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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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论述
一、税率设计不完善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在税率设计上采用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率税率
两种形式。在超额累进税率中,工资薪金所得实行3%-45%的七级超额
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达到了45%。这样的税率设计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一是税率级数过多、过于繁杂,计算难度较大;二是税率级数
过多,会使纳税人为了降低边际税率级次而有意隐瞒各项所得;三是
在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水平下,真正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正是
处于中下收入水平的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正是他们的工
资薪金所得,如此会背离收入调节的公平性。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作为纳税单位,没有考虑家庭因素。即使
两个自然人的收入相同,包括金额和类型相同,就会缴纳相同的税额。但是没有考虑这两个人为之而付出的成本费用不同,两个家庭成员人
数不同,生活开支不同,教育支出不同,医疗支出不同,是否需要赡
养老人等等不同,按照同种扣除额、扣除率计算税额就会造成税负不公。如今看来,上述弊端的存有,对实现“缩小贫富差别、建立和谐
社会”的目标是有影响,所以对于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改革是十分必
要的。
二、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选择分类综合税制模式
纯粹的分类税制与综合税制方式,各有优缺点。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
采用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我国能够先实行分类综合课征模式,采取按年征收和按此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连续性、劳务性的
所得,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实行综合征收,按年计算,按月预缴,年
末汇算清算。对于偶然性、资本性的所得,继续按现行的分类方式征收,采用比例税率,按次计算,代扣代缴,年末不再汇算。
(二)合理调整税率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有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种类多、档次多,不利税收征管。在设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时,应考虑“少级次、低税率”的原则。首先,在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的模式下,对综合所得
征税考虑实行5%、10%、15%、20%、30%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通过税
率调整,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增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缩小
收入差别。其次,考虑通货膨胀、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生活水平提升
等因素,改变现有固定费用扣除方法,设计灵活的税制要素。如借鉴
国外成功经验,将费用扣除标准每年随物价指数实行调整,允许各地
区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相对应确定各税目的减除费用标准和
税率,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这样既能够更好地符合各地
实际状况,也有利于调节个人收入水平。另外,能够根据客观需要,
综合考虑家庭人口、住房、教育、医疗、保险等因素,适当增加一些
扣除项目,使费用扣除更接近纳税人的实际生活开支。
(三)以家庭为纳税主体单位
从个税的国际经验看,个税按家庭年收入计征,充分考虑了家庭的实
际收入和负担的家庭人口数,比较符合科学发展观。因为个人的家庭
人数不同、劳动力多少和收入高低不同、家庭费用项目和开支多少不同,以“家庭”为纳税主体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比以“个人”为纳税
主体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更能体现纳税水平确定税收负担的公平原则。具体能够采用个人独立申报和夫妻联合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
家庭扣除标准。
(四)切实增强税收征管
我国当前实行了纳税编号制度,但是纳税人的纳税编号只在办理纳税
事宜时有效,而对其他办理事项,如银行业务办理、房屋贷款业务办
理等则没有法律效力,而且税务机关、银行、社保、教育、医疗等机
构的信息没能实现共享。所以,我们应该借鉴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
的做法,给所有的公民建立个人税号,与储蓄存款实名制对接个人税
号完整记录所有个人信息、个人交易行为和信用状况等,做到个人收
入申报、信用消费、财产登记等全过程监控。
(五)完善征税的社会环境
现阶段,我国税收征管手段还不够先进,对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的方式。完善征税的社会环境,首先做好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源泉扣缴应该充分利用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方面的优势,规范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和申报的程序。个人申报需要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同时增强社会的各项保障制度建设,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其次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实现纳税业务专业化。大力推动个人银行卡结算制度,逐步减少现金交易。
三、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难点
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已经不是单纯的税制问题,要实现税制改革更大的问题可能是一个技术问题。个人所得税如果要向家庭综合征收制改革,首先需要个人信息全国联网。现在全国有的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公积金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实行了联网,那么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收入信息的联网工作也应该跟着全面启动。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按个人征收,采取收入属地征税的征缴方式。如果按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计征方式,就是以家庭为单位,将家庭成员收入加总后,统一征收个人所得税。当前中国人口流动性大,大量的人户分离,家庭成员有很多的异地收入。这样在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下,如何将身处不同地区的家庭成员的收入信息完成加总一并计税,就成为了最关键的技术问题。要实行个人收入信息全国联网则是解决这个术问题最为可行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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