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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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方案
接到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的《关于转发鲁教基函〔2019〕31 号文件开展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后,我
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的图书
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科室人员和各年级语文学科组
长为组员。领导小组成员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了
详实可行的行动开展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1号)、德州市教育和
体育局《关于转发鲁教基函〔2019〕31号文件开展全市中小学图书
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为指导,开展本次集中审查清理活动,确保我校图书室和班级图书角的图书质量,营造健康安全的育人
环境,保障我校师生教育教学需求,充分发挥图书室育人功能。
二、审查清理范围
我校图书室及各班教室图书角的图书、期刊等。
三、审查清理依据
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见附件中附件1)
四、组织实施
专项行动由领导小组组织,各年级语文学科组长带领本年级组语文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专项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图书审查清理工作,根
据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学校教师开展图书审查清理工作,及
时汇总分析有关结果。学校图书室的图书由各语文学科组长、图书管
理员带领全体语文教师进行集中审核;各班教室图书角图书审查与清
理工作由本班正副班主任负责,各年级主任负责督促与总结工作。
(一)专题会议。2019年12月9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体语文教师参加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要求全体教师严肃对待此
次专项审查清理行动,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
理标准》,以及如何做好图书审查清理台账。
(二)自查。2019年12月14日前,全体语文教师根据标准
逐本审核图书室内的图书,建立工作台账,将需要清理的图书登记造
册(样表可参照附件中附件2),提出清理意见,报学校图书审查清
理专项行动小组审查。各班正副班主任根据标准逐本审核教室内图书
角中的图书,要求同上。
(三)清理。2020年1月4日前,学校根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意见,按照资产处置办法和相关规定,对图书进行分类处理:非法
图书坚决清理;不适宜和外观差的图书,停止流通,另库保存;可能
有保存价值的陈旧图书单独存放。
(四)抽查。2020年1月15日前,学校专项行动小组对各年级组的审查清理工作进行抽查。对于不认真落实,审查不严密,不细致,
存在漏洞的年级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校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年级组及各位教师的职责分工,落实
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扎实抓好专项行动。行动开展过程中各年
级语文学科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图书室内指定书架图书清查
工作。各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组各班教室图书角中图书的审核工作,
是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落实清理标准。标准是专项行动自查、审查、清理和
抽查的主要依据,各位教师必须要认真学习标准,准确把握尺度,确
保清理效果。
(三)完善建立长效机制。今后我校将严格落实《中小学图书馆
(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
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谁推荐谁负责”,“谁
选用谁负责”原则,建立图书采购责任机制,把好新增图书入口关。
我校将会根据我校实际,根据“谁受赠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捐赠图
书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审查流程,确保捐赠图书质量。我校将定期开
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学校图书室内的图书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
质图书不少于一本,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四)加强教室内图书角图书的审核力度,定期检查各班教室图
书角的图书有无更新,有无违规图书,确保各班教室图书室的图书都
是健康的、积极的、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确保学生能够自觉地远离不良书籍。
(五)整个自查和清理过程中,学校领导小组都会组织教师进行
检查督促,确保各位教师都能严格根据要求进行落实。强化日常监督,
确保工作的实效性。
XX学校
2019年12月8日附件1:《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
附件2:中小学图书馆清理图书登记表(样表)
附件1
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
为开展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审查清理标准,具体如下。
一、非法图书
(一)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二)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四)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五)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