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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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
2013年“卓越律师人才培养实验班”培养方案
(2012级)
一、培养目标
本实验班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律师服务基本业态,具有律师基本素养,较好掌握律师执业基础技能和主要专业技能,具备律师执业基本能力的高级法律服务专门人才。
二、课程设置和学籍管理
1、法学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律师执业方向”课程模块,性质为专业限选课。
2、“律师执业方向”开设律师基本知识、律师基本素养、律师执业技能、律师专业技能等模块课程,以及司法考试技能培训课程;课程学分单位最小可为0.5学分(8课时)。
3、已完成本科一年学习的学生中遴选30人组成卓越律师人才培养实验班(简称“实验班”),单独编制教学计划,完成本科后续三年的学习。
4、实验班设置统一的二、三年级必修课课程及学分;
5、实验班教学计划中的专业限选课及学分统一置换为“律师执业方向”模块课程。
6、毕业实习单位定向为律师事务所。学生应当参加由实验班安排的其它假期专业实践。
7、毕业论文选题定向为律师执业范畴,论文形式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
8、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取得的要求,除上述教学计划执行变通外,其它均按法学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的规定实施。
三、学生遴选
在校一年级学生中通过报名审核遴选30人。
遴选条件及权重:
(1)在校前一学期课程学习成绩平均绩点;30%
(2)大学英语B级以上班考试成绩;15%
(3)英语面试成绩;15%
(4)专家组面试成绩(语言表达能力、心理测试);40% (5)其他在遴选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学生管理
1、单独组班。
2、由律师学院安排辅导员管理。
3、除专业学习以外的学生事项按既有规范管理。
五、学生导师和实训管理
1、实验班学生配备双导师,即校内专业教师加律所专业律师,实行三年一贯制管理。
2、校外导师负责学生假期专业实践、毕业实习的指导以及实务类论文指导,校内导师负责其他类论文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