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营销服务合同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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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项目全程营销服务合同(方式一)

【商议稿】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平等、诚信、互利互惠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供甲、乙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合作总则

经甲乙双方有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整体营销策划、代理房产销售、代理房产招商服务。

代理的权限:独家代理。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委托其他房地产代理公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策划、销售、招商、分销等各种形式的代理服务。合同期间有关“”项目的任何销售、招商均视为乙方业绩,甲方须支付乙方代理费。

第二条、合作项目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指甲方在省市区(县)路号开发的“”项目,代理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一层平方米,二层平方米,三层平方米。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15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第四条、服务费用

(一)劳务费(月费):

1、营销团队劳务费(月费):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开盘日当月止,每月向乙方营销团队支付劳务费万元,大写:(注:项目开盘时间为年月日前,乙方所得的劳务费无须返还甲方)。

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1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劳务费10万元整,之后由甲方于每月最后一天之前向乙方支付当月劳务费。

(二)销售代理服务费

1、销售代理服务费结算标准

(1)销售率在50%以下时,销售代理服务费按售出房产成交金额的4%计算提成。

(2)销售率达到50%时,销售代理服务费按按售出房产成交金额的6.5%计算提成,之前已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由甲方统一按售出房产成交金额的6.5%计算销售代理费补发给乙方。

(3)销售率达到70%时,销售代理服务费按按售出房产成交金额的8%计算提成,之前已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由甲方统一按售出房产成交金额的8%计算销售代理费补发给乙方。

2、销售代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销售代理费。乙方每月1号将本月结算单(结算期间为:上个月1号至上月最后一天)提供给甲方审算,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签章确认的结算单交回给乙方;每月5日甲方支付完毕乙方上个月的房产销售代理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务费后应开具收据。

3、甲方允许乙方在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销售,产生的溢价甲乙双方按8:2分成,每月5日甲方支付完毕乙方上个月的房产销售溢价分成,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务费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溢价分成 =(售出房产合同价-销售底价)×20 %。

4、定义

(1)销售底价的定义:双方同意项目房产销售底价按照分级定价方式进行科学合理定价,不高于市场合理水平;具体销售底价待双方商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且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销售底价一经确定,甲乙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能擅自变更,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销售率的定义:售出房产总金额除以本合同约定代理面积中的甲方可提供对外销售面积的销售底价之和。

销售率=售出总金额÷(可销售面积×销售底价)

(三)招商代理服务费

1、招商代理服务费结算标准

招商代理服务费按双方签字(或盖章)后认定的租赁价目表中所列两个月租金计算提成。为避免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引起结算争议,建议将两个月租金换算一下,按每平方米元计算提成。

2、招商代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视为乙方招商成功;乙方每月1号将本月结算单(结

算期间为:上个月1号至上月最后一天)提供给甲方审算,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签章确认的结算单交回给乙方;每月5日甲方支付完毕乙方上个月的房产招商代理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务费后应开具收据。

(四)前述费用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汇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五)第三方成本费用:

1、因本项目产生的各种营销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2、乙方协助甲方与第三方协商及议价,最终由甲方决定。

3、第三方成本费用包括:装饰设计、建筑设计、工程建设、媒体广告、户外广告、模型制作、电视片摄制、平面摄影拍摄、台带制作、效果图出图费用、购买物料、印制各种印刷品等。

4、第三方单位选定后,由甲方与第三方签署协议,并向第三方支付制作费用。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员工住宿、工作餐及拓客交通工具由甲方提供。

2、乙方员工异地拓展业务产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提供,异地客户考察项目的接待费用由甲方提供。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①派驻财务、行政、工程等部门人员,配合乙方各项工作。

②负责办理政府、银行等相关部门相关手续,确保乙方合法开展房产销售、房产招商工作。

③承担因项目运营而产生的按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

④负责销售招商相关款项的收取,负责营销推广费用的支出。

⑤按时结算支付乙方销售和招商服务费用等费用。

⑥负责项目营销中心的设计和建设,为乙方提供现场办公场所和办公所需要的硬件设备及现场办公用品等。

⑦监管项目的区域、价格、分类以及销售和招商进度。

⑧审核乙方的营销推广建议,投放广告宣传,积极支持、配合乙方营销工作的开展;

⑨对所涉及乙方商业机密严格保密。

⑩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思路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2、乙方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营销策划、房产销售、房产招商工作。

②负责营销策划、广告设计、房产销售、房产招商、销控、合同签约等营销相关各项工作。

③乙方负责组建营销团队并开展工作。签订合同后5日内,乙方派出营销队伍开展市场调研和前期定位策划;签订合同后15日内,乙方派驻营销骨干人员到岗。

④乙方营销团队包括项目总经理,案场经理,以及销售、招商、策划、外展、销控、等各岗位专业人员。

⑤负责房产销售和招商定位、价格、营运等具体策略的制定,销售及出租合同条款的制定,并报甲方审定。

⑥协助甲方房产销售招商相关款项的催告、收取,协助甲方房产销售招商过程中客户各项手续办理、资料收集工作。

⑦定期与甲方召开工作例会,商讨项目工作内容,提出合理建议。

⑧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⑨对涉及甲方商业机密严格保密。

⑩合作期间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均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第六条、合作规则

(一)乙方应及时高效地按照甲方工作进度要求,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工作计划。

(二)为更有效地履行代理职责,乙方应组建项目专门工作案组,指定专人长期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成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如乙方成员不能履行或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要求调整,乙方应及时更换调整。工作案组实行项目总经理负责制。

(三)甲方对合作实施归口管理,由甲方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与乙方对接;乙方日常工作由项目总经理具体负责,并与甲方负责人对接。

(四)甲、乙双方就工作事宜,根据具体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乙方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由双方出席会议人员签字、审定。

(五)对于乙方书面提交甲方的事项,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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