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合规分析
2023年最新的银行案防工作难点和不足
2023年最新的银行案防工作难点和不足银行案防工作难点和不足篇1 根据银监会内部控制和事件防卫制度实施年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省联社、事务所内部控制和事件防卫制度实施年活动的方案和相关要求,我们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认真实施,在此基础上发表了内部控制和事件防卫制度实施年活动的方案,组织全体员工按方案要求实施这项工作,报告日之前,自我调查的纠正阶段的工作基本结束,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准备阶段。
为加强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由理事长任组长,主任和监事长任副组长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指导、督促检查。
各部门各负责,认真总结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和事件预防制度,并列出了对照检查的规章制度。
在此基础上,活动办公室制定了本公司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告银监事务后于xx年6月5日召集各公司主任召开了内部控制和事件预防制度实施年活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了内部控制和事件预防制度实施年活动方案,要求各公司回来后组织本公司员工再学习,使全体员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正确把握活动要求。
二、学习阶段。
在学习阶段,为了不影响正常业务的发展,联合社明确了城市两个网站和管理者集中学习,乡镇网站由主任组织学习,在内部控制和事件预防制度执行年活动组办公室指导、催促的同时,联合社组织了一期训练,主要学习各业务操作流程、各信用管理和违规处罚制度,各联合社各部门经理主张上述制度,结合实际工作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生动的说明。
通过一个月的学习,加深了全体员工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把握。
三、自查自纠阶段。
在全面部署和组织推进的基础上,联合社确定了本公司内部控制比较弱、事件风险突出的重点机构和业务环节,根据边学边调查边改革的原则,加强了自我调查的自我调查。
重点对安全保卫、钞币守押、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对账制度、业务流程操作、贷款发放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将检查存在的。
商业银行监管处罚案例全面剖析
商业银行监管处罚案例全面剖析【声明:本文信息全部源于公开渠道,文中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所供职单位】【正文】对监管处罚案例的剖析能够帮助我们更快速有效地理解监管部门的关注重点,也更有助于让我们明晰近年来的政策导向。
银保监体系的监管处罚主要分为由银保监会、银保监局本级(省级或副省级派出机构)以及银保监分局本级等三级机构做出的处罚,而本文仅讨论前面两个部分。
尽管如此,我们的处罚案例统计范围也基本囊括了主要情形,即包括了2016年以来银保监会共做出的93起涉及到银行业的监管处罚案例以及1754起由银保监局本级做出的监管处罚案例。
一、抓大放小:关注银保监体系的18起处罚大单(囊括全部12家股份行)抓大放小是我们分析的主要思路,有助于我们快速抓住主要矛盾。
一般来说,罚单规模较大的监管处罚案例说明该领域的监管关注程度较高、处罚力度比较大。
在我们所统计的18起处罚案例中(罚单规模超过1000万元),没有1家国有大行,且已将全部12家股份行纳入,其中浦发银行(600000,股吧)三次、中信银行(601998,股吧)两次,另有1起信托(安信信托(600816,股吧))、1起城商行(上海银行)、1起外资银行(意大利裕信银行)。
(一)3起处罚案例的罚单规模超过亿元1、广发银行、浦发银行与恒丰银行:处罚规模合计达到13.51亿元根据我们的统计,2017年以来共有3个处罚案例的处罚规模超过亿元,分别为2017年11月17日的广发银行(处罚规模7.22亿元)、2018年1月18日的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处罚规模4.62亿元)以及2017年12月29日的恒丰银行(处罚规模1.67亿元),合计11.55亿元。
而从这三个案例来看,处罚对象均为股份行且比较典型,同时亦均为2017-2018年严监管时期的典型案例,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2、处罚事由主要体现在业务方式、业务流程和监管配合三个层面从违法违规事由来看,值得关注的点比较多,主要体现在业务方式违规、业务流程不合规、监管配合差等三个方面。
违法发放贷款罪调研报告
违法发放贷款罪调研报告2020年2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提出《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将信贷业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作为重点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银行业从业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罪成为信贷业务领域的高发罪名。
本文结合相关案例,分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相关问题。
一、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明确了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罪状及一般处罚规定,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通过上述规定,我们认为在认定违法发放贷款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违反国家规定的内涵;2、违反国家规定的表现形式;3、责任人的范围;4、数额或损失的确定。
下文我们进行逐一的分析。
二、违反国家规定的内涵对一些高发罪名,司法机关往往通过司法解释或文件的形式确认“国家规定”的范围。
如非法经营罪中的“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对于非法集资类犯罪中的非法性,应当以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对于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仅作原则性规定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并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或者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认定。
我们认为,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违反国家规定”包括《商业银行法》自不待言。
《商业银行法》对信贷流程和条件的原则性规定,在金融行业的不断创新及日益活跃情况下,不能具体指导发放贷款的程序,因此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依据《商业银行法》作出的细致规定如《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也应当包含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加强精细化管理 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强信贷精细化管理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论断,从国家层面指出了实现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本出路在于推动发展的质量变革。
就当前信贷业务来看,量大而质不优、产品多而不强、制度多而执行差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因此,迫切需要研究部署、改进创新信贷管理工作的思路方法,明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信贷管理的方向和措施,着力提高信贷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动信贷业务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适应严监管形势,避免“非战斗性减员”,以合规从业夯实发展前提当前,“强监管、严监管”已成为监管主基调,新一轮监管风暴也已全面开启,人民银行合格审慎评估业已从严,重点隐患排查、市场乱象整治等正紧密实施。
分析管理部门的监管、指导要求,旨在引导银行业切实回归本源,服务实体,合规经营、防范风险。
而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件就是一个鲜活例子,不仅被银监部门巨额罚款,更有200余名人员被问责处罚,教训十分深刻。
如何规避监管处罚与问责?如何避免因外部问责而制约业务发展?如何保持经营主体、制度体系、人员结构稳健,进而促进高质量发展?别无他法,只有合规从业!一是抓好监管政策执行。
严格执行市场定位、法人治理、资本管理等宏观部署,细化落实授信集中度、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关联交易控制等具体要求,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辅以监督检查,实现监管达标、人行合意。
二是抓好信贷制度执行。
梳理人民银行、银监局、省联社等各级制定的信贷类规章制度,做到“制定合规制度、合规执行制度、制度走样问责”,同时,以“八条禁令”、“十个严禁”为引领,划定红线、守住底线,涉及道德风险,坚决顶格问责。
三是倡树合规信贷文化。
树立正反典型,实施正向激励与负面打击,让好典型既有麸子又有面,让“坏”典型赔了夫人又折兵。
通过严守风险底限,规范业务操作,为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二、积极完善流程建设,打通“任督二脉”,以流程化制度化推动岗位履职近年来,围绕信贷结构调整工作要求,全省、全市农商银行对信贷组织架构进行了逐步优化,对各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逐步趋于规范。
说一说浦发775亿大案的当事人
说一说浦发775亿大案的当事人原创2018-01-20 金叫唤信托圈导读当时人人都说“浦发疯了”……自24岁踏入银行大门,61岁的王兵一定没有想到自己的职业生涯会是如今这个结局——“双开”,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王兵,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
热爱读“毛选”,嗜好抽烟,他曾如是评价自己——“不求财”。
他被誉为有“深刻思想的银行家”,还获得过“四川十大财经风云人物”称号。
1月19日晚,一则与他有关的新闻震惊了整个金融圈。
银监会官网头条发布消息:为掩盖不良贷款,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使出各种“财技”,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该行不良贷款。
银监会公告用词非常严厉——“这是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
让人瞠目结舌的是,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之前宣称“长期不良贷款为零”。
据财新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最终形成不良资产在100亿左右。
神话幻灭!风暴还在继续中。
除了王兵,195名分行中层及以下责任人员内部问责。
银监会公告还透露,近日已依法对浦发银行总行负有责任的高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启动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或许,一切都早已在伏笔的时候注定了结局。
2002年,王兵由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跳”到浦发成都分行,出任创始“掌门人”,领导班子完全由他组阁。
他24岁踏入银行大门,从一般干部做起,曾担任过工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
到浦发银行后,王兵一干就是15年。
前六年的他,是以一匹“金融黑马”的形象展示于公众面前。
从国有大行到浦发银行仅仅1年多,浦发成都分行不仅存款余额近70亿元,利润达8000万元,人均创利100万元,而且没有出现一笔“关注及以下”级别的不良贷款,这种业绩放在全国也是十分罕见的。
在2002年,一起杀进蓉城的浦发、华夏、深发展、民生、兴业被称为“五小虎”,而一年下来,浦发成了跑得最快的一只猛虎。
对钢铁产业的“大胆下注”,是当时王兵“一马当先”的主要原因。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合规分析
四、合规分析
1.高层管理者:不重视合规制度,甚至领导组织违规。
2.人事部门:对全体员工来说,业绩和盈利直接不仅与工资和奖金,更与个人升 迁和仕途相关联。从上到下形成业绩压力,迫使员工行走在违规的边缘。同时, 轮岗制度的不执行,形成了利益小团体。对此,暴露出来的是薪酬体系、绩效考 核体系、人事升迁和轮岗制度的缺失。
2.被监管者 浦发银行根据监管要求,在摸清风险底数的基础上,对违规贷款“拉直还原” 做实债权债务关系,举全行之力采取多项措施处置化解风险,并按照党规党 纪、政纪和内部规章,给予成都分行原行长开除、2位原副行长分别降级和记 大过处分,对195名分行中层及以下责任人员内部问责。截至2017年9月末,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已基本完成违规业务的整改,目前该分行班子队伍稳定, 总体经营平稳正常。
2002年3月从工商银行四川分行副行长一职转任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在王兵 上任初期,正逢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的黄金十年,这些企业为浦发银行成都 分行带来了可观的业绩回报。自此,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开始以一些“非常之道” 向这些企业增发贷款。由于缺少真正的担保、抵押等缓释措施,再加上近年来 钢铁、煤炭产业去产能,业绩不景气,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不良贷款开始增多。
这是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 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此案暴露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内控严重失效。该分行多年来采用违规手段发放贷款,银行内控体系未 能及时发现并纠正。 二是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的超高速发展。该分行采取弄虚作假、炮制业绩的不 当手段,粉饰报表、虚增利润,过度追求分行业绩考核在总行的排名。 三是合规意识淡薄。为达到绕开总行授权限制、规避监管的目的,该分行化 整为零,批量造假,以表面形式的合规掩盖重大违规。 此外,该案也反映出浦发银行总行对分行长期不良贷款为零等异常情况失察、 考核激励机制不当、轮岗制度执行不力、对监管部门提示的风险重视不够等 问题。
银行案件警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银行案件警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不足银行案件警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些银行机构盲目乐观,对案防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
一些管理人员认为很多年未发生案件,思想就麻痹大意,缺乏危机意识和隐患意识。
部分银行机构追求业务及规模的快速发展,还存在粗放经营方式,风险管理能力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速度,为了业务发展忽略合规操作及监督检查,为案件埋下风险隐患。
如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放贷案,暴露出银行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的超高速发展,采取弄虚作假、炮制业绩的不当手段,粉饰报表、虚增利润、追求分行业绩考核排名。
(二)案件处置缺乏主动性由于某些原因,银行主动报告案件的情况较少,部分案件或风险事件均是由公安、监察委等机关对银行员工采取强制措施才暴露出来。
由于受司法机关调查保密要求,银行机构无法获知具体案情,导致银行机构应对处置较为被动,调查进展缓慢,导致声誉风险加大。
有些机构发生案件后,为躲避监管部门追责,拖延报告时间,导致错过案件处置的最佳时机。
而有些银行机构在案件问责时,对直接人员处罚多且多为经济处罚,对管理人员不处罚或一带而过。
(三)内控管理存在不足从近几年发生的大案要案看,部分银行机构内控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制度流程滞后于业务发展。
银行业务和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注重营销业绩的评价,而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未及时跟上,出现制度断层甚至真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二是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目前,银行在员工行为管理方面存在手段和方式滞后,排查不够深入甚至流于形式,合规教育培训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三是内控管理失效。
如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反映出该行在印章、合同、授权文件、办公场所等方面管理混乱,为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清理违规放贷工作总结报告
清理违规放贷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违规放贷问题屡见不鲜,给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带
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单位积极开展了清理违规放贷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清理违规放贷工作开展以来,我单位加大了对金融机构和个人放贷行为的监
管力度,建立了严格的违规放贷查处机制。
通过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了一批存在违规放贷行为的金融机构,有效遏制了金融乱象的蔓延。
二、工作成效。
在清理违规放贷工作中,我单位坚决依法查处了一批违规放贷案件,打击了一
批涉嫌非法放贷的个人和组织,有效净化了金融市场环境。
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金融机构和个人对违规放贷行为的警惕性,有效遏制了违规放贷行为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加大对违规放贷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违
规放贷的监管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个人的宣传教育,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之,清理违规放贷工作是我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将继续坚持依法查处,加大对违规放贷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为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银行内部控制案例分析——以P银行为例
银行内部控制案例分析——以P 银行为例王静怡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摘要:内部控制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很关键的环节。
以金融为主要业务的银行企业,内部控制对其成长与发展的作用更为重要。
在对P 银行的研究过程中,发现其内部控制结构、内部控制执行力、内部控制意识、内部控制技术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问题。
P 银行应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结构、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措施、拓宽信息交流与沟通渠道,从而有效提高内部控制能力。
关键词:银行;内部控制;对策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27-0281-02一、案例基本情况介绍P 银行于1992年成立,该公司是一家典型的商业银行,性质为股份制,于1999年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个人金融、公司金融、同业金融、金融市场和信用卡业务,目前总资产规模超过6万亿元,在全国范围内的多个城市建立了一级分行,数量已经超过了40家,拥有1300多个办事处,员工队伍不断扩大,已经突破了40000人。
P 银行在股东、客户、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运营过程中一直秉承着“严格遵守诚信,创造卓越”的核心价值观。
P 银行坚持创新发展,支持和分享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成就,实现了中小银行向大中型银行的跨越。
从具有单一基金中介的传统商业银行逐渐向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金融集团突破,形成了以银行为主体的集团化发展形式,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显着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和银行品牌。
二、P 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1.内部控制结构P 银行的整体治理结构尽管较为完善,却也存在着不尽如人意之处,主要体现为内部约束机制、激励机制两方面,对银行员工的绩效评定的目标制定十分粗略,过于看重眼前利益,难以激发员工的潜能。
尽管该银行只是历经了短暂时间的发展,却已经在全国多个省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分支机构,数量已经超过了1300家,规模庞大。
银行总分行绩效目标激励管理的博弈分析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说起
谢谢观看
二、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概述
二、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概述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是一起因员工违规行为引发的金融案件。该案中,浦发 银行成都分行的员工涉嫌违规操作,通过发放高风险贷款、掩盖不良资产等方式 获取巨额利益。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对银行内部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
三、博弈论分析
三、博弈论分析
在银行总分行绩效目标激励管理中,博弈论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分析框架。以 下是针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的博弈分析:
4、内部管理:加强内部培训和 考核
4、内部管理:加强内部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 量,为客户提供更好的理财服务。
1、理财产品创新:浦发银行大连分行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型理财产 品,如智能投顾、外币理财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4、内部管理:加强内部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 量,为客户提供更好的理财服务。
参考内容
引言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其经营风险不容忽视。其中,会计风险管理是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 次演示以浦发银行大连分行为例,探讨其会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 旨在为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关键词
关键词
会计风险管理、浦发银行大连分行、经营风险、银行风险管理。
2、客户经理培养: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理财规划和建议。
4、内部管理:加强内部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 量,为客户提供更好的理财服务。
3、广告投放策略:运用大数据分析和精准定位技术,制定有针对性的广告投 放策略,提高广告效果和投资者的响应率。
银行总分行绩效目标激励管 理的博弈分析从浦发银行成
银行案防工作难点和不足
银行案防工作难点和不足_三篇第一篇尊敬的银监局各位领导:为贯彻落实州银监分局案件防控的相关要求,我行结合实际情况,在具体工作实际中强化内控管理,深化履职意识,认真查找案防管理存在的风险点和隐患,加强内控管理,把依法合规经营、防范案件事故作为立行之本,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执行,提高了全体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案防制度执行力,有效地防范和杜绝了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为我行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现将2014年我行案防工作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我行高度视案件防控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查找问题,重点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查缺补漏、剔旧补新,使制度与实际工作相符;对内管内控、工作落实和业务流程等层面存在屡查屡犯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理,通过查找基础管理工作中深层次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整改。
1、年初全行员工签订案件防控责任书20份(行长与部门负责人签订、部门负责人与员工签订案件防控责书),层层落实责任,使案件防控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2、认真落实案防工作排查工作,按照"九种人排查表""十条禁令排查表"在我行开展了全方位对员工不良行排查工作,密切关注员工尤其是重要岗位人员的思想倾向和行为动向,加强监控,切实杜绝风险或案件苗头。
要严格执行"九条禁令"要求,严禁员工直接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严禁违规贷款用于亲属或有利害关系的人经商办企业。
严禁吃拿卡要现象,提高员工防范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风险的能力,对员工不良行为排查率为100%。
经过排查,我行员工无重大不良行为发生。
3、认真传达案件防控工作动态及上级文件,根据我行的实际情况,采用每周学习的方式学习上级机关关于案件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提高了全体员工案件防控意识。
4、针对业务内部检查的薄弱环节,我行今年新设立风险稽核部,加大内部检查力度,搞好案件防控及整改,促进整改工作落实。
按照"252"个风险点的要求,逐项对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全面提高网点工作效率和抵御风险能力,防止出现操作风险,今年共处罚违规员工3人,罚金900元。
【培训课件】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防控教育
案件防控教育专题培训风险管理部2020年5月010203主要内容案件防控基础知识及规章制度第一部分分行案件防控工作情况第二部分案例分析第三部分01案件防控基础知识及规章制度(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第四条规定:“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
”(二)案件分类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三类:1、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触犯刑法的,为第一类案件。
2、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联系的,为第二类案件。
3、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且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从业人员也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为第三类案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只对第一类及第二类案件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开展案件调查、审结及后续处置工作。
(三)案件、案件风险信息与操作风险之间的关联性案件风险信息是操作风险的演变,案件是案件风险信息的恶化。
操作风险是产生银行案件的主要根源,案件是操作风险的重要表现形式。
换句话说,风险管理是案件防控的基础,案件防控的重点就是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要杜绝案件发生就必须严格控制操作风险演化成案件风险信息,并坚决防止案件风险信息恶化成案件。
操作风险案件信息案件演变恶化(四)操作风险1、定义:操作风险即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2、分类: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根据风险发生的原因将操作风险分为七种:(1)内部欺诈(故意骗取、盗用财产、违反监管法律法规或政策或公司政策导致的损失);(2)外部欺诈(第三方故意骗取、盗用财产或逃避法律导致的损失);(3)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性风险(违反就业、健康或安全方面的法律或协议、个人工伤赔付或因性别/种族歧视事件导致的损失);(4)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因疏忽未对特定客户履行分类义务或产品性质或设计缺陷导致的损失);(5)实物资产损坏(实体资产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导致的损失);(6)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如系统瘫痪、电信故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断等);(7)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交易处理或流程管理失败和因交易对手及外部销售商关系导致的损失)。
银行违法放贷排查情况汇报
银行违法放贷排查情况汇报
近期,银行违法放贷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及时排查并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对银行违法放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汇报和分析。
首先,我们对各家银行的放贷情况进行了排查。
通过对各家银行的放贷记录进
行梳理和比对,我们发现了一些异常情况。
有的银行在放贷时未严格审核借款人的资质,有的银行在放贷时未严格执行风险评估程序,有的银行在放贷时未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情况都存在一定的违法嫌疑。
我们对这些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和分析,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
其次,我们对银行放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我们发现,一些银行在放贷过程中存在贿赂行为,有的银行在放贷过程中存在内部人员违规操作,有的银行在放贷过程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行为都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我们将这些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整理,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和申诉。
最后,我们对银行违法放贷问题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预警。
我们认为,银行违法放贷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将会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产生严重的影响,将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产生严重的挑战。
因此,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对银行违法放贷问题进行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综上所述,银行违法放贷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将继续对这一问题
进行深入的排查和分析,力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违规发放贷款的处分检讨书
您好!我作为一名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深知自己肩负着维护金融秩序、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责任。
然而,近期我在工作中因违规发放贷款,给银行带来了不良影响,对此我深感愧疚。
在此,我向领导及同事们表示诚挚的歉意,并就此次违规行为进行深刻的检讨。
一、违规发放贷款的事实与原因1. 违规发放贷款的事实在2023年11月,我负责审核一笔个人贷款业务。
在审查过程中,我未严格按照贷款审批流程和相关规定执行,对借款人的资质、收入、负债等情况调查不深入,导致贷款发放给了一名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
该笔贷款金额为50万元,期限为3年。
2. 违规发放贷款的原因(1)责任心不强。
我在审查过程中,未能充分认识到违规发放贷款的危害性,对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调查不细致,导致违规发放贷款。
(2)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
我在工作中对贷款审批流程和相关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未能及时发现借款人的问题。
(3)道德修养不足。
在利益面前,我未能坚守职业道德,为了一己私利而违规发放贷款。
二、违规发放贷款的危害1. 对银行的影响(1)损害了银行的声誉。
违规发放贷款给银行带来了不良影响,损害了银行的信誉。
(2)增加了银行的风险。
该笔贷款存在违约风险,可能给银行带来经济损失。
(3)违反了金融监管规定。
违规发放贷款违反了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给银行带来了违规风险。
2. 对借款人的影响(1)损害了借款人的利益。
借款人因不符合贷款条件而获得贷款,可能面临无法按时还款的风险,损害其利益。
(2)加剧了金融风险。
违规发放贷款可能导致借款人过度负债,加剧金融风险。
三、整改措施及承诺1. 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我将认真学习贷款审批流程和相关法规,提高业务水平,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2.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我将坚守职业道德,坚决抵制各种诱惑,确保自身行为合规。
3. 加强责任心。
我将时刻保持责任心,对每一笔贷款业务进行认真审查,确保贷款合规发放。
4. 积极配合调查。
我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接受处理,为银行挽回损失。
新形势下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重点及对策
经营管理新形势下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重点及对策□ 南京市农村金融学会课题组摘要:在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也正面临着更多新的挑战。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总体的经营形势还是不错的,但近年来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风险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银行金融风险的危害极大,不仅制约着各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和发展,更威胁着整个经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本文以浦发银行成都分行775亿违规授信案为切入点,剖析新形势下银行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了一些针对银行金融风险防范的重点及对策。
一、银行金融风险的产生及危害银行业经历了高速发展的10年,新形势下,银行业的存贷款规模、整体效益都发展迅猛,然而发展的背后也同时隐藏着风险,这几年发生了不少因片面追求规模效益不惜违法违纪的大案,广发银行“侨兴债案”、民生银行300亿理财飞单案、浦发银行成都分行775亿违规授信案等等都是血淋淋的教训,这些大案的发生也将银行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推上了一个史无前例的高度。
2018年1月19日晚,一则浦发银行775亿违规授信案的新闻震惊了整个金融圈,银监会公布了关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775亿违规授信案的处罚结果。
四川省银监局依法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有关责任人给予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警告、罚款及内部问责等相关处罚。
回顾一下整个案件: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王兵带领着从银行高管到客户经理的一帮人,通过一般人看不懂的财务手段,把775亿元贷给了自己操控的1000多家空壳公司,这些空壳公司在收购有不良贷款的企业后,拿着银行给的贷款,替那些不良贷款企业还钱。
775亿元的贷款在这些公司转了一圈,又回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此前不良贷款留下的窟窿却被填上了。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之所以操纵着这么多公司,主要就是为了钻空子,逃避授权,一般银行内部都有贷款授权额度的限制,贷款1亿元以上需要总行批复,而它的窟窿有700多亿元,只有造假出那么多家企业,让每家企业的贷款指标只有5000万元左右,这样就能成功逃避监管。
银行业典型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银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在银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法律风险问题。
本文将以某银行涉嫌违规放贷案为例,对银行业典型案例进行法律分析。
二、案例简介某银行在2015年至2017年间,涉嫌违规放贷,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经调查,该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 贷款审批流程不规范,未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等相关规定。
2. 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虚假贷款、挪用贷款等违法行为。
3. 贷款审批人员存在利益输送,为亲朋好友提供便利,导致贷款风险增加。
4. 贷款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部分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股市等高风险领域。
三、法律分析1. 违规放贷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贷款审批制度,加强对贷款资金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 案例中银行违规放贷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章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3. 案例中银行违规放贷的法律救济(1)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浦发银行案件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浦发银行宁波分行因违规放贷、挪用资金等问题被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此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影响深远,不仅暴露出银行业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也引发了公众对金融安全的担忧。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浦发银行案件进行分析。
二、案件概述浦发银行宁波分行在2013年至2016年间,通过虚构贸易背景、违规开具承兑汇票等方式,涉嫌向关联企业发放贷款,涉及金额高达数百亿元。
此外,该分行还涉嫌挪用客户资金、违规担保等问题。
经调查,该案件涉及多名银行工作人员,其中包括时任分行行长。
三、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1. 违规放贷浦发银行宁波分行涉嫌违规放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无担保贷款,不得发放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
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
2. 挪用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浦发银行宁波分行涉嫌挪用客户资金,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
3. 违规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担保人应当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浦发银行宁波分行在未对关联企业进行充分尽职调查的情况下,违规为其提供担保,涉嫌违反了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4. 内部控制缺失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的案件暴露出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严重缺陷。
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业务活动的合规性。
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的行为表明,其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未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例分析
监管行政处罚书的九大罪项
1、内部控制严重失效,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未提供或未及时提供检查资料,不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现场检 查,对现场检查的顺利开展形成阻碍; 3、授信管理严重违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4、违规办理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5、违规办理同业投资、理财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6、违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7、违规办理信用证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8、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9、违规利用保理公司进行资金空转,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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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分行,775亿元造假,4.6亿元罚款
单位:浦发银行成都分行 时间:2013年-2017年 目的:掩盖不良、确保分行排名 手法: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 涉案单位:空壳公司1493家 案值:非法授信775亿元 直接损失:100亿元 直接涉案人员:200余人
罚款:4.62亿元 原行长:王兵负直接领导责任,罚款50万,终身禁业 副行长:章模华负直接管理责任,罚款50万,终身禁业 副行长:高波负直接管理责任,罚款50万,终身禁业 部门级:许承斌、赵勇,罚款30万,取消资格10年 其他人员:内部问责195人 四川银监局:监管不力、评级失真,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局长:王筠权,2017年7月卸任
两种不同的价值观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前者是毛泽东天人合一的哲学理想 后者是北大中文系钱理群教授对大学教育方向的担忧
THANKS 谢谢聆听
连续6年四无分行
无欠息 无逾期 无垫款 无不良
一把手牵头,专人负责,全员参与 有计划有组织的作假,系统性造假
化整为零
拆分标的避开内控 批量造假
以空壳企业收购逾期债务 向空壳企业贷款收回利息(恢复账龄)
银行违规放贷案例分析如何避免再次发生
银行违规放贷案例分析如何避免再次发生近年来,银行业成为我国金融业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银行违规放贷的案例,给金融市场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不稳定性。
本文将分析几个银行违规放贷案例,并提出一些方法和建议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案例一:某银行存在内部审批流程不规范问题在某银行发生的一起违规放贷案例中,审批人员在审批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
他们未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而是凭个人意愿放贷,导致了一些高风险贷款的发放。
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银行的信誉,也导致了银行的损失。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违规行为,银行应该加强内部审批流程的规范性。
首先,应明确申请贷款的审批流程,并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
其次,应加强对审批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了解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最后,银行应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审批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案例二:某银行对客户的风险评估不准确另一个银行违规放贷案例中,该银行在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时存在不准确的情况。
银行未充分考虑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资信状况,盲目发放贷款,导致了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
这不仅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对金融市场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违规行为,银行应加强对客户的风险评估。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客户风险评估模型,包括客户的收入、负债、信用记录等因素,全面了解客户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
其次,银行应严格按照评估模型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准确无误。
最后,银行还应定期对贷款客户进行复评估,及时发现客户的风险变化。
案例三:某银行对借贷资金流向把控不严在另一起违规放贷案例中,某银行未对借贷资金的流向进行有效的把控。
客户将贷款用于非法途径或其他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导致了大量的资金流失和损失。
这种情况反映出银行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违规行为,银行应加强对借贷资金流向的把控。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监管机制,严格审查和监督客户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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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合规分析
一、案件介绍
2018年1月,四川银监局依法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
通过监管检查和按照监管要求进行的内部核查发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良贷款。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利用空壳企业承债式收购,以腾挪不良贷款,违规操作资金规模近千亿。
所谓承债式收购,是不良贷款腾挪的一种手段。
比如,甲企业由于欠息在银行的贷款即将成为关注类,这时银行找来乙企业(空壳企业)以一笔资金收购甲企业的这部分债务。
与此同时,银行给乙企业新发放一笔贷款,乙企业再用这笔贷款的资金偿还此前甲企业欠银行的利息。
通过这番不良资产腾挪,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出现了长期“零不良”的繁荣假象。
四川银监局认定,这是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
此案暴露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内控严重失效。
该分行多年来采用违规手段发放贷款,银行内控体系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
二是,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的超高速发展。
该分行采取弄虚作假、炮制业绩的不当手段,粉饰报表、虚增利润,过度追求分行业绩考核在总行的排名。
三是,合规意识淡薄。
为达到绕开总行授权限制、规避监管的目的,该分行化整为零,批量造假,以表面形式的合规掩盖重大违
规。
此外,该案也反映出浦发银行总行对分行长期不良贷款为零等异常情况失察、考核激励机制不当、轮岗制度执行不力、对监管部门提示的风险重视不够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四川银监局依法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195名分行中层及以下责任人员内部问责,并在全行启动大轮岗;鉴于四川银监局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相关风险线索等问题未全面深查,监管督导不力,对其监管评级失真,银监会党委责成四川银监局党委深刻反省,吸取教训,并对四川银监局原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合规风险
在本案中,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以行长为首的高层管理者和销贷经理等,违反了《商业银行法》中关于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而在本案中,浦发银行在明知客户的偿还能力不足,即将违约的情况下,不仅没有下调该笔贷款的分类等级,反而通过空壳公司,违规向空壳公司发放贷款,通过新贷款偿还就贷款。
这种行为是对贷款事前、事中和事后审查制度的严重违反。
进一步来
说,此类贷款之所以能够被审批发放,是与该行对审贷分离制度和分级制度的不执行紧密联系的。
该行通过编制虚假材料和报表,违规分拆授信,避免向上级行申报,严重违背了分级审批制度。
同时,该行的行为还违反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行内部控制严重失效,授信管理严重违规以及违规办理信贷、同业、信用证、承兑、保理等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该行的违规行为除了会使自身面临巨额罚款和相应的处罚之外,更重要的是会对整个浦发银行甚至金融业带来信用风险的危机,甚至如果处理不当,会带来系统性的风险。
三、合规分析
该案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合规意识的淡薄和合规体系的不健全。
从相关部门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高层管理者不重视合规制度,甚至领导组织违规。
作为分行的最高管理者,该行行长不仅不重视合规建设,反而带头组织违规行为。
第二,就人事部门来说,业绩和盈利直接不仅与工资和奖金,更与员工个人升迁和仕途相关联。
从上到下形成业绩压力,迫使员工行走在违规的边缘。
同时,轮
岗制度的不执行,形成了利益小团体。
对此,暴露出来的是薪酬体系、绩效考核体系、人事升迁和轮岗制度的缺失。
第三,就贷款部门而言,贷前审核流于形式,只关注与形式合规,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缺乏认识或有意的回避;贷后缺乏对资金和用途以及流向的监管。
第四,总行合规部权力较低,处于边缘位置,难以发挥其作用。
第五,运营管理部更关心如何规避自己责任,对于其他在所不问,仅注重形式合规。
第六,对于培训中心和工会而言,培训最主要的目的在于摘除自身责任,将培训做为一项任务。
合规培训效果较差,甚至连管理者和培训者自身对合规重要性的认识都不够。
针对该案所展现出来的问题,其解决方案首先在于意识的变革。
在整个公司从上至下形成合规意识,突破传统的唯业绩导向的意识。
特别是对于银行业来说,无时无刻不面临着各种风险,而对于风险的控制,最终要落实于合规体系的建设。
因此,只有从管理者到每一个员工都真正将合规意识摆在与业绩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才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风险。
对于银行业来说,合规是“1”,业绩是“0”,如果“1”做不好,再多的“0”也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