是法人的分立,还可以是非法人组织的分立。

【例题】4甲公司对外负债200万元,另有50万元的货款未予追回(欠款人为丁公司)。

1997年3月,甲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分立为乙、丙两个公司,由乙承受甲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并办理变更登记与公告。

同年4月,乙、丙签订一项协议,约定原由甲公司对丁公司的50万元债权由丙享有。

同年5月,丙向法院起诉丁要求归还50万元货款。

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AA.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丁应向丙偿还50万元货款B.乙、丙之间的协议无效,丙无权向丁追索货款C.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丙无权向丁追索货款D.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但丁有权选择向乙或丙履行义务【解析】:(1)《公司法》的185条第3款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这里的协议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协议。

全体股东由乙公司承受全部债务的决议对债权人无效,但由乙承受全部债权的决议和公告有效,因为它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乙与丙原有连带债权,双方约定由丙向丁主张债权,不违反法律,自当有效。

(2)丙对丁享有的债权,双方约定由丙享有,属于债权的转让。

按照当时的法律,债权的转让须经债务人的同意(《民法通则》第91条)。

因此,排除A、C项,肯定B项。

(3)D项自相矛盾,因此排除。

(4)按排除法,只剩下B项。

应注意的问题:此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结果有所不同。

(1)由乙公司承担全部债务的决议无效。

(2)由乙公司承受债权的决议及公告有效。

(3)乙与丙之间的协议属于债权的转让,是有效的,因此可以选择A项。

金钱债权的转让不须债务人的同意,通知债务人即可,丙公司的起诉就起到了通知的作用。

【案例】1甲、乙双方于2004年4月2日签订了买卖蔬菜种子的书面合同,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100公斤种子,每公斤价格为100元。

合同签订后,乙方提出价格偏高,甲乙双方经口头协商,一致同意降低单价。

甲方在履行交付义务之后,向乙方催款。

此时双方对种子单价发生争议。

甲方提出:“我当时同意将100元单价降至95元。

”乙方则认为:“你当时同意将100元单价降至90元。

”双方就此争议提交法院裁决。

本案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书面合同能否采用口头形式予以变更?二是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后的单价约定不明确的,是否可以适用合同法第78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判定为未变更?三是若认定合同已经变更,则应当采纳哪一方当事人的主张?分析:在本案中,首先,甲乙双方在合同成立后,也就是买卖合同有效存续期间达成了变更协议,是符合变更的前提条件的。

其次,买卖合同并不是要式合同,对买卖合同进行变更并不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以口头协议变更原合同,应予以支持。

再次,由于双方都承认达成了变更协议,因此,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原则,应当认定合同已经变更,而不宜适用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推定合同未变更。

否则,就会产生极为荒唐的结果,即债权人虽承认降低了单价,但法院却给了他未曾主张的利益。

最后,确定合同变更的具体内容,也就是变更后的单价,应当根据举证规则予以确定。

即若双方都不能提出能够证明各自主张的证据的情况下,因甲方已经承认把单价降至95元,而乙方虽然认为单价降至90元,但因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因此,对乙的主张不予采纳,而采纳甲方的主张。

这也是符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

【案例】22005年9月7日,甲土产公司与该市乙服装厂签订了一份购买再生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同年12月31日前,甲土产公司交付再生布20104平方米,总价款为16.2万,交付方式为乙服装厂到甲土产公司的仓库分批验收自提。

合同签订后,乙服装厂发现再生布制品销路不畅,遂向土产公司提出减少货物数量,该提议未得到土产公司同意。

此时,服装厂得知临市丙贸易公司需要该批货物销往外地,遂与之达成协议,由甲土产公司将货物直接发送到丙贸易公司的仓库。

合同订立后,服装厂向土产公司去函,称该批货物已经转让给贸易公司,请土产公司直接将货物于12月31日送到贸易公司的仓库。

土产公司收到该函后未作答复。

同年12月15日,土产公司给贸易公司去函,请贸易公司前往提货。

贸易公司于同年12月31日将货物提回,同时付清了16.2万元的货款。

贸易公司验货后发现该批货物规格不符合规定且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退货,土产公司拒绝。

于是,丙贸易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土产公司、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服装厂承担运输费、保管费等费用。

分析:在本案中,服装厂已经将合同债权转让给了贸易公司。

因为服装厂作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土产公司享有合法的债权,并且已经与第三人贸易公司签订了债权让与合同。

由于债权让与合同业已依法成立,因此可以发生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那就是服装厂退出债的关系,贸易公司取代其地位,从而服装厂无须再承担违约责任。

并且,由于债权人服装厂已经向债务人土产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因此,可以发生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亦即债务人土产公司负有向新债权人贸易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

如果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服装厂虽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其是否应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呢?之所以要探讨这一问题,是因为转让人负有这样的责任,即在债权转让以后,因权利存在瑕疵致使受让人遭受损失的,转让人应向受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不同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在债权转让中,债权的转让人是只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而不可能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因为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人未直接支配将为给付的标的物,其无法知晓债务人未来所要交付的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

在本案中,标的物上不存在着权利瑕疵,因为没有人对贸易公司的债权提出异议。

从原则上来说,债权让与合同不得改变原债权的内容。

如果转让人与受让人变更原合同的内容,则除非征得债务人同意,否则对其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应按照原合同履行义务。

在本案中,服装厂与贸易公司达成的变更原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方式、履行地点的协议,如果未取得土产公司的同意,则土产公司仍有权按照原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方式要求贸易公司前往其仓库自提货物。

如果土产公司同意,则应根据变更协议所约定的交货方式、履行地点作出履行。

在本案中,12月15日,土产公司向贸易公司发函,要求贸易公司提货,这说明其不同意变更合同,由于其无运送货物的义务,因此也无义务支付运输费与保管费。

服装厂在未征得土产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交货方式、履行地点,单方面的要求土产公司送货,对土产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只能由服装厂根据协议向贸易公司承担送货义务,如不亲自送货,则应承担运输费用。

贸易公司提回货物后,由其自己占有货物,因此保管费由其本人承担。

总之,在本案中,贸易公司可以请求土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请求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而只能请求服装厂承担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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