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与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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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对现代家庭教育的启示——一种心理学的解读
前言
人的心理是文化的产物,是在某一文化语境中生成并演化的,其表现和行为方式具有独特性,需要独特的方法和话语加以解释和表达。人类行为只有在它所发生的社会文化中观察才有意义。既然,心理学的文化特征是与生俱来的,那么返回到深刻影响着我们心理发展的、根治于我们内心的传统文化中去寻求的话,必定能够得到一些启示。
瑞士心里分析家卡尔?荣格,是20世纪心理学乃至整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有着突出贡献的人物。在其自传《回忆?梦?思考》中,他曾以其童年对石头的冥想为其心理发展的重要开端,荣格后来知道,那是他与道的缘分,一种心灵的感应和沟通。在其自传的最后一页,已经80余岁高龄的荣格,心有感触地说:“老子说:‘众人皆明,唯吾独懵’,‘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累累兮,若无所归。’这正是此时的我所感受的。老子是具有超然领悟力的典范,他能够体验到价值与整体,体验到一致性。于是,老子在其老年的时候,愿意回归其自身本来的存在,回归与那永恒而未知的意义之中。”这就是荣格自传的结束语,他充分感受到了中国文化的精蕴。可以想见荣格完全被这种博大精深的文化所深深的震撼了。《道德经》言简意赅,却蕴涵了深邃的哲理和睿智的光芒,堪称人类智慧的一朵奇葩。它涉及各学科多领域,囊括了从宇宙到人生,从物质到精神的各个层面。目前的家庭教育处于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西方文化气息越来越浓厚,而精神世界与传统文化却日遭冷落的现代社会氛围中,已经暴露出了诸多的缺憾,此时借鉴《道德经》
所蕴涵的丰富的心理学思想,对于增加家庭教育中占主导地位的父母们的文化修养、化解心灵的疑惑,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家庭是儿童社会化最重要的基地。不良的家庭环境和错误的教育理念与方式,往往会使儿童学业失败、品德错误和行为异常甚至心灵扭曲。研究表明,儿童青少年学习不良、反社会行为、违法犯罪行为和家庭资源、家庭教育气氛、父母教养方式和心理环境等密切相关。综观目前家庭教育中,许多父母们存有的不合理、不正确的观念与行为,其中较为突出的有如下几点:1、教育理念缺乏;2、情感教育缺失;3、教育措施盲从。
如果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去品味《道德经》,会发现许多具有真知灼见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技巧等深含其中。这些教育理念与技巧正可以化解这些父母们不合理、不正确的观念与行为。
一、“内圣”思想对教育理念的启示
综观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现代家庭,父母们往往在教育理念方面存在误解,通常表现为:认为对孩子的教育与自身的成长无关。这些父母很少进行反思,他们通常都认为教育的权利与资格是在孩子出生时同时获得的。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教育子女的工作,也就是使孩子从一个自然人成长为一个社会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许多的因素都具有很强的影响力。贝尔斯基(1984)提出了一个父母功能模型,把父母的功能质量分为主要的三大类。按照其重要性顺序依次为:1、父母个人的心理资源(包括父母的心理健康,相互关系的内部表征质量及其成长史);2、背景支持源(包括从配偶、亲戚及朋友那里获得支持的社会网络,
以及工作条件和经济状况);3、孩子的性格特点。这个模型提出父母个人的心理资源是对家庭教育影响最大的因素。根据这个模型的理论,不难得出那些心理资源满足一定条件的父母,例如心理健康程度相对较高、成长经历较为顺利、对自己的成长过程有一定的反思自省的父母更可能成为好父母。这些提法在一定程度上正符合老子的“内圣”思想,而这个思想与印度圣雄甘地表达的“如欲改变世界,先行改变自己”的思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同时也与希腊神庙上镌刻的“认识你自己”这句名言也有着相同的底蕴。
1、成为合格的教育者
老子说,“上善若水。”“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又说,“保此道者,不欲盈。夫为不盈,故能蔽而新成。”“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可以看出,老子认为上善体道者,应该具有广阔的包容心和自省反思的能力,唯有如此,才能保持心灵的虚静与博大,才能适应事物的发展,顺应天地自然之道。换言之,一个非常合格的教育者应该是一个“内圣”者,他首先对自身成长中所受的教育有相对全面相对深刻的认识与反思,然后要能够经常的沉静自己的心灵,使之变得宽容而清明。唯有如此,当他面对不断成长变化着的孩子时,才能因势利导、因材施教。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的父母却以为教育子女的权利和资格都是上天赋予的。他们很少反思自己是否是一个合格的教育者,自己的教育理念从何而来、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孩子的成长发展,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教育的要求、是否科学。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当他们为人父母时,仍处于心理成熟度偏低的状态,
也就是说,理论上他们还不具备成为教育者的资格。虽然,国家投入很多资金,开办了各种形式免费的父母课堂,然而仍然未能引起人们对家庭教育者教育资格的重视与反思。这些现象在西方一些国家已经引起了重视,某些国家规定父母必须通过一些专门的考试才能获得对自己孩子的教育权,否则他们将只具有养育权。这样的举措是科学、合理、极富远见,应该得到推广的。
2、了解孩子成长的规律与特点
作为一个“内圣”者,在注重自身心理修养的同时,还要学习了解事物的规律与特点。同理,父母注重自身的心理修养的同时,还要学习、了解孩子成长过程的规律与特点,既不要阻碍孩子自身发展的进程,也不能拔苗助长。
现实中,有些父母自身的心理素养已经达到了作为一个教育者的基本要求,但是在实际的家庭教育中仍然会遇到诸多困惑。比如,一些父母不相信1岁半的幼儿能够学会自己进食;一些父母无法理解一个2岁幼儿每晚上床前的诸多仪式;一些父母要3岁幼儿每天做长达1小时的小提琴练习。这些表现都反映出父母对孩子成长的规律与特点知之甚少。事实上,很多孩子通过积极的经常的锻炼,在1岁半左右就能够出色的自己进食,他们不但会注意整洁而且也会注意效率;而2岁左右的孩子正在发展他们的秩序感,他们会严格地按照自己的步骤去完成他们的“工作”,如果父母能够理解并给予很好的配合,他们就可以在日后发展出良好的自律与秩序;而每天连续的长达1小时的小提琴练习对于大多数4、5岁的孩子来说,根本是在消磨他对音乐的兴趣并且不符合这个年龄段孩子的注意力的特点,如果能够合理的安排,比如每天4-5次、每次10-15分钟的练习,效果反而会有所提高。
只有符合孩子的成长进程的教育才是好的教育。而每一个孩子作为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