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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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8.07•【文号】人社部函[2014]142号•【施行日期】2014.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厅(室):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是2006年由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全国各级二次调查办公室(以下简称调查办)和20多万名干部职工积极投身这项工作,期间涌现出一大批为二次调查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弘扬二次调查中展现的“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攻坚克难、甘于奉献”精神,宣传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进一步激发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紧紧围绕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总体要求,更加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经中央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二次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名额评选范围为参与二次调查工作的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处室(科室)、各级二次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处室(科室)、各级二次调查项目支撑单位;上述单位中直接从事二次调查管理、协调、内业和外业工作的个人。

评选名额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先进集体60个、先进工作者1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推荐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推荐评选条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作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先进集体”推荐对象: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土地调查条例》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关于二次调查各项工作的部署。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六、二次调查的目标及计划
1、总体目标 采用先进技术,在现有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查 清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和完善我国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 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 管理的需要。
2、时间计划
2007年1-至6月:准备阶段 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组织实施阶段
第四节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一、国家对二次调查的重视情况
成立了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曾培炎副总理任组长,国务
院副秘书长和国土资源部部长任副组长。
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总体方案》。 召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电视电话会议。
统一土地分类标准
中央宣传部制定并向中央新闻媒体下发了二次调查的宣传方案。 中编办原则同意为土地调查办公室增加编制 制定颁布了《土地调查条例》 财政部保证二次调查经费
4、专项用地统计调查
统计工业、基础设施、商业、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利用状况
5、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国家、省、市(地)、县四级
建立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系统
6、统一时点变更
成果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
完善土地变更调查制度
五、技术特点
1、调查采用遥感影像为主要信息源,正射影像图为调查底图 2、基于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3、统一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
国家负责制定统一的数据库标准。 国家建立全国数据库 全国不要求统一应用软件
4、实现土地信息传输、交换的自动化
与“数字国土”和“金土工程”相结合 实现数据交换和传输通过网络实现
2008年上半年,完成东部调查、2008年底完成中部地区及西部重点城市调查、 2009年上半年,完成全国调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 10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 10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02-04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9] 1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自2007年7月1日全面部署启动以来,各地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调查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但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区调查工作进展滞后、对上报土地调查数据有顾虑等问题。

上述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影响下一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为按时、保质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采取综合措施,整体推进工作各地要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2008年工作,以按照时限、全面完成、保证质量为重点,制订2009年具体工作计划和安排。

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综合措施,突出重点,整体推动工作。

部建立动态通报制度,根据各地确定的工作时限,定期通报地方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成果核查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区,部将进行重点督导和检查。

对于地方在土地调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部将组织力量,及时进行实地会商解决。

对于经通报和督导后,整改措施不到位、组织不力、工作进度仍然滞后的,部领导约谈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约谈后改进仍不明显的,国家土地总督察约谈该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长。

二、统筹协调,按要求分步骤完成任务《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目标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各地在全面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统筹协调,重点抓好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以及城镇各类专项用地面积统计,保证部2009年底前汇总全国土地利用数据,按时向国务院上报汇总结果。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一、调查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土资源的利用与开发越来越重要。

因此,进行全面、准确地土地调查是国土规划的一个关键步骤。

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于六十年前(1954年)完成,此后国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人口和土地利用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的土地资源情况和变化趋势,更好地在规划过程中进行科学决策,需要进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二、调查目的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潜力和变化趋势,制定相应的国土规划和总体规划,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本次调查的目的为:1. 系统、全面地调查我国土地资源的类型、质量、数量、分布、利用等状况。

2. 系统评估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潜力,筛选出适宜的开发类型。

3. 研究并预测我国土地利用的未来发展趋势,制定合理的土地规划和总体规划。

三、调查内容和范围1. 调查类型。

本次调查主要涉及国土类别、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含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生态修复、城镇用地和工业用地等)、遥感监测等方面。

2. 调查数据。

本次调查包括土地利用、土地开发、土地质量、土地资源分布、土地利用量统计表、自然保护区县等的数据情况。

3. 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覆盖全国范围,包括土地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土地的品质等。

四、调查方法和技术1. 实地调查。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土地利用和开发情况,收集土地变化、用地规模等信息。

2. 遥感技术。

本次调查应用遥感技术,收集高分辨率影像,并结合专业人员对影像图像的分析和判读,进行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等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3. 地理信息系统。

应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对各地块进行精准测量和数据管理。

五、调查组织与管理1. 组织机构。

依托国土资源部,成立专门的调查组织机构,对调查的决策、协调、实施、监督、管理等进行统一管理。

2. 人员培训。

按照调查的需要,对参与调查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熟练的调查技能和专业知识。

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1. 引言1.1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背景1. 经济发展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国土资源的利用和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规划和保障国家的土地资源,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成为当务之急。

2. 技术手段更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进行的,当时的技术装备和手段相对滞后。

而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第三次国土调查有了更多更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工具,能够更全面、准确地了解国土资源现状。

3. 政策法规要求:随着国家对土地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视,第三次国土调查也受到了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和推动。

政府机构和研究机构对于土地资源的数据和信息需求也不断增加,这也是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的一个重要背景因素。

4. 国际经验借鉴:在国际上,土地调查是一个长期持续的工作,许多发达国家都有定期进行的国土资源调查计划。

我国也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来不断完善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体系。

1.2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意义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意义在于深化对我国国土资源状况的了解,为科学制定国土规划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愈发受到重视。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开展,将为全面了解我国国土资源状况提供重要数据支持。

通过对国土资源分布、数量和质量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可以为合理规划国土资源利用提供科学依据,避免资源过度开发、浪费和环境破坏。

国土调查还可以为城乡规划、土地整治和生态保护等工作提供重要参考,有助于实现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意义不仅在于了解国土资源状况的全貌,更在于为未来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2. 正文2.1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与结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与结果是指通过对全国范围内土地利用情况的详细调查和统计分析,得出了关于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分布、土地利用方式及土地利用变化等方面的数据和结论。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土调查发[2008]1号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2008.03.11
【实施日期】2008.03.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调查发〔20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自2007年7月1日启动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以下简称国务院38号文件)和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目前,各级土地调查机构人员和调查经费基本到位,《土地调查条例》和相关标准、规范已经颁布,全国性培训基本完成,土地调查宣传工作全面开展,调查底图正在抓紧生产,部分地区已经开展外业调查。

总的来看,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但也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调查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影响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进
度。

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调查任务最繁重的一年,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将直接关系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目标任务的完成。

现就做好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第二次土地调查保障措施。

各地要把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具体行动,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土地调查各项保障性措施。

2008年6月底之前,各省(区、市)要将今年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足额落实到位,同时解决好市、县特别是国家级贫困县的调。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正文:----------------------------------------------------------------------------------------------------------------------------------------------------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目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

二、调查内容和时间进度(一)调查内容。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以正摄影像图为基础,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XXX利用状况;逐地块调查全国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全国基本农田的数量、分XXX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市(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0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任务、目标与总体要求-温明炬

0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任务、目标与总体要求-温明炬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
一是负责全国性的组织实施工作
►国家级培训、舆论宣传、业务检查指导、质量抽
查、省级成果验收、数据确认和全国成果汇总等 工作,组织建设国家级土地利用数据库等。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
二是制定统一的标准
►包括调查技术规程、土地分类标准、图件制作标
准、数据库标准、检查验收办法等。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
谢谢!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
判,然后再外业实地调查工作。 ►已完成更新调查的地区,要充分利用已有成果。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
三是统一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
► 国家负责制定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各地严格按照“统一的 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方法”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 ► 国家建立全国数据库,改变一次调查时所有数据和图件主 要以纸介质存储,存放在县市的做法。 ► 全国不要求统一应用软件,但用于二次调查的软件要通过
测评。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
四是实现土地信息传输、交换的自动化
►这项工作要与“数字国土”和“金土工程”相结
合,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将来数据交换和传输 主要通过网络实现。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
五、二次调查的目标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目标
►采用先进技术,在现有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按照 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查清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 用状况,建立和完善我国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 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三是负责完成关键环节工作
►统一购置遥感影像,集中制作调查基础底图,为
地方调查提供基础图件,以保证调查资料的统一 性。 ►对地方调查成果进行全面的内业检查,对重点地 区重点地类开展外业核查,对调查数据核查确认。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土)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土)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0七年十二月为规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的内容、程序、方法及要求,保证数据库成果质量,促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管理和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以下简称《规程》)的相关要求,制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其中,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依据《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金土工程试行)、《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依据《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对本规范的未尽事宜制定补充规定,但不得与本规范相抵触,并须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备案。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 .................. .... 附录R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全国土地调查办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温明炬、韩永顺、张炳智、孙毅、曾珏、高莉、李琪、吴明辉、辛丽璇参加编写人员:杨祝晖、戴建旺、胡小华、陈红兵、梁耘、曾巍、陈金、王莉、王永俊、刘凤君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第一部分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2)4 总体设计 (2)4.1 建设任务 (2)4.2 数据库体系结构 (2)4.3 数据库逻辑结构 (3)4.4 数据库内容及分层 (4)4.5 数据字典 (5)4.6 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 (5)4.7 基本要求及技术指标 (5)4.8 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 (6)5 准备工作 (8)5.1 方案制定 (8)5.2 人员准备 (8)5.3 软硬件准备. (8)5.4 管理制度建立 (9)5.5 数据源准备. (9)6 数据采集与处理 (12)6.1 数据采集原则 (12)6.2 数据采集方法 (12)6.3 各要素数据采集 (22)7 数据入库 (26)7.1 数据入库流程 (26)7.2 数据检查 (27)7.3 数据库参数设置 (28)7.4 矢量数据入库 (28)7.5 DEM数据入库 (29)7.6 正射影像数据入库 (29)7.7 元数据入库 (29)7.8 系统运行测试 (29)8 质量控制 (30)8.1 质量控制原则 (30)8.2 数据源质量控制 (30)8.3 数据采集质量控制 (30)8.4 接边拓扑处理质量控制 (30)8.5 数据入库质量控制 (31)8.6 数据建库信息管理 (31)9 数据库成果要求 (31)9.1 成果内容及要求 (31)9.2 成果质量评价 (33)10 数据库更新 (36)10.1 更新目的与原则 (36)10.2 更新方法及要求 (36)11 数据库管理功能 (36)11.1 数据处理功能 (36)11.2 数据管理与应用功能 (37)第二部分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 (38)12 总体设计 (38)12.1 建设任务 (38)12.2 数据库逻辑结构 (38)12.3 数据库内容. (39)12.4 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 (40)12.5 基本要求及技术指标 (40)12.6 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 (40)13 准备工作 (41)13.1 方案制定 (41)13.2 人员准备 (41)13.3 软硬件准备. (41)13.4 管理制度建立 (42)13.5 数据源准备. (42)14 数据建库 (44)14.1 数据建库过程 (44)14.2 数据采集方法 (45)14.3 数据采集方式选择 (48)14.4 各要素数据采集 (49)14.5 数据检查 (49)14.6 数据入库 (50)14.7 成果输出 (51)15 质量控制 (51)15.1 质量控制原则 (51)15.2 数据源质量控制 (51)15.3 数据采集质量控制 (51)15.4 数据入库质量控制 (52)15.5 数据建库信息管理 (52)16 数据库成果 (52)16.1 成果内容及要求 (52)16.2 成果质量评价 (54)17 数据库更新 (55)17.1 数据库更新目的与依据 (55)17.2 数据更新方法及要求 (55)18 数据库管理功能 (55)18.1 数据采集与处理功能 (55)18.2 数据管理与应用功能 (56)第三部分:土地调查数据库安全管理与维护 (57)19 土地调查数据库安全管理与维护 (57)19.1 基本要求 (57)19.2 管理制度 (57)19.3 数据库安全. (58)19.4 数据库维护. (60)附录A (规范性附录)作业情况记录表 (61)附录B (规范性附录)重大问题协商解决处理情况记录表 (62)附录C (规范性附录)图历簿. (63)附录D (规范性附录)数据源说明表 (64)附录E (规范性附录)数字形式数据源说明表 (65)附录F (规范性附录)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检查内容表 (66)附录G (规范性附录)数据源质量检查表 (68)附录H (规范性附录)质量控制检查及处理表 (69)附录I (规范性附录)交接检查卡 (70)附录J (规范性附录)数据入库前质量检查表 (71)附录K (规范性附录)数据入库后质量检查表 (72)附录L (规范性附录)数据库安全运行检查表 (73)附录M (规范性附录)文字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74)附录N (规范性附录)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质量评价指标 (76)附录O (规范性附录)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缺陷分类表 (77)附录P (规范性附录)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质量评价指标表 (78)附录Q (规范性附录)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扣分标准表 (79)附录R (规范性附录)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员日志登记表 (81)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的内容、程序、方法、成果质量要求、成果质量评价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功能要求等,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更新与维护。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介绍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介绍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介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介绍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副司长温明炬二○○七年六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的要求,国土资源部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方案编制小组,经多次调研和讨论,征求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意见,数易其稿,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等材料的编制。

2007年5月14日,曾培炎副总理主持召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方案》,6月5日,方案正式印发。

一、编制过程2003年开始,根据当时我们土地调查现状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求,部就开始筹划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包括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的准备。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编制历时三年多,历经以下几个阶段:(一)前期调研和试点阶段2003年5月,开展了土地调查制度方面的专题调研,对各地土地调查机构、人员以及基础资料、技术水平等状况进行调研。

同时,利用大调查项目,开展运用遥感等手段进行土地利用基础图件与数据更新调查试点工作。

调研和试点工作为《方案》编制进行了心要的前期准备和探索。

(二)研讨和起草阶段2004年3月,邀请了在京的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专家,就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进行了研讨。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十分重要和紧迫,建议尽早开展。

会后,成立了编写组,正式启动了方案的起草和编制工作。

(三)系统内专家论证阶段2004年5月,组织部内有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以及大专院校、部分省区的专家,对《方案》讨论稿进行了论证,对方案名称、组织模式、实施安排以及调查内容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讨论。

根据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阶段2004年7月,征求了有关单位、部内有关司局对《方案》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了修改。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抽查核实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抽查核实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抽查核实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9.09.21•【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09]28号•【施行日期】2009.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抽查核实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9〕28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河南、湖北、广东等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为客观评判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质量,了解和掌握各地调查工作现状,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核查总体方案》,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近期组织对你省部分地区的调查成果进行质量抽查与实地核实。

现将抽查核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抽查核实的任务本次抽查核实将重点对二次调查中耕地、建设用地面积变化明显的地区,开展内、外业调查成果的质量检查,评判调查质量。

抽查核实的任务包括:一是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耕地增加或减少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情况;二是检查各地调查工作组织是否有效、规范,调查成果是否准确、齐全,检查地方执行土地分类国家标准情况;三是现场检查部分地区耕地、建设用地面积明显增减的真实性,了解地方调查成果基数的具体情况和真实想法,分析原因;四是督促检查地方基本农田上图工作的进展情况,掌握各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总体情况;五是发现一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以及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的典型案例,为决战年成果质量打假提供依据。

二、抽查核实的内容和方法抽查核实工作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抽查核实工作方案》(见附件),有针对性抽取2-3个县区,以内、外业核查结果为基础,实地抽查,现场核实地方调查成果的准确性。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发表时间:2019-07-22T11:35:00.547Z 来源:《建筑模拟》2019年第23期作者:谭云兵[导读] 开展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目的是对土地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谭云兵安化县自然资源局湖南益阳 413500摘要:开展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目的是对土地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全国国土调查是政府实时掌握国家土地资源具体使用情况的方式,也是我国政府提升土地资源开发和使用效率的基础。

我国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于2017年年底以不同于二次调查的方式在国家规定具体调查方向、范围、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内外一体化调查及问题图斑互联网+举证的双轨制调查方式,最终实现对土地资源的精细化管理。

本文就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展开探讨。

关键词:“二调”;“三调”;国土调查引言“三调”是“二调”的继承和发展,即“三调”是以“二调”的成果为基础,“三调”细化了已有的内容、更新变化的内容、增加了缺少的内容。

“三调”较“二调”在数学基础、遥感影像精度、成图比例尺、最小上图图斑面积、土地分类、核心技术、调绘方式、工作路径等诸多方面发生了具体的变化,同时增加了部分内容。

1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工作要点(1)土地现状调查。

调查土地的现状是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该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相关规定,对土地的技术标准进行调查,并且根据特定的比例,调查辖区中每一块土地的范围以及面积等。

(2)土地权属调查。

借助相关部门的土地所有权证明结果以及补查数据,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目前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其他情况以及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3)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按照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相关信息以及土地的调查结果,再根据土地的用地评价需求以及精细化的管理情况,能够细化耕地,并且深入调查已经经过审批但是并没有予以使用的土地。

(4)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创建。

按照既定的数据库的标准,进行和土地调查数据相关的数据库的建立,便于能够快速掌握城市以及农村中的土地使用情况,并且实现对农田以及其他土地情况的全面调查管理。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xx-02-04信息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xx]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xx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自xx年7月1日全面部署启动以来,各地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调查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但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区调查工作进展滞后、对上报土地调查数据有顾虑等问题。

上述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影响下一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为按时、保质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采取综合措施,整体推进工作各地要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xx年工作,以按照时限、全面完成、保证质量为重点,制订xx年具体工作计划和安排。

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综合措施,突出重点,整体推动工作。

部建立动态通报制度,根据各地确定的工作时限,定期通报地方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成果核查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区,部将进行重点督导和检查。

对于地方在土地调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部将组织力量,及时进行实地会商解决。

对于经通报和督导后,整改措施不到位、组织不力、工作进度仍然滞后的,部领导约谈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约谈后改进仍不明显的,国家土地总督察约谈该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长。

二、统筹协调,按要求分步骤完成任务《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xx〕38号)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目标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各地在全面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统筹协调,重点抓好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以及城镇各类专项用地面积统计,保证部xx年底前汇总全国土地利用数据,按时向国务院上报汇总结果。

对城镇内部土地调查,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有计划地推进。

国土资源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军用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军用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军用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公布日期】2008.05.22•【文号】国土资发[2008]108号•【施行日期】2008.05.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军用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文件)要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已于2007年7月全面启动。

军用土地调查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组成部分,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部署同步展开。

为保证军用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军用土地调查重要性开展军用土地调查,查清军用土地利用状况,是按时、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需要,也是加强军用土地管理,维护军用土地合法权益,实现军用土地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

通过调查,查清军队管理使用土地的分布、权属、面积和利用状况,掌握准确的军用土地数据,建立和完善军用土地的调查、统计制度,建立军用土地利用数据库,提高军用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率,为军用土地的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提供支撑,进一步提高服务军队建设的能力。

二、明确职责,严密组织军用土地调查鉴于军用土地的特殊性和保密性,军用土地调查由军队用地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相互配合完成。

军用土地权属调查,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军队配合完成。

对有权属争议的土地,要加大争议调处力度,依法及时解决;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划定工作界线,但不作为确权的依据。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部分)分解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部分)分解

13
14 15 16
宗地和地类图斑不能有要素重叠
街坊面积与地类图斑面积存在剖分关系 街道面积与街坊面积存在剖分关系 县城面积与乡镇面积存在剖分关系
空间图形数据规则
数据集命名必须采用与《省数据库规范》兼容的数据集命名规则; 数据分层必须与《省数据库规范》的分层规则一至; 要素的分类、编码和编号要求附合《省数据库规范》兼容的分类、
地籍数据库建设目的
地籍数据库建设是国土资源部门开展的一项重
大基础性土地资源调查工程,目的是全面查清 当前调查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土地 权利情况,土地利用和地类分布状况,全面更 新地籍数据库建库范围内1∶500地籍图;利用 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 和计算机网络(Internet)等信息技术手段, 建立准确、全面和现势的地籍数据库;建成地 籍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与现有土地业务办公 自动化系统的集成;为土地登记、土地利用以 及农用地和集体土地转用征用服务。
土地权属调查指通过对宗地权属及其权利所涉及的界
线的调查,在现场依据规定程序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 线,绘制宗地草图,调查用途(地类),填写地籍调 (核)查表。
地籍测量指在土地权属调查基础上,借助仪器,以科
学的方法,在一定区域内,测量宗地的权属界线、界 址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测绘地籍图和宗地图, 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
建库难点及解决方法(三)
(4)有些数据斜坡的主线和坡线是分别表示,图例
化前应先删除分离处的斜坡坡线。 (5)注记按分类赋参数。如:街坊注记、性质注记 、地理注记(水系、山名、等级交通)等。
建库注意事项

(1)地籍图形矢量数据是用专用测量仪器,在满足测量精度的前提下 采集获得的,在编辑过程中不能因为图面压盖等原因移动测量控制点、 高程点、点状地形要素、界址点

国土资源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进入“决战年”

国土资源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进入“决战年”

投资的 1%。 4
在通信设施恢复重建进展方面 , 截至今年 3 月
今年年初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 ,国资委主任李荣
融表示 ,国资委将严查中央企业项 目进展和资金使
底, 四川 、 陕西、 甘肃 3省已开工项 目 34 , 59个 竣工 用情况 , 严防腐败现象发生。 项 目  ̄0 个 , 2 9 累计完成投 资 14 亿元 , 7 2. 2 完成灾后 除了防范中央企业在相关投 资项 目上出现违规 重建规划总投资的 6 . 3 %。20 年计划投资 5 .亿 违纪, 7 09 5 8 确保项 目优质、 资金安全 , 国资委也将检查企
察 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一要加强领导 , 严密组织。二要加强督促检查,
加快调查进度 。 三要突出重点 , 规范做好基本农田调
按要求 ,中央企业需在 5 1 月 0日前制订监督 查上图工作。四要加强核查 , 严把质量关。 五要结合 检查工作方案 ,搞好监督检查 的筹备和动员部署工 二次调查 , 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六要及 作, 并于 5月至 8 月展开 自 查和整改。 时开展成果应用, 为发展和管理服务。 七要加强舆论
元 , 前 已完成投资 l.亿元。 目 8 4 业工程项 目规划和立项是否符合中央企业规定 的投
据悉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 资方向 , 以及是否符合企业的主业和发展战略 , 以防 作: 一是继续做好规划 内项 目的发布和实施工作。 二 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 目发展高耗能 、 高污染 、 产能
国资委联合 检查组 将于 7 月至 8 月对 中央企 宣传和引导 , 营造决战氛围。 3 0
资项 目管理和资金使用 , 保证工程项 目建设 的透 明、 要任务之一。各地要在全面查清城乡土地权属基础 高效和安全。 上,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 据了解 , 此次督查采取国资委抽查和 中央企业 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 为深化农村土地 自查相结合 , 以中央企业 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 。 投资 使用制度改革 、 依法规范农村土地管理 、 保护农 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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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DEM确定耕地坡度分级技术规定(试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〇八年六月目录前言........................................................................................................................................................... I 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 (1)3.1 数字高程模型,简称DEM (1)3.2 格网 (1)3.3 格网单元 (1)3.4 坡度 (1)3.5 坡度栅格数据图 (1)3.6 坡度分级图斑 (2)3.7 坡度分级图 (2)3.8 耕地坡度分级图 (2)4总则 (2)4.1 目的 (2)4.2 组织形式 (2)4.3 DEM选择 (2)4.4 比例尺 (2)4.5 数学基础 (2)4.6 补充规定 (2)5资料收集 (2)5.1 DEM (3)5.2 行政区域调查界线 (3)6技术路线及流程 (3)7生产坡度分级图 (4)7.1 DEM预处理 (4)7.2 坡度计算 (4)7.3 坡度分级图 (5)8确定耕地坡度分级 (5)8.1 确定方法 (5)8.2 要求 (6)8.3 编制耕地坡度分级图 (6)9成果 (6)9.1 坡度分级图成果 (6)9.2 耕地坡度分级图成果 (7)10检查验收 (7)10.1 坡度分级图 (7)10.2 耕地坡度分级图 (8)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坡度分级要素属性表 (9)附录 B (规范性附录)耕地坡度分级图式图例 (11)附录 C (参考性附录)坡度分级元数据文件 (12)前言一、本规定由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温明炬、谢俊奇、杨志远、高福信、李相一、胡胜华、周常萍、王宇、齐建伟、毛玉龙、陈德勇、梁耘、曾巍、尤淑撑、孙毅。

利用DEM确定耕地坡度分级技术规定(试行)1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利用数字高程模型(DEM)确定耕地坡度分级的目的、内容、方法、指标、流程、成果及要求等。

本规定适用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利用DEM制作坡度图和确定耕地坡度分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6-2007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3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CH/T 1008-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高程模型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规定3术语3.1数字高程模型,简称DEM它是定义在X、Y域(或经纬度域)离散点(矩阵或三角形)上以高程表达地面起伏形态的数据集。

3.2格网与特定参照系相对应的空间的规则化棋盘状布置。

3.3格网单元用来表示栅格数据的最小单元。

3.4坡度表示地表面该点在特定区域内倾斜程度的一个量, 定义为水平面与局部地表面之间的夹角。

3.5坡度栅格数据图利用DEM数据,通过数学模型计算每个格网坡度值,形成的坡度栅格数据。

3.6坡度分级图斑由同一坡度级界线构成的封闭单元。

3.7坡度分级图依据坡度栅格数据图,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规定的耕地坡度分级,对地面坡度进行分级,形成覆盖完整调查区域的坡度分级数据。

3.8耕地坡度分级图根据坡度分级图,赋予不同类型耕地图斑对应的坡度级,并着色形成的专题图。

4总则4.1目的全面查清不同坡度分级耕地的分布,计算不同坡度分级和类型耕地的面积。

4.2组织形式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制作本辖区的坡度分级图,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将坡度分级图与耕地图斑叠加,确定耕地坡度级,并制作耕地坡度分级图。

4.3DEM选择采用最新的1:1万或1:5万DEM。

选用的DEM原则上应能够反映本地区的地貌特征,地形地貌复杂破碎地区宜选用1:1万DEM。

4.4比例尺耕地坡度分级图比例尺应与当地农村土地调查比例尺一致。

4.5数学基础数学基础应与农村土地调查保持一致。

4.6补充规定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5资料收集5.1DEM收集测绘主管部门生产的最新的DEM,或根据相关测绘标准要求组织DEM生产。

收集或生产的DEM原则上应通过省级以上测绘产品质检部门的验收。

5.2行政区域调查界线与农村土地调查所采用的行政区域调查界线一致。

6技术路线及流程应用DEM,逐格网计算坡度,进行坡度分级和相关数据处理,生成坡度分级图,将坡度分级图与耕地图斑叠加,确定耕地图斑的坡度级,作业流程见图1。

工作准备数据预处理计算坡度值坡度栅格数据坡度分级处理坡度分级图整理、检查、验收全省县级坡度分级图成果土地调查数据确定耕地坡度分级耕地坡度分级图斑耕地坡度分级图图1 作业流程7 生产坡度分级图7.1 DEM 预处理7.1.1 数据检查对DEM 的质量、完整性等进行检查。

7.1.2 数据转换对DEM 不符合调查要求的数据格式、坐标系统、高程基准、投影带等进行转换。

7.1.3 拼接将标准分幅DEM 拼接覆盖完整调查区域(省级或分县或分区域)。

DEM 拼接图格网尺寸与调查区域主比例尺DEM 格网大小应一致。

7.2 坡度计算7.2.1 坡度计算公式 坡度计算公式:22)()()(y z x z P tg ∂∂+∂∂=式中xz ∂∂、y z ∂∂分别表示x ,y 方向的偏导数,P 为坡度。

图2 DEM 3×3 局部移动窗口图2中G 表示格网尺寸。

ei (i=1,2,…,8)分别表示中心点e 周围格网点的高程。

7.2.2 生成坡度栅格数据图GG e5e2e6e1 e e3e8e4e7利用坡度计算公式计算出每个格网的坡度值,生成坡度栅格数据图。

计算时采用3×3窗口(见图2),利用坡度计算模型(见下表)计算坡度值。

各地应根据调查区域的地形地貌特征,选取符合本调查区域的坡度计算模型。

表1 坡度计算模型z∂∂∂xz∂y(e1-e3)/2G (e4-e2)/2G(e8-e7+2(e1-e3)+e5-e6)/8G e7-e6+2(e4-e2)+e8-e5)/8G(e8-e7+e1-e3+e5-e6)/8G (e7-e6+e4-e2+e8-e5)/8G7.3坡度分级图将坡度栅格数据图进行分级并做矢量化处理,形成坡度分级矢量数据,即坡度分级图。

7.3.1主要内容(1)对坡度栅格数据图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中规定的耕地坡度分级要求进行分级,生成坡度分级栅格数据图;(2)对坡度分级栅格数据图进行矢量化,生成坡度分级矢量化数据;(3)对矢量化数据进行图斑综合、界线平滑、拓扑重建、数据裁切等处理。

7.3.2基本要求(1)将图上面积小于30mm2的坡度分级图斑按坡度级就低不就高原则并入邻近图斑。

地貌复杂地区(如喀斯特地貌、黄土地貌),最小上图面积可适当降低,以反映其特殊地貌特征。

(2)将宽度小于或等于1个格网的线状坡度图斑按平均配赋原则合并至相邻图斑中。

(3)坡度分级矢量数据的图斑界线与坡度分级栅格数据空间位置偏移一般不超过1个格网,最大偏移量不得超过2个格网。

(4)分县、分区处理的坡度分级矢量数据,须进行接边处理,接边限差不得超过2个格网。

(5)坡度分级矢量数据的属性结构见附录A中表A.1。

(6)以县级行政调查区域为基本单位管理坡度分级矢量数据。

8确定耕地坡度分级8.1确定方法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坡度分级图,在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中,将坡度分级图与地类图斑叠加,确定耕地图斑的坡度级,并在地类图斑层中对耕地图斑赋耕地坡度级属性(见附录A中表A.2)。

8.2要求(1)原则上不能打破调查的耕地图斑界线,每个耕地图斑确定一个坡度级;(2)当调查的耕地图斑涉及两个以上坡度级时,面积最大的坡度级为该耕地图斑的坡度级;(3)当耕地图斑面积较大(如从山顶到山底为一个图斑)、含有两个以上坡度级时,且各坡度级耕地面积相当时,可参照坡度分级界线,依据调查底图(DOM)上明显地物界线,可将该耕地图斑划分为两个以上不同坡度级的图斑。

(4)对于破碎耕地,其整体视为一个图斑,按上述要求确定坡度分级。

(5)当DEM存在缺陷时,应通过其他手段补充、完善,确定耕地图斑坡度级。

8.3编制耕地坡度分级图8.3.1基本方法以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对耕地图斑赋予确定的耕地坡度级,生成耕地坡度分级图。

8.3.2编制要求(1)耕地坡度分级图的比例尺与土地利用现状图的比例尺一致。

(2)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层,保留地类编码或符号、地类图斑界线,对耕地以外地类图斑不赋色。

(3)耕地坡度分级图是对地类图斑层中耕地图斑,按耕地坡度级属性字段中的坡度级分别赋色,耕地坡度级按附录B图式图例要求表示。

当耕地图斑为梯田时,该图斑中加注字母“T”表示,如:Ⅲ-T表示耕地坡度为3级的梯田,坡耕地不加注字母。

耕地图斑的图斑编号、地类编码等与土地利用现状图一致。

(4)图幅左下角注明主要资料来源和时间、数学基础等信息,图幅右下角注明编制时间。

9成果9.1坡度分级图成果9.1.1县级坡度栅格数据图坡度分级栅格数据图作为中间成果应单独整理保存,用于检查验收使用。

9.1.2县级坡度分级图(矢量数据)9.1.3县级坡度分级元数据文件依据生产情况,制作坡度分级矢量数据元数据文件,内容见附录C。

9.1.4技术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任务来源;(2)资料收集与分析:DEM的来源、格式、比例尺、质量和完整性等;(3)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法:采用的软件、数学模型、计算方法等;(4)作业流程;(5)质量控制:检查内容、检查结论等;(6)成果说明:数学基础、指标、数据格式、文件名等;(7)遇到的问题与处理方法、遗留问题等。

9.2耕地坡度分级图成果9.2.1耕地坡度级数据土地利用数据库中,赋予耕地坡度级属性的地类图斑层。

9.2.2耕地坡度分级图依据耕地坡度级制作的耕地坡度分级图。

10检查验收10.1坡度分级图10.1.1内容(1)成果的完整性和规范性;(2)采用的DEM是否符合规定;(3)作业流程是否符合要求;(4)坡度分级是否正确;(5)坡度分级图斑综合取舍是否符合要求;(6)坡度分级图斑界线与坡度栅格数据图套合误差是否在限差范围以内;(7)坡度分级图矢量数据是否按要求进行接边;(8)文字报告内容是否齐全,表述是否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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