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井口安全是工程建设、矿井开采、隧道掘进等行业中的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制定井口安全管理制度时,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深入分析井口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个井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井口安全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井口安全生产实际而制定的,旨在确保井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防护,并促进工作场所的安全文化建设。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口作业的工作场所和人员。
第三条安全责任:所有工作单位和个人都有安全生产责任,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并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
第二章井口安全管理第五条井口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提交上级批准。
第六条井口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严禁无证上井口。
第七条井口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井口作业方案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更改作业方式。
第八条井口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作业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等相关知识,并经常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井口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规定做好检查、使用和保养。
第十条井口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交底,了解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和防护措施,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井口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应严格遵守动火、明火禁止措施,确保火灾安全。
第十二条井口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井下排风,保证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安全防护设施第十三条井口作业场所必须设立合适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清晰可见,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四条井口作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通风设备,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
第十五条井口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栏杆、安全网等设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井口作业场所应配备定期检修的消防设备,并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第十七条井口作业场所应配备急救设备,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救援。
2024年下井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3篇)
2024年下井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1初次下井的工作人员必须完成矿山的三级安全教育,时长不少于72小时,并通过考试。
2禁止患有严重听力障碍、风湿病、癫痫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以及经医疗评估不适合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下井。
3严禁在饮酒后的八小时内下井,醉酒人员的禁止下井时间延长至____小时。
4到达目标中段后,应始终在人行道一侧行走。
遇到电机车接近,应选择宽敞处暂时停留以避让。
行进过程中要注意头顶和两侧是否有松动的岩石,避免接触电机车架空线,同时避开风水管道,以防发生意外伤害。
5不得随意进入不熟悉的巷道,以防意外跌入溜井、充填井、措施井,或吸入有害气体导致中毒。
6攀爬天井需谨慎,确保充分通风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从人道进入采场前,应先发出信号以通知上下人员,每级梯子仅允许一人停留。
在上下钎杆、维修工具时,人道应暂时禁止其他人进入,待作业结束后再次确认安全才能上下人。
非作业需要,不得长时间停留在天井、人道、漏斗口。
7进入采场后,首要任务是确定漏斗和充填井的位置,检查漏斗是否有防坠网,然后检查顶、邦的安全状况。
8下井人员不得随意损坏管道和安全设施,不得擅自进入不熟悉的区域,严禁单人进行采场作业。
9禁止在电缆线、电线、开关柜、局扇进风口、即将爆破的地点等处悬挂物品,拾到爆破器材应立即上交。
10严禁在井下进行嬉戏、睡觉、打牌、烤火等非生产性活动。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所在中段及采场至少两个安全出口的路线。
2024年下井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二)1初次下井的工作人员必须完成矿山的三级安全教育,时长不少于72小时,并通过考试。
2禁止患有严重听力障碍、风湿病、癫痫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以及经医疗评估不适合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下井。
3严禁在饮酒后的八小时内下井,醉酒人员的禁止下井时间延长至____小时。
4到达目标中段后,应始终在人行道一侧行走。
遇到电机车接近,应选择宽敞处暂时停留以避让。
行进过程中要注意头顶和两侧是否有松动的岩石,避免接触电机车架空线,同时避开风水管道,以防发生意外伤害。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井口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本井口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井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遵守相应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井口作业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以及相关的配套服务人员。
2.安全生产责任2.1 领导责任2.1.1 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井口安全,明确安全工作重要性,并确保资源的充分投入。
2.1.2 确定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体系。
2.2 监管责任2.2.1 相关监管部门要定期进行井口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通报。
2.2.2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井口作业的指导和培训,确保井口作业人员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2.3 安全责任2.3.1 井口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开展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3.2 井口作业人员要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积极参与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安全管理制度3.1 井口入口管理3.1.1 井口入口应设立明显标识,并在入口处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牌。
3.1.2 进入井口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3.2 井口设备管理3.2.1 井口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2.2 在井口设备上设置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3.3 井口作业管理3.3.1 井口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
3.3.2 井口作业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在作业中严格遵守安全要求。
3.4 应急响应管理3.4.1 建立健全井口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检查。
3.4.2 设备故障、事故等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3.4.3 事故发生后,要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并及时汇报相关部门。
4.附件4.1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实施规定4.2 井口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4.3 井口设备检查记录表5.法律名词及注释5.1 安全生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口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井下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矿井生产安全,提高矿井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井口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方应加强对井口安全管理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所有矿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井口安全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指导井口安全工作。
第五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井下作业证,经过相关培训,才能投入井下作业。
第六条井下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禁止任何违章指令或行为。
第七条矿方应定期对井口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章井口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井口安全管理工作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根据矿山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九条矿方应配备经过培训的井口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井口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井口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井口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巡视情况。
第十一条井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井口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井口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井口安全管理人员应配备相应的装备和工具,以便处理突发安全事件。
第十四条井口安全管理人员应受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救援和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在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危险作业时,应由井口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控制。
第十六条井口安全管理人员应对井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三章井口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七条井口应设置防爆门,以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井口应设置防脱钩装置,以防止井下设备因脱钩而引发事故。
第十九条井口应设置通风设备,保证井下作业空气的新鲜和流通。
第二十条井口应设置安全气体检测仪,及时监测井下瓦斯浓度,确保操作安全。
第二十一条井口应设置灭火器材,以应对突发火灾事故。
第二十二条井口应设置安全逃生通道,保证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撤离。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免修版模板范本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井口是矿井工作中最重要的部位之一,也是最危险的区域之一。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健康,保证矿井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井口安全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井口区域的安全管理,确保井下矿工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的安全。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井口区域,包括井口附近的辅助设施和设备。
4. 井口安全管理要求4.1 井口标识矿井的井口必须设置明显的标识,以便于识别。
井口标识应包括矿井名称、井号、坐标等信息,以及安全警示标识。
4.2 井口运输管理确保井口区域的交通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通行线路行驶,禁止逆行、超速等违规行为。
4.3 井口通风管理井口必须安装有效的通风设备,确保空气畅通。
定期检查和维护通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4 井口照明管理井口应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确保工作区域的良好照明。
定期检查和维护照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5 井口安全防护井口及其周边区域必须设立合理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栅栏、警示标识等。
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4.6 井口作业管理井口作业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禁止擅自操作和处理危险物品。
井口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裸露部位。
5. 应急处置措施5.1 事故报告任何井口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对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2 紧急撤离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井口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撤离,按照规定的撤离路线和方式撤离。
提前制定应急撤离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紧急演练。
5.3 紧急救援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组织紧急救援,及时救治伤员,控制事故扩大。
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6. 管理责任矿井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井口安全管理岗位,负责井口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相关人员必须定期接受井口安全管理培训。
井口房工程现场安全制度
井口房工程现场安全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井口房工程现场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制度。
本安全制度适用于井口房工程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责任分工1.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井口房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
2. 安全员负责每日现场安全巡查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并及时处理。
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4. 施工人员负责自身安全,严格遵守作业规范和操作流程,保障个人安全。
三、安全管理1. 在井口房工程现场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包括安全目标、措施和应急预案。
2. 安全员负责每日对井口房工程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禁止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4.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宣传教育。
5. 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作业规范1. 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严禁在未穿戴好安全装备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2. 严格遵守作业程序和操作规范,禁止擅自更改工艺和使用不合格材料。
3. 在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乱丢烟头,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整洁,避免物品堆放过多,确保通道畅通。
五、应急预案1.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电气安全、高空坠落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2. 安全员必须做好现场逃生路线标记,确保施工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可以快速撤离。
3. 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药品,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六、检查验收1. 项目经理要定期对井口房工程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2. 安全员要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 施工单位要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管理。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施工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终止劳动合同。
煤矿井口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井口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井口及其周边区域,涉及所有入井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井口管理制度第三条井口安全管理责任1. 矿长对本矿井口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井口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井口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井口班组长负责本班井口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班组成员遵守安全规程。
4. 所有入井作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井口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井口公示内容1. 入井人数:每天入井作业人员名单及班次安排。
2. 矿井采区及储量公布:各采区开采进度、储量及剩余可采资源情况。
3. 每天的处罚公告及煤矿重要通知: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公示,及时传达上级单位重要通知。
4. 煤矿井下灾害避灾线路示意图:明确灾害发生时的逃生路线和避险地点。
5. 下井带班领导:明确带班领导名单及联系方式。
6. 隐患排查与治理公示:对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并公示整改情况。
7. 公布采掘作业地点:明确采掘作业地点及作业范围。
8. 安全宣传标语: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五条井口检身制度1. 井口检身人员负责对入井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杜绝“三超”(超负荷、超强度、超时限)现象。
2. 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等。
3. 入井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 入井人员不得饮酒、吸毒,确保精神状态良好。
第六条井口应急处理1. 井口管理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理程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三、奖惩措施第七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口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井口,包括开关地下矿井的井口和其他矿山井口。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坚持科学管理,强化责任落实,规范作业程序,加强培训教育,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井口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单位设立井口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井口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井口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为委员,由委员会成员协商产生秘书。
第八条井口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井口安全管理工作方针和年度目标;2. 审核井口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3. 指导和协调井口安全工作;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5. 审查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6. 领导井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九条井口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需要召开例行会议,研究解决井口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并将会议决定事项纳入文件。
第十条井口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查井口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总结去年工作,制定明年工作计划。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十一条井口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制定和完善井口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管理规定;2. 负责组织和监督井口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3. 负责发展和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工作;4. 监督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5. 组织井下安全巡查和隐患整改工作;6. 组织井口的安全应急救援工作;7. 领导处理井口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井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权限应当包括:1. 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2. 要求作业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进行作业;3. 制定和完善井口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管理规定;4. 召集井口安全会议,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5. 要求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6.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奖惩。
煤矿井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井口安全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井口及其相关作业区域,涉及入井人员、设备、物料、环境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井口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入井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2. 体检合格,无职业禁忌症;3. 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入井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尘口罩、矿灯等;2. 按规定路线行走,不得擅自改变作业地点;3. 严禁酒后、带病、疲劳作业;4. 服从井口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井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2.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3. 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三章设备与物料管理第七条井口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八条入井物料应经过严格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过期物料。
第九条井口物料堆放应整齐有序,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第四章环境管理第十条井口区域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弃物和垃圾。
第十一条井口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入井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井口区域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急救箱等。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三条制定井口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等。
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理。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定期对井口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对井口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井口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井口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 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井口安全。
4. 强化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井成立井口安全保护领导小组,负责井口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井口安全保护领导小组下设井口安全办公室,负责井口安全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
3. 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井口安全保护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井口安全保护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井口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井口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和保养。
(2)井口设施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井口设施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 井口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井口作业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作业。
(2)井口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3)井口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 井口环境安全管理制度(1)井口环境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2)井口周围必须设置防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
(3)井口环境发生污染,要及时进行治理,确保环境安全。
4. 井口事故应急预案(1)建立健全井口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处置等程序。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事故的能力。
(3)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五、奖惩措施1. 对在井口安全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井口安全保护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3. 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井口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井口作业区域,包括井口、井筒、井架、井底等。
三、安全责任1. 井口作业区域的安全管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2. 井口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 井口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四、安全措施1. 井口防护设施(1)井口应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高度不应小于1.5米,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挡脚板。
(2)在进入电梯安装施工工序之前,井道内应每隔10m且不大于2层加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2. 井口作业人员安全(1)井口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2)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了解井口作业安全知识。
(3)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3. 井口设备安全(1)井口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对井口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井口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井口作业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六、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井口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井口作业及与之相关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井口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井口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井口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井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对井口作业现场的安全负责。
3. 井口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井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四、井口作业安全管理1.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对井口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靠;(2)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杂物、障碍物;(3)对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要求;(4)对作业工具、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合格。
2.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方法;(3)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4)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现场负责人进行处理。
3. 作业后的安全管理(1)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残留物;(2)检查井口设备、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维修;(3)做好井口作业记录,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人员、设备状况等。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2. 对新入职的职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3. 对转岗、复岗的职工进行安全再培训,确保其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六、奖惩制度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井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井口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井口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井口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井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井口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实施本制度的执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井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井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的执行,对井口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3. 井口作业班组负责井口作业的安全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井口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1. 井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井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井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井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
3. 井口作业班组对井口作业的安全管理负责。
四、安全生产措施1. 井口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 井口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 井口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4. 井口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5. 井口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遇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得到救援。
6. 井口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五、安全生产检查1. 井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井口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井口作业班组应每日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3. 井口作业人员应随时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 井口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2. 井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井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相抵触,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煤矿井口规章制度范本
煤矿井口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井口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井口安全管理1. 井口工作站设置矿井应设立井口工作站,每班配备专人负责井口检身工作。
井口工作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
2. 井口检身(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井口检身,未经检身的人员禁止入井。
(2)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上、下井人员。
(3)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入井许可证,并主动向井口检身工出示,否则不准入井。
3. 安全防护用品(1)所有入井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否则不准入井。
(2)穿化纤衣服、饮酒嫌疑者、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不准入井。
4. 严禁入井物品(1)严禁无措施的喷灯、氧焊、电焊机等火源入井。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入井。
5. 检修期间管理(1)检修期间应严格按照检修措施执行,无调度指令者一律不准入井。
(2)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禁止抽烟或设明火装置。
6. 应急处理(1)发现出井人员盗窃公司财产和炸药雷管者,要立即汇报公司有关部门。
(2)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三、外单位入井管理1. 外单位入井人员必须由矿派专人带领,并持有安全部门出具的临时入井证。
2. 外单位入井人员应遵守本矿井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纪律与处罚1.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矿井有权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停工等处罚。
2. 对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章制度不符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3. 本规章制度应定期修订,根据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煤矿井口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矿井安全运行。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机电工区统一负责副井口安全管理,运输工区统一负责主井和盲主井的安全管理,信号工、卷扬工、跟罐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卷扬工、信号工和跟罐工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
3初次下井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矿山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72h),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方可下井。
外来参观或检查人员须由安监处指定专人(不少于____人)带领下方可下井。
4患有严重耳聋、风湿病(反复活动)、癫痫症、精神分裂症、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一律不准下井。
5严禁酒后下井。
井口工督促下井人员穿好劳动保护用品,带上照明用具,登记打卡后到候罐区等待下井。
下井人员必须听从井口管理人员和跟罐工指挥,熟悉上下罐操作规程。
6所有需乘罐人员在穿戴好劳保用品,配带好照明工具后必须在规定的候罐场所休息等罐。
7下井人员随身携带小型工具可提前进入二道门内候罐。
待罐笼在井口停稳后,随身携带小型工具的下井人员进罐把随身工具放好后,二道门井口管理人员方可放下井人员进入,下井人员需按顺序先刷卡后进罐,井口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进入二道门上罐人员,数量不超过____人,当随身工具较多时可以减少上罐人员。
8罐笼运行前必须关好二道安全门,乘罐人员应面向罐门握紧扶手,两腿稍弯曲,身体不得伸出罐外,不准在罐内打闹抽烟。
9上罐人员必须听从跟罐工的指挥,到达目标中段,跟罐工听到停点并确认后,方可打开罐笼安全门,跟罐工下罐后报中段名,其他人员先下后上,到达该中段人员不得拥挤按顺序下罐后,上罐人员依次序上罐,待下罐人员走出中段井口门并关上该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罐笼安全门向信号工示意,信号工方可打点开车。
10各中段要罐人员,在罐没到时,必须在该中段井口门安全门外(距井筒5m外)等罐,不得进入该门内活动,待罐到后停稳(听到停点后)方可上罐并关上安全门,上罐前必须关闭该井口门。
11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安全门后原则上不允许再上人,若没发出开车信号,有人需上罐,本着节约原则,跟罐工可以通知信号工等一下,该人方可开井口门上罐;若跟罐工不同意或已发出开车信号,该人不得打开井口门强行上罐,否则以三违论处。
井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井口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井口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井口作业,包括井口作业人员、设备、环境等方面。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井口作业部:负责井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井口作业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井口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对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 井口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自身安全。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1. 井口作业部负责井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 井口作业班组长对本班组井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井口作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五、安全教育培训1. 井口作业部定期组织井口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 井口作业班组长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新员工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3. 井口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井口作业部定期对井口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井口作业班组长组织班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3. 井口作业人员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井口作业人员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上报井口作业部。
2. 井口作业部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追责,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井口作业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简洁范本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井口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加强井口和井下的安全管理,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性和效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的井口和井下的作业人员,包括井口工作人员、下井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2.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 法律合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4. 人人有责,共同参与。
四、井口安全管理要求1. 井口必须设置监测设备,监测井下环境数据,确保安全。
2. 井口必须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3. 进入井下作业前,必须在井口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 井口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装备,严禁违章操作。
5. 井口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井下安全管理要求1. 井下必须建立良好的通风系统,保障空气质量。
2. 井下必须建立坚固的防护设施,确保工作区域安全。
3.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4.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超负荷作业。
5. 井下设备必须定期检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六、责任与奖惩1. 井口和井下的安全责任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必须做到安全可控。
2.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严肃处理。
3. 对做出杰出贡献的安全管理人员,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监督与改进1. 监督部门必须加强对井口和井下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2. 出现安全事故后,必须进行调查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事项未尽事宜由相关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解释。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口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井口设备的完好性,促进井口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井口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人员、设备维护人员、安全人员等。
第三条井口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第四条井口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并熟悉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井口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矿领导必须加强对井口安全管理的重视,明确井口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切实落实井口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
第六条井口作业人员必须积极执行上级的安全管理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七条井口作业人员在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措施予以防范,确保井口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井口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井口作业人员在进入井口作业区域前,必须佩戴相关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第九条井口作业人员在进行井口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了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
第十条井口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第四章井口安全管理培训第十一条井口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井口作业人员在培训过程中,必须认真学习相关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合理运用安全知识和技术,增强实际操作能力。
第五章井口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三条井口作业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或事故时,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采取紧急措施并进行自救,待救援人员到达后协助救援。
第十四条井口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事故应急演练,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和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井口安全管理考核第十五条矿领导必须定期对井口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第十六条井口作业人员在安全管理考核中,必须如实报告工作情况,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煤矿井口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井口安全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井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矿井井口安全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2. 矿井安全生产部负责井口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等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部的工作,落实井口安全管理制度。
三、井口安全管理内容1. 人员管理(1)入井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入井证,严禁无证入井。
(2)入井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3)入井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4)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井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得酒后入井。
2. 设备管理(1)井口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修、维护。
(2)井口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操作资格证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井口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
3. 安全检查(1)矿井安全生产部定期组织井口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各相关部门、车间、班组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部开展安全检查。
4. 隐患排查(1)各相关部门、车间、班组应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按照“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资金、定整改期限、定整改效果)原则进行整改。
5. 教育培训(1)矿井安全生产部应定期组织开展井口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入井人员的安全意识。
(2)入井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6. 监督检查(1)矿井安全生产部应加强对井口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对违反井口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奖惩1. 对在井口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井口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出入井口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出入井口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口区域的安全,防范井下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井口区域,包括出入井口的工作人员、设备使用人员以及监管人员。
第三条出入井口人员包括井口工作人员、设备使用人员、监管人员,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出入井口人员应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并按照制度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出入井口的资格和条件第六条任何人员在出入井口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医学健康证明,无传染性疾病或与井下作业相关的特殊病症;(二)接受过井口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三)了解井下作业环境、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四)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工作经验;(五)有清晰的身份证件,必须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
第七条出入井口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且必须在安全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第八条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井口区域。
第九条出入井口人员必须在井口管理台登记,并进行身份核查,核实身份后方可出入井口。
第三章出入井口的操作规程第十条出入井口人员在进行相关操作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检查并穿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口罩等;(二)了解井口区域的安全风险和特殊情况;(三)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器材。
第十一条出入井口人员必须按照井口管理人员的指引和指挥进行操作,严禁擅自进入禁区。
第十二条出入井口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操作和违章作业。
第十三条出入井口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注意与其他人员的配合和协作,确保操作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出入井口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井口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向井口管理人员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出入井口人员在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操作区域清理整理,确保无遗留物和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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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540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机电工区统一负责副井口安全管理,运
输工区统一负责主井和盲主井的安全管理,信
号工、卷扬工、跟罐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
考试合格后上岗。
2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卷扬工、信号工
和跟罐工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
3 初次下井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矿山三级安
全教育(不少于72h),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
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方可下井。
外来参观或
检查人员须由安监处指定专人(不少于2人)
带领下方可下井。
4 患有严重耳聋、风湿病(反复活动)、癫痫症、精神分裂症、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一律不准下井。
5 严禁酒后下井。
井口工督促下井人员穿好劳动保护用品,带上照明用具,登记打卡后到候罐区等待下井。
下井人员必须听从井口管理人员和跟罐工指挥,熟悉上下罐操作规程。
6 所有需乘罐人员在穿戴好劳保用品,配带好照明工具后必须在规定的候罐场所休息等罐。
7 下井人员随身携带小型工具可提前进入二道门内候罐。
待罐笼在井口停稳后,随身携带小型工具的下井人员进罐把随身工具放好后,二道门井口管理人员方可放下井人员进入,下井人员需按顺序先刷卡后进罐,井口管
理人员要严格控制进入二道门上罐人员,数量不超过20人,当随身工具较多时可以减少上罐人员。
8 罐笼运行前必须关好二道安全门,乘罐人员应面向罐门握紧扶手,两腿稍弯曲,身体不得伸出罐外,不准在罐内打闹抽烟。
9 上罐人员必须听从跟罐工的指挥,到达目标中段,跟罐工听到“停点”并确认后,方可打开罐笼安全门,跟罐工下罐后报中段名,其他人员先下后上,到达该中段人员不得拥挤按顺序下罐后,上罐人员依次序上罐,待下罐人员走出中段井口门并关上该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罐笼安全门向信号工示意,信号工方可“打点”开车。
10 各中段要罐人员,在罐没到时,必须在
该中段井口门安全门外(距井筒5m外)等罐,不得进入该门内活动,待罐到后停稳(听到停点后)方可上罐并关上安全门,上罐前必须关闭该井口门。
11 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安全门后原则上不允许再上人,若没发出开车信号,有人需上罐,本着节约原则,跟罐工可以通知信号工等一下,该人方可开井口门上罐;若跟罐工不同意或已发出开车信号,该人不得打开井口门强行上罐,否则以“三违”论处。
12 不服从井口管理者,井口及各中段工作人员、信号工均有权禁止其乘罐,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井下各中段信号工兼有井口工职责,各中段上下罐人员必须服从其指挥。
13 主井、盲主井人员上下罐:副井的人员
上下罐制度也适用于主井、盲主井人员上下罐。
原则上主井、盲主井只上下运输工区作业人员,其他单位人员从副井上下。
14 主井、盲主井上下人除了维修外主要集中在交接班时间,其他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上下人,以确保提升净时间。
15 主井可从平硐、或山头上下人,从平硐上下人要有信号工,主井只允许2#罐笼乘人。
当2#罐笼乘人时,1#罐笼不可同时载物。
16 主井每罐不得超过15人,盲主井每层罐不得超过10人。
17 副井上下材料
17.1上下材料必须在规定场所堆放,然后由井口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上午原则上不上下需打开罐笼盖(如:轨道)和拆下安全门
(如:T2G,电车等)的材料;一般情况下,安排在下午检罐前上下(应急救援等特殊情况除外)。
17.2专罐上下大宗材料或大型设备,需提前告知生产部或在调度会上敲定,由生产部安排调度室统一安排时间上下。
17.3专罐上下炸药、大型设备、大批材料时,罐笼应减速慢行,严禁同罐乘人;专罐上下雷管时,罐笼提升速度不得大于2m/s。
同时上下点需有人接送。
17.4专罐上下较长材料需打开罐笼盖时(如:上下轨道,4m轨道不能超过20根且等称放置固定,8m不超过10根以此类推等),需做好稳固措施,即:罐内外都需用安全绳或其它材料稳定,以防和井筒内设施碰撞发生事故。
长钢筋上下罐时要采取措施防止钢筋从罐笼底部缝隙穿出。
人员在罐笼顶部作业需佩戴安全带。
17.5专罐上下需拆下安全门(如:T2G 等),需确定设备确已在两阻车器之间,且阻车器确已起作用。
17.6人员站在空提升器的顶盖上检修、检查井筒时,应有下列安全防护措施:
17.6.1应在保护伞下作业。
17.6.2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牢固地绑在提升钢丝绳上。
17.6.3检查井筒时,升降速度应不超过0.3m/s。
17.6.4容器上应设专用信号联系装置(如:对讲机)。
17.6.5井口及各中段马头门,应设专人警戒,不应下坠任何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