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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
第三节 财产保险 一、财产保险概述
㈠财产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财产保险是指以补偿投保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 目的,以特定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承保标的的保 险活动。
(2)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它是指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即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发生变 化
(3)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它包括合同的解除和中止 两个方面的内容。
㈡、保险合同的终止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因法律规定的 原因出现,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 约定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之消灭 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两种 : 其一,行使终止权之终止 其二,保险合同
第三章:保险公司
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
第五章: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七章:保险责任
第八章:附则
商法学
商法学
五、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平等自愿原则 (三)公平竞争、等价有偿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保险利益原则 (七)近因原则
商法学
㈡、保险人义务
1.条款说明义务 2.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3.保密的义务
㈢、索赔和理赔
商法学
索赔
1.提出出险通知和索赔请求
2.提供索赔单证
3.领取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
理赔
1.立案检验、现场查勘 2.审核责任 3.计算、确定并支付保险金 4.损余处理
商法学
㈣、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又称代位追偿权,是指在 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履行保险合同并赔 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所取得的在其赔付 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依法 享有的向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责任人)请求 索赔的权利
六、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商法学

保险法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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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制度与相近制度的区别
(一) 保险与救济
1 行为,救济方和被救济方之间不存在双向的权 利、义务的制约,更无等价有偿的对价条件.
2 或公民个人,只要自愿就可以成为救济人,法 律对其资格并无其他限制。
3 救济的适用对象(被救济人)是不特定的, 不受限制。
4 救济的内容可以是实物或者金钱,均来自于 救济人自身的财力,也不需被救济人支付对价。
与此不同,建立人身保险所需的保险利益 是为保险法所规定的血缘关系(如投保人与被 保险人之间存在着配偶、子女、父母关系)或 社会关系(如债权人以其债务人作为被保险人 而以自己作为受益人投保人寿保险),故而强 调投保之时,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具有保险 利益,一般并不刻意要求在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之时存在保险利益。
5 救济的范围(数量)由救济人自愿决定。
(二) 保险与储蓄 1 适用范围不同。 2 法律性质不同。 3 实施条件不同。
(三) 保险与赌博 1 性质不同。 2 目的不同。 3 适用条件不同。 4 作用不同。
(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我国《保险法》的调整范围限于商业保险, 故应将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加以区别。
各个国家均在国民经济总体中建立了相对 独立的危险管理体系,专门从事危险研究和管 理,从中认识危险发生的规律,采取必要的控 制和处置危险的手段。这些手段主要包括:
(1)预防措施。 (2)抢救措施。 (3)经济补偿措施。
(二)保险市场是市场经济的必要组成部分
1 市场经济将以市场法则调节市场行为作为核 心内容
社会保险是以国家或者国家授权机构作为 社会保险人,依法向公民强制征收社会保险费 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 生育、伤残、死亡或失业而丧失劳动能力或失 去工作机会的公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 障制度,是用以克服社会风险的制度。

保险基础知识培训PPT讲座资料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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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姑娘不情愿地离开了办公室,夏先 生开始 了自己 的工作 ,他先 为小树 披上大 号的衣 服,再 提醒太 阳公公 ,春天 已经过 去了, 转眼就 到了八 月,夏 天就这 样戛然 而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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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知识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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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险合同的要素和形式
了解保险合同的要素,以及保险合同可以采 用的不同形式和结构。
4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终止
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终止条件,包括合同 成立的方式和合同解除的情形。
二、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责任免除与限 制条款
解读保险合同中的责 任免除与限制条款, 了解保险公司在何种 情况下不承担赔偿法知识的有效方法与技巧,让您更好地应对实际保险问题。
三、保险经营管理
1
保险公众宣传和广告
2
探讨保险公司进行公众宣传和广告的法
律要求和限制。
3
保险公司的资质和经营方式
了解保险公司的资质要求以及不同的经 营方式,包括直接业务和再保险。
保险监管及投诉处理
介绍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和作用,以及 投诉处理的程序和方式。
四、保险市场发展趋势
保险市的现状与趋势
分析当前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和 未来趋势,为您提供洞察市场的 角度。
保险产品的创新与发展
探索保险产品的创新方向和未来 发展的趋势,为您提供新的投保 选择。
保险科技的应用
介绍保险科技在保险业中的应用, 包括人工智能、区块链和大数据 分析。
五、保险案例分析
保险案例的分析和评估
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探讨保险索赔的核实和赔偿额的计算。
案例中的保险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法
针对案例中出现的保险法律问题,讨论解决方法和法律规定的适用。
缔约方的义务
详细讨论保险合同中 缔约方的义务,包括 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 权利和责任。
索赔处理有关 的条款
深入了解保险合同中 与索赔处理有关的条 款,包括索赔条件、 索赔流程和索赔金额 的计算方法。
保险金的给付 和计算方法
介绍保险合同中保险 金的给付方式和计算 方法,让您清楚知道 如何获得合理的保险 赔偿。

社会保险知识讲座PPT

社会保险知识讲座PPT

(5)年度本人负担医药费超过2万元的人员。
二、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救助 2、救助年限:一般为1-6年。 3、救助金的偿还 根据《泰州市养老保险断保救助办法》规定,救
助金在领取退休金的当月起按月在退休金中扣还。每 月扣还金额不低于本人养老金的40%。救助金不收取 利息,到期只需偿还本金。
社会保险有关常识
大纲:
社会保险的基本概念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一、社会保险的基本概念
➢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特质帮助的制度。
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直最高缴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规定逐年缴纳保费,多缴
多得。
二、养老、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支付终身;
2、202X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100元; 3、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每超过1年,
二、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工龄
退休养老金 退职养老金
(基础工资占比) (基础工资占比)
不满10年 10年至19年 20年至29年 30年至34年 35年以上
50% 70% 80% 85% 90%
50% 60% 70%
80%
注:以上数据依据2002年文件规定。 如退休人员育有独生子女,养老金可核加5%。
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保险法(全套课件457P)

保险法(全套课件457P)



应特别指出的是,保险中个别种类的人寿保险虽具 有储蓄的性质,但与纯粹的储蓄相比,实质上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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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险与保证 • 二者相似之处在于,保险是保险人对于他人 所致的损失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而保证是 保证人对于他人债务不履行而代负履行责任。 • 其差别在于,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证合 同是单务合同; •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 • 保险合同是独立合同,保证合同是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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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可保危险的种类 • 保险所承保的危险,主要以纯粹危险为对象。纯 粹危险,依其损害对象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财产 上的危险、人身上的危险和责任上的危险。 • 财产上的危险,即财产上发生直接或间接损害的 可能性。 • 人身上的危险,系指就人的生命和身体有关的一 切危险而言,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发生在人身上 的可能性,如人的死亡、疾病、伤害、残废等。 • 责任上的危险,系指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 害,依法对他人负赔偿责任的可能性。
保险法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2009年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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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后的保险法共分8章187条,分别 为总则、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经营 规则、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业 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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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现代各国的保险法 • (一)法国法系 • 海上贸易编入1807年《法国商法典》的海 商编; • 陆上保险适用1804年《法国民法典》有关 “射幸契约”的规定; • 1930年《保险合同法》; • 保险业法规定在《法国商法典》 • 西班牙、比利时、葡萄牙、土耳其等国家 属于法国法系。

保险法知识讲座(14P)

保险法知识讲座(14P)

第一部分:保险法
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 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 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 合同无效。
第一部分:保险法
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 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 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 的权利的。
Hale Waihona Puke 第一部分:保险法六、理赔程序和时限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 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 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 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 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 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 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 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 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部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二、分支机构的设立

第一讲保险法概述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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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制度形成的社会条件
❖ (一)寻求保险保障需方的存在 ❖ (二)保险服务成为独立的商品类型 ❖ (三)专门提供保险商品的供方的形成
❖ 二、现代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 ❖ 共同海损奠定基础 ❖ 海上借贷则是海上保险的前身
❖ 三、现代保险成长与火灾(陆上)保险 ❖ “火灾基尔特” ❖ 英国伦敦大火
❖ 3、被救济对象不特定;被保险人特定; ❖ 4、救济无需对价;保险需要相应对价; ❖ 5、救济范围由救济人自定;保险范围按照约定。
(二)保险与储蓄
❖ 储蓄是指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将其拥有的货币或有 价证券的使用权让渡给银行,并从中依法获取利息 的行为。与保险的却别在于:
❖ 1、适用范围不同;保险仅限于补偿意外
❖ 1、保险是发生在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 或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关系)
❖ 2、保险的适用范围涉及财产保险(补偿性) 和人身保险(返还性和给付性)两大类型
❖ 3、保险法的规定的保险限于商业保险
保险的法律特征
❖ 1、以约定的危险作为对象的; ❖ 天灾人祸; 纯粹危险 ❖ 2、以危险地集中和转移作为运行机制的; ❖ 保险人集中危险;投保人转移危险 ❖ 3、以科学的数理计算为依据的; ❖ 概率论;大数法则 ❖ 4、以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共济为基础的; ❖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 5、以经济补偿作为保险手段的; ❖ 6、是一种商品经营活动;
❖ (二)非损失说:保险技术说;经济需要满足说; 相互保险机构说;经济保障说
❖ (三)二元说: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
保险的两重社会属性
❖ 1、保险的经济属性 ❖ 生产力的发展——产品剩余——私有制——
私有财产保护——危险存在——保险 ❖ 2、保险的法律属性 ❖ 道德危险 ❖ 最大诚信原则 ❖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法知识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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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常通过保险合同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 。 3、保险条款是记载保险合同内容的条文、款目,是保险合同双方享受权利
与承担义务的主要依据,一般事先印制在保险单上。
三、保险合同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
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 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六、保险代理人、经纪人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 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 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 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 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 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 利益;
三、保险合同
三、保险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1、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2、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持保险合同有效的重要条
件之一 。
第十二条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
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三、保险合同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1、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由法律确认的 权利和义务。
二、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指商事保险公司通过与投保人订立商 事保险合同,将收取的保险费集中起来,建立保 险基金,用于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 损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补偿,或对人身伤亡或丧失 工作能力的被保险人给予保险金的活动。

《保险法讲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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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将保险法纳入商法典中,主要有法国、日本、比利时、西班牙等; 2.制定单行保险法律,主要有德国、瑞士、瑞典、丹麦、英国、美国等; 3.将保险法作为民法典的一部分,放在民法债编中,采此体例的国家主要有意
大利、原苏联及东欧一些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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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法的历史流变
• 一、保险法的形成 • 二、大陆法系保险法的历史流变 • (一)法国法系国家的保险法 • (二)德国法系国家的保险法 • 三、英美法系保险法的历史流变 • (一)英国保险法 • (二)美国保险法
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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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 保险合同的特征是在保险合同与其他民法上合同
相区别而言所表现出来的不同于其他民法上合同 的属性。 • (一)保险合同是债权合同 • 保险合同不能直接促使权利发生、变动或消灭, 是债权合同非物权合同。 • 保险合同属债法上合同的一种,但因保险合同所 生之债系属特种之债,故民法上有关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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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合同,实务中有利于便捷地完成交易,切合效率价值的要求,亦能满足当 事人的实际生活需要。若必须等到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单证后才能成立, 则不利于上述价值的实现。其三,若采要式说,在实务中则必须等到签发保 险单或其他保险单证后合同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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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 • 格式合同是指由当事人一方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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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 合同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出相应代价为标
准,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两种。若当事人 一方取得合同约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 相应代价,则为有偿合同。若当事人取得约定的 权益,无须向对方当事人给付相应代价,则是无 偿合同,。 • 区分的法律意义在于:其一,订立合同主体的要 求不同。其二,当事人的责任轻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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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保险合同认定保险金额为二十万元。某天发 生事故轿车全损,保险公司应赔多少?
保险法
•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 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 故发生的除外。
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
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
三、保险合同
四、保险条款
基本条款与附加条款 法定条款与任意条款 特殊——免责条款:保险法第十七条。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说明义务。
五、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生效和有效的重要条件,主要包括两层含义:
一、保险法的构成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五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保险法》第二条将保险定义为: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 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 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 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不定值保险?
一、保险法的构成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共8章,187条。
五、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二)最大诚信原则 诚实信用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他方不得隐瞒欺诈,必须 善意地、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1、告知:指保险合同一方签订合同时,就相关事项向对方 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2、保证:指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向保险人保证做或不 做某一事情,或者保证某种事态存在或不存在。 3、弃权和禁止反言 弃权是保险人放弃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 或保证而产生的保险合同解除权。 禁止反言,是指保险人既然放弃自己的权利,将来不
2、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常通过保险合同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 。 3、保险条款是记载保险合同内容的条文、款目,是保险合同双方享受权利
与承担义务的主要依据,一般事先印制在保险单上。
三、保险合同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
案例
• 某甲买了一辆小轿车,向保险公司投财产险,保 险合同中确定该车的保险价值为十万元。
• 1.保险合同认定保险金额为十万元。某天发生 事故轿车全损,保险公司应赔多少?若在事故中 该车损失八万元,保险公司应赔多少?
• 2.保险合同认定保险金额为八万元。某天发生 事故轿车全损,保险公司应赔多少?若在事故中 该车损失六万元,保险公司应赔多少?
保险法律知识解析
分公司法律部
2012年4月9日
问题
• 保险法由哪几部分构成,保险法意义上的保险是 指什么?
• 什么是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 什么是保险利益? • 什么是保险合同? • 保险有哪些原则? • 什么是保险代理人、经纪人? • 如何履行明确告之义务? • 什么是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重复保险、定值
三、保险合同
三、保险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1、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2、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持保险合同有效的重要条
件之一 。
第十二条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
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三、保险合同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1、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由法律确认的 权利和义务。
2、投保人 第十条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
险费义务的人。
三、保险合同
3、被保险人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
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4、受益人 第二十二条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
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问:(1)吴某是否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五、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三)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直接促成结果的原因,效果上有支配力或有效的原因,而并非指时 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
保险人对以承保危险为近因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承保危险非近因所造成 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
• 甲于04年1月1日对其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火灾保险,没有投盗窃险, 保险期间为04年1月1日至05年1月1日。04年5月1日甲家中发生 火灾时,有一部分财产被抢救出来放在露天场地,接着又被盗走 。
1、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 投保人的资格; 2、保险利益是认定保险合同有效的依 据。
案例
• 按照保险利益原则,下列哪些当事人的投保行为无效( ) • A某甲为自己购买的一注彩票投保 • B某乙为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购买人寿险 • C某丙为自己买的新车投保财产保险 • D某丁为自己与女友的恋爱关系投保
二、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指商事保险公司通过与投保人订立商 事保险合同,将收取的保险费集中起来,建立保 险基金,用于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 损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补偿,或对人身伤亡或丧失 工作能力的被保险人给予保险金的活动。
保险的实质不是保证危险不发生、不遭受损失, 而是对危险发生后遭受的损失予以经济补偿。
• 12、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存在下列情形的应认定其具 有保险利益:
• (1)对保险标的享有物权; • (2)对保险标的享有债权; • (3)保险标的系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 (4)对保险标的享有其他合法权益。 • 财产保险合同中不同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分别投保的,
保险法
•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 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 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法
•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 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 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十、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
• 定值保险又称“约定价值保险”,“不定值保险”的对称。保险合同双方当 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财 产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成立后,如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财产全部损失时, 无论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是多少,保险人都应当以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价值作 为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而不必对保险标的重新估价。
保险法
•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 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 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 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 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 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 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 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 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 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 的权利。
保险法
•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 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 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保险法
•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 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 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指导意见
• 问:对于被盗的财产保险公司是否须赔偿?
五、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四)损失补偿原则(只适用财产保险) 当保险事故发生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在其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 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含义: 第一,有损失才有赔偿; 第二,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足额保险)
六、保险代理人、经纪人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 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二、什么是保险
保险的理解: 1、社会角度:分散危险、消化损失 2、法律角度:合同
三、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保险合同的参加者,是在保险合同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以及协助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的人。
三、保险合同
1、保险人
第十条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 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 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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