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XXXXX局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局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方便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行政审批的实施,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园林绿化涉及行政审批申请由我局综合科受理。
第四条本局局长对行政审批工作负总责。
本局确定的分管局领导负责本局的行政审批工作。
本局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第五条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第六条综合科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搞好服务。
第二章行政审批实施程序
第一节受理
第七条XXXXXX局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所需提供的
材料如下:
(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
1、《移植、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表》;
2、规划部门出具的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意见;
3、地形图(标明占用绿地位置);
4、绿地恢复方案;
(二)移植、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1、《移植、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表》;
2、因建设原因需提供规划部门的审批意见;
3、地形图(标明占用绿地位置);
4、恢复方案;
(三)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
1、《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表》;
2、原绿化图纸和调整后的绿化设计图;
3、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还建方案;
(四)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
1、《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绿化竣工图。(2004版CAD电子图和图纸)。
第八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申请事项是否属于审批范围;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事项;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四)申请材料是否有错误。
第九条经过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应根据下列具体情况,给申请人相应的办理意见:(一)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辖区权限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申请材料无误的,应当予以受理。
(二)补正:申请事项属于行政审批权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有错误的,应当当场通知申请人补充更正。可以当场补充更正的,应当当场要求申请人补充更正,申请人当场不能进行全部补充更正的,将需要补充更正的内容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材料。
(三)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辖区职权范围的,或者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应当不予受理。
第十条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除依法应当不予受理的外,不得拒绝受理。除法定的不予受理条件外,不得增设不予受理条件;不得将行政审批条件转作受理条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与其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无关的其它材料。
第十一条综合科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法
规和规章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申请人申报的事项进行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业务分管局长应当在上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审批。
第十三条因客观原因致使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由工作人员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当在办结期内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分管领导应根据办理情况适时督办,确保按期办结。
第二节送达
第十五条按照“谁受理、谁送达”的原则,受理的所有行政许可申请,其行政许可决定由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到局综合科领取。
第十六条受理的所有行政审批申请,自受理之日6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审批决定。
第十七条行政审批决定应用以下方式送达:
(一)直接向申请人送达;
(二)无法直接送达的,可以分知送达。
第三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XXXXXX局行政审批工作由局综合科负责,严禁无故刁难申请人,严禁拖着不办,杜绝“吃、拿、卡、要”等问题,在行政审批中有违规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XXXXX综合科
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