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东京电力公司的利益相关者管理与福岛核电站危机的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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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电力公司的利益相关者管理与福岛核电站危机的案例研究
汪志平
(札幌大学经营学部,日本北海道062-8520 )
【摘要】本文考察了战后日本核电站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演变,电力公司和政党・官僚・学界・媒体的利益关系,核电站立地周边的居民的反对运动,政府及法院的应对,核危机发生后东京电力公司的股东大会的情况。
【关键词】日本核电站,东京电力,能源政策,电源三法,核泄漏
一导言
2011年3月11日下午,突如其来的9级大地震在日本的东北地区发生,随后而来的大海啸,使得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备用发电机故障,核电站里的堆芯熔化,大量核辐射进入空气,像幽灵一般到处飘荡,周边数十公里范围内的居民被迫避难,核辐射给日本的农业,畜牧业,渔业等带来重大打击,至今那里的人民还生活在恐怖和紧张之中。
大地震和核事故发生以后,东京电力和福岛第一核电站成为全世界媒体关注的焦点。本文从东京电力公司是如何刻力打造和日本政党・官僚・产业界・学术界以及大众媒体之核电利益共同体(日语是“原子力村”)的角度,考察在一个受到原子弹打击的战败国家里,日本政府和电力企业公司是如何克服国民的恐核情绪,推进核能发电事业,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法国的核电大国的。在此过程中形成的体制和关系又和这次预想之外的事故相关联的。从而为我国的公用事业(电力,铁路,公路等)的管理改革,提高一点借鉴。
二日本政府靠原子能利用实现能源自立之梦想
1945年8月,美军在广岛和长崎投下原子弹后,日本宣布战败投降。战后,同盟国方面禁止日本开发研究核能。
1951年,日本建立了战后9个电力公司(北海道・东北・东京・中部・北陆・关西・四国・中国・九州)的地区垄断体制,推行发电和输电的一体化经营。
1953年,美国的艾森豪威尔总统在联合国发表了原子能和平利用(Atoms for Peace)的演说,建议设置核能利用的国际管理机构。1954年3月2日,当时的众议员中曾根康弘提出了要求2.35亿日元(核燃料铀的原子量是235)的核电站建设费预算修正案,立即得到通过。从此,日本进入了原子能开发利用的新时代。
1954年制定了《原子能基本法》,第二年就设立了原子能委员会。该委员会在1961年的原子能长期利用计划中,把“能源的安定确保”和“供给源的多样化”作为推进核电站建设的理由。
最初的商业用核电站是从英国引进的。它以天然铀为燃料,用碳酸气体冷却。1966年开始在茨城县东海村运行,1998年已经废止了。
但是从英国只引进了这一个核反应堆。因为美国开发了用普通水冷却的更容易使用的
“轻水反应堆”,并积极向日本推销。美国的通用电气公司(GE)生产的沸腾水型轻水反应堆于1970年3月起,在福井县敦鶴市开始运行。后来东芝和日立制作所对它作了改进。东京・东北・中部・中国・北陆的各个电力公司都是采用了这种类型的核反应堆。这次发生事故的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的1号反应堆是1971年3月开始运行的。
同时,美国的西屋电气公司(WH)利用核能潜艇的技术,开发了加压水型轻水反应堆,其优点是涡轮机系统不会受到核辐射污染。日本的关西电力公司在1971年11月开始导入运行。后来三菱重工业公司对它作了改进后,九州・四国・北海道的各电力公司都采用了这种类型的反应堆。
1970年代发生了二次石油危机。日本政府认为,核电站具有“准国产能源的供给稳定性”,开始大力推进核电站建设。
三核电站周边居民的反对运动和政府的怀柔政策
但是,对于核电站建设,当地居民一开始就发出了反对的声音。1978年8月,爱媛县提出诉讼,要求取消政府发出的四国电力公司建设伊万核电站的许可。这是日本第一个核电站诉讼,但是最高法院于1992年确定了原告败诉。值得注意的是,伊万诉讼一开始就强调“巨大的地震活动断层可能会对核反应堆造成致命的损伤”。
1970年代还发生了茨城县东海村,福岛县楢叶町的居民要求取消政府发出的核电站建设许可,但都在最高法院败诉了。
针对国民的反对运动和居民的不安,日本政府从财政方面对地方自治体实施核电站建设的利益诱导,于1974年开始实施《电源三法》,即“电源开发促进税法”、“电源开发促进对策特别会计法”、“发电用设施周边地域整备法”。
根据这些法律,政府从电力公司根据销售的电量收税,然后交付给核电站等发电设施周边的地方自治体。这些税金都附加在电费里,由电力用户负担。
后来,根据电源三法给地方自治体的交付金不断增加,现在,一个发电容量135万千瓦的核电站,按照7年建设周期、之后运行40年的模型,当地自治体可以得到的交付金总额约1400亿日元。除了交付金之外,地方政府还可以收取高额的核电设施固定资产税,以及“核燃料税”(县税)。
而已经建有核电站的地方自治体,经济上逐步依赖于核电站带来的财政收入和就业机会。如果让建新的核电站,还可以得到更多的交付金。这就如同吸鸦片一样,很容易上瘾。其结果是,已经建造了核电站的地方,核反应堆的数目不断增加。比如,福岛第一核电站建了6个反应堆,新泻中县刈羽村建了7个。
到2011年3月11日发生大地震为止,全日本有54座核反应堆在运行着。核电站的数量仅次于美国和法国,据第三位。2009年的实际发电总量里,核电占了约3成。不过电力公司考虑燃料成本等因素,一般优先保持核电站的运行,而在电力需求减少时,把其他发电厂给停下来。实际上日本的发电装机容量中,核电站只占了约2成左右。
日本政府在2010年6月,由经济产业省主导制定了《能源基本计划》,打算到2020年要新增加9个核电站,到2030年要增加14个以上的核电站。这次事故发生,将迫使日本政府重新制定新的计划。
表1 日本的核电站运行开始时间和数量
1970-74 1975-79 1980-84 1985-89 1990-94 1995-99 2000-04 2005-09 2010-14 7 11 6 10 12 4 1 4 2
资料来源:《福島原発事故の記録》エコノミスト臨時増刊,2011年7月11日,P.71整理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