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来料异常处理程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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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安哲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材料异常处理管理流程
1. 目的:
规范来料产品的异常处理流程控制,提高来料合格率。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外购零部件及外包加工件。
3. 职责与权限:
3.1生技部:负责检测治具的制作。
3.2质量中心:负责来料异常的提出、分析、处理。
3.3生产部:负责来料异常协助处理。
3.4研发部:负责来料异常的分析、处理。
3.5生管部:负责确认来料品上线使用时间。
3.6采购部:负责来料异常与供应商的纠通取得异常的处理。
4. 名词定义:
4.1不合格:未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
4.2 A类:单位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4.3 B类: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4.4 C类: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5、异常处理流程控制
5.1 IQC依据检验指导书、封样、评估报告等资料检验,发现来料品不满足质量要求。
5.2 IQC将自已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经工程师、部门主管核对确实为不合格品。
5.3 IQC 立即填写《供应商异常矫正单》进行处理。
5.4 质量中心主管主导组织针对异常讨论,参与人员:采购、PIE、质量中心经理、研发工程师、研发、厂部经理及其相关人员。
6、异常分类:
6.1 外观不良:变形,表面有划痕、水印、字体不清、表面气泡、砂眼、黑点、缺料、油污、毛刺、变形、色差、氧化及电镀层脱落、标识规格错误、无料号贴纸、无出厂检验报告等。
6.2性能不良:尺寸与图纸不符、适配过大,过小、色温,波长,亮度不符、电压,电流不符等。
6.3来料不良纠正及预防措施要求
6.4非电子件出现功能及其尺寸结构不良超过5%,外观不良超过10%,可靠性不良等于或者超过1PCS。
6.5 电子件出现功能不良及其尺寸不良超过千分之三,外观不良超过1%,可靠性不良等于或者超过1PCS。
来料不良率超出
6.6项中规定的比例,IQC应向供应商发出书面的纠正及预防措施要求表,要求其改善,并跟进其改善状况.
7、异常处理方式
7.1将不良品返回供应商进行返工、返修、报废等。
7.2将不良品需进行特采使用才能满足产品的质量。
8、特采分类
8.1需进行挑选使用时。
8.2需增加零部件才能满足产品的最终使用功能时。
8.3需增加工艺进行满足产品的最终使用功能时。
8.4降低产品的质量要求,特采条件接收使用时。
8.5需要机加工才能满足产品的最终使用功能时。
9、扣款规定
9.1特采使用需扣除工时费用20元/H。
9.2除扣除特采使用的工时费外,同一供应商连续两次发生异常时,需作相应的惩罚处理,扣除总额的相对应比例,如下表:
10、包装要求
10.1、所有大身/体、支架等(同一产品有两家供应商以上)每产品需贴上产
品〈合格标签〉,其他产品按最大数100PCS/件进行包装。
10.2、标签标贴位置:不要贴于产品外表面,如压铸件和铝挤型产品贴在产品
内侧或反面。
10.3 QC PASS标签尺寸φ10mm。
10.3、每包装箱或包装袋上需贴上我司的料号贴。
10.4、所有产品每批来料均附带产品出货检验报告。
11、参考资料
本协议未定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公司名称:地址:
授权人签名:日期:
联系电话: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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