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标准-内蒙古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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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西电网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修订)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接入系统原则 (3)
5 电能质量 (5)
6 功率控制和电压调节 (7)
7 电压电流与频率响应特性 (8)
8 安全 (9)
9 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 (10)
10自动化 (12)
11 通信与信息 (12)
12 电能计量 (13)
13 并网检测 (13)
附录1分布式发电项目单点接入配网典型案 (16)
前言
为促进内蒙古西部地区分布式发电项目科学、有序发展,规范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的技术指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修编了内电发展【2013】390号《蒙西电网分布式新能源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技术规定。
根据内蒙古西部配电网结构特点和安全运行要求,结合内蒙古分布式发电项目的特性,在深入研究分布式发电项目对配电网影响的基础上,并充分吸收国家有关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的规定和成果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该标准在电能质量、安全和保护、电能计量、通讯和运行响应特性方面参考了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IEC标准、IEEE标准。
本标准中规定了通过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新建或扩建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应满足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
蒙西电网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西部电网范围内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消纳,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接入电网,不需要升压送出,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兆瓦的新能源发电项目。
分布式发电项目包括: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站;以各个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发电项目发电;除煤炭直接燃烧以外的各种废弃物发电,多种能源互补发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煤层气发电;综合能源利用效率高于70%且电力就地消纳的天然气热电冷联供等。
本标准规定了新建和扩建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运行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技术要求,改建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但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2325—2008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
GB/T 12326—2008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 15543—2008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T 20320—2013 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试和评估方法
GB/T 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29319-2012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GB/T 19964-2012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DL/T 584—2007 3kV~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1040 电网运行准则
DL/T 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定
DL/T 634.5101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1部分传输规约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 634.5104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采用标准传输协议集的IEC60870-5-101网络访问
IEC61000-4-30 电磁兼容第4-30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电能质量测量方法IEEE 1547 Standard for Interconnecting Distributed Resources with Electric Power Systems
内电营销[2012]52号内蒙古电力公司关口电能计量计费系统验收规范
内电营销[2012]54号内蒙古电力公司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办法
Q/NMDW-YX-005-2012 内蒙古电力公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规定采用了下列名词和术语
3.1 分布式发电项目
本规定所指分布式发电项目指接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小型电源,包括同步电机、异步电机、变流器等类型。
具体指太阳能、风能、天然气、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3.2 公共连接点
配电网中一个以上用户的连接处。
3.3 并网点
对于通过变压器接入公共电网的电源,并网点指与公用电网直接连接的变压器高压侧母线。
对于不通过变压器直接接入公共电网的电源,并网点指电源的输出汇总点,并网点也称接入点。
3.4 变流器
用于将电能变换成适合于电网使用的一种或多种形式电能的电气设备。
3.5 孤岛现象
电网失压时,电源仍保持对失压电网中的某一部分线路继续供电的状态。
孤岛现象可分为非计划性孤岛现象和计划性孤岛现象。
1)非计划性孤岛现象
非计划、不受控地发生孤岛现象。
2)计划性孤岛现象
按预先设置的控制策略,有计划地发生孤岛现象。
3.6 防孤岛
防止非计划性孤岛现象的发生。
注:非计划性孤岛现象发生时,由于系统供电状态未知,将造成以下不利影响:
①可能危及电网线路维护人员和用户的生命安全;
②干扰电网的正常合闸;
③电网不能控制孤岛中的电压和频率,从而损坏配电设备和用户设备。
3.7 同步电机类型电源
通过同步电机发电的电源。
3.8异步电机类型电源
通过异步电机发电的电源。
3.9 计量点
指电能计量装置装设点。
3.10 专线接入
是指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点处设置分布式发电项目专用的开关设备(间隔),如分布式发电项目直接接入变电站、开闭所、配电室母线,或环网柜等方式。
3.11 T接
从现有电网中的某一条线路中间分接出一条线路接入其他用户的接入方式。
3.12 功率因数
由电源输出总有功功率与总无功功率计算而得的功率因数。
4 接入系统原则
4.1并网点的确定原则为电源并入电网后能有效输送电力并且能确保电网的安
全稳定运行。
4.2 分布式发电项目以单点方式接入配电网。
接有分布式发电项目的低压配电台区,不能与其他台区建立低压联络(配电室、箱式变低压母线间联络除外)。
4.3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应明确公共连接点、并网点位置,并对接入分
布式发电项目的配电线路载流量、配变容量进行校核,以满足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上网和离网后用户的用电需求。
4.4 分布式发电项目并网采用的方式共有三种:全部上网、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
4.5当公共连接点处并入一个以上的电源时,应总体考虑它们的影响。
全部上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总容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级变压器供电区域内最大负荷的30%。
4.6不同容量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电压等级原则上应按照表1执行,最终并网电压等级应根据电网实际条件决定。
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分布式发电项目采用低一电压等级接入优于高一电压等级接入时,可采用低一电压等级接入。
表1:不同容量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电压等级
4.7接入分布式发电项目的10千伏公共电网线路投入自动重合闸时,应校核重合闸时间。
4.810千伏分布式发电项目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可闭锁、具有明显开断点、带接地功能、可开断故障电流的开断设备。
380/220伏分布式发电项目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具有明显开断指示、具有开断故障电流能力的开断设备,断路器可选用微型、塑壳式或万能断路器,根据短路电流水平选择设备的开断能力,并需留有一点裕度,应具备电源端和负荷端反接能力。
4.9 接入380/220伏配电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装置应具备电流、电压、电量等信息采集和三相电流不平衡监测功能。
4.10接入220伏配电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应校验同一台区每相接入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总容量,满足GB/T 15543-200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规定的限值,防止三相功率不平衡。
4.11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在配电网断电后检测到孤岛现象时,应立即将逆变
器与配电网断开。
4.12分布式发电项目额定电流与并网点的三相短路电流之比应低于10%。
5 电能质量
5.1 一般性要求
分布式发电项目应提供分布式发电项目的电源容量、并网方式、变流器型号等相关技术参数。
分布式发电项目向当地交流负载提供电能和向电网发送电能的质量,在谐波、电压偏差、电压不平衡度、电压波动和闪变等方面应满足相关的国家标准。
同时,当并网点的谐波、电压偏差、电压不平衡度、电压波动和闪变满足相关的国家标准时,分布式发电项目应能正常运行。
通过10(6)千伏电压等级专线接入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应在并网点装设满足IEC61000-4-30《电磁兼容第4-30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电能质量测量方法》标准要求的A类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以实时监测分布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指标是否满足要求。
若不满足要求,分布式发电项目需安装电能质量治理设备,以确保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系统合格的电能质量。
10(6)千伏电压等级T接、380/220伏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数据应具备一年及以上的存储能力,必要时供电网企业调用。
5.2 谐波
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公共连接点的谐波注入应满足GB/T 14549的要求,谐波电压和谐波电流限值分别见表2和表3所示。
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系统向当地电网注入的谐波电流允许值应按照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系统安装容量与公共连接点上具有谐波源的发/供电设备总容量之比进行分配。
表2 公用电网谐波电压限值(相电压)
分布式发电项目并网后,公共连接点的电压偏差应满足GB/T 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的规定,即: 10千伏及以下三相公共连接点电压偏差不超过标称电压的±7%。
220伏单相公共连接点电压偏差不超过标称电压的
+7%,-10%。
5.4 电压波动和闪变
分布式发电项目并网后,公共连接点处的电压波动和闪变应满足GB/T12326 -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的规定。
分布式发电项目单独引起公共连接点处的电压变动限值与电压变动频度、电压等级有关,见表4所示。
表4:电压波动限值
r ≤1
分布式发电项目在公共连接点单独引起的电压闪变值应根据电源安装容量
占供电容量的比例、以及系统电压等级,按照GB/T 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的规定分别按三级作不同的处理。
5.5 电压不平衡度
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后,其公共连接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不应超过
GB/T 15543-200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规定的限值,公共连接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不应超过2%,短时不超过4%;其中由各分布式发电项目引起的公共连接点三相电压不平衡度不应超过1.3%,短时不超过2.6%。
5.6 直流分量
分布式发电项目内变流器类型的分布电源接入配电网额定运行时,向电网馈送的直流电流分量不应超过其交流定值的0.5%。
5.7 电磁兼容
分布式发电项目各设备产生的电磁干扰不应超过相关设备标准的要求。
同时,分布式发电项目应具有适当的抗电磁干扰的能力,应保证信号传输不受电磁干扰,执行部件不发生误动作。
6 功率控制和电压调节
6.1 有功功率控制
通过10(6)千伏电压等级专线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应具有有功功率调节能力,并能根据电网频率值、与电网调度机构协议或指令调节电源的有功功率输出,确保分布式发电项目最大输出功率及功率变化率不超过电网调度机构的给定值,以确保电网故障或特殊运行方式时配电网的稳定。
6.2 电压/无功调节
通过10(6)千伏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应参与配电网电压调节,分布式发电项目并网的同步电机、异步电机、变流器设备应满足以下规定:(1)同步电机类型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应保证机端功率因数在0.95(超前)~0.95(滞后)范围内连续可调。
(2)异步电机类型分布式发电项目应具备保证在并网点处功率因数在0.98(超前)~0.98(滞后)范围自动调节的能力。
(3)变流器类型分布式发电项目功率因数应能在0.98(超前)~0.98(滞后)范围内连续可调。
有特殊要求时,可做适当调整以稳定电压水平。
在其无功输出范围内,应具备根据并网点电压水平调节无功输出的能力,参与电网电压调节。
通过380/220伏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可不具备无功功率和电压调
节能力,其输出有功功率大于其额定功率的50%时,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98(超
前或滞后),输出功率在20%-50%之间时,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95(超前或滞后)。
6.3 启停
(1)通过380/220伏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启停管理方式应报供电部门调度部门备案;通过10(6)千伏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启停时必须执行电网调度机构的指令。
(2)分布式发电项目启动时需要考虑当前电网频率、电压偏差状态和本地测量的信号,当电网频率、电压偏差超出本规定的正常运行范围时,电源不应启动。
(3)同步电机类型分布式发电项目应具备自动同期功能,启动时分布式发电项目与电网的电压、频率和相位偏差应在一定范围,分布式发电项目启动时不应引起电网电能质量超出规定范围。
(4)分布式发电项目启动时应确保其输出功率的变化率不超过电网所设定的最大功率变化率。
除发生故障或接收到来自于电网调度机构的指令以外,分布式发电项目同时切除引起的功率变化率不应超过电网调度机构规定的限值。
(5)当分布式发电项目因系统要求而停运,启动分布式发电项目时需要考虑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当前状态、来自电力系统调度中心的指令和本地测量的信号。
7 电压电流与频率响应特性
7.1 电压响应特性
当电网电压过高或者过低时,要求与之相连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做出响应。
该响应必须确保供电机构维修人员和一般公众的人身安全,同时避免损坏连接的设备。
当并网点处电压超出表5规定的电压范围时,应在相应的时间内停止向配电网线路送电。
此要求适用于多相系统中的任何一相。
表5 分布式发电项目的电压响应时间要求
50%U N ≤ U < 85% U N
85% U N ≤U <110% U N
110% U N≤ U <135% U N
135% U N≤ U
7.2 频率响应特性
对于通过380伏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当并网点频率超过49.5赫兹- 50.2赫兹运行范围时,应在0.2秒内停止向电网送电。
通过10(6)千伏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应具备一定的耐受系统频率异常的能力,应能够在表6所示电网频率偏离下运行。
表6 分布式发电项目的频率响应时间要求
7.3 过流响应特性
以专线方式接入的变流器类型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应具备一定的过电流能力,在120%额定电流以下,变流器类型分布式发电项目可靠工作时间不小于1分钟;在120%~150%额定电流内,变流器类型分布式发电项目连续可靠工作时间应不小于10秒。
7.4 最大允许短路电流
分布式发电项目提供的短路电流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定范围,考虑分布式发电项目提供的短路电流后,短路电流总和不允许超过公共连接点允许的短路电流。
8 安全
8.1 一般性要求
为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分布式发电项目必须具备相应继电保护功能,以保证电网和发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维修人员和公众人身安全,其保护装置的配置和选型必须满足所辖电网的技术规范和反事故措施。
分布式发电项目的接地方式应和电网侧的接地方式保持一致,并应满足人身设备安全和保护配合的要求。
分布式发电项目必须在并网点设置易于操作、可闭锁、具有明显断开点的并
网断开装置,以确保电力设施检修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8.2 安全标识
分布式发电项目安全标识的形状、颜色、尺寸和高度应根据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执行,对于通过380/220伏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连接电源和电网的专用低压开关柜应有醒目标识,标识应标明“警告”、“双电源”等提示性文字和符号标识。
10(6)千伏电压等级并网的在电气设备和线路附近标识“当心触电”等提示性文字和符号。
8.3 防雷与接地
8.3.1 分布式发电项目系统的过电压保护和接地设计应符合DL/T 620《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和DL/T 6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
8.3.2 分布式发电项目线路设备及站室设备防雷保护一般选用无间隙氧化锌避雷器。
无建筑物屏蔽的10千伏绝缘线路在多雷地区应逐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雷击断线,具体措施包括:安装带间隙氧化锌避雷器或防雷金具等。
9 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
9.1 一般性要求
分布式发电项目的保护应符合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其技术条件应满足GB/T 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的要求。
9.1.1 通过380/220伏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应配置低压过流保护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
9.1.2 通过10(6)千伏电压等级专线接入变电站或开关站10千伏母线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应在变电站或开关站侧单侧配置过流保护或距离保护,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需要配置光纤电流差动保护。
通过10(6)千伏电压等级T接线路接入系统时需在光伏发电站侧配置过流保护。
9.1.3 当检测到配电网侧发生短路时,分布式发电项目系统向配电网输出的短路电流应不大于额定电流的150%,同时分布式发电项目应立即与配电网断开。
9.1.4 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电压和频率响应特性,当接入点的电压和频率超出规定范围时,应与配电网的断开,其电压和频率的超出范围值和断开时间均应按照该规定7.1和7.2条的规定执行。
9.1.5 对于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应由当地供电局负责其继电保护定值
的计算、整定,并定期进行校验。
9.1.6 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时,应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送出线路相邻线路现有保护进行校验,当不满足要求时,应重新配置保护。
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后,应按双侧电源线路进行校核,当不满足要求时,完善保护配置。
9.2 元件保护
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各种变压器、同步电机和异步电机类型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发电机应配置可靠的保护装置。
分布式发电项目应能够检测到电网侧的短路故障(包括单相接地故障)和缺相故障,短路故障和缺相故障情况下保护装置应能迅速将其从电网断开。
分布式发电项目应安装低压和过压继电保护装置,继电保护的设定值应满足表4的要求。
9.3 系统保护
通过10(6)千伏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宜采用专线方式接入电网并根据需要配置光纤电流差动保护。
在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要求时,线路也可采用“T”接方式,保护采用电流电压保护。
9.4 防孤岛保护
同步电机、异步电机类型分布式发电项目,无需专门设置孤岛保护,但分布式发电项目切除时间应与线路保护相配合,以避免非同期合闸。
变流器类型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必须具备快速监测孤岛且监测到孤岛后立即断开与电网连接的能力,其防孤岛保护应与电网侧线路保护相配合。
10千伏接入的变流器类型的分布式发电项目,需在并网点设置自动装置,实现快速监测孤岛且监测到孤岛后立即断开并网点断路器的能力,若10千伏线路保护具备失压跳闸及检有压闭锁合闸功能,可以实现孤岛解列,也可不配置独立的安全自动装置。
380伏接入的变流器类型的分布式发电项目,逆变器应具备快速无盲区孤岛检测功能,如不具备,需在并网点加装专属防孤岛保护装置。
9.5 逆功率保护与控制
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并网方式为自发自用时,应配置逆向功率保护设备。
检测到逆向电流超过保护定值(逆向电流不超过额定输出的5%)时,分布式发电项目应
在0.5-2s内自动降低出力或停止向电网线路送电。
9.6 恢复并网
系统发生扰动脱网后,在电网电压和频率恢复到正常运行范围之前分布式发电项目不允许并网。
在电网电压和频率恢复正常后,通过380伏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需要经过一定延时时间后才能重新并网,延时值时间可设置为20秒-5分钟,并网延时由电网调度机构给定;通过10(6)千伏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恢复并网必须经过电网调度机构的允许。
10自动化
10.1 对于实现配电自动化的地区,10千伏分布式发电项目需接入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对于没有实现配电自动化的地区预留自动化借口。
10.2 传给调度的信息受调度网的通道和通信规约限制,包括各地配电自动化系统的功能要求也有差异,需要调度系统对10千伏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的通讯要求进行说明。
10.3 10千伏接入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系统至相应调度端需要采用合适的远动通道,通用的通信规约、带宽满足调度的需求。
10.4为了满足相关调度端自动化系统的功能和性能,10千伏接入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系统和调度端自动化系统的接口技术要求包括通道切换时间、数据容量、平均无故障时间、抗电磁干扰级别等。
10.5通过10(6)千伏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应根据电力系统二次安全防护总体要求,配置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
11 通信与信息
11.1 一般性要求
11.1.1 并网的通信系统应以满足电网安全经济运行要求为前提,满足《电力系统二次安全防护规定》要求,满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系统及调度电话等业务对电力通信的要求。
11.1.2 通过10(6)千伏电压等级专线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必须具备与电网调度机构之间进行光纤通信的能力,能够采集分布式发电项目并网运行信息,同时具有接受电网调度机构控制调节指令的能力。
分布式发电项目与电网调度机构之间通信方式和信息传输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一般可采取基于DL/T 634.5101
和DL/T 634. 5104通信协议。
通过10(6)千伏电压等级T接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可采用无线公网通信方式,但应采取电网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11.1.3 通过380/220伏电压等级接入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应预留与当地电力信息采控平台的通信接口。
11.1.4 不同容量和接入电压等级的分布式发电系统在公用电网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需根据相关电网综合数据通信网络总体方案要求,提出综合数据通信网络设备配置要求、网络接入方案和通道配置要求。
11.1.5 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通信接口应参照当地实际情况,并与当地供电局调度、营销部门协商确定。
11.2 正常运行信号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分布式发电项目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通信信息至少应当包括:
(1)电源并网状态、有功和无功输出、发电量;
(2)断路器状态。
12 电能计量
12.1 计量点的设置要求
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前,应明确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计量点应设置在产权分界点。
每个计量点均应装设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参照《内蒙古电力公司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规范》(Q/NMDW-YX-007-2012)相关典型方案进行设计。
其设备配置和技术性能要求应符合DL/T 448《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以及《内蒙古电力公司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办法》(内电营销[2012]54号)等相关规范要求。
电能表采用智能电能表,技术性能应满足《内蒙古电力公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Q/NMDW-YX-005-2012)规定。
12.2 计量表计的配置原则
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项目所有并网关口计量点、发电单元汇集出口计量点均应安装具有电能量信息采集功能的电能计量装置,以分别计量光伏项目客户的上网电量、用网电量和发电量,电能计量装置由属地供电单位安装。
12.2.1 通过10(6)千伏、220/380伏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其关口计量点应安装1块可计量正反向有功、四象限无功电量、分时电量、最大需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