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对广东省加工贸易企业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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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加工贸易一直是广东省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利用外资的重要方式,已经成为广东对外经济贸易持续快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并给广东经济带来巨大的收益。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已成为热点问题,最近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出财税【2006】139号、145号、82号文大大增列了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相关部门正积极研究调整加工贸易政策。
据报导,新政策的调整重点放在“两高一低”和低附加值、容易引发国际贸易纠纷的产业。
预计新政策讲扩大加工贸易禁止类的范围,加入冶金、造纸、冶金业;而纺织服装、鞋、箱包、家具、塑料及制品等将被列为加工贸易限制类。
有关政策的重大调整对珠三角地区的加工贸易企业的运作影响巨大。
本文首先参考相关加贸企业进出口统计数据分析,表明广东省加工贸易企业在全国所占比重的重要性,结合相关的政策调整内容,具体探讨了政策调整给企业带来的多方面的影响,结合政策调整内容为企业给出了相应的应对对策。
【关键词】加工贸易政策企业
ABSTRACT
It was more than 20years that processing trade has been a important constitude part and make the improtant use of foreign capital resource in Guangdong province after opening-up policy. It is not only a main motivation of sustainable and fast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foreign trade in Guangdong province,but also brings a huge income.Upgrading of Guangdong processing trade becomes a hot problem. Recently, Finace and Tax 【2006 】No.139, 145 and No.82 text were sent out by National Ministry of Finance, the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tte, Commerce Department, Maritime Customs Headquarters, the Country Tax Bureau. Which is so called Five Consociations. It increases the catalogue of forbidden processing and significant lower the export rebate, meanwhile the processing trade policy adjusting work is studied by related section actively.
According to the report, "two high a low" and "low & additional value" was the point of the new policy adjustment in which would cause the industry of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dispute easily. It was anticipated that the new policy will extend the scope of the type in processing trade forbids,adding metallurgy,deckle, metallurgy industry; But the spinning clothing,shoe, box wrap,furniture, plastics and product etc. will be listed as restriction processing trade.It also bring a huge influence to the operation of the processing trade business enterprise of the Triangle Region. The main body of this thesis first analyzes the referenced import and export data of processing trade enterprise. Then it gives a result that the processing trade enterprise in Guangdong province took up a specific significance gravity in the whole nation. Last, it gives some countermeasures for adjustment.
【Key Words】Processing trade; Policy; Manufacturers
目录
1引言.................................................... - 4 - 2 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对广东省加工贸易企业的影响.............. - 5 -
2.1 加工贸易政策落实重重受阻........................... - 5 -
2.2 企业深加工结转产业链中断........................... - 6 -
2.3 出口合同备案手续变更............................... - 7 -
2.4 企业负担加重....................................... - 7 -
2.5 企业招商引资及企业间整合深受影响................... - 8 -
3 广东省加工贸易企业应采取的对策.......................... - 9 -
3.1 健全加工贸易企业管理体系,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 - 9 -
3.2 完善加工贸易的产业配套体系,提高产业配套能力。
....... - 9 -
3.3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 10 -
3.4 促进自身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国际化并购.............. - 10 -
3.5 依据国家政策办理出口合同备案...................... - 11 -
3.6加速企业从“候鸟经济”到“榕树经济”的外贸转型。
.... - 12 - 参考文献................................................... - 13 - 致谢.................................................... - 14 -
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对广东省加工贸易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1引言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加工贸易一直是广东省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利用外资的重要方式,已经成为广东对外经济贸易持续快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并给广东经济带来巨大的收益。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最近的一个热点,也是国家“十一五”计划的一个重点。
为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协调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出口退税率及与完善加工贸易政策相衔接的要求,今年9月14日,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以下称“公告”),调整部门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随后,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称“公告”),规定有关商品税号适用退税率。
11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第82号公告联合公布了《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以下称“公告”),拟定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据海关统计,2006年1-9月广东省进出口贸易总值达3759.2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25%,略高于全国24.3%的增长幅度,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29.5%。
2006年1-9月广东省出口2132.9亿美元,增长28.8%,高于全国出口26.5%的增长幅度, 占全国出口总值的30.9%;进口1626.3亿美元,增长20.2%,低于全国进口21.7%的增长幅度,占全国进口总值的28%。
2006年1-9月广东省实现外贸顺差506.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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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2006年6月~9月广东省加工贸易进出额、比重和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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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来源:海关统计资讯网
2 资料来源:海关统计资讯网
广东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工贸易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和扩大吸收外资,积极主动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促进了全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加工贸易已成为广东外向型经济的特色和优势。
公告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纺织品、家具、塑料、打火机、个别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其中有色金属降低幅度最大。
而提高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的出口退税率由5%或11%提高到13%。
此次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以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为主,共涉及804个十位编码税号商品。
目录细分为禁止进口、禁止出口、禁止进出口三类。
上述一系列的公告相继出台,基本上都是“冲着”加工贸易企业而来的。
作为加贸企业大比重的广东省来说,以上任何一项政策调整将会对该省加工贸易企业产生什么影响呢?相关企业又应采取哪些策略呢?这些都是广大加工贸易企业广泛关注的问题。
2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对广东省加工贸易企业的影响
2.1 加工贸易政策落实重重受阻
由于个别不法分子利用加工贸易渠道走私,国家近年来对广大加工贸易企业采取了严密的海关监管政策,这顾然对抑制走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使大多数守法经营企业受到不应有的连累。
这种因少数人生病就让大众吃药的管理办法显然不妥。
近期许多外商和基层干部群众对现行的国家加工贸易政策抱怨较多,反映强烈。
目前我国加工贸易政策主要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一方面由于公告公布后第二天就开始执行,而企业在通知公布前全不知情,无法就有关新政策做出应对准备。
另外,新政策涵盖面很广,涉及多种商品、半制成品和原材料,影响所及许多加工贸易工厂因合同到期未能续批和不能进料、转厂。
另外,也有不少企业受退税的减低影响,突然面对成本增加的压力。
另一方面,政策执行机关例如各地海关对新措施突然落实到位似乎也未
有足够时间准备,甚至有个别海关表示仍待有关部门配套文件的下达。
因此,企业于执行机关对新政策都不知道如何应对,情况欠妥,企业目前颇有无所适从之感。
许多加工贸易工厂由于未能进料,生产被迫停顿,若情况未能短期内解决,恐怕这些企业难以生存。
一旦出现工厂倒闭潮,这些工厂的上下流企业都会受影响,牵连范围会很广。
由于目前珠三角地区大多数加工业务和“转厂3”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他们就像一条铁链,不可有一处脱节,一旦有一处脱节,影响的是整调链的企业,不单单是一个企业。
2.2 企业深加工结转产业链中断
“我们生产所必需的很多塑料部件是通过深加工结转从配套上游企业手中采购的。
”专业生产手机电池和零部件的加工贸易企业——深圳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务中心主任李慧不赞同将部分轻纺行业列为加工贸易限制类,因为“这可能导致深加工结转产业链的中断。
”李慧的态度代表了本次受访加工贸易企业的一致呼声。
他告诉记者,目前在广东,塑料制品加工业已成为机电、IT产品的重要配套产业,绝大部分通过深加工结转,与电子、IT、电器、轻工、家电、机械及装备制造业形成一种不可分割协作和相互依存的加工配套关系。
“转厂”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至下一家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举个形象的例子:棉纺厂进口棉花后不是简单地加工出口,而是将纺成的棉纱卖给国内织布厂,织布厂再将布卖给制衣厂,在国内完成整个产业链的加工环节后,最终以成衣的形式出口。
整个结转过程均在海关严格的保税监管下完成。
其中,产业和企业间发生的产品结转“买卖”视同进出口管理,但在海关不作进出口统计。
近年来,广东加工贸易通过深加工结转形成了大量配套产业链和完整的产业群体,纺织服装、鞋、家具、塑料制品的产业中各上、下游企业和配套产品之间已形成了紧密配套关系。
据统计,目前广东七成加工贸易企业采购配套以深加工结转的方式实现;全省IT、计算机和家电行业中,80%以上的手机部件、90%以上的计算机零部件和100%的彩电部件都可以在珠三角地区内实现配套。
2005年,广东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额达870.1亿美元,同比增长18.7%,约占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三成,带动国内配套产业产值
3转厂:意思为深加工结转,一般企业的俗称
3000多亿元。
如限制上述所有产业链的加工贸易业务,中断和割裂不同产业、不同企业间已形成的配套产业链,不仅将影响产业集群和国内配套产业的发展,还将“间接影响广东1500亿美元的加工贸易出口”。
广东省外经贸厅的一份调研报告中列举出了这一惊人数字。
具体的限制措施大概包括取消或降低部分出口退税、提高关税、削减配额以及完全停止部分加工贸易等手段。
2.3 出口合同备案手续变更
公告规定从2006年9月15日起对部分出口货物调整出口退税率,明确在2006年9月14日(含14日)之前已对外签订的出口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备案后,在规定期限内出口该合同项下的货物,出口企业可选择继续按调整之前的退税率办理出口退税。
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消息,出口合同备案规定有新调整,不符合备案规定的出口合同,将退回企业,并将该出口合同相关记录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中删除。
税务机关受理出口企业出口合同备案时,必须将纸质的备案合同、表格等资料与相关的电子数据进行对比,主要对出口合同备案份数、记录条数及总金额进行核对。
对核对不符的,以及受理环节就发现不符合国税函〔2006〕847 号文件第一、二条规定的,应将不符合规定的出口合同退还出口企业,今后也不再受理该出口合同备案,同时将该出口合同相关记录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中删除。
预计到2010年,分步取消海关对加工贸易逐个合同备案手续,建立加工贸易企业经营范围和生产能力电子底帐,在此基础上实现电子帐册全面取代纸质登记手册。
对于实现联网监管企业,允许料件在进口前、成品和单耗在出口前随时电子备案,彻底解决备案手续烦琐、纸质手册周转困难等问题。
对于暂时没有实现联网监管的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的税收担保机制,逐步实现从纸质手册向电子帐册的过渡。
对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企业,一律实行电子备案,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海关备案电子帐册。
三是对诚信守法企业,变海关备案审核制为企业申报制,规范企业备案申报行为,明确企业法律责任。
企业如实申报,海关抽查核实。
对其它企业,继续实行备案审核制度。
2.4企业负担加重
国家进一步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与降低出口退税一起,
将大幅增加企业的负担。
”广东外经加贸处汪涛分析,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同样受出口征退税率差的影响。
国家原来将出口退税率从17%降为13%后,一般贸易出口受到4个点税差的影响,而加工贸易出口(包括不含国产料件的加工贸易出口)由于企业实行“免、抵、退”的税收政策,其4个点的税差同样由企业负担。
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为例,由于国家降低4个点的退税率,2005年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增负65.7亿元,其中纺织服装、鞋、箱包等一批轻纺加工贸易企业负担13亿元。
若国家进一步降低出口退税率,这些加工贸易企业的负担将达20亿元。
因此,出口退税率的进一步调低,已达到对轻纺产品出口(包括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调控的目的。
若再将其列为加工贸易限制类,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据测算,这些行业的加工贸易企业需缴纳约200亿元的保证金,加上因降低退税率多缴的20亿元税差,对企业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2.5 企业招商引资及企业间整合深受影响
上述管理办法直接影响了加工贸易发展,也影响了外商投资信心。
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我国加工贸易出口增长都比一般贸易增长快,由于我国改变进口设备税收政策和加工贸易政策频繁变化等原因,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率呈逐年下降趋势,由于加工贸易相关投资在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中占有主导地位,所以加工贸易政策的变化对于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负面影响不能低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外经部副部长隆国强认为,一方面将在宏观上对我出口不利;另一方面,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基本方针相悖。
最重要的是,在现有制度层面下,如果随意调整加工贸易政策,不仅可能会波及到从事加工贸易的这些行业和几万家企业,而且可能会使国内外投资者降低在中国投资的信心。
广东省外经贸厅提供了一组数据:2005年广东纺织服装、鞋、箱包、家具、塑料制品等的加工贸易出口额为243.5亿美元,同比增幅8.5%,占全省加工贸易出口的14%。
据初步估算,若将这些产品全部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将会影响广东今年近300亿美元的直接出口。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在可能受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影响的产业中,广东累计批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44102个,合同外资981.2亿美元,实际吸收
外资636亿美元。
政策变动将影响大量已投资的现有企业,加之目前周边发展中国家在吸引外资上对我形成的有力竞争,今后广东甚至全国的招商引资工作都将面临更大压力。
周边国家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比较优势日益凸现,与我国形成了有力竞争。
如越南、菲律宾为吸引外资制定了比我国更为优惠的政策措施,规定“对在国内采购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的企业,除退还全部增值税外,还给予税收抵扣的优惠,即国内予以补贴,补贴额相当于进口同样原材科应付税款的25%”,这对我国加工贸易招商引资产生了较大竞争压力。
3 广东省加工贸易企业应采取的对策
近期以来,国家在宏观政策的调整中,把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调低出口退税等,给广东省加贸企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怎样才能把企业的风险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让广东加贸企业发展不断向前迈进等等,建议广东省加工贸易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3.1 健全加工贸易企业管理体系,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科学的加工贸易管理体系是搞好加工贸易业务的第一步。
原有加工贸易管理方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加工贸易企业,尤其是IT 企业“订单网络化、物流全球化、生产零库存”及其产品“市场变化快、技术更新快、生产周期短”等特点带来的新经营方式与传统监管方式产生的矛盾日渐凸显。
近两年海关对大型加贸企业实行联网监管模式,实现保税物料监管的无纸化,快捷化,但是现实中面临很多问题,由于部门之间的不协调,导致联网监管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海关正逐步向联网监管发展,到2010年全国所有的加贸企业完全实现联网监管。
在此情况下,已经上联网监管的企业应该认真贯彻有关海关精神,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实时报送相关数据,以便海关能实时监管。
目前未上联网监管的企业,首先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企业内部做好电子备案准备以及相关的操作人员应该培训到岗,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3.2 完善加工贸易的产业配套体系,提高产业配套能力。
由于相关行业受到不同程度的退税影响,使得企业整个加工生产过程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企业应该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企业的产业配套体系,增加产业配套能力,使出口产品所需的零部件均能在本地区和周边地区完成采购,
推动本地主导产业及特色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从而推动本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促进配套产业群的形成与集中,不断延伸产业及加工链条,提高加工贸易对国内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提高加工增值率和产品的附加值。
加工贸易企业应积极使用国产原材料及零部件,国家对对采用国产化料件替代进口料件的加工贸易可予以减免部分税收,以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国内采购的积极性。
企业应大大利用此优惠带来的机遇,积极采购国内料件,不仅得到了优惠而且使企业降低了风险、缩短了进口时间。
3.3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需要政府出台一系列扶持性政策,其中包括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加工贸易的扶持性政策。
如:鼓励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分工。
通过挖掘比较优势,积极利用外商投资开展加工贸易,参与全球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分工,对广东省出口增长和产业的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拓展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减少因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大、更新快的风险,可以考虑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基金,给予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项目以重点支持等。
加工贸易出口多以贴牌为主,自主知识产权商品较少,企业品牌意识不强。
产业核心竞争力包括产业的基础生产能力、技术水平、技术工人素质、企业管理水平等多方面。
目前出口企业大多以贴牌方式出口。
以自有品牌出口而不向海关申报也不利于海关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
企业应积极以自有品牌出口申报,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竞争力,努力将自有品牌走向世界。
3.4 促进自身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国际化并购
广东省加工贸易主要位于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中低端,获得的利益不多,附加值、科技含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迫切需要推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其中包括“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重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增强国内配套能力,促进国内产业升级”,这为加工贸易下一阶段发展明确了方向。
因而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既可以引进国内短缺的资金和技术,又可以充分利用广东省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形成强大的加工制造能力。
应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不断提高掌握核心技术的能力,鼓励外资企业设立研发机构。
注重培养工程技术、经营管理等应用人才,不断提高企业开展
OEM4出口能力,加快向开展ODM5出口转变,逐步实现OBM6方式出口,加快从加工基地为主向制造业服务基地转变的步伐。
着力吸引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过来,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3.5 依据国家政策办理出口合同备案
公告规定从2006年9月15日起对部分出口货物调整出口退税率,明确企业在2006年9月15日(含14日)之前已经对外签订的出口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备案后,在规定期限内出口该合同项下的货物,这对出口企业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为了让企业更好地办理出口合同备案,企业应依照相关政策规定,正确办理合同备案。
出口合同备案应注意以下几点政策规定:
1、出口企业将出口合同报税务机关备案后,如在2006年9月15日至2006年12月14日期间实际出口货物金额、数量超出备案合同的备案金额、数量,超出部分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计算办理退税。
2、除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外,其他贸易方式申报出口退税的出口业务均适用于上述规定的出口合同备案办法。
3、属于委托代理出口的,委托出口企业除向税务机关备案出口合同外,还必须备案与代理出口企业之间的代理出口协议。
受托方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的,一律由委托方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出口企业办理合同备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是备案合同项下出口企业、外商、出口商品名称等,如果其中一项内容发生变化,该合同备案金额以内的出口货物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计算办理退税,已经办理退税的,税务机关对多退税款予以追回;
2、出口企业将出口合同报税务机关备案后,如果在2006年9月15日至2006年12月14日期间实际出口货物金额、数量超出备案合同的备案金额、数量,则超出部分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计算办理退税;
3、备案合同项下的出口商品报关出口后,出口企业须及时收齐有关退税单证,及时办理出口退税申报,若由于企业方面原因而造成延误的,则不再
4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意为:“原始设备制造商”。
5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意为:“原始设计制造商”。
6OBM(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意为:“原始品牌制造商”。
办理延期申报。
为保证备案工作的有序进行,出口企业应注意做到随时全面掌握最新政策、最新软件,全面掌握各地税务机关关于合同备案的要求以及出口合同备案的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
3.6加速企业从“候鸟经济”到“榕树经济”的外贸转型。
今后一段时期内,是我国从外贸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广东省作为外贸强省在其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我们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
此时此刻,广东省加工贸易企业应从“候鸟经济到“榕树经济”的外贸转型升级新跨越。
主要在于企业怎么样面对政策调整给带来的影响。
下面是些建议,希望企业能朝这个大方向去迈进:从数量增加型向质量提高型转变,从单一创汇型向综合效益型转变,从单纯货物贸易向货物贸易于服务贸易并重转变,从较短产业链和较浅加工深度向延长产业链增加加工深度转变,从企业主体的外资主导型向内资并重型的转变,从产品的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7,从主要依靠廉价劳动力和土地资源来保持竞争力向通过降低物流等服务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以高污染、高耗能和不可再生资源的不断灭失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向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可持续发展转变,从部分地区有限发展向中国大地各个不同经济区域的均衡发展转变,因此,只有企业朝此方向迈进,有关加贸政策的调整就不会给企业带来措手不及的影响,不会太大程度地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
7裴长洪、彭磊,2006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十一五”时期我国外贸发展的重要课题》,载《宏观经济研究》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