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量化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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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量化考核办法

干部量化考核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考核范围为乡机关全体干部。

2.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考核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原则。

3.本办法旨在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4.考核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5.成立由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组检干事、文书和纪检专干为成员的相关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项制度的遵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考核成绩的计算、汇总和公示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考核形式和标准

坚持按月统计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百分制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办法,在考核各个方面分别实行奖罚分。具体分为三大块:一是日常工作考核。年度基础赋分40分,按月统计干部奖罚分数,年底汇总干部日常工作考核得分,获奖励分的累计加分,被扣完基础分的以负分方式计算并带入考核总成绩;二是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年度基础赋分40分,根据具体工作进度、成效和年终各部门考核结果计算干部奖罚分数,年底汇总干部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得分,获奖励分的累计加分,被扣完基础分的以负分方式计算并带入考核总成绩;三是民主测评。年度基础赋分20分,其中干部民主测评10分,领导班子打分10分。

三、考核内容

(一)日常工作考核(基本分40分)

1.实行点名报到制度和随机查岗制度,参加学习、会议、劳动、早操等集体活动和正常上班、值班期间,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旷工一次扣10分,全年累计迟到、早退20次或累计旷工15天,或事假超过20天者(病假视情况而定,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该项考核计0分。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按自动离岗予以辞退。

2.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看电影、聊天、网上购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5分,发现有脱岗、串岗、走读现象,一次扣10分。驻队期间私自离岗的,赴县上开会、学习、报表等不向分管领导汇报的一次扣10分。

3.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手续不全离岗者,按旷工对待,一次扣10分;假满后不能按时回乡、销假的,一次扣5分,超过半天以上者一次扣10分。

4.学习笔记一次不调阅扣5分,字数不够的每千字扣2分。

5.认真完成所承担的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因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的,每次扣除5分。

6.办公室人员不能坚守工作岗位,不能做好电话记录的登记及有关通知、文件传递工作的,不能按时发放报刊杂志的,值班期间无人接听办公室电话的,每次扣责任人2分。

7.不能节约用电、用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

8.干部应及时打扫办公室及宿舍内卫生,检查中发现卫生较差的扣当事人5分。卫生值日人员不打扫楼道、卫生间卫生的每次扣5分。

9.遵守交通规则,骑摩托车不佩戴头盔的,发现一次扣2分,酒后驾(骑)车的,发现一次扣10分。

10.做到遵纪守法,对因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11.严格宣传信息报送制度,完不成信息报送任务的每月每差1篇扣5分;超额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进行奖分,每超1篇的具体奖分标准是:《新**》报、**政务网等县级媒体上刊发的信息,每篇奖2分;《**信息》、《**政务》、《**调研》等县级信息简报上刊发的信息,每篇奖3分;在《**日报》、《**工作》、中国**网等市级媒体上刊发的信息,每篇奖5分;在《**日报》、《**法制报》、《**经济日报》、《**农民报》、《党的建设》等省级媒体上刊发的信息,每篇奖10分;在**电视台播报新闻,每条奖5分,在**电视台播报新闻,每条奖10分。

12.服从领导安排,对分管领导安排的工作推诿延误、拒不执行的,视情节扣1-5分,抽调干部参加临时性活动或工作任务的,每次加3分。

13.积极参加县、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或竞赛活动,参与一次奖1分;活动中获奖者(包括集体奖),前一、二、三名分别奖励5分、4分、3分,其余获奖者各奖励2分。

(二)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考核(基本分40分)

1.中心工作(20分)。中心工作考核与干部所包村政治、经济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挂钩,以所包各村年终考核名次为准,在赋分的基础上进行奖罚分。考核第一名的奖6分,第二名的奖5分,第三名的奖4分,第四名的奖3分,第五名的奖2分,第六名的奖1分,第七名的不奖不罚,第八名的扣1分,第九名的扣2分,第十名的扣3分,第十一名的扣4分,第十二名的扣5分,第十三名的扣6分。

2.业务工作(20分)。业务工作考核与县上各部门、单位对各乡镇的考核情况挂钩,以各项业务工作在10个乡镇中的考核名次为准,在赋分的基础上进行奖罚分。第一名奖5分,第二名奖4分,第三名奖3分,第四名奖2分,第五名的奖1分,第六名不奖不罚,第七名的扣2分,第八名的扣4分,第九名扣6分,第十名扣8分。承担多项业务工作的干部按各项工作考核名次的平均名次进行奖罚分。

(三)民主测评(基本分20分)

1.干部评议(10分)。年终召开干部评议大会,对全体干部在德、能、勤、绩、廉、学五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测评,测评按10分制进行打分,取每位干部的平均成绩计入考核总成绩。

2.班子综合评议(10分)。年终由党政班子会议综合评定,最高为10分,最低为0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及有关说明

1.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年度考核等次直接评定为“优秀”,并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表扬,并作为推荐使用干部的主要人选;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上的,定为“称职”;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的,定为“基本称职”;考核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定为“不称职”。

2.年终考核被定为“不称职”、且位居后三位的,给予待岗三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接受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另行安排工作。连续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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