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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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蔬菜自然灾害保险分析

露天蔬菜自然灾害保险分析

露天蔬菜自然灾害保险分析随着气候变化以及天气异常的增加,农业生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自然灾害的影响。

对于种植蔬菜等农作物的农民来说,自然灾害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这也使得蔬菜农民面临着经济损失的风险。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保险公司开始推出露天蔬菜自然灾害保险。

本文将从保险的数据来源、保险类型、保险费率等方面进行分析。

保险数据来源露天蔬菜自然灾害保险的数据来源主要是气象数据和农业生产数据。

在保险签署前,保险公司会根据历史气象数据以及当地的农业生产数据来评估当地的自然灾害风险。

同时,保险公司也会根据对当地农民的调研来了解他们对自然灾害的感知和需求,从而更好的设计保险产品。

保险类型露天蔬菜自然灾害保险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收益型保险、成本型保险、灾害型保险等。

收益型保险是以农民的种植收入为保险对象,主要是保证农民的收益不受自然灾害的影响。

成本型保险主要是以种植成本为保险对象,保障农民在种植过程中的成本不受自然灾害的影响。

灾害型保险则是在发生自然灾害后进行赔付,主要是针对突发自然灾害的风险。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是露天蔬菜自然灾害保险的核心因素之一。

保险公司根据历史气象数据以及农业生产数据来确定保险费率,同时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来进行差别化定价。

保险公司还会考虑赔付率、基准利率等因素来确定保险费率,从而保证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农民的保障需求。

总之,露天蔬菜自然灾害保险对于农民来说是一种重要的保障方式,同时也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市场。

保险公司需要利用大数据和科技手段来更好的评估自然灾害风险,并设计更加符合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

同时,政府也有责任对农业生产进行更好的监管和扶持,从而为农民提供更好的保障和发展机遇。

2017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精神,更好发挥农业保险支持“三农”发展的作用,结合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情况和农村经济产业发展实际,制订2017年度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扶贫优先、依法合规、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是指各级政府将农业保险的组织推动纳入政府工作安排,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行政区域内的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引导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规范、有效进行。

政策支持是指财政部门对农业保险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补贴,以降低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投保成本和经济负担。

扶贫优先是指农业保险优先在贫困县(区)开展,省、市财政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扩大贫困县(区)农业保险覆盖面。

依法合规是指农业保险工作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

自主自愿是指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与承办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自愿原则下签订农业保险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

协同推进是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农业保险宣传、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和防灾防损等工作中与其他相关部门和承保机构积极配合,支持各项工作及时、顺利开展。

二、主要内容(一)试点品种、区域和规模。

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规模分别为70万头、18万头、130万头;仔猪、种公猪保险在杨凌示范区开展,试点规模分别为11万头、100头;小麦保险在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开展,试点规模810万亩;玉米保险在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开展,试点规模800万亩;油菜保险在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汉中市、安康市开展,试点规模110万亩;水稻保险在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开展,试点规模90万亩;马铃薯保险在咸阳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开展,试点规模195万亩;棉花保险在渭南市开展,试点规模10万亩;森林保险实现全省公益林全覆盖,试点规模约10500万亩;苹果保险在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开展,试点规模70万亩;核桃保险在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开展,试点规模25万亩;大枣保险在榆林市开展,试点规模1.5万亩;设施蔬菜“银保富”保险在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开展,试点规模4万亩;花椒保险在宝鸡市开展,试点规模1万亩。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09•【字号】喀署办发〔2016〕184号•【施行日期】2016.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社会保险正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喀署办发〔2016〕18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历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将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三项重点任务之一,不断加大对农业保险政策的支持力度。

喀什地区始终把农业保险作为全区支农惠农的工作重点,大幅提升财政补贴比例和资金,有效扩大了农业保险覆盖面,对保障农牧民群众利益、恢复受灾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功能和作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的作用,建立健全我区农业生产风险防范机制,切实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14号)文件精神,经地区研究决定,2017年度全地区农业保险业务统一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具体负责承办,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政策性农业保险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积极支持“三农”问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市场化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的重要体现。

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低保障、定保额、低保费、广覆盖”的原则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模式,积极组织人员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落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项措施。

我国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情况评析

我国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情况评析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MAY 2017我国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情况评析丁少群罗婷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在国家推动、农户需求的情况下,我国近些年在多地开展了农业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涉及多种农产品,本文通过对我国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发现近10年的试点虽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有效需求不足、销售渠道过窄、数据严重缺乏、试点范围狭小而难以分散风险等。

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适合我国天气指数保险发展的建议,即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改变销售模式、建立健全风险分散机制、实行差别费率或差额补贴、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并加大专业人才培养(本文中天气指数保险均指农业天气指数保险)。

一、引言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灾害频频发生且造成巨大损失,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一个有力手段,对于我国农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然而传统农业保险在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查勘定损成本高等问题,大大削弱了农业保险的风险管理作用,急需创新型农业保险解决上述问题,天气指数保险由此受到重视。

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丰富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工具”;2015年9月,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做好农业气象灾害理赔和防灾减损工作的通知》(保监产险〔2015〕192号),56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MAY 2017作物,以虾蟹为主的水产品,以羊为主的牲畜。

试点地区虽然涉及16个省份,但许多地区都是近一年才开始进行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如四川,并且已有产品中,试点集中在浙江、上海等东南地区,仅浙江省试点就占据约22%。

(二)产品开发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发展发展,,参与供给主体增加在试点开始前两年,产品设计以粮食作物为主,最近两年80%为特色经济作物,2016年就有10多种产品进行试点。

印发气象指数保险工作方案

印发气象指数保险工作方案

印发气象指数保险工作方案气象指数保险,这可真是个挺新鲜又挺实在的事儿呢。

咱先说说啥是气象指数保险吧。

就好比你种了一园子的菜,这菜的收成和天气关系可大了。

要是突然来一场暴雨或者长时间干旱,那菜可就遭殃了。

气象指数保险呢,就像是给你的菜园子请了个天气保镖。

它不是像以前那种保险,要等损失都明明白白了才来赔钱。

它是根据气象部门给的一些气象指数,像降雨量达到多少毫米、温度高到多少度或者低到多少度,只要这个指数符合了保险合同里说的情况,那就给你赔钱。

这多方便呀,就像你和老天爷之间有了个明确的小约定似的。

那这个气象指数保险工作方案该怎么印发呢?这就像做饭得有个菜谱一样,得一步一步来。

先得把这个气象指数保险的内容搞清楚、搞透彻。

这保险保什么呀?是保农作物的产量呢,还是保养殖户的牲畜在极端天气下的安全呀?这得像数家珍一样,一个一个列出来。

比如说,对于种小麦的农民,要明确在干旱指数达到多少的时候保险就启动。

这就像给每个来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编上号一样,每个不同的情况都得有对应的处理办法。

然后呢,得找对人去推广这个工作方案。

不能光在办公室里坐着等人家来问呀。

得像小蜜蜂采蜜一样,主动飞到那些需要的人身边去。

比如说,要到农村去给农民伯伯讲,到海边给那些养殖户讲。

给他们讲这个气象指数保险有多好,就像告诉小孩子糖有多甜一样。

得让他们明白,这可不是什么骗人的东西,是实实在在能在天气不好的时候给他们保障的。

再就是这个工作方案的格式和语言要接地气。

不能写得像天书一样,全是些晦涩难懂的词儿。

要写得像拉家常一样,让大家一看就懂。

就好比你给家里老人写信,你肯定不会用那些文绉绉的词儿,得直白简单。

比如说,“如果降雨量低于20毫米,持续10天以上,那么您就能拿到保险赔偿啦。

”而不是写什么“在降水稀少,持续时长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获取相应赔付。

”还有啊,在印发这个工作方案的时候,要考虑到不同地区的差异。

咱国家这么大,南方和北方的天气差别可大了。

南方经常有台风,北方有时候干旱得厉害。

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农业保险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保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2016年我省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123号)和2017年实际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保险标的与险种本方案适用于政府财政提供保险费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

2017年,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农业保险险种共16个,其中,中央补贴险种7个:橡胶树保险、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森林保险、玉米保险、甘蔗保险;体现海南特色农产品和海洋特色的险种9个:制种保险、香蕉风灾保险、芒果保险、大棚瓜菜保险、烟叶保险、农房保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渔船保险和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中,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由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试点,其它15个险种在全省推广。

考虑到海南属于自然灾害频发地区,我省将选择2—3个市县研究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另外,我省还将进一步研究探索在三沙海域开展渔业养殖保险试点。

有条件的市县政府可探索运用农业保险进一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并选择有我省特色、存量规模大且稳定、对促进“三农”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特色畜禽、花卉和水产养殖的深水网箱、鱼排网箱风灾指数保险以及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创新型保险产品作为试点,与种养业共保体成员单位探索地方特色险种,同时稳步推进“保险+期货”试点,省或市县财政可给予适当支持。

其中:在市县财政至少补贴10%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补贴40%,但省级财政对每一个市县的特色险种补贴总金额不高于100万元(五指山、白沙、琼中、保亭、临高等5个国家级贫困市县不高于150万元)。

凡试点特色险种的市县,需在承保出单前将方案(含保险方案和补贴方案)报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农险办)备案。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东方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东方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东方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25•【字号】东府办〔2017〕145号•【施行日期】2017.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社会保险正文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东方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14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7年东方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25日2017年东方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农业保险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保险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2016年我省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16〕1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10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险标的与险种本方案所称的农业保险,是指政府财政提供保险费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

2017年,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农业保险险种共16个,其中,中央补贴险种7个:橡胶树保险、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森林保险、玉米保险、甘蔗保险;体现海南特色农产品和海洋特色的险种9个:制种保险、香蕉风灾保险、芒果保险、大棚瓜菜保险、烟叶保险、农房保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渔船保险和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除上述险种外,考虑到我市的羊养殖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且有存量规模较大、价格稳定等特点,对促进“三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将羊养殖保险作为我市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险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二、险种目标任务2017年,省下达我市任务险种12个,其中,中央补贴险种5个:橡胶树保险实施规模1000亩、水稻保险实施规模30000亩、能繁母猪保险实施规模1200头、育肥猪保险实施规模13000头、森林保险实施规模60000亩;体现海南特色农产品和海洋特色的险种7个:制种保险实施规模31000亩、香蕉风灾保险实施规模8000亩、芒果保险实施规模1000亩、大棚瓜菜保险实施规模3000亩、农房保险实施规模43870户、渔船保险实施规模60艘、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规模500人。

露地蔬菜气象指数保险赔偿金额核算——以丰宁满族自治县大白菜种植为例

露地蔬菜气象指数保险赔偿金额核算——以丰宁满族自治县大白菜种植为例

中图分类号:F840.66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0899(2019)10-0040-05气象指数保险作为一种新型农业保险,它采用客观气象数据作为依据,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还可以有效克服传统保险中存在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近年来在国内外得到广大应用。

加拿大科研人员设计了高温指数保险来减少高温对玉米和饲草产量造成的损失。

南非的苹果合作社针对霜冻灾害设计了霜冻气象指数保险来分散霜冻灾害给苹果种植带来的风险。

国内,毛裕定等通过对浙江省柑桔主产区年极端最低气温的风险分析,提出以柑橘冻害气象指数作为冻害保险赔付标准。

刘映宁等根据陕西苹果花期低温冻害的不同等级,开发了苹果花期冻害保险指数。

娄伟平等根据茶叶遭受霜冻的损失率与最低气温的的关系,设计了浙江省茶叶霜冻气象指数。

[1]以上研究多是在气象指数保险设计中分析了赔付标准、费率厘定与气象要素的关系,但是都没有分析气象指数保险赔偿金额的核算问题。

农业保险赔偿金作为农户灾后恢复生产的重要资金来源,旨在为农户恢复生产购买农资物品提供资金支持,农业保险赔偿金额核算的研究本就不多,考虑气象因素的则更少,本文利用本地气象数据对种植成本变化进行了定量分析,为其它地区露地蔬菜气象指数保险赔偿金额核算提供参考方法。

1数据与方法1.1数据蔬菜种植成本数据来源于蔬菜种植大户及农业种植专家,气象数据来源于丰宁满族自治县国家观测站,电费价格数据来源于国网承德供电公司。

1.2统计方法降水变化趋势分析是利用最小二乘法求气候要素长时间序列趋势。

降水变化趋势采用mann-kendall非参数趋势检验法检验分析[2]。

2生产资料费用核算生产资料费用主要包括:土地流转费用,人工和机械成本,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物品成本。

露地蔬菜气象指数保险赔偿金主要为农户恢复生产购买农资物品提供资金支持,所以土地流转费用,人工和机械成本在本文只做简单介绍,不计算在露地蔬菜气象指数保险赔偿金额内。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策性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策性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策性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15•【字号】毕府办函〔2017〕56号•【施行日期】2017.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种植业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策性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毕府办函〔2017〕56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农委、扶贫办、畜牧水产局、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各保险经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政府金融办、贵州保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财金〔2017〕39号)和《关于认真开展政策性蔬菜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黔财金〔2017〕40号)精神,进一步开展好我市家禽养殖及蔬菜种植保险工作,大力支持我市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产业健康发展。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各县(自治县、区)要按照《2017年政策性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保险工作目标计划分解表》(附件1),将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保险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程。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保险工作。

(三)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报市工作组备案后启动实施,7月底前须完成辖区内政策性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保险工作。

(四)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做好我省政策性家禽和蔬菜种植保险进度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财金〔2017〕46号)(附件3)要求,于6月25日前将成立县级工作领导小组情况及相关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和市政府金融办(联系人:任克夫<市政府金融办银行保险科科长>;电话:8632158;邮箱:****************。

郭靖<市财政局农业科副科长>;电话:8221637;邮箱:*****************)。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7.06.07
•【字号】沪农委〔2017〕119号
•【施行日期】2017.06.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精神,进一步保障广大菜农的利益,市农委结合本市“夏淡”期间地产绿叶菜生产情况,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17年度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6月7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府办[2017]102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6.16【实施日期】2017.06.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10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16日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农业保险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保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2016年我省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123号)和2017年实际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保险标的与险种本方案适用于政府财政提供保险费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

2017年,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农业保险险种共16个,其中,中央补贴险种7个:橡胶树保险、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森林保险、玉米保险、甘蔗保险;体现海南特色农产品和海洋特色的险种9个:制种保险、香蕉风灾保险、芒果保险、大棚瓜菜保险、烟叶保险、农房保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渔船保险和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中,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由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试点,其它15个险种在全省推广。

考虑到海南属于自然灾害频发地区,我省将选择2-3个市县研究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另外,我省还将进一步研究探索在三沙海域开展渔业养殖保险试点。

有条件的市县政府可探索运用农业保险进一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并选择有我省特色、存量规模大且稳定、对促进“三农”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特色畜禽、花卉和水产养殖的深水网箱、鱼排网箱风灾指数保险以及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创新型保险产品作为试点,与种养业共保体成员单位探索地方特色险种,同时稳步推进“保险+期货”试点,省或市县财政可给予适当支持。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2017年农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2017年农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2017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麻政办发[2017]13号【发布部门】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7.05.20【实施日期】2017.05.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2017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政办发〔2017〕1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2017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20日麻阳苗族自治县2017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17〕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农业保险主要内容(一)水稻保险保险责任: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鼠害直接造成的叶片毁坏、茎杆折断、倒伏、根系枯萎或死亡。

保险金额:每季每亩苗期为280元,分蘖拔节期为320元,成熟期为360元。

保险费率:5%,即每亩收取保费18元。

保费补贴: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3%,县财政补贴32%。

(二)油菜保险保险责任: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鼠害直接造成的叶片毁坏、茎杆折断、死苗、死杆、倒伏或死亡。

保险金。

XX市2017年养殖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XX市2017年养殖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XX市2017年养殖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财金〔2012〕2号)精神,继续完善养殖业保险体系建设,支持养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要求,通过建立养殖业政策性保险制度,促进政策扶持与商业化运作有机结合,分散养殖产业生产风险,提高养殖产业防灾防疫、抵御自然灾害和生产自救的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二、工作任务及安排(一)保险品种。

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奶牛政策性保险、育肥猪政策性保险。

(二)保险范围及规模。

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全面覆盖,应保尽保。

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的承保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承保条件的存栏能繁母猪。

具体承保条件为:投保的能繁母猪品种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投保时已产过仔猪且畜龄在4周岁以下(不含)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以上(含30头),且规范化、封闭化管理的养殖场(户);饲养场(户)经营管理制度健全,圈舍卫生整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能繁母猪必须佩戴能识别身份的标识。

奶牛政策性保险的承保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承保条件的存栏奶牛。

具体承保条件为:投保奶牛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奶牛必须具有能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饲养场(户)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投保时奶牛畜龄在2.5周岁(含)至7周岁(不含)之间;投保的奶牛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

育肥猪政策性保险的承保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承保条件的存栏育肥猪。

具体承保条件为:育肥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含)以上;年出栏量500头以上(含500头)或存栏量300头以上(含300头),且规范化、封闭化管理的养殖场(户);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预防接种并有记录,且育肥猪必须佩戴能识别身份的标识;投保时育肥猪体重20公斤(含)以上;饲养场(户)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2017年营口市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营口市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营口市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协同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根据《辽宁省农委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保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法〔2017〕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种植业保险工作实际,现制定2017年营口市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2017年营口市种植业保险继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以各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为引导,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发挥农业保险机构市场主体优势,进一步规范种植业保险经营,提高服务质量,有效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增强受灾农户恢复生产能力,为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提供保障。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一)主要目标2017年全市农业保险面积要达到94.35万亩以上,其中大石桥市投保面积57万亩;盖州市投保面积30万亩,鲅鱼圈区投保面积2.6万亩,老边区投保面积4.2万亩,站前区投保面积0.454万亩,西市区投保面积0.095万亩。

(二)主要任务1.稳步推进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品种保险中央、省级、市县级财政对玉米、水稻、大豆、花生、小麦等5种粮油作物保险给予保费补贴。

全市粮油作物保险投保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2.继续鼓励各县(市)区开展日光温室保险支持各县(市)区开展日光温室大棚保险。

省、市县财政对日光温室保险给予保费补贴。

日光温室大棚保险按照作物生产季节开展保险,申请保费补贴时间截止到6月30日,7月1日后签订的保险合同转入下年度。

3.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根据2017年省种植业保险实施方案规定,我市可根据财力状况,针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开展保险,市县财政予以补贴。

对纳入全省一县一业特色优势农产品,顺利运行一年以上,达到一定规模,符合保险监管要求,并且为广大农户所接受的,可向省农委、省财政厅提出纳入全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的申请。

露天蔬菜自然灾害保险分析

露天蔬菜自然灾害保险分析

露天蔬菜自然灾害保险分析近年来,由于全球气候变化引发的自然灾害频发,农业生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露天蔬菜种植受天气影响较大,风霜雨雪等自然灾害给蔬菜种植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降低农民在自然灾害中的损失,保险公司推出了露天蔬菜自然灾害保险。

本文将对这一保险进行分析,为种植户的选择和保险公司的设计提供参考。

一、露天蔬菜种植的自然灾害风险露天蔬菜种植在生长周期中很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

台风和暴雨会导致蔬菜农田内的水浸浸泡,影响蔬菜的生长和产量;寒潮和霜冻会导致蔬菜植株受冻死亡;冰雹和强风则会摧毁蔬菜植株。

由于这些自然灾害的不可预测性和破坏性,蔬菜农户很难在自然灾害来临之前采取有效的防护和减灾措施。

二、露天蔬菜自然灾害保险种类及产品特点针对露天蔬菜种植的自然灾害风险,保险公司推出了相应的保险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种类:1. 露天蔬菜风险保险:主要针对台风、暴雨、冰雹等自然灾害引发的蔬菜植株死亡、产量减少等风险进行保障。

2. 露天蔬菜农田水浸保险:主要针对暴雨和台风导致农田内水浸浸泡,影响蔬菜生长和产量的风险进行保障。

3. 露天蔬菜霜冻保险:主要针对寒潮、霜冻等自然灾害导致蔬菜植株受冻死亡的风险进行保障。

以上保险产品特点均是根据蔬菜种植的不同生长周期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因素进行设计,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也有所差异。

三、露天蔬菜自然灾害保险的作用与意义1. 保障农户的生产利益:自然灾害对蔬菜种植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购买露天蔬菜自然灾害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农户的损失,保障其生产和经营利益。

2.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险的风险分担和赔偿机制可以帮助农户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其生产信心,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 稳定市场供应:自然灾害对蔬菜生产的不确定性会导致市场供应的波动,购买保险可以降低农户的损失,稳定市场供应。

4. 推动保险市场发展:随着农业保险市场的不断扩大,将为保险公司提供更多的业务机会,促进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2017年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2017年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2017年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10•【字号】博州政办发〔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2017年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7〕10号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自治州2017年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10日自治州2017年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自治州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种植业保险工作,提高种植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确保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制定本方案。

一、种植业政策性保险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包含主险和附加险。

主险承保暴雨、雹灾、霜冻、风灾、洪水(政府蓄洪除外)、内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作物损失;附加险承保病虫鼠害、干旱等灾害造成的农作物损失及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事故损失。

㈠保险范围。

州域内(不含第五师)基本农户(即:第二轮土地承包户、村集体机动土地承包户、地方国有农牧场责任田承包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即:司法农场、部队农场、非农公司、种植大户等)种植的棉花、小麦、玉米、油葵、甜菜、水稻作物。

㈡保险金额、保费标准及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棉花900元/亩或1200元/亩(自愿选择,多保多赔),小麦800元/亩,玉米、水稻均为700元/亩,油葵、甜菜均为600元/亩。

保费标准:主险棉花、玉米、甜菜、水稻费率均为7%,小麦、油葵费率均为5%;附加险在主险亩保费基础上加收3元。

农作物政策性保险保费为:棉花66元/亩或87元/亩、小麦43元/亩、玉米52元/亩、油葵33元/亩、甜菜45元/亩、水稻52元/亩。

2017年蔬菜种植保险实施方案

2017年蔬菜种植保险实施方案

2017年蔬菜种植保险实施方案2017年蔬菜种植保险实施方案一、保险标的保险标的:全省范围设施蔬菜的温室大棚及棚内种植蔬菜、规模露地种植蔬菜。

投保条件:管理规范、合法经营的蔬菜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或以乡镇、村委会为单位联户投保;蔬菜种植规模在10亩以上,采用的品种在当地种植一年以上;蔬菜种植期(定植到采收期)设施大棚栽培在30天以上、露地栽培在20天以上。

具备以上条件的均可投保。

符合条件的设施温室大棚及棚内蔬菜、露地蔬菜应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二、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自然灾害所造成保险标的损毁;2.泥石流、山体滑坡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火灾、雷击、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所造成保险标的损毁;人为破坏或人为有意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属保险责任。

三、保险期限设施温室大棚保险可选择冬季(11月1日-翌年5月31日)、夏季(6月1日-10月31日)或全年投保;棚内及露地蔬菜作物保险期限从定植开始到收获结束为止,或事先约定期限。

四、保险金额、参考保险费率及保险费遵循“市场运作、自主自愿、保障适度、保额分项、合理定价、赔付分类”的原则,参考基础、棚架、栽培架、物联网、薄膜、水肥设施、控温湿光设备等温室大棚全部实际成本价值,以及在保险期间内所发生的种子种苗、肥料、基质、农药、灌溉、机耕、管理等蔬菜种植直接物化成本来确认实际保额。

具体如下: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万元/亩)参考保险费率(%)参考保费(元/亩)全年冬季夏季设施蔬菜温室大棚1-20 3 1.5 4 150-8000设施果菜类蔬菜0.25-0.64 100-240设施非果菜类蔬菜0.1-0.3 40-120露地果菜类蔬菜0.1-0.35 50-150露地非果菜类蔬菜0.03-0.15 15-75 果菜类蔬菜包括茄果类、菜用瓜类、果用瓜类、豆类等蔬菜。

营口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营口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营口市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协同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根据《辽宁省农委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保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法〔2017〕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种植业保险工作实际,现制定2017年营口市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2017年营口市种植业保险继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以各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为引导,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发挥农业保险机构市场主体优势,进一步规范种植业保险经营,提高服务质量,有效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增强受灾农户恢复生产能力,为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提供保障。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一)主要目标2017年全市农业保险面积要达到94.35万亩以上,其中大石桥市投保面积57万亩;盖州市投保面积30万亩,鲅鱼圈区投保面积2.6万亩,老边区投保面积4.2万亩,站前区投保面积0.454万亩,西市区投保面积0.095万亩。

(二)主要任务1.稳步推进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品种保险中央、省级、市县级财政对玉米、水稻、大豆、花生、小麦等5种粮油作物保险给予保费补贴。

全市粮油作物保险投保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2.继续鼓励各县(市)区开展日光温室保险支持各县(市)区开展日光温室大棚保险。

省、市县财政对日光温室保险给予保费补贴。

日光温室大棚保险按照作物生产季节开展保险,申请保费补贴时间截止到6月30日,7月1日后签订的保险合同转入下年度。

3.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根据2017年省种植业保险实施方案规定,我市可根据财力状况,针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开展保险,市县财政予以补贴。

对纳入全省一县一业特色优势农产品,顺利运行一年以上,达到一定规模,符合保险监管要求,并且为广大农户所接受的,可向省农委、省财政厅提出纳入全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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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通过产品创新,简化理赔程序,发挥菜农抗灾减灾积极性,切实保障菜农的利益,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险标的
“夏淡”期间尚未投保蔬菜种植保险的露地青菜、鸡毛菜、米苋、生菜、杭白菜。

如菜农上述品种已经投保蔬菜种植保险的,不得再投保气象指数保险,即同一地块种植的绿叶菜不得重复投保蔬菜种植保险和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

2017年承保绿叶菜约3万亩,其中青菜、鸡毛菜承保约2万亩,生菜、杭白菜和米苋承保约1万亩。

二、保险责任
保险期内,实际日平均温度高于约定的日平均温度或累计降水量高于约定的累计降水量时,视为高温保险事故或降水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2017年6月16日至9月13日,具体为每茬青菜、杭白菜、米苋、生菜投保期间为35天,每茬鸡毛菜投保期间为25天。

9月13日后种植(播种)的青菜、鸡毛菜、杭白菜、米苋、生菜不再接受投保。

四、投保对象
投保对象包括蔬菜生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等生产者均可投保, 2亩以上的绿叶菜种植散户由所在镇、村统一组织投保。

五、投保时段
考虑到“夏淡”期间不同日期种植的保险标的生长周期日平均温度和累计降水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初步确定5天为一个投保时段,不同投保时段对应不同的投保期间日平均温度或累计降水量。

六、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费
保险金额按照保险产量(按亩均产量的70%)与单位生产成本乘积确定,保险费率为10%。

保险费等见下表:
七、保费补贴标准
(一)青菜、鸡毛菜
青菜和鸡毛菜参照沪农委〔2016〕33号规定,由市级财政、区财政按差别政策给予70%的保费补贴。

(二)米苋、生菜、杭白菜
米苋、生菜、杭白菜由农业部《上海市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创新研究》项目给予70%的保费补贴。

2017年项目补贴计划不超过80万元。

投保人必须足额缴付自缴保费后方能享受财政补贴。

八、理赔方法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种植标的所在区县投保周期实际日平均温度数据,如高于约定的保险日平均温度,保险人按以下公式进行赔偿:
赔款=每亩保险金额×保险数量×赔偿比例(见下表)
该项责任赔款最高为保险金额的50%,约定的保险期间日平均温度见附件1。

日平均温度差是指投保标的在投保期间实际日平均温度超过约定的保险期间日平均温度的部分。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种植标的所在区县投保周期实际累计
降水量数据,如高于约定的保险累计降水量,保险人按以下公式进行赔偿:赔款=每亩保险金额×保险数量×赔偿比例(见下表)
该项责任赔款最高为保险金额的50%,约定的保险期间累计降水量见附件2。

累计降水量差是指投保标的在投保期间实际累计降水量超过约定的保险期间累计降水量的部分。

九、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要求
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是提高本市蔬菜种植保险覆盖率的一种探索,各区农委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各区农委应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工作分工,责任落实到位,指导投保对象均衡投保时段,协助安信农保公司区支公司做好相关行政村动员工作,组织推动本村散户菜农联合投保,确保所在区露地种植蔬菜气象指数保险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考核
各区农委应督促安信农保公司区支公司按照有关保险监管
要求,切实做到保单到户,做到“见菜”承保。

各区农委应与安信农保公司区支公司共同踏田抽查。

必要时,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开展抽查工作,对不实投保的数量,坚决予以批退。

(三)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完善
各区农委待2017年度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工作结束后,应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在2017年11月底前将本区工作总结和相关工作建议报送市农委。

市农委将在各区工作基础上,逐步完善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工作。

附件:1. 2017年度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起赔标准(日平均温度)
2. 2017年度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起赔标准
(累计降水量)
附件1
2017年度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起赔标准
(日平均温度)
单位:摄氏度
1. 假设某合作社7月11日在嘉定区种植的青菜投保本气象指数保险,约定保险期间日平均温度为28.4℃。

如果青菜生长周期(35天)内实际日平均温度超过28.4℃,保险公司将按照赔偿公式进行赔偿。

2. 假设某合作社7月15日在松江区播种的鸡毛菜投保本气象指数保险,约定保险期间日平均温度为28.5℃。

如果鸡毛菜生长周期(25天)内实际日平均温度超过28.5℃,保险公司将按照赔偿公式进行赔偿。

附件2
2017年度露地种植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起赔标准
(累计降水量)
单位:mm
1. 假设某合作社7月11日在宝山区种植的青菜投保本气象指数保险,约定保险期间累计降水量为169.5mm。

如果生长周期(35天)内实际累计降水量超过169.5mm,保险公司将按照赔偿公式进行赔偿。

2. 假设某合作社7月15日在崇明区播种的鸡毛菜投保本气象指数保险,约定保险期间累计降水量为102.3mm。

如果生长周期(25天)内实际累计降水量超过102.3mm,保险公司将按照赔偿公式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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