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QS)条件详解
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QS是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的英文缩写,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该制度包括:第一,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基本生产条件的审查,要有生产该产品的合格条件。
第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
第三,合格产品到市场出售时,必须有QS标志。
目前,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分三批,共28类:首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有5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和食醋。
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无证查处。
第二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有10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和膨化食品。
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无证查处。
第三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有13类:酱腌菜、蛋制品、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制品、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茶叶、蜜饯、炒货食品、可可制品和焙炒咖啡。
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无证查处。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食品伙伴网(2005-11-22)进入论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2005年8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7月18日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二〇〇五年九月一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QS(质量安全)的知识

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见下)。
自2008年1月1日起,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28类食品必须要有QS标识(包括散装)。
1—3月份,各地陆续开展了“QS”整改检查,重在整改;4月1日起,将进入执法检查阶段,重在查处。
为配合此次检查,确保我公司在售食品的QS张贴合法规范,质量管理部现将QS编号的数字含义整理出来,一方面,请营运部门组织门店员工进行讲解,核对QS编号是否有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请采购同事认真阅读加强识辨,以便在引进食品时能够对证件真伪做出初步判断。
同时,也请职能部门领导同事在购买28大类中的食品时一定要留意包袋上的QS编码是否规范,一方面是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实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人都是食品质量监督员”的全员监控食品质量安全的目标。
生产许可证编号解读按GB/T 22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有关部门规定,受理机关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QS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
QS编号第1—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其中前两位分别代表:北京11 天津12 河北13 山西14内蒙15 辽宁21 吉林22 黑龙江23上海31 江苏32 浙江33 安徽34福建35 江西36 山东37 河南41湖北42 湖南43 广东44 广西45海南46 重庆50 四川51 贵州52云南53 西藏54 陕西61 甘肃62青海63 宁夏64QS编号第3—4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各市代码。
QS编号第5—8位为产品类别编号:粮食加工品:小麦粉0101 大米0102 挂面0103 其它粮食加工品010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0201 食用油脂制品0202 食用动物油脂0203调味品:酱油0301 食醋0302 味精0304 鸡精调味料0305 酱类0306 调味料0307肉制品:肉制品0401乳制品:乳制品0501 婴幼儿配方乳粉(0502)饮料:饮料0601方便食品:方便面0701饼干:饼干0801罐头:罐头0901冷冻饮品:冷冻饮品1001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1101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1201 薯类1202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1301 果冻1302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1401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1402酒类:白酒1501 葡萄酒及果酒1502 啤酒1503 黄酒1504 其他酒1505蔬菜制品:酱腌菜1601水果制品:蜜饯1701 水果制品和果酱170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1801蛋制品:蛋制品1901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2001 焙炒咖啡2101食糖:糖0303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2201 其他水产加工品2202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301 淀粉糖2302糕点:糕点食品2401豆制品:豆制品2501蜂产品:蜂产品2601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2701QS编号第9—12位:为获证企业序号。
食品qs标志是什么意思

食品qs标志是什么意思
QS,是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缩写,带有QS标志的产品说明此产品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准许进入市场销售.这就是依托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外包装加印(贴)QS标志代表着生产加工企业对所生产食品作出的明示保证。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QS标志的条件:
一、属于国家质检总局按照规定程序公布的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
二、从事该食品生产的企业已经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三、出厂的食品经检验合格。
qs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qs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的一种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就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定义、作用、申请流程和重要性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证明文件。
它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是对企业品质和安全意识的认可,也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
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规范了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流程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了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和合规。
其次,它提高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消费者更愿意购买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食品。
再次,它帮助监管部门更好地监督和管理食品生产企业,提高了整个食品产业的食品安全水平。
申请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
首先,企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流程等。
其次,企业需要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
审核通过后,监管部门将颁发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以确保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能够保证消费者食用的食品安全和卫生。
其次,它对食品生产企业起到了规范作用,促使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再次,它提高了公众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信任度,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信心,推动了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最后,它有助于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的良好形象,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总之,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起到了重要作用。
企业应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合规经营的基础上积极申请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
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范围

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范围QS是食品质量安全的英文Quality Safetyr 缩写,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该制度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基本生产条件的审查,要有生产该产品的合格条件。
第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
第三,合格产品到市场出售时,必须有QS标志。
为切实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加工过程,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关规定,强制以下食品认证销售。
目前,国家实行食品质量(QS)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分三批,共28类:第一批五类正在发证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有5类,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无证查处。
发证范围如下:小麦粉: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大米: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大米产品包括所有以稻谷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大米。
食用植物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产品包括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等植物油料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芝麻油不在发证范围之内。
酱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酱油产品包括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
酿造酱油是指以大豆(饼粒)、小麦和(或)麸皮等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配制酱油是指以酿造酱油为主体,与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液体调味品。
食醋: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醋产品包括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
酿造食醋是指以粮食、果实、酒类等含有淀粉、糖类、酒精的原料,经微生物酿造而成的一种酸性液体调味品;配制食醋是指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与食用冰乙酸,食品添加剂混合配制而成的调味醋。
QS认证解释

qs编辑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
与原有的英文缩写QS(quality safety 质量安全),表达意思有所不同。
1规定历史编辑QS认证分两大类,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和工业生产许可。
根据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公布,根据2010年4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对QS的定义:QS企业产品生产许可,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国家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纳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依照规定程序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产品生产,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而其中第八十六条更是明确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Qiyechan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
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生产许可”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
QS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
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
”新旧版对比[1]从2010年6月1日起,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
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

受理机关编号。参照GB/T 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有关部门规定,受理机关编号由阿 拉伯数字组成,前2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后2位代表各市(地)由省级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确定,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备案。
前2位编号规定: 北京11天津12 ;河北13山西14 内蒙古15 ;辽宁21吉林22 ;黑龙江23 上海31江苏32 ;浙江33安徽34 福建35江西36 ;山东37河南41 湖北42 ;湖南43广东44 ;广西45 海南46 ;重庆50四川51 ;贵州52 云南53西藏54 ;陕西61甘肃62 青海63 ;宁夏64 ;新疆65
消费者在选购已经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时,应当选购已经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
对于产品的市场准入,一般的理解是,允许市场的主体(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和客体(产品)进入市场的程 度。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也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 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因此,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 度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
10个工作日⑵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 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qs认证标准

qs认证标准
QS认证,也称为质量安全认证,是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强制执行。
QS认证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产场所和环境:企业必须具备适当的生产场所和环境,包括符合卫生标准和环保要求的厂房、设施和设备。
2. 原料和辅料:企业必须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原料和辅料,确保产品的原料来源可靠,质量稳定。
3. 生产过程和工艺:企业必须制定并实施合理的生产过程和工艺,确保产品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进行生产,防止交叉污染和混淆。
4. 产品检验和检验: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产品检验和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5. 记录和档案管理:企业必须建立完整的记录和档案管理系统,包括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人员培训记录等,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6. 标签和标识管理:企业必须制定并执行标签和标识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标签和标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标签和标识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 不合格品处理:企业必须建立不合格品处理制度,对不合格品进行严格的控制和处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QS认证标准还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同时,企业还需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QS认证

七、食品市场准入与QS标志
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食品企业必须获得国家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否则不得生产食品。二、强制检验制度。生产食品的企业对其产品必须自检,检验合格方可出厂,质监部门对获证企业产品实行定期监督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实行加严检验。三、QS标志制度。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产品包装上使用QS标志。
(二)是对企业生产的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
(三)是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向社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
二、QS认证对生产企业的要求
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10个方面保证产品质量的条件,内容包括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条件、原材料要求、加工工艺及过程、产品标准要求、人员要求、检验设备要求、包装标识要求、储运要求、质量管理要求共10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对“必备条件”的要求。不同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具体要求不同,这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作了详细的规定。
在《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食品生产许可实行地域管辖原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可以向所在地的市(地)级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各省要明确企业到哪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需要按照下列程序来自请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qs认证

认证新要求
认证新要求
由于连续发生食品问题,国家对QS的认证工作进行了加强。 除了对认证机构和监督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追究制度,特别是对企业要求进一步提高。 1、委托检验淘汰,要求企业必须具备出厂检验能力,原已拿证的企业,属于委托检验的必须在年底前建立 自己的实验室,否则将取消其QS证。 2、QS企业每年都将接受严格的证后监督检查,对其申证条件进行审核。若发现有严重不合格项就将吊销其 QS证。该项工作将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筹进行。
(三)是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
生产要求
生产要求
一、生产场所 必须符合国家生产企业的卫生标准和各个产品的审查细则以及通则;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必须做到工艺合理、设备齐全(对照审查细则) 三、必须的检验设备 必须建立企业自己的实验制度,并具备实验条件,同时必须有相应的检验设备(对照审查细则)和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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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为什么把申请市场准入制度的生产许可证说成是QS认证呢?因为刚开始国家质检总局在解释和宣传上没 有能有大的力度,同时QS的申请流程有一点和ISO等认证体系类似,同时刚开始给企业做咨询的公司为了简单化, 就把这个过程说成了是“QS认证”。官方也开始接受这个称呼了。
认证程序
审查阶段
申请阶段
发证阶段
qs认证
"Quality Standard"的英文缩写
01 标志含义
03 认证程序
目录
02 基本规范 04 认证内容
05 生产要求
07 认证意义
目录
06 认证范围 08 认证新要求
基本信息
QS是食品质量标准“Quality Standard”的英文缩写,带有QS标志的产品就代表着经过国家的批准所有的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食品 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没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QS的申请条件

申请“QS”的必备条件及基本要求(7 个条件10 个要求)企业要取得生产许可证应符合七个必备条件:一、有营业执照申请取证的企业应首先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获得相应主体资格和注册名称后,方可提出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申请取证企业的营业执照应为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
申请取证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覆盖其申请取证的产品。
作为申请取证的企业,应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应由其上级法人单位与其一同申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的人员素质是决定企业能否生产合格产品的重要因素之一。
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应掌握申证产品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生产产品的质量特性和生产加工工艺技术要求,掌握该产品的检验检疫方法,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经验,能够满足相关岗位的专业能力要求等。
国家对从业人员或岗位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或其他方面规定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保证获证企业具有持续加工生产质量合格产品的能力,能够通过相应的检验检疫手段识别出其生产产品的质量和卫生状况。
生产加工和检验检疫的能力包括生产所需的环境、场所、设施、设备和工艺装备等。
企业要根据申证产品的具体要求,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以及检验检疫仪器,并且其数量、规格、能力范围及精度等能够符合生产工艺及检验检疫的要求。
企业必备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条件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在各类产品的具体要求中予以规定。
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技术文件的作用是为了有效地组织生产、指导生产、保证生产产品的质量,是企业开展正常生产活动的依据。
具体有标准文件、设计文件、产品图样、工艺文件、检验文件等。
申证企业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要根据生产加工产品的难易程度以及人员的素质等因素来制定,要与所生产的产品相适应,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齐全、统一及正确性,能够有效地起到组织指导生产、保证产品质量的作用。
QS认证的相关资料要求

QS审查培训教材食品企业“QS”认证审查项目列项一、名词解释:1、一般不合格: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性质轻微的不合格;2、严重不合格: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者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二、结论判定原则:1、企业存在1项以上(含1含)严重不合格项或存在8项或8项以上一般不合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2、企业不存在严重不合格项,且存在的一般不合格项少于8项,审查结论为“合格”三、现场审查项目:1、企业的生产场所应能满足需要;车间、库房清洁明亮;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车间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2、各车间地面应完整,无残破,墙壁无脱落,窗子明亮干净,仓库物品摆放整齐,不同物品不能相互混杂。
3、原料库、成品仓库、车间应相互独立,且满足功能要求。
4、具有必备的生产设备5、企业应具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有)、地方标准(如有)。
6、企业的原辅料应有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如要求要有“QS”证的需采购有证的厂家,直接接触食品本体的如消毒剂、包装物要符合食品级卫生要求)7、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试剂、辅助设备(如铁架台,试管、烧杯等),并标识明确,如在用设备,但未计量或无计量证书的需贴未用标识或报废标识,详见“检测设备管理制度”或“计量设备管理制度”8、职工应能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能按作业指导书进行关键工序的操作。
9、生产过程应防止食品污染或损坏,10、在原料、半成品运转、库房存储、运输过程中是否防止了污染或损坏(如容器应洁净,运输的管理应定期清理,设备干净,运输工具应干净)11、化验室应有现场的检验记录(空白的也可)和出厂合格证,生产现场应有相关记录。
四、文件审查项目:(共审查六大部分)★质量管理职责1.1.1 企业应有质量负责人,并规定工作及职责、权限,并实施。
表现形式:如:任命书,文件、记录签名或类似文件。
必备文件:企业有质量负责人的证明文件;相关记录能证明履行了其职责。
食品用容器QS要求

一、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对象包括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及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包括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3类39个产品。
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其中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二、申请条件在申请“QS”生产许可证时,相关食品包装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所申请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2.具有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者场所。
3.食品包装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含加工助剂)等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到污染的原材料或者非食品包装用的原辅料生产加工。
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
4.食品包装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加工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原料与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食品包装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依据企业标准生产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其企业标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得降低产品质量安全指标。
5.食品包装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
从事商品包装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包装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证明。
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一、引言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则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包括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审查标准以及有效期限。
二、申请条件1. 生产场所要求:食品生产场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包括具备合适的建筑结构和设施条件,能够有效控制食品交叉污染和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
2. 营业执照要求:申请人必须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包含食品生产和销售。
3. 生产设备与设施要求:申请人所使用的生产设备和设施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食品生产的安全和质量。
4. 从业人员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并保证他们具备相关的从业技能,包括食品安全知识、卫生操作规范等。
三、办理程序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场所平面图、生产设备清单、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
2. 审查受理: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申请人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现场核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评估是否满足食品安全要求。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接受相关人员的面试和技能测试。
4. 结果审定:市场监管部门综合初审和现场核查结果,对申请人是否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审定。
5. 发证和公示: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将被授予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公示于市场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
四、审查标准1. 生产场所卫生标准:生产场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的要求,确保食品生产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2. 生产设备与设施标准:生产设备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食品生产的安全和质量。
3. 从业人员要求标准:申请人所雇佣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遵守从业纪律。
4. 产品质量标准:食品生产企业应确保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质量稳定可靠,无致病菌和有害物质。
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QS不是商标。
二QS为食品生产企业办理的生产许可证,全称为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受理对象为公司,个体工商户不能作为申请主体。
四费用(仅指软件不包括厂房、设备、人员等硬件投资):(1)申请费:2200一个单元,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每加一个440元(2)检验费用:按国家各省标准执行(3)咨询服务费用:咨询公司收取(根据企业情况不同有所不同)(4)其他费用6000——10000元五申请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主要手续如下:1 有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手段(可通过咨询公司获取帮助);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如生产厂房的土地证——如没有土地证需所在乡镇办理证明建设用地的手续等(可通过咨询公司进行建立和整改);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9. 在本省质监局网站上下载《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及所申报产品所属单元的《审查细则》,如果不知如何下载或者不了解自己产品应该所属的分类,请咨询当地认证咨询公司。
河南省内的企业可以向我咨询。
10.根据《审查细则》上的要求,针对自己的厂房、设备、文件资料是否齐全,产品是否有检测报告等要求进行检查、整改、完善。
11.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上报质量技术监督局。
12.提交材料(QS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3)换证企业还需提供原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5)生产场所布局图一式三份(6)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7)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式三份(8)产品标准。
食品生产许可证报批(QS认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报批(QS认证)一、新建厂房和购置设备:有更衣室、洗消间、清理间、粉碎室、混合室,包装等车间。
磁选机、粉碎机、混合机、包装机等设备。
二、食品安全标准具备:(一)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
三、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申请人应在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预先到县区工商部门核准)。
(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五)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六)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
(七)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
(八)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九)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一、QS认证简介“QS”是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的英文缩写,带有“QS”标志。
质量安全认证的产品就代表着经过国家的批准,没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我国将全面启动对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饼干、罐头等10大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将用3到5年时间,对全部28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这是与国际接轨,加强食品安全意识的大势所趋。
二、QS标志的含义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式样和使用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该标志由“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
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使用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加贴(印)有“QS”标志的食品,即意味着该食品符合了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第二批十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饼干、罐头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将用3~5年时间,对全部28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三、基本规范其实“QS认证”本身的说法就是错误的,因为自2003年起,我国质量安全认证开始对大米、食用植物油等食品进行了一种新的管理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到目前为止,所有经过加工的食品,生产地址在国内的产品全部必须申请生产许可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QS证。
QS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证

有机标志中国有机产品标志有机食品主要包括一般的有机农产品(例如有机杂粮、有机水果、有机蔬菜等)、有机茶产品、有机食用菌产品、有机畜禽产品、有机水产品、有机蜂产品、有机奶粉、采集的野生产品以及用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
国内市场销售的有机食品主要是蔬菜、大米、茶叶、蜂蜜、羊奶粉、有机杂粮、有机水果、有机蔬菜等判断标准1、原料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野生天然产品。
2、有机食品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生产、采集、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准。
3、有机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和追踪体系,因此一般需要有转换期;这个转换过程一般需要2-3年时间,才能够被批准为有机食品。
4、有机食品必须通过合法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申请认证认证要求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水产品、调料等。
有机食品生产的基本要求:生产基地在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种子或种苗来自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生产单位需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保、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及其他环境问题;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未受化学物质的污染;从常规种植向有机种植转换需两年以上转换期,新垦荒地例外;生产全过程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有机食品加工的基本要求:原料必须是自己获得有机颁证的产品或野生无污染的天然产品;已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 95%;只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不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化学物质的污染;加工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
有机认证标志有机产品包装上都印有各国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标志,您可以通过识别有机标志识别有机产品。
食品生产许可证(QS)条件详解

食品生产许可证(QS)条件详解环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产车间、库房等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储存等特点,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防昆虫侵入、隐藏和孳生的有效措施,避免危及食品质量安全。
生产设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材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和场所。
生产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不同,例如小麦粉生产企业应具备筛选清理设备、比重去石机、磁选设备、磨粉机、筛理设备、清粉机,及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设有原料和成品库房。
对大米的生产加工则必须具备筛选清理设备、风选设备、磁选设备、砻岩机、碾米机、米筛等设备。
虽然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有所不同,但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基本条件。
原材料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原材料要求。
虽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有所不同,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有所不同,但均应是无毒、无害、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如制作食品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
例如生产大米不能使用已发霉变质的稻谷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
又如在食用植物油的生产中,严禁使用混有非使用植物的油料和油脂为原料加工生产食用植物油。
加工工艺及过程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设置应当科学、合理。
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
加工工艺和生产过程是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工艺流程控制不当会对食品质量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如,2001年吉林市发生的学生豆奶中毒事件,就是因为生产企业擅自改变工艺参数,将杀菌温度由82℃降低到60℃,不仅不能起到灭菌的作用,反而促进细菌生长,直接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致使大批学生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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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QS)条件详解
环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产车间、库房等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储存等特点,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防昆虫侵入、隐藏和孳生的有效措施,避免危及食品质量安全。
生产设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材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和场所。
生产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不同,例如小麦粉生产企业应具备筛选清理设备、比重去石机、磁选设备、磨粉机、筛理设备、清粉机,及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设有原料和成品库房。
对大米的生产加工则必须具备筛选清理设备、风选设备、磁选设备、砻岩机、碾米机、米筛等设备。
虽然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有所不同,但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基本条件。
原材料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原材料要求。
虽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有所不同,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有所不同,但均应是无毒、无害、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如制作食品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
例如生产大米不能使用已发霉变质的稻谷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
又如在食用植物油的生产中,严禁使用混有非使用植物的油料和油脂为原料加工生产食用植物油。
加工工艺及过程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设置应当科学、合理。
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
加工工艺和生产过程是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工艺流程控制不当会对食品质量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如,2001年吉林市发生的学生豆奶中毒事件,就是因为生产企业擅自改变工艺参数,将杀菌温度由82℃降低到60℃,不仅不能起到灭菌的作用,反而促进细菌生长,直接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致使大批学生食物中毒。
产品标准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不得无标生产。
食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以及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和各项质量要求。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企业必须执行,企业采用的企业标准不允许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且应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备案,否则,该企业标准无效;对于具体的产品其执行的
标准有所不同,如生产小麦粉则要符合GB1355—1986《小麦粉》,小麦粉中使用的添加剂及添加量必须符合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生产大米则要符合国家GB1354—1986《大米》的要求。
人员要求
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因各类人员工作岗位不同,所负责任的不同,对其基本要求也有所不同。
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则要求其必须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确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企业的生产技术人员,则要求其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对于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技术(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对于质量检验人员,应当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规定的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要求。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特别是生产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产品储运要求
企业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产品在其贮存、运输的过程中质量不发生劣变。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成品必须存放在专用成品库房内。
用于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在运输时不得将成品与污染物同车运输。
检验能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
如生产酱油的企业应具备酱油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
对于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符合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
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质量管理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在质量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对质量有影响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和权限以及相互关系,规定检验部门、检验人员能独立行使的职权。
在企业制定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企业应实施从原材料进厂的进货验收到产品出厂的检验把关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出厂,实行质量否决权。
产品包装标识要求产品的包装是指在运输、储存、销售等流通过程中,为保护产品,方便运输,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包装的总称。
不同的产品其包装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食用植物油的包装容器,要求应采用无毒、耐油的材料制成。
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如布袋、纸箱、玻璃容器、塑料制品等,必须清洁、无毒、无害,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食品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等。
裸装食品在其出厂的大包装上使用的标签,也应当符合上述规定。
出厂的食品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