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及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范
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非经集体研究,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第三条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重视和发挥专家、学者以及研究咨询机构的作用,防止凭经验办事等决策的随意性,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县级机关部门局级领导班子集体,主要包括县直属局级单位党委(党组)会及行政领导办公会议。
第二章议题范围第五条本规则所指重大问题为:(一)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二)根据上级重要决策指示需研究贯彻意见的问题;(三)本单位的权力配置,包括领导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四)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考核、奖惩等问题;(五)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六)本单位重要或敏感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七)本单位领导集体认为应纳入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六条凡上级文件已有指示,且执行的方法已十分明确的问题不列入重大问题,可由分管领导直接组织实施。
第三章程序及要求第七条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
讨论干部人事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25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25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为推进市政府会议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府会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通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1.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由市政府组成人员、市政府其他党组成员组成,根据需要可安排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驻办公厅纪检组长和旗县市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
2.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决定;审议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
3.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确定,秘书长和分管会议工作副秘书长负责协调调度,确保上会议题成熟、顺利通过。
4.市政府办公厅会议科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会议组织和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运转《市政府全体会议审批单》。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1.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其他党组成员组成,根据需要可安排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驻办公厅纪检组长和有关旗县市区、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一般每月召开1次。
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呈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重要请示、报告;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地方性法规草案和需要公布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市级财政预算;研究提交市政府全体会议讨论的事项;研究需市政府决定的“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工作。
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1.引言1.1 概述常务会议作为一个集体决策机构,是组织内部重要的决策和议事的场所。
在大部分组织中,常务会议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组织的发展和运作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高效性,常务会议必须建立和遵守一套严格的议事决策规则。
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是指在常务会议中,进行决策和讨论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它旨在明确决策的流程、方法和原则,从而提高会议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
议事决策规则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保证常务会议的规范化运作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通过制定明确的决策程序和方法,可以保证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每个成员都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确保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考虑,从而使决策更加科学和客观。
其次,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有助于提高会议的效率和执行力。
规范的决策流程和时间节点的设定能够使会议高效有序地进行,避免冗长和重复的讨论。
同时,决策规则还规定了决策的有效执行和跟进机制,确保决策的及时落地和实施,从而提高组织运作的效率和效益。
最后,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有助于保持组织的稳定和凝聚力。
通过明确决策的权责和角色分工,可以避免权力滥用和决策权限的不明确性。
决策规则还着重强调团队协作和沟通的重要性,促进成员之间的密切合作和信息共享,从而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总之,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在组织决策中具有重要作用。
它不仅能够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会议的效率和执行力,还有助于保持组织的稳定和凝聚力。
因此,在常务会议中制定和严格遵守议事决策规则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只有通过规范化的议事决策规则,常务会议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为组织的发展和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文章结构部分旨在介绍整篇文章的组织和结构。
通过清晰的文章结构,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文章的内容和逻辑。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会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会工作的通知各镇,县直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为推进我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切实提高办会效率和质量,县委、县政府决定进一步规范办会程序,实现办会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审批(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或全县性工作会议,承办部门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会议方案(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及会务安排,会议经费预算、各项议程及会议材料的落实工作),由县委办或县政府办呈送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
需合并召开的会议,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统筹安排。
(二)部门及各领导小组会议,由各部门或各工作机构办公室向县委或县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同上),报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或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召开。
(三)临时决定召开的各种紧急会议由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直接向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按办会程序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协调承办单位落实。
(四)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审批程序按照《中共屯昌县委常委会议制度》(附件一)和《屯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附件二)办理。
二、会务工作(一)省级领导莅临我县考察指导活动的各项会务工作,由四大办负责,并协调县接待办做好接待工作。
厅级以下(包含厅级)领导莅临我县考察指导活动的各项会务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并按照我县接待工作有关规定协调县接待办做好接待工作,县委办或政府办予以协助、指导和把关。
(二)县委全体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农村工作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的各项会务,由县委办或县政府办负责,会议材料由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提前报送县委办或县政府办。
(三)由部门和各领导小组牵头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或全县性工作会议,报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承办单位负责做好会议通知、会议文字材料和签到、记录、会议纪要等各项会务工作,县委办或政府办予以协助、指导。
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模板(范本)(2)
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模板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模板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模板8月25日晚,县人民政府县长张xx同志主持召开了201X年第12次政府常务会议。
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一、关于加快推进彭阳县商标品牌战略事宜会议听取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彭阳县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情况汇报。
认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支持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
会议决定: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宁夏著名商标的企业县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取得《商标注册证》的涉农企业,县政府一次性奖励5000元。
成立彭阳县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领导小组。
会议要求,县工商部门要积极引导、加大宣传,充分调动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规范商标注册行为,净化商标注册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201X年以前机修农田建设情况调查统计事宜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全县201X年以前机修农田建设调查统计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县扶贫办的调查统计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三、关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工作事宜会议听取了县统计局关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参照区、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我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
近期召开全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总结会议。
将上年预算中201X年的4万元普查工作经费调至201X年,并追加工作经费6万元。
会议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动员,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如何做好政府常务会议筹备工作
如何做好政府常务会议筹备工作政府常务会议是讨论决定政府重大事项的决策性会议,是实现民主决策、科学施政和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
开好政府常务会是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决策、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工作思路的重要体现,为此,要确保会议达到高效、简捷的效果,如何做好筹备工作,至关重要。
政府常务会议的各项规定在各级政府的《政府工作规则》中都已明确,关键是如何组织实施。
如何筹备好县政府常务会议,以本县的实际情况为鉴,本人浅谈自已的几点意见:一、议题的收集和整理。
会议的议题为县长或副县长提出或批示的需要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乡镇或县直部门提请并经分管副县长审定,同意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上级会议或文件要求必须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议题的收集和整理是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基础工作,会议议题一般由县政府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县政府办秘书科负责收集,并草拟《会议议题预告》(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汇报单位、列席单位等),送政府办分管主任、主任审核后,报常务副县长、县长审定。
现实工作中常见的问题是办公室往往对议题的收集整理程序进行不同程度的简化。
《会议议题预告》大多数情况下被忽略,需要讨论的问题经过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初审后,往往直接报送县长或者分管副县长,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集中预告。
另一方面,有些议题部门之间还没有最终协调一致,便提交政府常务会,意欲由政府定调,这种况都应得到完善和规范。
部门单位提交的议题,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果是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还应附带详细的情况说明,说明应包括必要性和制定的经过;法律审查意见和主要法律政策依据、合理性和可行性;拟出台的措施对经济、社会可能产生影响的评估分析;征求各乡镇及各单位意见情况;专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情况以及其他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
这些充足的说明材料可以保证政府决策更加正确、高效。
此外,根据学习的需要,政府常务会议还可以设立一个较为固定的议题,即每次会议都要安排10分钟左右的时间,集体学习一下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形成一项制度坚持下去。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04•【字号】白政办发〔2018〕20•【施行日期】2018.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白政办发〔2018〕20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白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4日白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白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
常务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具体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
一、与会范围出席范围:市长、副市长、秘书长。
出席人员须达半数以上方可开会。
列席人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生态新区主要负责人,市政府法律顾问。
除议题汇报部门负责人可带1至2名工作人员旁听会议外,其他列席人员一律不得带随员参会。
二、会议内容市政府常务会议主要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具体内容包括:(一)传达和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二)传达和贯彻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讨论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三)部署市政府重点工作,研究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四)讨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五)讨论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六)研究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形势和重大民生问题;(七)决定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生态新区请示市政府的重要事项;(八)决定以市政府名义记功嘉奖事宜;(九)市政府领导提议讨论和通报的其他重大问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7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7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为进一步规范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常务会议),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湘政发〔2013〕19号),制定本规范。
一、常务会议人员组成(一)常务会议由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组成,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会议由省长召集并主持。
(二)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及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固定列席常务会议。
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方面领导同志,安排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常务会议主要议题(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二)研究讨论向国务院及省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三)讨论决定省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四)讨论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省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五)分析经济形势,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三、常务会议议题提交(一)凡提交常务会议讨论审议的议题,应按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深入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做到情况清楚、依据准确、条件成熟,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方面意见基本一致。
1、议题涉及有关地区和部门职权的,汇报单位应与有关地区和部门充分协调。
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为进一步提高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嘉善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的原则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
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决策质量、效率和水平,实现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嘉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宗旨意识。
牢记“两个务必”,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维护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5.坚持“五个统筹”原则。
统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促进经济发展、保持政治安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6.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大事,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7.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每位常委对分管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
县委常委会讨论重要问题时,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果发生较大分歧,难以形成统一意见,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
对县委常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所有常委都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不得发表同集体决定相反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定。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01•【字号】宿政办发〔2004〕21号•【施行日期】2004.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本办各处室、所属各单位,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目录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三、学习制度四、文稿办理制度五、财务管理制度六、会务工作制度七、接待工作制度八、督查工作规则九、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十、值班工作制度十一、请示报告办理制度十二、保密工作制度十三、档案管理制度十四、文印管理制度十五、请假制度十六、后勤服务制度十七、慰问工作制度十八、车队管理制度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一)议事范围1.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讨论决定办公室党务工作重要问题、重要事项。
2. 检查总结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党组有关工作任务。
3. 讨论通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
4. 讨论决定办公室及办公室下属单位的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
5. 听取办公室机关党委的工作汇报,并就党委工作作出部署。
6. 讨论其他需要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
(二)会议制度1.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
党组会议的出席人员为党组成员,视议题需要,也可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2. 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任免和推荐后备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应在会前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之前提出。
3. 党组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在讨论议题时,党组提出决策意见,提请会议表决。
4. 凡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干部,必须符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要求。
会务工作如何让领导满意(以政府常务会议为例)
会务工作如何让领导满意(以政府常务会议为例)(以政府常务会议为例)奏响“三部曲” 打造精品会务政府常务会议是政府最高行政决策性会议。
会务工作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政府决策及其落实的质量。
通过多年实践我们体会到,要提高政府常务会议的办会质量,必须着重抓好三个环节。
一、把握三要点,谱好会前“曲” 会前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决定会议是否成功的关键环节。
因此,为了确保会前准备工作严谨周全,超前主动,不出纰漏,必须牢牢把握三个要点。
(一)制定方案,要周密详细。
会前准备工作主要涉及到收集议题、领导会签、议题把关、会议通知、收集参会名单、制定议程、材料准备等多项工作,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细小的环节、每一项具体工作都严谨细致。
会议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出席、列席、请假、议题(名称、汇报人、汇报时间)、固定列席单位及人员、议题列席单位及人员等。
在编排议程时,主要是根据议题内容、性质、急缓程度等因素安排议题讨论顺序。
(二)分工落实,要准确高效。
会议筹备环节繁多,工作琐碎,需要会务人员认真负责,扎实细致,责任到人,避免没有头绪、工作混乱。
会务人员在会前要安排专人负责拟写拟定审议提纲、下发会议通知、催促材料印制等工作,特别是要准确收集参会人员情况,及时做好相应准备。
认真做好会场布置工作,提前组织好设备维护人员和茶水服务人员,保证会议期间及时到位。
在会议召开前,提前半天通知会议中心管理员调试灯光、音响、空调、麦克风、投影等仪器设备,提前通知服务员准备好茶水,仔细检查会议室桌椅,以免临时出现差错。
(三)会前检查,要严格细致。
会议筹备必须环环相扣,反复检査,不得有任何失误或疏漏。
会务人员要在会前对各个环节做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在会前1小时,重点检查领导材料、座牌顺序、会场卫生、空调音响、时钟调校等细节。
会议材料要按照会议议题单、汇报材料的顺序摆放,在桌面上摆放位置要统一、规范、对齐。
会场布置注意检查主持人面对投影幕布而坐,汇报人正对主持人而坐,其他单位按先左后右依次安排座位。
政府部门会议管理制度
1.会议纪要应由指定的会议记录人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确保内容准确、完整。
2.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讨论议题、主要观点、决策结果和后续工作安排等。
3.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确认后,应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给所有参会人员及相关部门。
二、会议纪要的执行与跟踪
第四条会议的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
1.精简、高效、务实;
2.事先明确议题,做好准备;
3.充分发表意见,集中讨论;
4.做好会议记录,确保落实。
第五条会议的组织、召开、主持、参加、记录等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告知原因。
第七条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秩序,禁止随意离场、交头接耳、接打电话等行为。
四、会议室安全与保密
1.会议室使用期间,应确保门窗关闭,重要会议应采取措施保障会议内容的安全。
2.会议室内不得存放涉密文件和资料,会议结束后应带走所有重要文件。
3.会议室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会议室的安全设施,确保消防、报警系统等安全设备正常运行。
五、会议室服务与支持
1.会议室管理人员应提供会议前后的必要服务,包括会场布置、设备调试、茶水服务等。
二、会议召开
1.会议签到:会议开始前,参会人员应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会议组织者应统计参会人员名单,确保会议出席情况。
2.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议题,明确会议讨论的重点和目标。
3.依次进行议题讨论: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议程,引导参会人员进行议题讨论。各参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集中讨论,形成共识。
4.会议室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会议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会议室正常使用。
县委办公室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县委办公室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形式(一)主任办公会议1、议事范围:①学习讨论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意见。
②研究决定本单位全局性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工作部署。
③研究制定行政重要文件、政策措施,审议报请县委、县政府或上级部门审定的重大事项。
④汇报交流日常工作,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部署。
⑤研究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
⑥讨论需要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2、议事要求:①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②会议参加对象由办公室副主任、工会主席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确定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③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需要表决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④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的意见,都应记录备案。
(二)党总支会议1、议事范围:①学习讨论上级党委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意见。
②酝酿本单位年度计划、重大工作部署和拟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
③研究决定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的重大事项,做好新党员的培养、考察、发展、管理等工作。
④研究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任免、推荐、培训、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研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⑤制订修改本单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财务开支审批管理等工作制度。
⑥讨论需要由党总支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2、议事要求:①会议由办公室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
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②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县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的制度,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县委常委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遵循的原则(一)坚持维护党中央的领导权威和顾全大局的原则。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整体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的指示、决定,紧密结合XX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勇于探索,锐意进取,真抓实干。
(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
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牢记两个务必,谦虚谨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实行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处理。
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县委书记、副书记可以多种形式与常委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
每位常委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参与常委会集体决策,并严格按照常委会决策精神抓好分管工作。
(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
县委常委会主要从政治、思想、组织、经济上加强对全县工作的领导,集中精力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出思路、管干部,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各类群众团体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各自职能;坚持沟通协调制度,常委除向书记、县长汇报工作以外,要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的沟通,交流思想,认真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县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办文办会制度(县级)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办文、办会相关事项作进一步规范。
一、规范办文1.减少文件数量。
发文应以确有必要为原则进行发文办理。
上级文件已有具体政策措施的,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的,不再另行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除党代会、县“两会”、县委全会、三级干部会等全县性大型会议,原则上不印发纸质文件通知。
属同一部门、同一类工作、同一对象的,应合并行文,不分别或连续发文。
实行文件总量控制,今后每年发文数量只减不增,按近3年发文平均数精简5%,保持文件总量适度。
2.提高文件质量。
文件内容要符合中央、省、市精神,注重与现行政策保持连贯一致,切合我县实际,力求突出主题、“开门见山”、文风简练、措施明确、重点突出。
各发文部门要加强对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对不符合上级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加强文件的备案审查,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以及县政府法制办相关工作要求,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禁不报、迟报、漏报和选择性报备。
3.控制文件规格。
分别属于党委、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党委、政府名义单独行文,不联合行文。
可由部门行文的,不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行文;贯彻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确需行文的,由对口部门行文。
严格执行文件印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文件印发范围和印发数量,不乱发、滥发文件。
4.严格办文程序。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细则》,按照要求行文。
未经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核的代拟稿,不得直接送请领导签发或直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部门工作需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名义发文的,需征求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的意见后,提前7个工作日(两办联合行文需提前14个工作日)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公文处理和精简文件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文件。
县区会议管理制度规定
县区会议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县区会议的规范化、高效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执行力度,制定本会议管理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县区内所有级别的会议管理。
一、会议宗旨会议应围绕县区工作重心,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务实、高效、民主、集中的原则,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会议类型1. 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检查县区日常工作。
2. 专题会议:针对特定问题或项目进行研究、决策。
3. 联席会议: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的协调、沟通会议。
4. 其他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的其他类型会议。
三、参会人员1. 常务会议:县区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 专题会议:与会议议题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 联席会议:涉及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4. 其他会议:根据会议议题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四、会议组织1. 会议的召集、组织、主持、记录等工作由县区办公室负责。
2. 会议通知应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会人员等内容,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3. 会议组织者应确保会议资料齐全,提前分发给参会人员。
五、会议纪律1. 会议应严格按照议程进行,主持人负责维护会议秩序。
2. 与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需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3.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不得随意离场,不得交头接耳。
4. 会议内容涉及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县区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 会议流程为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提高会议效率,明确会议各环节的责任和要求,特制定以下会议流程:一、会议筹备1. 确定议题:会议组织者应根据县区工作需要和领导指示,收集议题,明确会议目的和预期成果。
2. 制定议程:会议组织者应将收集到的议题进行整理,制定会议议程,并报请县区领导审批。
3. 发送会议通知: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
中共县委常委会议工作制度
中共县委常委会议工作制度(年9月8日中共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1、县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1)县委常委会议原则上每月两次,一般上旬初和中旬末召开。
如需提前、延期或遇紧急事项需临时召开,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视情况决定。
(2)县委常委会议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
2、县委常委会议议事范围(1)贯彻上级党委的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总结、部署和检查一个时期的工作。
(2)讨论研究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制定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4)研究决定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
(5)对县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提请讨论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或提出指导意见。
(6)审议通过党委及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
(7)研究处理本县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市委报告情况。
(8)研究决定重大资金使用,审议县财政预算安排等其他需要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3、议事规则(1)县委常委会议议题由县委常委提出,经县委办公室综合后由书记办公会议或书记确定。
(2)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
需要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建议。
对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和准备不充分的决策方案,一般不讨论。
(3)县委常委会议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投票方式(有记名或无记名),也可采取口头或举手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表决以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4)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
如仍不能作出决定,应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5)县委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县委常委到会方能举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2•【字号】昆政办[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的通知(昆政办〔2009〕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为使市政府会议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行政效能,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昆政发〔2006〕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53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实施细则》(昆政办〔2006〕34号)的规定,本着务实、精简、节约、高效的原则,结合市政府工作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种类的界定根据研究问题和参会范围的不同,市政府主要会议分为: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市政府现场办公会议,市政府党组会,市长碰头会(市政府务虚会议),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市政府工作会,市政府专题会,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等12种。
二、参会范围、形式和主要任务(一)市政府全体会议1.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根据会议内容,请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和市级有关工作部门领导列席;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昆明警备区的领导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有关部门,以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新闻单位负责人列席。
每年召开1至2次。
由市长或市长委托的副市长主持召开。
2.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1)传达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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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及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范
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是常务会议议事的主体,每次会议召开出席人员应在会议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列席人员为常务会议审议讨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情况说明。
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县应急办、县政府新闻办主要负责同志全程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根据议题需要通知与议题直接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会议材料准备
(五)确定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由联系县政府领导的工作人员负责督促各条线议题承办单位尽快完成再审流程,对议题材料内容、篇幅进行审核,并会同承办单位提出议题列席单位名单,在《XX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题审批笺》中审核确认。
(六)议题承办单位在完成再审流程后,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进行格式审查。主要包括:
八、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由议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由会议主持人作出决定。分管副县长需就议题协调办理情况作特别说明的可补充汇报。列席人员根据会议主持人要求发表意见、回答会议组成人员询问。
九、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各责任主体应不等常务会议纪要印发,抓紧办理。分管副县长组织、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防止走样。
6.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议题,承办单位要主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履行会签程序。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或分歧较大的,由
议题承办单位报请分管副县长或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织进行协调,形成可供讨论决策的建议方案。
7.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的重要议题,应提前向上级机关汇报衔接,并提供明确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对常务会议题进行登记、催办。(四
十、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需有明确事由并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及《XX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县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议题确定
)县长批示上会,或由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一
4.议题有关的附件。主要包括:法律审查意见和专家论证报告;公开征求企业和群众意见情况的说明;征求有关部门、乡镇
(街道办事处)意见情况的说明;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其他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
对提交常务会议讨论的文稿,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上会文稿质量。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完善。未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的文稿,原则上不得上会。
各议题在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以下相关准备工作:
1.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议题,由议题承办单位报请分管副县长组织,对决策依据、利弊分析、效果预期、实施措施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形成可供讨论决策的建议方案。
2.涉及全县重大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产业规划、重要资源配置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议题,要通过决策咨询机构或召开咨询论证会,形成论证报告。
(七)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所有材料必须依法合规。涉及规范性文件或法律问题的议题,未经县政府法制办法律审查的,原则上不得上会。汇报材料应请示事项明确、理由依据充分、行文规范简练,并对审议通过后的办理意见有明确建议。
(八)议题材料内容及格式符合要求后,由承办单位严格按公文格式要求排版,自行负责印制,于会前2天将材料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六、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按职责分工和权限可予决策的事项,一般不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题。分管副县长和议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均不能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不提请当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七、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对所签建议上会议题和分管工
作议题,应提前将议题所涉及内容事项全面了解掌握并协调一致,对分管工作涉及的议题应发表明确意见。
3.涉及城市建设、交通、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公益、公共服务、价格调整等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的议题,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征集建议,或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4.涉及规范性文件或法律问题的议题,由县政府法制办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5.涉及制发文件、召开会议、评选表彰、举行仪式的议题,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按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1.审签完毕的《XX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题审批笺》。
2.提请审议的正式文本。如:请示、报告以及代拟的县政府文件、决定(草案)等。
3.议题有关情况的说明。主要包括:提请审议事项的必要性和该事项的形成经过;主要法律、政策依据和合理性、可行性;拟出台的措施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影响的评估分析;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情况;专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情况;材料主要内容;发文建议等,一般控制在2页以内(格式见附件2)。
四、根据需要邀请县人武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会议;特邀县委编办、县总工会列席会议。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人旁听会议。根据讨论议题需要,可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部分群众代表旁听会议。
五、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由县长批示确定,或由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书面提出建议报县长审批同意。
)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根据确定议题,编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题单,并按(九
程序送审。
三、会议组织落实
(十)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会议时间确定后,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通知领导、部门(单位)和乡镇参加会议。
(十一)会议期间,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议题之间的相互衔接,及时组织发放议题材料,有序组织人员依次参加会议,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任书面提出建议报县长审批同意后的议题方可确定为常务会议题。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实行议题再审制度。县长批示同意上会的议题,由承办单位填写和运转《XX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题审
批笺》(附件1),完成再审流程后正式确定为当次常务会议题。
人事任免、纪律处分议题不需再审。
(三)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主动协调会商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