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
2023刑事诉讼法全文
2023刑事诉讼法全文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改善司法环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刑事诉讼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犯罪活动的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
第三条刑事诉讼的原则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司法公正。
第四条刑事诉讼活动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侵犯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二)保护无罪的人不受追究和刑罚;(三)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活动实行分工、协作和相互制约;(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和完整性必须得到认定;(五)尊重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有确实必要的经济保障应予以提供;(六)任何违反本法规定的证据和证据的移送、查封、扣押、检查、搜查以及强制措施非本法规定的刑事活动非本法规定的活动;(七)保护善意对第三人的权益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法院和劳动教养机关,因自己的过失,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专门人员的身体、财产安全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八)组织机关应当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专门人员不得以订立和履行合同和参与非诉刑事活动方式干预诉讼活动,干预司法活动;不得以刑事成本补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专门人员的过失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刑事诉讼活动期间不得组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五条刑事诉讼活动期间,律师、公证人、普通法院人员以及诉讼专业人员不受侵犯、尊重人格、企业,不得以此为所欲为。
第六条任何人对他人享有的「抵制违法犯罪」权利的损害,都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必须依法进行。
修改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第八条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18.10.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施行日期】2018.10.26•【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回避第四章辩护与代理第五章证据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第八章期间、送达第九章其他规定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一章立案第二章侦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三节询问证人第四节勘验、检查第五节搜查第六节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第七节鉴定第八节技术侦查措施第九节通缉第十节侦查终结第十一节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第三章提起公诉第三编审判第一章审判组织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第一节公诉案件第二节自诉案件第三节简易程序第四节速裁程序第三章第二审程序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四编执行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三章缺席审判程序第四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五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附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与根据】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什么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什么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三十一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二、刑诉二审抗诉程序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抗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即必须制作抗诉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并将抗诉书副本连同案件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3、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而没有提出抗诉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不再移送案件;在抗诉期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PPT完整课件讲义
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 的活动,在中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 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 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 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 个人的干涉。
•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 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 律监督,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 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收集证据是侦查机关的重要职责 ,必须依法进行。收集证据的方 法包括询问证人、被害人,讯问 犯罪嫌疑人,勘验、检查、搜查 、扣押等。
证据的审查
审查证据是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的重要职责,必须对证据的真实 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全面审 查。审查过程中要注重对证据之 间的矛盾和疑点进行排查。
证据的判断
判断证据是审判机关在庭审过程 中的重要环节,必须根据法律规 定和审判经验,对证据进行综合 分析和判断。在判断证据时,要 注重对全案证据的整体把握和对 单个证据的细致分析。
辩护人应当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 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刑事代理制度
刑事代理的概念
刑事代理的种类
刑事代理人的权利与义 务
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 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 后果的一项诉讼制度。
刑事诉讼法
看点四:死刑复核更慎重 落实“少杀、慎杀”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 见。 看点五:辩护律师介入提前 涉嫌伪证需“异地”侦办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凭 借“三证”就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同现行刑诉法规定不一 致,引发过争议。在刑事诉讼法中应当吸收律师法的相关规定,但对于 极少数案件,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实际情况考虑,律师在侦查 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事先经侦查机关许可是必要的。规定“三类案件 ”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 贿赂犯罪案件。还规定,律师涉嫌辩护人伪证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 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看点六:审慎把握刑事和解 防止“花钱买刑” 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为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 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 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 案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 一程序。修正案同时规定,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可以 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七、证据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①物证; ②书证; ③证人证言; ④被害人陈述; 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⑥鉴定意见; ⑦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⑧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 据。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 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 任由自诉人承担。
四、管辖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 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 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 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 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为您介绍一些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知识点。
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侦查权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行使;检察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各机关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进行。
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导致诉讼行为无效。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依靠群众原则刑事诉讼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支持。
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办理刑事案件必须以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
6、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论其身份、地位、民族、性别等,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7、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责,同时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8、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诉讼活动依法进行。
二、刑事诉讼的主体1、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等工作。
2、人民检察院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等。
3、人民法院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被追诉的地位,享有一系列的诉讼权利。
5、被害人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
6、自诉人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人。
7、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控审分离: 指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必须分别由专门机关或个人以及专门行使审判权的机关来承担, 而不能把两种职能集中由一个机关或个人来承担, 如果没有法定控诉机关或个人的起诉, 法院就不能主动审判任何刑事案件, 。
2.控审对等: 是现代刑事诉讼程序的核心机制, 是“平等武装”理念的具体化, 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条件, 是程序正义的基本含义。
这项原则主要是控辩双方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
即控诉一方与被告人一方都是诉讼的主体, 法律地位完全平等, 不应存在谁高于谁的问题;法官在控辩双方的平等参与下, 居中公断。
3.审判中立: 指审判者不仅不能由控辩双方的主体或与案件有直接、间接利害关系的人来担任, 而且审判者应当对控辩双方不偏不倚, 保持等距离的地位, 即控辩审三者之间的关系应当保持等腰三角形的结构。
4.司法公正: 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司法活动, 应当充分体现公平合理性, 维护社会正义, 真正做到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现行法所设定的内容和价值。
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5.自由心证: 又称“内心确信证据制度”, 是指法律对证据的证明力不作预先规定而由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加以自由判断的证据制度。
6.诉讼参与人:是指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 负有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的人员以外的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8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员和翻译人员。
上述诉讼参与人通过行使诉讼权利, 承担诉讼义务, 对刑事诉讼的进程和结局发挥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和作用, 保证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7.当事人: 指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 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较大影响作用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我过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当事人包括: 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8.法定代理人: 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无行为能力货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负有保护义务的人。
刑事诉讼法最新全文(刑事诉讼法原文)
刑事诉讼法最新全文(刑事诉讼法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3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3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四编执行第二百五十九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二百六十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文_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文_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公、检、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都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如《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查看全文 >>2刑事诉讼法的回避,根据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查看全文 >>3刑诉法司法解释的最新版本是2021版,目前仍以此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20年12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共二十七章、第六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同时废止。
刑事诉讼法规则
刑事诉讼法规则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刑事诉讼法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刑事诉讼法规则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程序、证据的收集和审查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为读者提供全面的刑事诉讼法规则知识。
一、刑事诉讼法规则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则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适用、公开审理、合法证据、无罪推定、举证责任等。
其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刑事诉讼法规则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任何人都应当受到平等的对待,不论其社会地位、财产状况或者其他身份特征。
法律适用原则要求在刑事诉讼中,法律应当作为裁判的唯一依据,法官不得凭借主观意识对案件进行裁决。
公开审理原则要求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应当公开进行,但是对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可以进行非公开审理。
二、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是指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判的全过程。
刑事诉讼程序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理、判决等环节。
其中,侦查是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侦查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质量。
刑事诉讼法规则对侦查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侦查的程序、侦查的对象、侦查的方法等。
审查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规则对审查起诉的程序和条件作了详细的规定,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证据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
刑事诉讼法规则对证据的收集和审查作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证据的种类、证据的获取方式、证据的保全和审查等。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不得违反法律程序。
对于非法证据,刑事诉讼法规则作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一经发现应当予以排除。
四、刑事诉讼中的特殊程序刑事诉讼中存在一些特殊程序,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等。
香港《刑事诉讼法》
香港《刑事诉讼法》
香港《刑事诉讼法》是香港法例,《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香港的刑事诉讼程序和相关程序。
该法案于1996年通过,在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后生效。
根据这部法律,香港的刑事案件需要经过法庭的审判才能依法作出刑事裁决。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案件的各种程序和要求,包括被告人的权利和义务、做证的规则、证人的证词、审判程序、上诉程序等。
根据该法律,刑事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判都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并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香港的刑事诉讼程序多数遵循英国的司法系统,并融入一些中国法律的特点。
《刑事诉讼法》确保了被告人的权利,如取保候审、律师代表、不自证、无罪推定等,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和公平。
该法律还规定了上诉程序,如果被告或检察官对判决不满意,可以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由更高级法院的法官审理,以保障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总之,香港《刑事诉讼法》是香港刑事案件审判的基本法律,并保障了被告人的权益和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进行。
《刑事诉讼法》课件
证人应当接受公诉人、被告人 、辩护人的询问和质证。
证人在法庭上享有人身安全保 障和作证豁免权。
鉴定人
受法院或当事人委托,对专门性问题 进行鉴定的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明确的鉴定意见,并 出庭接受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 询问和质证。
鉴定人应当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 验,对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定。
鉴定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对鉴定意见负责。
侦查的程序包括立案后进行初步调 查、采取强制措施、收集证据、破 案和侦查终结等步骤。
起诉程序
起诉程序概述
起诉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被告人进行审判 的一种诉讼活动。
起诉的种类
起诉分为审查起诉和自行起诉两种。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活动;自行起诉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01
02
03
04
实物证据
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
据。
言词证据
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被告人供述等,通过人的陈述
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鉴定意见
指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 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
定后提出的意见。
勘验、检查笔录
指办案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 所、物品等进行勘验、检查后
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并应当 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 法通知或者可能妨碍侦查的情 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 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逮捕
01
逮捕的概念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并且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 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引言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合法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本文档将简要介绍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
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 无罪推定原则: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被证明有罪之前,任何人都被视为无罪。
3. 公开审判原则: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刑事审判应当公开进行。
4. 直接审理原则:法官应当直接听取证据,直接对案件进行审理。
5. 辩护权保障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律师的帮助,有权进行自我辩护或委托他人辩护。
6. 上诉权保障原则: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
主要程序立案侦查当有犯罪嫌疑时,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应当立案侦查。
侦查过程中,应当收集证据,查明事实,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审查起诉侦查结束后,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如果证据确凿,构成犯罪,检察院将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法院在接到公诉后,将组织庭审。
庭审中,控辩双方可以提出证据,进行辩论。
法官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
判决与执行法院作出判决后,应当向当事人宣告。
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
判决生效后,由执行机关负责执行。
结语刑事诉讼法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的重要法律。
通过遵循其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可以有效地打击犯罪,保护无辜,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刑事诉讼法的简要介绍,具体法律条文和程序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应用中,应当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新修正本)
五、将第三十 七 条 改 为 第 三 十 九 条, 第 三 款 修 改 为:“危害国家 安 全 犯 罪、 恐 怖 活 动 犯 罪 案 件, 在 侦 查 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 许 可 。 上 述 案 件 , 侦 查 机 关 应 当 事 先 通 知 看 守 所 。”
书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ZHONGHUARENMINGONGHEGUOXINGSHISUSONGFA
出版·发行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玉林里 7号 (100069) 电话 /63055259 (总编室) 63057714 (发行部) 传真 /63056975 63056983 http://wwwnpcpubcom Email:mzfz@ npcpubcom 经销 /新华书店 开本 /32开 850毫米 ×1168毫米 印张 /4 字数 /73千字 版本 /2018年 10月第 1版 2018年 10月第 1次印刷 印刷 /北京天宇万达印刷有限公司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2018年 10月 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决定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 一 条, 作 为 第 十 五 条:“犯 罪 嫌 疑 人、 被 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愿 意 接 受 处 罚 的 , 可 以 依 法 从 宽 处 理 。”
二、将第十 八 条 改 为 第 十 九 条,第 二 款 修 改 为: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 讼 活 动 实 行 法 律 监 督 中 发 现 的 司 法 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 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
刑事诉讼法
13、人民陪审员制度 14、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 原则 15、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原则 16、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追究外国人刑事 责任原则。 17、刑事司法协助制度
第三讲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 与人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一、公安机关 1、公安机关的性质和组织体系 行政机关、侦查机关 公安部-公安厅-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 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2、公安机关的职权 立案权、侦查权、执行权
第七讲 刑事证据 第一节 刑事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一、刑事证据的概念 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 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法定的七种证据形式 二、刑事证据的特征 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第二节 刑事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和书证 物证 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客观性强、容易查实、应用广泛。 书证 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 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与物证的区别
第六讲 辩护 第一节 辩护人
一、辩护人的概念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 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多可以委托2名辩护 人。
二、辩护人的范围
1、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律师、人民团体或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的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 护人亲友。 2、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 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护的现职人员 本院的陪审员 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一、刑事诉讼法制定的目的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 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1、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 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做斗 争。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大全总结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大全总结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1. 刑事诉讼法是什么刑事诉讼法是国家法律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总称和总规范。
它是刑法的补充和发展,是保障国家和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的一部重要法律。
2. 刑事诉讼法的性质刑事诉讼法是一部具有高度法律规范性、指导性和规范性的法律。
3. 刑事诉讼法的作用刑事诉讼法旨在通过科学的程序规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侦查和审判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并保障对犯罪活动的侦查和审判的公正和有效实施。
4. 刑事诉讼法的立法背景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逐步开始形成了刑事诉讼法治方向,特别是1983年发布的《刑事诉讼法》,为我国建国以来首度制定的全面的具有整体性的刑事诉讼规范法。
二、刑事诉讼法的组成刑事诉讼法由总则、诉讼主体、诉讼权利义务、诉讼程序、案件的审理以及附则等基本内容组成。
1. 总则总则包括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诉讼程序的适用、诉讼程序的运行、对诉讼程序的监督和检查以及对刑事诉讼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2. 诉讼主体诉讼主体包括了主体的范围、公诉、被告等基本内容。
3. 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权利义务包括了诉讼权利的保障、诉讼参与的自由、诉讼义务等基本内容。
4. 诉讼程序诉讼程序包括了起诉、侦查、审判等基本环节的程序规定。
5. 案件的审理案件的审理包括了对法庭审理的一般规定、对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审理的规定以及对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审理的特殊规定。
6. 附则附则包括了关于特殊案件的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等内容。
三、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根本准则,它确立了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基础,并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性质、目的、侦查、审判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1.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首要原则,它要求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责任,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 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原则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对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进行保护和尊重,确保被告人能够有效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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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重考复习大纲一、单项选择题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称为()。
A.立案管辖B.审判管辖C.地域管辖D.专门管辖2、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不具有的职权是()。
A.直接受理自诉案件B.对庭审中的不明事项进行侦查C.对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进行裁判D.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3、某市政府机关公务员王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但是()案件除外。
A.贪污B.巨额财产来源不明C.受贿D.暴力取证5、下列方法中,属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是()。
A.拘留B.拘役C.传唤D.扭送6、敏捷因朱某对其进行人身伤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其哪项请求法院不予支持?()A.医药费B.误工费C.护理费D.精神损失费7、虞合,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虞合没有犯罪行为,经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B.人民检察院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C.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D.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8、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的人民法院审判。
A.受理B.立案C.接受D.侦查9、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10、关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C.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只是说法不同,含义相同D.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没有关系11、被告人索某在法庭审判期间死亡,同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已经能够确认郑某无罪。
对此案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A.以判决宣告无罪B.以裁定终止审理C.以决定终止审理D.撤销案件12、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是()。
A.立案B.侦查C.起诉D.审判13、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
A.侮辱案B.诽谤案C.虐待案D.轻伤害案14、因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而提出上诉和抗诉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上诉可以书面提出,也可口头提出;抗诉只能书面提出B.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C.只有在有充分的证据认定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才能提出上诉或抗诉D.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15、刘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判决后刘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下列哪项处理?()A.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B.认为原判刑罚太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直接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C.认为原判刑罚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D.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16、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被告人还有诈骗的犯罪事实没有起诉。
对此,该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A.直接就盗窃案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B.将盗窃案和诈骗案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C.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D.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17、在一起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因对法院审理不满,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
对此,法庭应如何处理?()A.追究自诉人法律责任,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B.拘传自诉人到庭C.按撤诉处理D.宣告被告人无罪18、不属于刑事诉讼期间计算单位的是()。
A.时B.日C.月D.年19、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7条的规定,()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有权进行监督。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司法行政机关D.政法委员会20、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
A.处以罚款B.处以罚金C.责令具结悔过D.予以警告或者训诫21、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
A.人民检察院B.上一级公安机关C.被逮捕人的家属D.被逮捕人的所在单位22、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活动,应该()。
A.一律无效B.一律有效C.当事人申请回避前进行的有效D.由有权机关根据案件情况确定23、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
A.立案之日起B.侦查过程中C.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D.审判之日起24、下列证据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A.被害人录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敲诈勒索的录音带B.对某犯罪嫌疑人进行的精神病鉴定结论C.侦查人员制作的勘验检查笔录D.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往来的书信25、某人民法院在开庭审判一起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被告人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
依照法律规定,法庭正确的做法是()。
A.应当决定延期审理B.应当决定中止审理C.可以决定延期审理D.可以决定中止审理26、某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查明税务干部王某利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但其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对此,该人民检察院对王某应当作出的处理是()。
A.免于起诉B.不起诉C.撤销案件D.宣告无罪27、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不包括()。
A.自行回避B.申请回避C.指令回避D.无因回避二、多项选择题1、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负责()。
A.侦查B.提起公诉C.执行D.批准逮捕E.法律监督2、某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后,对崔某的受贿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侦查和审查起诉后,发现指控其受贿罪的证据不足。
但是该检察院发现崔某拥有别墅一栋、私家奔驰车一部、另有近百万元银行存款,犯罪嫌疑很大。
如果检察机关要追究崔某的刑事责任,对崔某提起公诉,需要证明下列哪些事项?()A.崔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崔某是国家工作人员C.崔某的合法收入数、实际财产数以及二者之间的差距为30万元以上D.上述C项中所指差距部分的来源情况3、某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郝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哪些规定?()A.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B.提起公诉的县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C.县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此案后20日内审结此案D.县人民法院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郝某的最后陈述意见4、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
A.行政机关的干涉B.社会团体的干涉C.个人的干涉D.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E.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5、下列人员中,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有()。
A.律师B.人民团体推荐的人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E.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6、法庭调查的内容有()。
A.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等诉讼权利B.宣读起诉书C.讯问被告人D.询问证人E.出示物证7、下列案件中,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案件有()。
A.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B.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C.自诉人、被告人同时提出上诉的D.被告人提出上诉,检察院也提出抗诉的8、在法庭核实证据过程中,当事人、辩护人有权向合议庭提出()要求。
A.调取新的物证B.通知新的证人到庭C.重新鉴定D.重新勘验三、判断题1、被告人是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
()2、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的犯罪分子。
()3、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不得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
()4、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只能是自然人。
()5、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中级人民法院。
()6、某甲因涉嫌贪污被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对某甲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
()7、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的审理,可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或者调查讯问审理方式。
()四、填空题1、诉讼参与人分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两类。
2、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4、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二是。
5、《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
”6、以单独一个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说明程度为标准,可以将刑事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
7、在刑事诉讼中,指控或者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要求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
8、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审查决定。
9、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10、正在被或者依法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五、名词解释1、刑事诉讼2、刑事诉讼的管辖3、犯罪嫌疑人4、侦查5、强制措施6、审判管辖7、直接送达六、简答题1、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有哪些?2、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以拘留的法定情形有哪些?3、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必须查明哪些内容?4、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情时必须遵循哪些规则?5、简述回避的程序。
6、补充侦查有哪几种情形?7、判决与裁定的主要区别包括哪些?七、论述题1、试论述审判监督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2、试述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八、案例分析题1被告人林木,男,32岁,某机械厂工人。
1999年1月至2000年2月间,林木在本厂先后盗窃电缆、电机等物品,共十三起,所盗窃财物数额巨大。
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林木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亦无违反诉讼程序情形,但量刑畸轻。
在处理上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应本着罪刑相适应原则直接改判;第二种意见,应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三种意见,应维持原判。
试分析在上述三种意见中,哪种是正确的,哪种是错误的,并分别说明理由。
2某甲因抢劫罪被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上诉期满后,某甲未提出上诉,同级检察院亦未提起抗诉。
上诉期满后的第5日,中级人民法院启动死刑复核程序,向高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
高级人民法院指派5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核。
合议庭经过审理,未提审被告人某甲,即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判量刑过轻,于是直接改判某甲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