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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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一、一般安全规定

(一)所属企业加油站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进入所属企业加油站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首先参加由现场安全员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也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进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所属企业有关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并服从现场安全员的管理。

(四)进入现场的承包商现场施工主管、现场安全员必须持证(佩戴)上岗。

(五)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现场施工主管和现场安全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六)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七)总承包商必须在入场施工前对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直至施工全部结束后(包括专业承包商施工项目)才可拆除围挡。

(八)总承包商负责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孔洞口、基坑边沿、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九)总承包商负责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按“灭火器配置清单”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并有专人定期检查。

(十)总承包商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在尚未竣工的加油站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一)总承包商负责在现场或办公区设置告示板,张贴五牌一图在内的有关施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晴雨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表、安全检查记录、潜在事故报告、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工作许可证等。

(十二)进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身穿长裤及长、短袖上衣并着装整齐。施工人员必须根据不同作业要求按“劳动防护用品清单”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十三)总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急救药箱,按“急救药箱物品清单”配置物品和药品,并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十四)下雨、打雷及6级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挖掘作业等。恶劣天气来临之前,要检查工地,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恶劣天气带来安全事故。

(十五)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六)加油站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禁止饮酒;禁止吸毒。

(十七)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现场施工主管或现场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十八)总承包商负责统一组织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商和专业承包商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十九)总承包商或专业承包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所属企业(详见《施工现场事故报告》)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拆除作业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现场施工主管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分析并申请《工作许

可证》。无《工作许可证》的不得盲目进行拆除作业。

(二)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做好断电、断水、断气等工作,然后将电线、上水、煤气管道、

油管道、热力设备等干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三)所有拆除工程应在对旧有工艺管道进行吹扫、冲洗、注水、封堵的程序处理之后进

行。

(四)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部分。当拆除

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建筑物的承重部分,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五)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进行围挡,拆除油罐时应设置专门警戒人员,负责警戒

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

(六)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必须用支撑撑牢。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

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七)高处进行拆除工程,应搭设脚手架或工作平台,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

溜下。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严禁向下抛掷。拆除的各种材料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在指定地点。

(八)遇有六级强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暂停高处拆除作业。

三、安全用电规定

(一)一般规定

1.从事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

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洒后不准操作。

2.电工在电气安装作业前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否则,不得进行电气安装作业。

3.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

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4.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的接零保护。

5.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规范》(JGJ46)的要求。

6.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7.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二)照明

1.总承包商必须保证任何工作现场都有足够的、安全的照明,保证现场的施工和相关

活动。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

2.在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油

罐或潮湿空间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有胶把和网罩保护。

3.室内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照明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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