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保安管理制度
放射源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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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放射源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放射源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放射源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日常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
四、放射源安全保卫措施1. 严格执行放射源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审批制度,确保放射源安全。
2. 建立健全放射源出入库管理制度,实行双人入库、双人出库、双人验收制度。
3. 对放射源储存场所进行严格的安全保卫,确保储存场所的安全。
4. 定期对放射源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 加强放射源运输安全管理,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
6. 建立放射源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放射源事故的能力。
7. 对从事放射源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8. 加强与公安、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放射源安全。
五、放射源安全保卫责任1. 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对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
2. 放射源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
4. 对违反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监督检查1. 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放射源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对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对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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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文一、安全管理目标为了保障放射科室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放射科设备、材料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效管理放射源和放射散射以防止辐射泄漏,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警觉性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保卫责任(一)设备负责人:负责放射科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二)放射源管理人员:负责放射源的购进、存储和使用,定期检查放射源的状况,并且确保放射源不会被盗、丢失或滞留在非指定的区域。
(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操作许可后才能从事与放射科有关的工作。
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保证操作的正确和安全。
三、设备管理与维护(一)设备的安装: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定,并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二)设备的日常维护: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发现设备的故障或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三)设备的更新换代:按照国家相关的规范和要求,设备的更新换代必须符合相应的程序,设备的更新更换工作由设备负责人负责。
四、放射源管理(一)放射源购进:应确保放射源的购进符合国家相关的法规和规范,放射源管理人员必须对购进的放射源进行登记和备案。
(二)放射源的存储:放射源必须存储在指定的区域,禁止将放射源带出工作区域,存储区域必须设有适当的标识和防护措施。
(三)放射源的使用:放射源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应的授权和规定,必须在设备操作人员的控制下,确保放射源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四)放射源的报废处理:放射源的报废必须符合相应的程序和标准,必须由放射源管理人员负责,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应急处置(一)安全意识培训:所有与放射科工作相关的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安全意识培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安全意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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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文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规定前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本文件审核人:本文件主要会签人:本文件批准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规定1目的为预防和减少辐射污染事故危害,有效控制辐射污染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放射源(射线装置)的安全使用,维护职工、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内一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
3职责3.1安全部是放射防护管理监督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3.1.1负责对外放射防护管理工作联系和内部放射防护实施检查工作。
3.1.2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和法规教育。
3.1.3负责放射工作场所日常监测工作。
3.1.4负责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和个人剂量剂的送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工作。
3.1.5负责放射装置检修工作的外委维护、维修工作。
3.1.6负责对放射源、射线装置的保卫工作。
3.1.7协助上级对放射事故的调查处理。
3.2 使用单位3.2.1 配合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体检、建档登记等工作。
3.2.2负责做好生产过程和直接作业环节中放射职业健康危害的个体防护和检查实施工作。
4工作程序4.1各使用单位在开展放射工作前,必须遵守国家放射工作许可登记制度,向安全部提出申请审查,由安全部到市环保、公安部门登记,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4.2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在实施前须经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可行性审查,到区以上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3各使用单位在购置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前,须向安全部提出申请。
待审查同意后,到市环保、公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放射性同位素购回后,须到市环保、公安部门登记。
严禁未经许可就订购、使用和存放放射性同位素,违者追查单位主管负责人责任。
4.4更改或增加放射许可内容、终止放射工作前必须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登记,由安全部到原审批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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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医疗、科研人员在参与放射医学与科研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安全,加强对放射源使用环节的管理和监控,明确从业人员职责,维护放射科工作秩序,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构中使用放射源的放射科室。
三、管理机制放射科应设立专门的放射管理机构,负责制订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放射源使用人员的培训宣传和技术交流,以及放射源使用的监督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四、放射源采购及管理1.采购放射源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由负责采购工作的人员确定准确合理的数量和规格、型号等方面。
2.管理放射源时应遵循“物尽其用,细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清单管理,每项放射源实行统一编码并建档,重点放射源实行授权使用。
3.对临近采购期限的放射源应及时处理,包括废弃、销毁等。
五、放射源使用1.放射源的使用必须得到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并需要进行详细的操作计划和风险评估。
2.使用放射源时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必须穿戴防护服、戴防护用品,保护周围人员的安全。
3.使用放射源时应严格按照使用批件、操作规程和计划要求操作,不能随意更换、拆卸、切割、焊接或装置修改等操作。
六、废弃放射源处理1.所有废弃放射源必须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理。
2.废弃放射源必须经过辐射防护工程师检测,并得到证明是否具备无害化处理条件。
3.经辐射防护工程师审核同意的放射源,方可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工作常规1.对使用放射源的人员应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以及辐射防护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2.放射科应当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仪器监测和剂量监测体系,确保辐射源的使用在最小限度下,并对环境、人员、放射源进行检测和分析。
八、安全生产和事故应急处理1.放射科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预防措施,切实维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2.当发生放射源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将放射源事故对人员、设施、环境等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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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二、管理主体三、责任分工1.国家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全国范围内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地方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地区范围内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执法。
3.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设备选购、安装调试、日常维护、安全操作和事故应急等。
四、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措施1.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选购和安装射线装置,并定期接受第三方机构的安全评估和性能检测。
2.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台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并定期进行内部培训和演练。
3.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参数和操作方式,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4.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必须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5.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培训操作人员应急处理的能力,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6.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辐射安全管理规定,接受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违规处理和处罚1.对于违反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刑事责任等。
2.对于造成辐射事故或者环境污染的,依法进行追责,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及时处理事故后果,防止进一步扩大事故影响。
六、监督检查国家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辐射安全管理机构有权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对于既有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备案和整改。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放射源保安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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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保安及管理制度
1.放射源管理
1.1 储源场所要有严格的安全防盗措施,防止被盗、遗失。
一旦发生遗失,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1.2 放射源进出储源场所的日期、数量、种类、经手人要登记在案。
1.3 储源场所应在醒目的位置悬挂放射源标志牌。
1.4 储源场所要有明确的部门和人员负责。
1.5 储源场所要有安全区、监督区、控制区的明显标志。
2.放射源订购、运输及退役管理
2.1 放射源订购之前,应向主管部门申请购买许可批文。
2.2 订购的放射源到货后,应请主管部门到现场测试防护情况是否合格。
2.3 测试合格后到主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2.4 放射源属一类危险品,必须由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不得私自运输。
2.5 放射源运输前,应请主管部门进行测试,取得运输许可批文。
3.变更及注销
3.1 放射源的数量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说明放射源的来源或去向。
3.2 如果放射源不再使用,应交由主管部门或有资格证书的单位处理。
处理前,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处理后到主管部门注销。
放射源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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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公司对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防止射线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制定本公司的放射源防护管理措施,并使其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一致。
二、____使用前按规定程序申报、领取放射源使用许可证,并向环境保护部门登记备案。
所使用的放射产品必须经过防护检测单位检测,并取得防护质量合格证书的产品。
三、装有放射源的铅罐必须在本单位安全部门登记备案。
并指定责任心强的人负责管理。
放射源无论开、关都必须上锁,如果发现放射源丢失,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并迅速找回。
四、放射源____后,必须经验收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其入口处必须设置放射性标志、报警装置或工作信号。
五、放射源不用时,应把放射源关闭锁好,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其储存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放火、防盗、防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部门要定期检查。
六、对____放射源的场所要进行定期放射防护检测,确保放射防护设施完好及放射源性能的稳定。
七、定期对接触放射源的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培训和1法规教育,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八、放射源的重大维修和重要部件的更换,必须按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验收,并经卫生防护机构确认,符合规定指标后方可继续使用。
九、如果发生放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市卫生、公安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必须同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十、放射源的订购合同、产品说明书、____调试报告、维修、检测记录、应当至少保存至该装置报废后____年。
十一、经过长时间使用,由于放射源衰减,强度已不符合工作需要,绝对不允许随意丢弃,也不允许就地深埋,应与环保部门联系,可以移作其他用途,或作为放射废物长期储存。
放射源管理制度(二)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放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加强我单位的放射源管理,保证安全储存,使用放射源。
2024年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范本(七篇)
![2024年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范本(七篇)](https://img.taocdn.com/s3/m/49ebaf2d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f3.png)
2024年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范本依据____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防护管理条例》以及卫生部的《辐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为强化对我司涉及的iv、v类密封放射源的管控,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保护周边环境,并保证此类放射源的规范使用与销售,特制定以下规程:一、辐射工作人员需通过卫生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二、辐射工作人员应持续提升专业技能和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三、在执行辐射工作前,工作人员必须根据具体状况,佩戴适当的防护设备,确保个人防护措施到位。
四、操作辐射源的人员需在身体代表性位置佩戴个人剂量计,以监测个人辐射暴露剂量。
五、建立并维护个人剂量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辐射影响在安全范围内。
六、确保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辐射警告标志和声光报警系统,防止非相关人员意外接触辐射源。
七、定期严格检查辐射工作区域,保持门窗常闭,防止辐射泄漏。
八、非辐射工作人员未经辐射防护负责人许可,不得擅自进入辐射工作区域。
九、辐射工作场所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十、辐射工作区域内禁止携带个人生活用品,严禁在该区域吸烟、进食或存放食物,不得从事与辐射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一、每年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我司的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年度监测与评估。
丹东东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____.06.142024年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范本(二)一、在院长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特设立放射领导小组,由科主任全权负责全面防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我们将定期深入研究放射防护工作,旨在切实保护人群及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二、对于放射科的____线检查场所和环境,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部分的标准进行防护处理与屏蔽,并设置明确的警示标识。
三、在____线检查的应用上,我们将严格把握其适用范围,确保正确、合理地使用。
对于受检查者及其携扶者,以及放射工作人员,我们都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5篇)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5篇)](https://img.taocdn.com/s3/m/24c788ee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ca.png)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为贯彻执行____颁发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防护管理条例》和卫生部的《辐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加强对我公司涉及的iv、v类密封放射源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保护周边环境,确保iv、v类密封放射源的正常使用与销售,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二、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专业和防护知识训练,提高防护的自觉性;三、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操作前,必须综合具体情况,佩带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四、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操作前,必须在人体表面具有代表性的部位上佩带个人剂量笔,进行个人受照剂量检测;五、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六、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器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七、严格检查辐射工作环境场所,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八、任何与辐射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辐射防护负责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进入辐射区域。
九、辐射工作场所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十、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不得把个人生活用品带入辐射工作场所,不得在辐射工作场所吸烟,进食或存放十五,不得在辐射工作场所做与辐射工作无关的事。
十一、每年都要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公司的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年度监测与评估。
丹东东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____.06.14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2)是为了确保辐射源活动的安全性和防护措施的合理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它主要包括辐射源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措施,辐射监测和环境评估,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健康监护,以及紧急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等。
本文将以____字的篇幅介绍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辐射源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措施1. 辐射源活动的管理机构和责任:明确辐射源活动的管理机构和责任部门,确保辐射源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辐射源活动的许可制度:建立完善的辐射源活动许可制度,对辐射源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许可条件、许可手续和许可证的颁发等。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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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管理制度
1、放射源要指定专人保管。
每月自查一次,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年核查二次。
2、所有的放射源要编号,并在存源的容器上贴上标签。
内容包括:核素名称、活度、出厂日期、出厂号、理化状态。
3、建立放射源帐目。
内容包括:编号、核素名称、测定日期(年、月)、测定活度(毫居里)、购源日期、含源设备、所属部门、用途、借入借出记录、核查情况。
4、放射源使用完后,必须及时存入保险柜中,做到账物相符,检查相关指标合格后,入库消帐。
5、所使用的放射源需要退役时,必须事先向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退役的原因、核素名称、活度、测量日期、购源日期、单位名称、保管人。
经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集中处理。
6、射线装置必须申报学校固定资产,纳入学校管理与监督。
7、每台射线装置必须有专人管理,每周定期检查一次放射源的泄露情况,放射计量必须在国家规定安全范围内才可工作。
8、每学期必须对射线装置大检查与维护一次,彻底排除有关隐患。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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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对于保障公众和职业人员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对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监管,并确保其安全的使用和处置,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本文将介绍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并分析其重要性。
一、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具有辐射性,如果管理不善,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因此,建立和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制度能够规范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行为。
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明确了使用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权限和责任,规定了相关工作的流程和操作规范。
这样可以减少失误操作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其次,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对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监管效率。
监管部门可以依据管理制度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其合法、安全、规范的使用和处置。
管理制度的实施还可以促进各单位之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提高监管的整体效能。
最后,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制度对于公众和职业人员的安全至关重要。
管理制度明确了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安全保障措施的要求,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同时,制度的实施还能够保护环境的安全,减少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二、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准入和准运管理。
制度规定了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准入标准和准运规定,包括取得许可证件、进行安全评价和验收等程序。
同时,还规定了对检修和维护的要求,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监测和监控。
制度要求相关单位应定期对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限值标准。
同时,还要求建立相应的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操作规范和安全防护。
制度明确了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操作规范和使用要求,包括开机、关机、调试等操作程序。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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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为了加强我单位的放射源管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对放射源采取二级管理:山西昔阳丰汇乐平煤业有限公司、班组。
2、公司负责放射源采购计划的审核、放射源的采购,监督、检查放射源的保管、使用情况。
3、班组做好放射源的安全监护及维护、维修。
4、建立放射源台帐。
放射源从订货、接收、运输、安装、存放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做好放射源档案,做好记录。
5、建立暂存库,在检修期间、停产期间、放射源购回未安装前和报废后,使用暂存库存放放射源,避面丢失。
6、暂存库周围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防护标志牌,安装防盗门,实行双人双锁,做好放射源出入库记录。
7、放射源所在场所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防护标志牌。
放射源工作现场应悬挂醒目的责任牌,注明现场责任人、放射源核素、活度、编码、出厂日期。
8、放射源安装现场及暂存库必须有监控、报警系统,采取安全防盗措施,并有专人____小时值守,做好交接班记录。
9、放射源出入库、拆卸、安装,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10、放射源一旦发生丢失,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公司,并立即上报上级公安、环保部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和防护环境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放射源管理:设立放射源管理部门,负责放射源的登记、备案、核查和监督管理。
对放射源的采购、出入库、移动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2. 放射源分类和标识:根据放射源的性质和风险等级,将放射源进行分类,并在放射源上进行标识,确保人员能够正确识别和处理。
3. 放射源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建立安全操作控制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4. 放射源防护:根据放射源辐射的特点和危害,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使用防护设备、设立防护区域、限制周围人员和环境的辐射剂量等。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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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doc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4制度会签表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为加强对放射源、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采购、运输、贮存、使用及报废的管理。
2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3 术语放射源:特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物质。
射线装置: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4 职责4.1安全环保部是本公司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主管部门,负责:4.1.1委托进行放射线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环境影响评价;4.1.2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申报新增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三同时”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4.1.3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环保局举办的培、复训;4.1.4定期组织接触辐射人员参加职业体检;4.1.5对各单位放射防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4.1.6组织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报废后的处置办理;4.2采购部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采购的管理和控制。
4.3销售二部负责对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厂外运输进行安全监管。
4.4生产部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厂内运输及临时贮存。
4.5保卫部4.5.1负责对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厂内运输进行安全监管;4.5.2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厂外运输入厂安全检查。
4.5.3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防盗管理。
4.6 质量检查部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检测仪表的定期检定。
4.7机制维修部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设备归口管理。
4.8 使用单位4.7.1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4.7.2负责异常情况(超剂量照射、丢失、被盗)的报告。
5 管理内容和要求5.1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采购5.1.1 采购前,须通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根据国家要求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通过许可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5.1.2选择国内供方,供方须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5.1.3采购时,须与供方明确报废回收要求,签订回收协议;进口放射源应当有明确标号和必要说明文件,其中,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刻在放射源本体或者密封包壳体上,Ⅳ类、Ⅴ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记录在相应说明文件中。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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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文为做好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如下:一、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放射源的安全防护与保卫工作,积极接受环保、公安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辐射工作场所入口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工作现场设置警戒线,含放射源的装置上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及放射源编码。
三、辐射工作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涉源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四、放射源在非生产时应关闭电源,电源开关钥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防止非专业操作人员误操作,造成误照射及泄漏。
五、检修或停产期间,指定专人进行闲置放射源或含源装置的安全保卫和巡视。
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巡逻,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爆和防泄漏措施。
六、放射源装置需要拆卸、更换放射源的,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报单位领导小组,取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操作过程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做好登记记录。
七、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三个月内,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
若生产单位不能回收的,及时将废旧或闲置放射源送省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贮存。
八、定期对放射源装置检查,对工作场所进行环境监测。
巡查巡测至少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构成。
九、严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从事辐射工作活动。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十、发生辐射事故后,立即启动单位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文(2)1.总则:本制度旨在确保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措施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2.辐射防护:2.1 辐射安全控制:2.1.1 建立辐射防护控制区,并设置标识牌,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2.1.2 对辐射源进行定期检查和测量,确保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2.1.3 实施辐射工作许可制度,确保所有辐射工作经过审批并得到管理控制。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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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安全生产,防止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伤害,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管理和使用。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1.设立放射管理委员会,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综合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设立放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验收、许可审批、培训等。
四、安全许可管理1.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使用必须取得安全许可证,申请者需提交相关技术资料和安全管理措施,并经过审核和专家评审。
2.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前需重新申请并进行审查。
五、设备验收管理1.新购置或重大改造的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在使用前需要进行设备验收,并提交相应验收报告。
2.设备验收包括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性能、防护措施等的检查和测试。
六、安全防护管理1.在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接近。
2.员工需接受放射防护和安全知识培训,并定期进行防护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七、事故应急管理1.设立应急预案,明确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事故的报告、处置程序。
2.在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置,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层报告。
八、安全监督检查1.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正常运行,并制作相应的检查记录。
2.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并进行记录。
九、惩处措施对违反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对于造成损害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放射管理委员会所有2.本制度的revision标识将在必要时进行更新,更新后的制度将重新进行发布。
以上就是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希望能够得到专业人士的审查和指导,以确保制度的完善和有效。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89005ac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342365a.png)
一、总则为了保障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安全使用,防止放射性污染,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销毁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各个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设立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2)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采购、验收、使用、储存、运输、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3)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放射性监测和事故处理;(4)组织开展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5)负责编制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管理1. 采购与验收(1)采购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时,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商或供应商;(2)采购的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3)验收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时,应检查其外观、性能、说明书等,确保其符合要求。
2. 使用与储存(1)使用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学习;(2)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3)储存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辐射等条件;(4)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3. 运输与销毁(1)运输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规定;(2)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或事故发生;(3)销毁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放射性废物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放射性监测与事故处理1. 定期对放射源及射线装置进行放射性监测,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2. 发生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3.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接受调查和处理。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标准版本(四篇)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标准版本(四篇)](https://img.taocdn.com/s3/m/0bc9d737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c36c540.png)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标准版本1.严格遵守国家放射性防护,环保规章制度,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放射性安全管理的安全员(实验室安全员),协同学校保卫处安全保卫人员一起定期对放射性实验室的安全进行检查。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进入放射性实验室,必须出示上岗证。
4.从事放射性实验教学的指导教师和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5.放射性实验室必须有醒目的辐射警示标志。
6.放射性实验室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7.放射源暂存库有专人管理。
8.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教学和使用放射源必须进行登记。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标准版本(二)1.严格遵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辐射相关法规的要求,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
2.对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3.依法办理环境影响审批、验收、辐射安全许可证等环境保护相关手续。
作为诊疗机构,依法取得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4.辐射工作场所必须符合主管部门的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获得许可并经监测合格后再正式投入使用。
5.辐射工作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识、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防止人员受到意外照射。
6.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由单位安排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8.依法对本单位射线装置工作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编写年度评估报告,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报原发证机关。
报告除总结本单位全年辐射工作外,还包含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9.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各项整改意见。
放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放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8b91f7c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b0.png)
一、总则为加强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以及涉及放射性工作的所有场所和人员。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放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放射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放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放射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日常放射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放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确保放射安全保卫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1. 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采购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书面合同。
3. 储存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时,应设立专用库房,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4. 使用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5. 运输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辐射泄漏和污染。
6. 处置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确保处置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辐射防护与监测1. 定期对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进行辐射防护监测,确保其安全。
2. 对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对工作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六、应急管理与事故报告1. 制定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处置措施等内容。
2. 发生放射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放射事故,配合调查处理。
辐射安全保安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保安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6e89a41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c515512.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辐射安全,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设备、场所和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取得辐射安全人员资格证书。
第五条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辐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辐射危害,掌握辐射防护知识。
第六条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遵守辐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辐射设备,确保辐射安全。
第七条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如有不适应及时报告。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八条辐射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辐射设备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警示内容。
第十条辐射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第四章场所管理第十一条辐射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警示内容。
第十二条辐射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辐射防护屏、防护服等。
第十三条辐射场所应定期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环境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四条辐射作业前,操作人员应了解作业内容、辐射危害和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辐射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辐射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第十七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辐射场所。
第六章应急处理第十八条发生辐射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散。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事故调查结束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单位应设立辐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辐射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辐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
![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bce7733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5251858.png)
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的规定,为了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保证放射源的安全使用,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第一条、公司安环科对各单位放射源实行统一管理,各使用单位对放射源的日常管理负责。
第二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采购第三条、购买放射源必须选择具有放射源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按计划采购,采购的放射源必须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时必须签定废源返回协议。
第四条、购进的放射源应做好登记,建立完整的用户档案,以备随时核查。
使用存放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进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放射源必须设安全防护网,24小时上锁,钥匙由工作人员专人保管。
第六条、放射源安全防护网上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识,根据辐射源防护最优化原则,各单位积极做好防护工作,使照射保持在合理状态,达到最低的照射水平。
第七条、非岗位操作人员严禁进入放射源工作岗位,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熟悉操作,尽量减少操作时间,没有操作任务时,不准在放射源周围停留。
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放射源损坏、丢失或恶意破坏等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并符合辐射安全健康要求。
第十条、放射工作人员接触放射源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元件,并定期送有关部门检测。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挪动、拆除放射源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放射工作人员近距离操作时,必须穿戴专业防护工作服。
第十二条、放射源属毒性物品,使用的放射源应经常检查,对于长期不用的放射源不能与其它杂物堆敬在一起,必须装箱入专库,由防护安负责人负责保管。
废源处理第十三条、由于工艺的改变,退役的放射源必须,应尽早与当地环保管理部门联系,送交废源库或退回原销售单位,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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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保安管理制度
一、与放射源有关的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国家和省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违法违标。
二、专(兼)职放射性防护人员要相对稳定。
其职责是:建立、健全辐射防护规章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完成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学习辐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标准,加强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放射源暂时存放场所要采取有效的放火、防盗、防泄露的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双人双锁,严格登记。
发现放射源丢失、被盗立即向环保、公安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
五、建立放射源巡视制度,班组每天巡视,车间每周巡视,公司(厂)每月巡视一次,填写巡视记录。
为确保放射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的照射剂量低于国家标准限值,相关作业人员每年在放射源附近工作不超过280天,每天不超过8小时。
六、接受监督部门的安全检查,并认真汇报本单位的辐射防护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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