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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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砂浆

预拌砂浆

青建管质字〔2013〕80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关于严禁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青政发﹝2012﹞36号)和《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全市规划城区内所有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包括: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外墙保温板粘贴和抹面砂浆以及防水、抗裂等专用砂浆)。

砂浆采购或使用单位必须查验供货企业是否具有《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证书》。

严禁现场搅拌砂浆或采购、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砂浆产品。

具有资质的企业名录可登陆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质量监督栏目中公告栏查询。

二、预拌砂浆生产质量管理(一)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材料进厂登记台帐,所有原材料进厂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并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按批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 预拌砂浆生产用原材料中天然砂的含泥量或人工砂的石粉含量应不大于5.0%,泥块含量应不大于2.0%。

干混抹灰砂浆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内、外墙抹灰区别化生产,并应满足《预拌砂浆》(GB/25181-2010)标准规定。

在外墙保温板粘结砂浆中,添加剂中可再分散乳胶粉用量不少于15kg/t;在外墙保温板抹面砂浆、外墙陶瓷砖粘接砂浆中,添加剂中可再分散乳胶粉用量应保证压折比不大于3.0。

(三)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预拌砂浆》(GB/T25181-2010)的检测规定进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

1.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各品种砂浆产品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2.出厂检验:每批预拌砂浆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并留存检验报告备查;3.交货检验:预拌砂浆进场时,应严格依据《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批量,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交货检验。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召开青岛市深化质量标准化管理暨技术创新现场观摩会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召开青岛市深化质量标准化管理暨技术创新现场观摩会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召开青岛市深化质量标准化管理暨技术创新现场观摩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4.24•【字号】•【施行日期】2012.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召开青岛市深化质量标准化管理暨技术创新现场观摩会的通知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深化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快建筑业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决定召开2012年青岛市深化质量标准化管理暨技术创新现场观摩会。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12年4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李沧区金水路183号万科生态城(金水路以北、宾川路以东、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以西,万科生态城售楼处西侧)。

详见附图。

三、参会人员:市内四区、五市三区及高新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质量监督人员;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住宅小区参建各方(建设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总承包企业质量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质量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

四、会议内容:企业介绍经验,现场观摩深化质量标准化管理及建筑业新技术创新应用情况。

五、其他事项:参会人员请自备安全帽,按照会议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会场,服从现场统一安排,有序进行观摩。

五市三区及高新区工程质监机构负责各区市参会人员的组织工作,并于4月25日下午4:30前将本区市参会单位、人员及本区市带队人员名单报市质监站办公室(联系人:毕劼电话:85062616)。

联系人:董建明电话:139****3732附件:会议时间附图:附图(略)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8.02•【字号】青建管质字[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79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防护、加固措施有效落实,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汛期建筑工地塔吊管理(一)加强塔吊自由端高度设置管理在汛期(7-9月份),所有塔吊的自由端高度均不得超过设计高度的80%,且符合以下规定:1、QTZ40(含40)以下塔吊,自由端高度不得超过16米。

2、QTZ 40- QTZ 80(含80)之间塔吊,自由端高度不得超过24米。

3、QTZ 80以上塔吊,自由端高度不得超过30米。

(二)加强处于独立高度塔吊的加固管理在汛期(7-9月份),处于独立高度的塔吊必须符合以下加固要求:1、自由端高度不得超过设计高度的80%。

2、工程处于主体阶段,但达不到安装首道附着的,应采取提前加设附着装置的加固方式。

3、当汛情(11级及以上大风)来临前,现场有条件的,应将塔吊降落至安全高度,确保塔臂不碰撞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或将塔吊前、后臂拆除。

在汛期(7-9月份),建筑工地塔吊安全管理如与我市《塔式起重机应急加固措施》等相关文件有出入的,以本文件为准。

二、加强塔吊安装使用高度设置管理当前,我市高层建筑不断增多,对高塔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加。

个别生产厂家对部分塔吊的安装使用高度进行了调整,有的增高幅度较大。

我市个别施工企业盲目进行安装使用,导致事故隐患发生。

为确保塔吊施工安全,经研究,从本文件下发之日起,我市将严格控制3类型号塔吊的最大安装使用高度,具体规定如下:1、QTZ315塔吊最大安装使用高度不得超过60米。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5.09•【字号】青建管质字[2012]32号•【施行日期】2012.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2〕32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及省市有关部门关于201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建筑业工作实际,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局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整顿全市建筑市场管理秩序,促进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决定从今年5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打非治违"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清除一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遏制和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质量管理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质量管理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质量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527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测单位,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14〕8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质量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施工质量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一)建设单位是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包含在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建设单位不得将外墙外保温工程单独发包,不得变相指定建筑外墙外保温施工队伍,不得随意改变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图纸内容。

(二)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建筑外墙外保温设计并应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设计单位对其设计的质量负责,对外保温重点部位、节点细部应明确具体做法和相关技术措施。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外墙外保温施工质量负总责。

有专业分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监督专业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外墙外保温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保温材料合格证、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外墙外保温工程全部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信息(含身份信息、社保证明、上岗证书等)进行核查,符合要求后与专业承包单位签订正式的专业分包合同。

总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承包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总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承包单位的施工样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

(四)外墙外保温专业承包单位是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承担保修期内对应的法律责任。

1.企业管理:企业要确保质量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到位履责。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26•【字号】青建管质字[2012]21号•【施行日期】2012.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2〕21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2012年建管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方面的要求,决定自2012年3月26日起对我市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四)《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部令);(五)《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74号);(六)《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鲁建发〔2010〕14号);(七)《山东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鲁建发〔2010〕13号);(八)《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鲁建建字〔2011〕15号);(九)《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十)《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2011〕49号)。

二、检查范围所有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拆迁安置房等。

三、检查内容(一)核查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情况;(二)抽查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以及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三)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含现场钢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节能材料)实施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检测情况;(四)检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的落实情况。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一批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名单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一批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名单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一批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5.02•【字号】青建管质字[2012]30号•【施行日期】2012.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一批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名单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2〕30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要求,经申报、初审和现场审核,莱西市建筑总公司承建的李家上流城中村改造A6地块1.2期等34个工程通过评审,获得2012年度第一批"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对获得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将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分别给予考核加分。

通过标准化创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队伍管理、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方面涌现出了一些创新做法,如:海信凤凰金岸D地块1#-3#楼工程采用的数字化刚性建筑模板支撑组合结构,既省工、省料、省时,又规范美观,安全保障系数高;青岛西海岸月亮湾居住区工程采用的CL建筑结构体系,实现了墙体改革、建筑节能和建筑工厂化的要求,既提高了建筑的抗震性能,又实现了墙体的保温功能。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企业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持之以恒,推动建筑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将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复查和暗访,确保实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常态化。

请获得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的施工企业于2012年5月16日至5月18日到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404室领取证书、奖牌。

附件:2012年度第一批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名单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对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考勤考核管理系统进行培训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对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考勤考核管理系统进行培训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对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考勤考核管理系统进行培训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4.11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对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考勤考核管理系统进行培训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针对部分企业对"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考勤考核"系统操作流程不熟悉问题,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拟组织企业进行操作系统流程免费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市内四区有在建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含外地入青企业)负责考勤考核的操作人员,每个单位仅限1人。

二、培训内容
“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考勤考核管理”系统操作及所涉及问题解答。

三、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4月13日下午2:00--3:30 市内四区在建工程施工企业;4:00--
5:30 外地入青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2、地点: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6楼会议室(澳门路121号)。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业劳务分包秩序,严厉打击"包工头",维护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 号)、《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依法承发包工程,强化劳务分包管理(一)建设(开发)企业1.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发包工程。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将工程肢解发包给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或未按规定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证》的外地施工企业进行施工;不得将工程直接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无资质的企业或"包工头"。

2.建设单位除装饰装修、幕墙、电梯、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等专业工程可以依法单独分包外,不得将外墙保温及涂料、水暖电安装、金属门窗、地暖、防水等专业工程从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强行拿出再另行违法发包。

3.建设单位不得违背总承包合同约定,强行指定分包单位、分包内容等。

4.建设单位须将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款拨付给总承包单位,不得直接拨付给分包单位。

5.建设单位对工程款拨付负总责,应及时足额向总承包单位拨付工程款,并监督施工企业将工资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

(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1.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项目;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2.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不具备使用自有的劳务作业层和自行施工能力、需对外进行劳务作业分包的,必须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严禁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劳务资质的企业或"包工头"3.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在选择劳务分包队伍时,应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情况、工程业绩等,属外地劳务分包企业的,还应当查验是否办理《入青信用登记证》。

建材进场验收与质量检测管理

建材进场验收与质量检测管理

青建管质字〔2012〕112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材进场验收与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材(产品)进场验收与质量检测管理,确保房屋建筑工程使用的建材(产品)质量合格及质量检测行为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建材进场验收与质量检测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一、实行建材(产品)联合验收制度,落实建材(产品)进场验收各方主体责任(一)施工现场建立建材(产品)进场联合验收制度。

成立建材(产品)进场联合验收组,联合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项目总监任组长,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质量员、材料员、专业工程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见证送样人员共同参加,对每批次进场材料进行验收。

联合验收组成立或人员变更时,组长、组员须填写《建筑工程建材(产品)进场联合验收组备案表》(附件1)报工程质监机构备案后,方可开展验收工作。

验收组成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及经办人签字)应留存施工现场备查。

(二)严格履行材料进场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为建材(产品)进场联合验收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联合验收组应严格核查建材(产品)进场报验单、进货单、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并对进场的材料依据有关规定划分检验批次,及时进行相关检验和检测委托工作。

联合验收组应按照附件中材料进场验收管理要点的有关要求进行落实和检查。

填写《建筑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分类登记台账》(附件2)和《建筑工程建材(产品)进场验收登记表》(附件3),审核无误后,联合验收组所有人员在《建筑工程建材(产品)进场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分类登记台账》由监理单位负责管理,必须按顺序编号(编号规则按照附件4),不得篡改、伪造、抽撤和随意涂改。

《建筑工程建材(产品)进场验收登记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管理,编号与《建筑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分类登记台账》一一对应,不得篡改、伪造、抽撤和随意涂改。

青建管质字〔2011〕36号青岛市建管局

青建管质字〔2011〕36号青岛市建管局

青建管质字〔2011〕36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实行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开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借鉴部分开发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标准化管理的成功经验,决定在全市实行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搞好前期策划,实行质量预控标准化管理(一)搞好图纸会审,解决设计缺陷问题建设单位要切实组织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解决图纸本身的缺陷、节点遗漏和平立剖图纸不符等矛盾,重点核查:1、是否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如:栏杆安全高度、安全玻璃使用部位、节能保温防火要求,窗户的选择,以及楼梯、消防楼梯的空间尺寸等。

2、是否影响使用功能,如:空调插座与空调穿墙预留洞位置问题,暖气片与开关、插座间距问题,厨房、卫生间的排烟(气)口的朝向、高度问题,设备管道标高及各种管线标高控制问题等。

(二)进行二次深化设计,解决设计深度和精细化施工问题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对原图纸进行深化设计,绘制各阶段施工协调综合图纸,解决设计图纸和使用功能需求之间的关系及设计深度不能满足精细化施工要求的问题。

1、在结构施工阶段,应绘制各专业预留预埋管线、箱、盒等综合布置图,协调土建与安装专业预留预埋的关系,做到位置准确,不错不漏,不影响结构安全。

2、在设备安装阶段,应绘制各专业管线安装综合布置图及管线交叉布置节点详图。

统筹考虑各管线标高、走向、交叉、支吊架的做法,确定专业交叉部位的安装方法,明确管线布置等。

3、在装饰装修阶段,应绘制各专业末端安装综合布置图。

确定各末端设备安装位置,如吊顶上的灯具、烟感探头、消防喷淋、空调风口、音响喇叭等,做到布局合理、居中对称、美观大方,不影响使用功能。

(三)进行图文并茂的技术交底,解决施工操作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对每一道工序的班组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01•【字号】青建管质字[2011]105号•【施行日期】2011.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105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强领导,做好冬季安全生产部署工作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冬季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实际,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投入,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做好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针对冬季施工的特点,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防火、防冻、防滑、防坠落、防坍塌、防中毒"为重点,强化冬季安全生产管理。

(一)开展教育培训,提高防护意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利用安全教育、技术交底、职工夜校等形式,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供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要扎实认真地提高事故隐患排查和消除能力,做到培训教育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冬季施工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消防管理,防范火灾发生。

各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清剿火患"和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1〕118号)和《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08〕88号)要求,制定消防责任制度,加强施工现场临建设施防火安全管理。

青建管质字号关于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运行管理的通知

青建管质字号关于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运行管理的通知

青建管质字〔2014〕112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运行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管理,明晰各管理部门职责,完善"管理与服务并重、高度联动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现通知如下:一、信用考核运行管理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各方市场主体行为作为监管重点,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检查,考核信息实行分工收集、分级认定、统一管理、动态发布,做到标准统一、信息共享、联动管理。

二、信用考核管理对象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建设(开发)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起重设备安拆企业和建设(开发)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造价专业人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等。

三、责任分工(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及考核信息汇总和结果公布运用,并具体负责市南、市北、李沧辖区内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考核对象的市场行为日常管理工作。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业务职能,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管理规定、考核办法的制定、修改、完善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按职责分工对市南、市北、李沧辖区内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考核对象的市场行为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对年度考核等级为B、C、D级的相关市场主体做出处理。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质安处负责管理考核工作的统一协调,对各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统一审核,提出修改建议。

具体负责市场主体考核系统的日常维护与校验;负责其他区、市上报考核相关信息的审核、确认、录入工作(含授权其他区、市组织的奖励加分的审核、确认);负责其他区、市及建管局各职能部门反映问题的落实;负责其他区、市及建管局各职能部门考核信息的统计,并每季度向局长办公会汇报;负责召开其他区、市及建管局各职能部门的调度会,及时收集考核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意见与建议;组织考核办法的修订工作;负责相关市场主体在质量安全体系监管、市场主体考核、标准化工地管理等市场行为信息的审核。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4.27•【字号】青建管质字[2012]29号•【施行日期】2012.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2〕29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五一"假期将至,为防范各类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日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关系到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春季拉网检查存在的各类问题,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方案,周密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施工单位要认真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企业"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要靠前指挥,工程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也要坚守岗位,狠抓"五一"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落实。

二、开展检查,狠抓落实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模式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深基坑、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从严从细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有效运转。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组织好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制定检查计划,落实检查人员,对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节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凡发现企业、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或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进行严肃处罚。

三、加强值班,报送信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建立"五一"期间的安全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及时掌握生产动态,随时协调处理出现的安全问题,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安监站(值班电话:85061282)。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对青岛市建筑工程代建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对青岛市建筑工程代建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对青岛市建筑工
程代建单位进行考核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建管工字[2011]1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1.03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对青岛市建筑工程代建单位进行考核的通知
(青建管工字〔2011〕1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筑工程代建活动,营造诚实、守信、和谐的建筑市场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18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决定对我市建筑工程代建单位市场行为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考核适用于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代建活动的单位。

代建,是指由专业化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管理,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期,
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给建设单位的行为。

二、工作划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市内四区从事建筑工程代建活动的代建单位市场行为进行考核和日常统计。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在本辖区内从事建筑工程代建活动的代建单位市场行为进行考核和日常统计,并按规定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

代建单位的考核结果适用于全市辖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各级。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名单及分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名单及分工
姓名
姜涛
副巡视员
负责政策法规、建设法治、依法行政工作。
姓名
吴毅
副巡视员
负责城市化办公室日常工作、村镇建设、城镇化、和谐城乡建设工作。
2012-3-5
姓名
杨湧
副主任、城市园林局局长
主持市城乡建设委城市园林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山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安全、浮山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姓名
丁伟
副主任
根据市政府安排,负责新空港建设相关工作。
姓名
贾福宁
副主任
协助分管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风景名胜区、崂山风景区的保护、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城市防汛防雪和抢险救灾;负责建设行业发展规划、经济运行、形势分析、行业统计和数据发布;负责城建重点工程的组织协调、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负责浮山新区的开发建设配套工作、城建投融资工作。担任市城乡建设委新闻发言人。
姓名
迟殿谋
副主任
根据市政府安排,负责董家口港区建设相关工作。
姓名
李典龙
副主任
根据市政府安排,负责铁路两侧环境整治行动指挥分部相关工作。
姓名
孙宗贤
副主任、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
主持市城乡建设委建筑工程管理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建筑业方面工作,负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财源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建设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就业、招生考试、建筑工地流动人口管理、卫生防疫工作。
姓名
孙梦元
副主任
负责行政审批、蓝色经济区建设、建设科技、建筑节能、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科技项目推广应用、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和质量检验、地方建筑材料管理、散装水泥管理和推广应用工作、旅游、会展、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行业协会管理工作。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6.28•【字号】青建管执字[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青建管执字〔2011〕6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鲁建建函〔2011〕6号)精神,市城乡建设委于2011年6月7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家住建部八月份的检查,现提出如下要求:一、以省通知要求为标准,继续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省厅在通知中对此次检查的内容进行了确认,并制作了《全省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表》,分为《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投标情况检查表》、《工程建设质量现场情况检查表》、《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情况检查表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表》四个表格。

这四个表格的检查内容,基本涵盖了工程质量安全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通知要求和表格内容,切实组织好对所有在建项目的检查,并督促企业切实抓好落实。

建设各方主体要依据通知要求,按照表格内容,逐个项目、逐项内容、逐个环节,对照搞好自查,全面落实相关要求。

二、以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借鉴,扎实做好整改工作6月20日省厅检查组来我市随机抽取、检查了四个在建工程,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近期,市建管局组织对部分工程进行了检查,在讲评中均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省检查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如下:1、有的项目钢筋位移很普遍,严重违反国家规范要求,现场实测最大位移达7厘米,并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实现标准化管理的常态化,现就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规范申报制度凡是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必须在开工15个工作日内报送申报材料。

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工程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报送到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工程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同意后集中上报。

二、严格评审前初审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将在评审前对申报的工程进行初审。

在初审中,发现未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施工管理的,给予警告并下发整改通知单,整改仍达不到评审要求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直接取消其评审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预审关,指导企业搞好标准化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对拟参加评审的项目进行评审资格确认,每月上报评审计划。

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组在评审时,对发现达不到评审条件的,一律不予评审。

三、严格评审过程检查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组将对参加评审工程的所有单体进行现场查看,对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得分率达到90%(含90%)以上的评为标准化示范工地。

同时,评审组将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点评,督促整改。

四、严格评审后复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将不定期对已获得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的工程进行复查和暗访,对降低管理标准的撤销其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给予扣分处理。

五、调整评审考核标准和加分政策1.调整评审考核标准。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结合现行的建筑施工标准规范和施工现场管理的新要求,对标准化示范工地考核标准进行了调整修改,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纳入评审内容。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
【发文字号】青建管质字[2011]94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9.20
【实施日期】2011.09.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
(青建管质字〔2011〕94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管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国庆期间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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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兆光、王法姿、
张增昌、刘姗姗、
邓孝磊
23
大截面方形柱模板可调式合金钢柱箍施工工法
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
崔玉军、张桂香、
张增昌、于学磊、
刘姗姗
24
岩石地基液压静态爆破施工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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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发强、刘瑞鹏、
辛鑫、冯强
25
外墙PVC板施工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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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尊强、李卫平、
张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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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鸣、李树山、
陈世利、王冰、席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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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压力板超高倾斜自保温墙体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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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文强、甄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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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面收口封修石材安装施工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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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旭、房世袭、
王文开、张前前、
董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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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旭、周海波、
青岛亿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杨成强、王术光、
玄志成、王学芹、
刘昱凤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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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超、刘光锦、
丁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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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刘善文、徐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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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建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王周尧、贾广庆、
董少亮、刘若邦、
于德浩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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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有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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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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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敖日其楞、江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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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杰、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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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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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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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树涛、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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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伟、王晓明
68
新型轻质混凝土保温隔声地面施工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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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超、李维强、王昌、林帅、邓磊
20
横隔板密布式箱形钢管柱混凝土顶升施工工法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白超、林帅、李维强、王昌、丁福宁
21
提升装置辅助轻质墙板安装施工工法
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孙大虎、王高强、
信国星、董孝明、
王保杰
22
镀膜金属挑檐板装饰、防水施工工法
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3
青岛市建设工程优秀工法三等奖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工法名称
完成单位
主要完成人员
1
坡屋面钢筋混凝土施工工法
青岛新城发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蔡金玲、徐立菘、
李健、王敏、林栋科
2
消能悬吊支架式虹吸雨排水系统管道安装施工工法
青岛恒生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刘建超、周晓伟、
陶丽娜、孙会绩、
李兆宇
3
装配式公共建筑梁柱核心区钢筋绑扎施工工法
13
自保温砌块卡片拉结式防裂施工工法
山东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杨志勇、马腾蛟、
王少辉、周兆伟、
郝庆芳
14
岩棉板伸缩套杆系统压实施工工法
山东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王守文、杨刚、
王宇伟、迟水龙、
李娜萍
15
BIM排版工厂预制组合拼装石材幕墙施工工法
青岛中建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树洪、曲中宝、
孙伟、李孝伟、
刘善文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张堃、王传伟、鹿林、王晓明、朱金丰
69
内衬管分离式多层钢结构钢管柱对接工法
青岛青房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刘寅、张萌萌、
崔荣杰、李振、
毕志华
70
异种防水材料搭接使用施工工法
青岛青房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王淑富、李启东、
陈炜、毕志华、鞠亮
71
高承载力环保型载体桩施工工法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詹巍、胥汉武、刘欢、叶磊、万鹏飞
丁党盛、陈诚、
雷少华
7
单片折弯式可调卡箍模板加固体系施工工法
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高强、赵淑月、
庞维平、刘家文、
王忠浩
8
基于填充墙预制装配式配电箱施工工法
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国星、孙大虎、
王保杰、陈鹏、
闫新洪
9
预制装配式临时设施基础施工工法
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保杰、信国星、
于云海、张马林、
李智超、宋健、段宇
39
下穿航站楼高铁站线隧道整体式台车施工工法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刘刚、高杰、刘诚、张学军、范志洋
40
混凝土板钢筋保护层厚度和板面厚度控制施工工法
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匡朝、王录文、马继进、伊通、李勇
41
墙面英耐特板超薄龙骨胶粘安装法施工工法
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薛同云、柴寿祥、
袁传亮
45
高级装配式板墙面施工工法
青岛颐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王娟、郝周全、
张少鹏、闫升龙、
孙明辉
46
扣件式满堂脚手架节点简化施工工法
山东国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张钦全、杨秋娟、
纪海霞、张勇、
刘桂强
47
建筑系统自动计数配线工作台施工工法
山东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李清华、袁志明、
刘庆芳、张永志、
青岛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于海鹏、王新豪、
刘耀文、薛瑞刚、
张海宁
59
高层建筑局部斜支撑大面积悬挑梁板高支模施工工法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常玉军、于海鹏、
王慧、刘耀文、张秀才、郑晓波、李彦彪
60
装配式超大超厚承插夹芯板吊顶施工工法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张永祯、丁志强、
郑洪、张威岩、付林
61
近海滩涂地区淤泥质腐蚀黏土层多仓预制装配式雨水箱涵施工工法
宋百刚
48
地下室相邻高低层逆向施工工法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豆素芬、王宣、
乌凤文、郝志勇、
郝东雷
49
暖沟盖板安装施工工法
东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张允腾、张景君、
官铖、张瑞、袁茂强
50
超强抗裂耐磨环氧特悦石整体地面施工工法
东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朱龙、官铖、张景君、薛德峰
51
外墙仿砖弹性质感涂料施工工法
72
轻钢屋面太阳能安装施工工法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方楠、熊俊、尹斌斌、盖进举、董振
73
阳极氧化铝合金窗台板安装施工工法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李克、王健、赵平平、杨磊
74
多卡模板施工工法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冯强、刘瑞鹏、辛鑫、路庚顺、冯思源
75
非金属链条式刮泥机施工工法
青岛安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周衍衡、李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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