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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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转诊与转院制度

患者转诊与转院制度

患者转诊与转院制度一、前言为了更好地为患者供应全面、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医院资源合理调配和患者安全转诊,特订立本患者转诊与转院制度。

二、患者转诊流程1. 转诊申请1.1 患者所在医院的医生认为需要在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引入其他医院或科室的专家看法或技术支持时,可以提出转诊申请。

1.2 转诊申请应提交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历资料及目前的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和转诊目的等相关资料。

1.3 转诊申请可以通过纸质申请表、电子邮件或内部信息系统进行提交。

2. 转诊审核2.1 转诊科室或专家将就患者转诊申请进行审核,并对申请的临床资料进行评估。

2.2 转诊审核应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转诊需求和医院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2.3 转诊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科室或医生,并在内部信息系统中记录。

3. 转诊确认3.1 转诊审核通过后,申请科室或医生应尽快通知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并供应转诊相关的认真信息,包含转诊时间、地方和具体要求等。

3.2 患者及其家属应在收到通知后,确认是否接受转诊,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医院确认接诊意愿。

3.3 若患者及其家属确认接受转诊,则由申请科室或医生负责协调具体的转诊手续与布置;若不接受转诊,则应及时通知申请科室或医生。

4. 医院转诊协调4.1 申请科室或医生应尽快联系转诊科室或医生,协商具体转诊事宜,包含患者病历资料的传递、转诊时间的布置、接诊科室的选择等。

4.2 转诊过程中,应将患者的病历资料及时传递给接诊科室或医生,确保流转信息的准确性和机密性。

4.3 转诊过程中,申请科室或医生应保持与接诊科室或医生的紧密沟通,确保患者顺利转诊并得到及时的治疗。

5. 转诊追踪与反馈5.1 接诊科室或医生应及时向申请科室或医生供应转诊后的治疗情况、建议和预后评估等相关信息。

5.2 申请科室或医生应对患者接诊后的治疗结果进行跟踪和反馈,并记录到患者的病历资料中。

三、患者转院流程1. 转院申请1.1 患者所在医院的医生认为需要将患者转至其他医院时,可以提出转院申请。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样本(3篇)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样本(3篇)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样本医院转诊转院管理规范为确保患者享受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加强本院与上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建立有序的转诊转院流程,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转诊转院条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可进行转诊转院:1. 患者病情复杂,本院当前技术水平或设备条件无法确诊或提供充分治疗;2. 患者病情不属于本院诊疗范围;3. 患者及其家属提出转诊转院要求。

二、转诊转院医院选择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病例,原则上应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二甲及以上等级医院。

三、转诊转院流程1. 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审查;2. 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向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汇报,并由其亲自会诊审查。

3. 经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主管医师需填写《双向转诊单》,提交至医务科审核;4. 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批准后,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5. 急诊转院情况,应及时电话报告,后续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风险评估与医疗文书主管医师应准确评估患者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

患者转出前,应确保完成所有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病情沟通与签字手续转院前,应与患者或家属进行充分的病情沟通,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并完成签字手续。

六、转院手续患者转院前,应按照出院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相关转院手续。

七、特殊病例处理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患者,应按照相关规定转至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患者应转至精神病科(医院)治疗。

八、自动转院患者或家属因各种原因提出自动转院,应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并按自动出院处理。

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患者本人或家属应在《沟通记录表》中签署“要求自动转院,自愿承担转院风险,后果自负”的声明。

九、医疗费用报销说明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可能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需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明确说明。

十、市外转诊转至市外上级医院,无需填写《双向转诊单》。

医院转院转诊规章制度

医院转院转诊规章制度

医院转院转诊规章制度一、转院转诊的定义转院转诊是指一个医疗机构将患者转至另一个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或检查的过程。

转院转诊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二、转院转诊的适用范围1.需要进一步诊疗或治疗的患者;2.需求转诊检查和治疗的患者;3.特殊专科门诊治疗或手术的患者;4.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5.需求特殊检查的患者。

三、转院转诊的程序1.患者向原就诊医院提出转院转诊申请;2.原就诊医院评估患者的转院转诊需求,决定是否同意患者的转院转诊申请;3.原就诊医院向患者开具转院转诊单,并将相关病历资料和检查结果一并转交至目标医院;4.患者凭转院转诊单和相关资料前往目标医院进行治疗或检查。

四、转院转诊的权利和义务1.患者有权选择接受转院转诊治疗的医疗机构;2.原就诊医院有权评估患者的转院转诊需求,决定是否同意转诊;3.目标医院有义务按照转院转诊单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患者提供治疗或服务;4.医疗机构应当确保患者的病历资料和检查结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5.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提供转院转诊相关信息。

五、转院转诊的风险控制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转院转诊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2.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转院转诊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转院转诊流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4.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转院转诊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转诊中出现的问题。

六、转院转诊的优势1.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通过转院转诊,患者可以及时接受更专业化的医疗服务;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转院转诊可以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合理利用;3.提高医疗机构间的合作与协作:通过转院转诊,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可以互相学习和交流,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4.提高患者的满意度:患者可以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医疗机构,提高就诊体验。

七、转院转诊的挑战1.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不畅;2.转院转诊的流程繁琐、耗时;3.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意愿较低;4.患者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承受能力差等问题。

转诊转院制度(3篇)

转诊转院制度(3篇)

转诊转院制度航空总医院脊柱外科转科、转院、转诊制度(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院转入我院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相关科室联系,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根据____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患者病情转诊与转院制度

患者病情转诊与转院制度

患者病情转诊与转院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医院特订立本规章制度,明确患者病情转诊与转院的管理机制和流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患者病情转诊与转院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转诊:指将患者从一科室或一医生转交给另一科室或另一医生进行连续治疗的行为。

2.转院:指将患者从本院转移到外院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连续治疗的行为。

3.转诊申请:指患者或其家属向医院提出转诊的书面申请。

4.转诊评定:指医院内相关专家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并决议是否需要转诊的过程。

5.转院申请:指患者或其家属向医院提出转院的书面申请。

6.转院审批:指医院内相关管理人员对转院申请进行审批的过程。

第二章转诊管理第四条转诊流程1.患者就诊科室首次确诊后,如需转诊他科就医,患者或其家属须向就诊科室提出书面转诊申请。

2.就诊科室接收到转诊申请后,应立刻将申请转交给转诊评定专家组。

3.转诊评定专家组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提出转诊建议。

4.就诊科室依据转诊评定专家组的建议,决议是否进行转诊。

5.假如决议进行转诊,就诊科室需将患者的相关病历资料和转诊申请转交给接诊科室,并通知患者及其家属。

第五条转诊评定专家组1.转诊评定专家组由医院内相关专家构成,重要负责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

2.转诊评定专家组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就医需求和医院内资源情况,综合决议是否进行转诊。

3.转诊评定专家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并保持与国际医学领域的最新发展相接轨。

第六条转诊申请处理时限1.接收到转诊申请后,就诊科室应在48小时内将申请转交给转诊评定专家组。

2.转诊评定专家组应在72小时内完成对患者的病情评估,并提出转诊建议。

3.就诊科室应在收到转诊评定专家组建议后的24小时内做出是否转诊的决议,并通知患者及其家属。

第七条转诊后续管理1.被转诊科室应妥当接待患者并供应优质医疗服务,确保患者的病情得到妥当治疗。

病人转院与转诊制度

病人转院与转诊制度

病人转院与转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做好病人的转院与转诊工作,保障病人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各个科室,包含住院科室、门诊科室等。

第三条【定义】1.转院:指病人由一家医院转到另一家医院接受进一步诊治或手术治疗的情况。

2.转诊:指病人由一家医院的某一科室转到同院的其他科室或到其他医院连续治疗、检查或节制的情况。

第二章病人转院制度第四条【病人转院流程】(一)医生推断1.当前医院的主治医生应依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需要,推断是否需要将病人转院。

2.若主治医生推断需要转院,应向医院管理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转院的理由和目的。

(二)医院管理负责人审核1.医院管理负责人收到主治医生的转院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对申请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包含申请的理由、目的和对病人的影响等,审查结果应书面通知主治医生。

(三)转院布置1.若转院申请被批准,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尽快与接收医院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布置转院手续。

2.医院管理负责人应与病人及其家属对转院事宜进行沟通,并解释转院的意义、可能产生的费用问题等。

3.如病人和家属同意转院,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向接收医院发出转院通知,并供应相关病人资料。

(四)转院过程1.在病人转院前,原医院应做好病人资料的整理和交接工作,并与接收医院进行沟通,沟通有关病人的病史、诊断、治疗进展等信息。

2.原医院和接收医院应共同确定病人的转院方式,包含病人的交通布置、护理等,确保病人的安全和顺利转院。

3.原医院应与接收医院保持联系,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愈情况,并在需要时供应必需的帮助和搭配。

第三章病人转诊制度第五条【病人转诊流程】(一)医生推断1.诊治病人的医生应依据病人的病情、诊断需要和专科治疗要求,推断是否需要将病人转诊到其他科室或医院。

2.若医生推断需要转诊,应将转诊的理由、目的以及转诊需求书面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并帮忙病人选择合适的转诊单位。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篇一: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XXX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

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7、确诊或高度疑似流行症的病人按相关划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科(院)治疗。

8、因各种原因,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接洽办理,按自动出院处理。

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实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实表》中写明“请求自动转院,自愿承当转院风险,结果自傲”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病患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病患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病患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医院转诊与转院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患者就医效率,规范转诊与转院的操作流程及管理要求,供应优质的医疗服务,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进行的病患转诊与转院工作。

第三条定义1.转诊:指由一名医生向另一名医生介绍患者进行初步诊断或治疗。

2.转院:指将患者从一家医院转移到另一家医院连续接受治疗。

3.转诊单:指医生填写的患者转诊至其他科室或医院的申请单。

4.转诊接收单:指接收患者的科室或医院填写的接收确认单。

5.转院申请单:指医生填写的患者转院至其他医院的申请单。

6.转院接收单:指接收患者的目标医院填写的接收确认单。

第二章转诊管理第四条转诊申请1.转诊申请应由转诊医生填写,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病史摘要、诊断看法、理由及需转诊的科室或医院。

2.转诊申请应经过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并由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转诊审核1.转诊审核由医务部门负责,审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患者是否需要转诊、转诊科室或医院是否具备相应条件。

2.转诊审核结果应以转诊接收单形式通知转诊医生,并告知患者是否获准转诊。

第六条转诊接收1.转诊接收应由接收科室填写转诊接收单,确认是否能够接收转诊患者。

2.转诊接收单应在患者就诊前完成,并及时反馈给转诊医生和医务部门。

第七条转诊记录1.每一次转诊均应记录转诊原因、转诊前后的诊断、治疗措施等相关信息。

2.转诊记录应存档并归入患者电子病历中。

第三章转院管理第八条转院申请1.转院申请由主治医生填写,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诊断看法、理由及目标医院。

2.转院申请应经过科室主任审核,并由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转院审核1.转院审核由医务部门负责,审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患者是否需要转院、目标医院是否具备相应条件。

2.转院审核结果应以转院接收单形式通知转院医生,并告知患者是否获准转院。

第十条转院接收1.转院接收应由目标医院填写转院接收单,确认是否能够接收转院患者。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文件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文件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部及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转院工作。

三、转诊转院原则1. 坚持患者利益优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连续的医疗服务。

2. 坚持分级诊疗,遵循“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原则。

3. 坚持科学合理,根据患者病情、医院条件、专业特长等因素进行转诊转院。

4. 坚持公开透明,确保转诊转院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四、转诊转院条件1. 患者病情需要,且在我院现有医疗条件下无法确诊或治疗。

2. 患者病情稳定,符合转诊转院标准。

3. 转诊转院医院具备相应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救治能力。

五、转诊转院程序1. 患者在我院就诊,经主治医师评估,认为需要转诊转院时,填写《医院转诊转院申请表》。

2. 科室主任审核《医院转诊转院申请表》,同意转诊转院后,报医务科审批。

3. 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4. 经医院领导审批同意后,通知患者及家属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5. 患者及家属持相关手续到医保办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6. 转诊转院医院接诊后,将患者病情及转诊转院原因告知我院。

六、转诊转院责任1. 医师对患者的转诊转院申请负责,对转诊转院原因进行充分说明。

2. 科室主任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转诊转院合理、合规。

3. 医务科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4. 医院领导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批,确保转诊转院工作顺利进行。

七、监督管理1. 医院设立转诊转院管理办公室,负责转诊转院工作的监督管理。

2. 定期对转诊转院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医院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转院转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所有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

第三条医院转院转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患者在转院转诊过程中的安全;2. 逐级转诊:按照病情需要,逐级向上级医院转诊;3. 就近就医:优先选择患者居住地附近的医院转诊;4. 合理安排:合理分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5. 信息共享:加强医院间信息交流,提高转诊工作效率。

第二章转院转诊范围及条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患者,可申请转院转诊:1. 因病情需要,我院无法提供进一步治疗的患者;2. 患者及家属要求转院转诊,且病情允许;3. 患者病情需要上级医院专科治疗或会诊。

第五条转院转诊范围:1. 逐级转诊:按照病情需要,向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转诊;2. 异地转诊:因特殊情况,需到外地医院就诊的患者。

第三章转院转诊程序第六条患者及家属向我院提出转院转诊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条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转院转诊的,填写《转院转诊申请表》。

第八条科室主任或相关责任人审核《转院转诊申请表》,同意转诊的,签署意见。

第九条我院医保科审核患者医保情况,办理医保转诊手续。

第十条我院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联系,确定转诊事宜。

第十一条患者及家属按照医院要求,办理转院转诊手续。

第十二条医院为患者提供相关转诊资料,协助患者顺利转诊。

第四章转院转诊后的工作第十三条患者转院转诊后,原医院应继续关注患者病情,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四条转诊医院应与原医院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

第十五条转诊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我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危急病人转院与转诊制度

医院危急病人转院与转诊制度

医院紧急病人转院与转诊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紧急病人的转院与转诊工作,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正确的治疗和抢救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转院与转诊范围和条件第一节转院范围1.医院可对确诊为紧急病人的患者进行转院。

2.转院范围包含同城医院和跨城医院,具体依据紧急病情和医院资源布置确定。

第二节转诊范围1.医院可依据病人病情和临床要求进行转诊,将病人转至其他科室或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2.转诊范围包含同科室转诊和异科室转诊,具体依据病情和医院资源布置决议。

第三节转院与转诊条件1.紧急病人的转院与转诊必需具备以下条件:–紧急病情确诊,需要进一步治疗或手术;–转院或转诊医院具备相应的医疗资源和专业本领;–经主治医师或责任护士同意并进行书面申请;–家属或患者本人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件。

2.转院或转诊医院的医疗服务范围和专业本领须与患者所需治疗相匹配。

第三章转院与转诊流程第一节转院流程1.紧急病人转院流程如下:–主治医师或责任护士评估病人病情,确定需转院治疗;–填写转院申请表,并由患者或家属签署;–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同意;–确定转院医院,并与目标医院进行联系,协调相关事宜;–准备病历和相关检查资料,并交转院医院。

第二节转诊流程1.转诊流程如下:–主治医师或责任护士评估病情,确定需转诊治疗;–填写转诊申请表,并由患者或家属签署;–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同意;–确定转诊科室,并与目标科室进行联系,协调相关事宜;–准备病历和相关检查资料,并交转诊科室。

第三节床位预定与转送操作1.转院和转诊时需与目标医院或科室预定病床,确保病人有充分的医疗资源接收。

2.医院负责将病人及相关病历和检查资料转送至指定医院或科室,并保证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第四章协调与沟通第一节医院内部协调1.为确保转院与转诊的顺利进行,医院内部应建立协调机制和沟通渠道。

2.主治医师、责任护士和相关科室之间应加强沟通与搭配,确保病人的转院与转诊工作顺利推动。

学校转诊转院制度及流程

学校转诊转院制度及流程

一、制度目的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学生在校期间遇到突发疾病或慢性病需要进一步治疗时,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转诊转院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学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及进修生。

三、转诊转院条件1. 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疾病或慢性病需要进一步治疗,且所在医院无法提供相应治疗条件的;2. 学生因病情需要,需到上级医院进行会诊、手术等治疗;3. 学生因特殊原因,需到校外医院进行治疗的。

四、转诊转院流程1. 学生或家长向所在学院提出转诊转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学生身份证;(2)病历资料;(3)相关检查报告;(4)转诊转院申请表。

2.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确认学生病情及转诊转院必要性。

3. 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学生转诊转院申请报送至校医务室。

4. 校医务室根据病情,评估学生转诊转院医院及治疗方式,并将评估结果报送至学校领导。

5. 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校医务室为学生开具转诊转院证明。

6. 学生持转诊转院证明,到所在医院办理出院手续。

7. 学生到转诊转院医院就诊,医院根据病情为学生提供相应治疗。

8. 学生治疗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医务室。

9. 校医务室审核学生治疗情况,为学生办理报销手续。

五、注意事项1. 学生在转诊转院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医生治疗,确保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2. 学生转诊转院期间,需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医患关系。

3. 学生转诊转院结束后,应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医务室,以便办理报销手续。

4. 学生在转诊转院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可向学院或校医务室寻求帮助。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医务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转诊转院制度

转诊转院制度

转诊转院制度
转诊转院制度是指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当一家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有
效的治疗或诊断服务时,患者可以被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接受进一
步的诊断和治疗。

转诊转院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

当患者
的病情超出了一家医疗机构的能力范围时,医生会建议患者转诊到
具备更高级别医疗设备和专业医生的医疗机构。

转诊转院制度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 医生诊断:医生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转诊。

2. 转诊申请:医生为患者填写转诊申请,说明转诊的目的和理由。

1
3. 转诊审核:转诊申请提交给医保机构或相关管理部门审核,以确定是否符合转诊条件。

4. 转诊通知:一旦转诊获得批准,患者会收到一份转诊通知,上面会详细说明转诊医院和时间。

5. 就诊医院:患者按照转诊通知去指定的医院就诊,该医院会根据转诊信息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转诊转院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患者获得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同时,转诊转院制度也有助于提高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和配合,提升整体的医疗质量。

2。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背景介绍在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的今天,转诊转院已成为许多患者求医的常见方式。

转诊转院不仅能够让患者获得更好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也能够分散医疗资源,缓解医疗压力。

但是,不规范的医院转诊转院管理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医疗行业的发展,急需一套规范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来维护医疗秩序。

一、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一)患者转介和转诊规定1.患者需由上级医疗机构病人管理科开具转介单,患者凭此单到下级医疗机构就诊。

2.严格执行病例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医保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凭证等手续,遵守信息共享机制。

3.下级医疗机构应努力做好上级医疗机构转诊患者的医疗服务,解决患者的病情及相关问题。

(二)医疗机构转诊制度1.医疗机构内部的转诊医生由上级医学委员会设定,并发布到全院。

2.科室转诊应通知其所属的医学委员会,由医学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实施。

3.转诊医生对转诊病人负有诊断、治疗及跟踪责任,转出的病人负有前往接受医疗服务的责任。

(三)转诊医疗机构关系1.上级医疗机构和下级医疗机构对转诊病人的诊疗责任应区分明确。

2.下级医疗机构在转出病人时应给予详细的转诊病情、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等资料,方便上级医疗机构评估治疗效果及安排后续治疗计划。

(四)医疗机构转院制度1.出院医生应具备转院手续制度、病情报告书等文件,并在合理时间内安排患者的转院手续。

2.转入医院应严格遵守转院手续,保障转院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3.转入医院应收到转院患者的病例资料,能够顺利接收患者进行医疗服务。

二、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一)患者效果1.患者可以在规范转诊管理制度下获得更好、更严格的医疗服务。

2.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更为紧密,治疗效果更佳。

(二)医院效果1.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实行可提高医院的曝光度,提升医院知名度和美誉度。

2.更加严格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能够提升医院口碑和品牌形象,吸引患者频繁到院就诊。

三、结论通过执行科学、规范、明确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将对医疗行业的卫生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方向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提高公众的诊疗满意度,从而推动国家医改水平不断提升。

病患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病患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病患转院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病患的转院转诊过程有序、安全、合规,本医院订立本规章制度,准确规范病患转院转诊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转院转诊需求的病患,包含病房内患者和门诊患者。

第三条病患转院转诊应遵从病患自动申请、医生评估、医院同意三个原则,确保病患的转院转诊具备合理性和必需性。

第四条转入/转出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医疗许可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五条转院转诊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病患自行承当,具体标准由医院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示。

第二章转院转诊申请与审核第六条病患申请转院转诊时,应填写转院转诊申请表,并在表上注明转院/转诊的理由和目标医院的信息。

第七条转院转诊申请表需由病患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并经主治医生审核同意。

第八条主治医生审核转院转诊申请时,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评估病患的病情、诊断和治疗需求,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必需性。

第九条医生审核通过的转院转诊申请,应在申请表上标明审核看法、转诊目标医院的联系方式,并在医院内部系统中登记备案。

第十条转出科室接到转院转诊申请后,应立刻布置转出病患的相关检查、病历及其他必需资料的整理和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转入科室在收到转入病患的转院转诊申请后,应及时与转出科室联系,了解病患的病情和转诊相关细节,并做好接诊准备。

第三章转院转诊执行与监督第十二条转出科室应在接到转院转诊申请后,尽快将病患的转院转诊意愿告知病患本人或其监护人,并向转入医疗机构发送转院转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转出科室应与转入医疗机构共同订立转院转诊的布置计划,包含病患的转诊时间、转诊方式、转诊所需资料等。

第十四条转入医疗机构应在接到转院转诊申请后,及时布置病患的接诊,并向转出医疗机构确认病患的病情和转诊相关细节。

第十五条病患转院转诊过程中,转入/转出医疗机构应确保病患的安全、隐私和医疗连续性,共同搭配完成转院转诊手续和资料交接等工作。

第十六条转出科室应将转院转诊的相关资料、病历和检查结果与转入医疗机构进行书面或电子交接,并保存复印件或电子备份作为备案。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十七、多学科协作
1.在转诊过程中,医院应鼓励多学科团队协作,根据患者病情,提供全面、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2.急诊科与接收科室之间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确保在患者转诊过程中,各学科间能够有效配合,提高救治效率。
3.医院应定期组织多学科联合查房,讨论转诊病例,不断提升医疗质量。
十八、转诊效果评估
1.医院应建立转诊效果评估体系,对转诊患者的治疗效果、满意度及并发症发生率等进行跟踪和评价。
3.医院应定期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促进患者对转诊制度的理解和支持。
十二、转诊质量控制
1.医院应设立转诊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转诊病例进行回顾分析,评估转诊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2.质量控制小组应针对转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3.医院应建立转诊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包括转诊及时性、患者安全、治疗效果等方面,以数据驱动持续改进。
二十一、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
1.医院应持续关注国内外转诊制度的最新发展动态,借鉴先进经验,不断优化转诊制度。
2.鼓励医护人员开展转诊相关的临床研究和创新实践,推动转诊制度的发展。
3.定期召开转诊工作研讨会,分享经验,探讨问题,促进转诊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十二、监督与考核
1.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转诊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转诊条件
1.患者病情稳定,能够承受转院途中的风险。
2.患者或其家属同意转诊,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接收医院具备相应的医疗条件和救治能力。
三、转诊流程
1.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确定转诊必要性,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病情及转诊原因,取得同意。
2.急诊科医师联系接收科室,了解接收科室的床位及救治情况,确认转诊可行性。

病人转院及转诊制度

病人转院及转诊制度

病人转院及转诊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病人转院及转诊的流程和管理,确保病人的权益和安全,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转院及转诊是为了满足病人获得更好的诊疗条件和医疗资源,供应更全面的医疗服务,需要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2. 定义转院:指病人在住院期间,依据医生的专业推断和病情需要,将病人转到其他医院进行连续治疗或其他医疗措施。

转诊:指医生在门诊诊断或住院期间推断,需要将病人转至其他科室或专家进行进一步的诊疗或医疗服务。

3. 转院及转诊的条件和程序3.1 转院的条件和程序1.转院的条件:–病人的病情需要在其他医院进行特殊治疗或手术,而且该院有相应的医疗资源和技术力气;–转院对病人的治疗和病愈更有利,并经过病人及家属的同意。

2.转院的程序:1.病人或家属提出转院申请,并说明转院的原因和目的;2.由医生评估病人的病情和转院的必需性,并出具书面看法;3.医院管理负责人审核转院申请,并依据病情和医院资源的情况,决议是否批准转院;4.如批准转院,将病人的病历和相关资料整理齐全,并与目标医院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病人的顺利转院;5.由接收医院负责接收并布置病人的治疗和病愈,同时将病情和治疗效果反馈给原医院。

3.2 转诊的条件和程序1.转诊的条件:–病人的病情需要得到其他科室或专家的进一步诊断和治疗;–转诊对病人的治疗和病愈更有利,并经过病人及家属的同意。

2.转诊的程序:1.由主治医生诊断并推断病人需要转诊的科室或专家;2.医生向病人或家属解释转诊的必需性,并征得同意;3.医生出具书面的转诊申请,并将病人的病历和相关资料整理齐全,交给接收科室或专家;4.接收科室或专家接诊病人,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并将结果反馈给原科室或医生。

4. 转院及转诊的管理和记录4.1 转院的管理和记录1.医院管理负责人负责转院的管理,对转院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监督和引导;2.医院应建立转院的档案和记录,包含转院申请、医生的看法和批准文件、病人的病历和转诊结果等;3.转院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应妥当保管,确保转院过程的可追溯和查阅。

医院转院及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转院及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转院及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转院及转诊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和医务人员。

第三条转院及转诊工作应遵循患者自愿、合理医疗、安全第一、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务部门负责全院转院及转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各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转院及转诊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转院管理第五条转院指患者因医疗需要,从我院转移到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过程。

第六条患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应予以转院:(一)我院不具备治疗患者所需的技术、设备或药品;(二)患者因病情需要,需转入其他医疗机构接受更专业的治疗;(三)患者自愿要求转院,且经主管医生评估,转院对患者病情无不良影响。

第七条转院程序:(一)主管医生提出转院建议,并向患者或其家属详细解释转院原因、目的、风险及费用等事项;(二)患者或其家属同意转院后,主管医生填写《转院申请表》,经科主任审核后报医务部门审批;(三)医务部门应在接到转院申请后尽快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科室;(四)转院申请获批后,主管医生应协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并做好与转入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五)转入医疗机构确认接收患者后,主管医生将患者病历等相关资料交由患者或其家属携带,并确保患者安全、顺利地转入转入医疗机构。

第三章转诊管理第八条转诊指患者因病情需要,从其他医疗机构转入我院治疗的过程。

第九条转诊患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我院具备治疗患者所需的技术、设备或药品;(二)患者自愿要求转入我院治疗;(三)转入我院对患者病情有积极影响。

第十条转诊程序:(一)转入科室接到患者转诊申请后,评估患者病情及本院治疗条件,确认具备接收条件后,向医务部门提出转入申请;(二)医务部门审核转入申请,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确认具备接收条件后,通知转入科室;(三)转入科室接到医务部门通知后,安排床位,并做好患者接收准备;(四)患者或其家属办理转入手续,主管医生接收患者,了解病情,制定治疗方案;(五)转入科室与转出医疗机构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患者治疗连续性。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一、转诊转院的定义转诊转院是指当一家医院无法为患者提供所需的医疗服务时,将患者转至另一家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或诊断的过程。

转诊转院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医疗需求得到妥善满足,并提高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转诊转院的流程1.医生诊断:当一家医院的医生认为患者需要接受进一步治疗或诊断时,可向患者提出转诊转院的建议。

2.患者同意:患者在知晓转诊转院的目的和需要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同意接受转诊转院。

3.转诊申请:医生向目标医院提出转诊申请,包括患者的病情描述、治疗方案和所需检查等信息。

4.目标医院审核:目标医院根据转诊申请的内容,审核患者是否符合转诊条件,并安排合适的时间和科室为患者接诊。

5.转诊通知:医生向患者通知转诊的安排,包括目标医院的位置、时间和科室等信息。

6.患者看诊:患者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目标医院,完成相应的检查和治疗。

7.转诊报告:目标医院向转诊医生提供转诊报告,包括患者的病历、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等信息,以供转诊医生进行后续跟踪治疗。

8.转诊反馈:转诊医生根据转诊报告,向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和跟踪指导,并在必要的情况下与目标医院的医生进行沟通,确保患者得到连续的医疗服务。

三、转诊转院的条件和限制1.转诊转院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患者所需的医疗服务在转诊医院无法提供;–患者同意接受转诊转院,并具备前往目标医院的条件;–转诊医生认为转诊对患者的治疗有利。

2.转诊转院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自身健康状况不适宜转诊转院;–转诊医生认为转诊对患者的治疗没有明显的益处;–目标医院无法接受转诊申请或无法满足转诊要求。

四、转诊转院的责任和要求1.转诊医生的责任和要求:–准确判断患者是否需要转诊转院,并提供明确的转诊建议;–向患者解释转诊的目的、需要和可能的风险,并尊重患者的选择;–提供详细的转诊申请,包括患者的病情描述、治疗方案和所需检查等信息;–按时获取转诊报告,并根据报告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和跟踪指导。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篇一: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科内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

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七、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科(院)治疗。

八、因各种原因,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录表》中写明“要求自动转院,自愿承担转院风险,后果自负”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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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根据患者的需要决定患者转院或转诊,以保证患者安全和治疗的持续性,医院制
定本制度指导患者的转院或转诊。

2.适用范围:针对所有由由本院转出的患者。

3.定义(无)
4.职责(无)
5.标准
5.1由本院转出:
5.2.1转出程序:
5.2.1.1 患者的病情需要转院或者患者要求转院时,应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
知,谈话记录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
情或者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者危险过后,再行转
院。

5.2.1.2 主诊医生必须经过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教部,由医教部联系适合该
患者治疗的接收医院和医生,经联系后同意患者转入该院。

5.2.2主诊医师在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治疗需要、健康情况、家庭情况及转入医院
的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入其
他医院继续治疗。

主诊医师根据患者及家属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以简明
易懂的方式对转院(转诊)情况进行讲解,并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5.2.3 转院时,由主诊医生完成转院记录,填写“转院记录单”,转院记录包括:
简单的病情及治疗摘要,转院的理由,接受医院的名称及医生姓名,决定转
出的医生姓名,转院时间。

5.2.4患者由接受医院的转运中心进行转运,患者在我院进行交接,对方工作人员
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监护和安全。

5.2.5患者转出后,其服务职责相应地从本院转到接受医院。

5.2.6禁止转运的标准:
5.2.
6.1心跳、呼吸停止;
5.2.
6.2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但未插管;
5.2.
6.3血流动力学极其不稳定,但未使用药物控制病情;
5.2.
6.4病情危重,转院可能加重或死亡者。

5.2.7转出标准(见附件)
5.2转院(转运)中的转运
5.3.1一般患者的转运
5.3.1.1 所有待转运患者应由主诊医生评估后决定适合的转运方式,按患者
病情需要安排我院有资质的医护人员陪同护送或者由120专职医务
人员接诊。

5.3.1.2患者转运由护送人员及制定的员工通过轮椅或平车从原来部门/病
房转运到其他部门。

这些人员必须经过正确转运患者和保证转运过
程安全的培训。

5.3.1.3 除患者责任护士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负责转运患者前,须先通知责
任护士。

5.3.1.4转运时如果需要用轮椅、平车转运,由病房护士通知保安协助接送。

5.3.1.5 院外转运时需获得主诊医生的医嘱后方可进行,并携带病情介绍,
并追踪患者的治疗情况。

5.3.1.6 转运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5.3.2危重患者的转运
5.3.2.1转运下列患者时要按本规定(危重患者的转运)进行转运;
5.3.2.1.1生命体征不稳定(单纯发热除外);
5.3.2.1.2意识改变;
5.3.2.1.3抽搐;
5.3.2.1.4机械通气患者;
5.3.2.1.5使用镇静药后有意识抑制等改变;
5.3.2.1.6带有创压力监测管(如有创血压监测);
5.3.2.1.7静脉使用调节血压、心律及呼吸方面(如升压药物,呼
吸兴奋剂)。

5.3.2.2转运患者前按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5.3.2.2.1 开具医嘱
5.3.2.2.2 准备氧气及相应的生命体征监护仪器;
5.2.2.2.3 开通留置的静脉通路;对于大出血患者,应保持两路
以上的静脉通路。

5.3.2.3 转运方在转运患者前,医教部应通知接收部门,以确保接收部门
获知病情,做好准备工作,转运时携带病情介绍,并追踪患者的
治疗情况。

6.流程
6.1转院(转诊)制度(见附件一)
7.表单
7.1《医患谈话记录单》
7.2《转院记录单》
8.相关文件
8.1产科转院标准(附件二)
8.2妇科转院标准(附件三)
8.3新生儿转院标准(附件四)
附件一:转院(转诊)制度
1.妊娠合并心脏病
1.1先天性心脏病:
1.1.1严重紫绀型先天性心脏病;
1.1.2复杂性畸形;
1.1.3心功能II级以上;
1.1.4有肺动脉高压者。

1.2风湿性心脏病:
1.2.1重度二尖瓣狭窄者;
1.2.2有心衰史;
1.2.3风湿性心脏病伴心律失常;
1.2.4重度复合瓣膜损伤。

2.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
3.妊娠合并重度糖尿病
4.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
5.妊娠合并急性胆囊炎和胆结石
6.妊娠合并肠梗阻
7.孕检时发现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如:血液病、肾病、原发恶性高血压、再生障碍性贫血、
凝血功能障碍
8.高热患者且排除妇产科感染性疾患
9.妊娠合并恶性肿瘤
10.妊娠合并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11.妊娠合并凶险性前置胎盘
12.妊娠剧吐并发Wernicke脑病
13.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导致严重的肝肾功能损害或出现神经系统症状
14.严重产后出血需行介入治疗
15.妊娠合并传染性疾病如结核、结膜炎等
16.经院外专家会诊建议转院治疗
1.妇科恶性肿瘤手术患者需做放疗;
2.妇科患者合并外科急腹症如阑尾炎、急性胆囊炎、胆结石、急性胰腺炎、肠梗阻等;
3.妇科患者合并重症胃肠炎、肝脏疾病、急慢性肾病、泌尿系统结石嵌顿;
4.妇科患者合并血液系统疾病如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5.妇科患者合并心脑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新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变畸
形,颅脑肿瘤;
6.妇科手术患者术前合并肺炎、肺结核、肺纤维化、肺功能严重下降;
7.妇科手术患者合并肌无力、肌力下降;
8.妇科手术患者合并性传播疾病如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9.妇科患者合并严重眼病、耳鼻喉炎性疾病或肿瘤;
10.妇科患者合并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重症;
11.子宫疤痕妊娠、宫颈妊娠需要行介入治疗。

附件四:新生儿转院标准
1.早产儿:出生体重不足1000g及/或胎龄不足30周者,需要上呼吸机者。

2.有心肺问题的新生儿(如呼吸窘迫、青紫、心功能不全),需要上呼吸机者。

2.窒息后:出现神经系统异常(易激惹、抑制、抽搐、肌张力减低等),酸中毒难以纠正,
低血糖、低血钙等代谢紊乱。

特别有医疗纠纷倾向的。

4.出生24小时内出现黄疸或/及黄疸时新生儿嗜睡、纳量减少,需要换血者。

5.有畸形的新生儿(如膈疝、食道气管瘘、消化道闭锁、脑脊膜膨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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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糖尿病及子痫母亲的婴儿、宫内发育迟缓、出血性疾病、溶血性疾病、严重感染
等。

7.需要转小儿外科的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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