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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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械
设
备
管
理
人
员
制
度
20 年月日A4打印/ 可编辑
安生生产管理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按维修厂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好安全工作。
2.全体员工必须要有较好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安全第一的思想贯穿
自己的工作全过程,对于违反操作规程的将会受到批评、教育,严重的将会受到处罚,造成后果者将受到处分,直至辞退。
3.安全规则:
1.禁止在仓库、维修车间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
3.未经允许,不得将非维修人员带入维修车间或仓库。
4.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的危
险的操作和事件要及时制止,严重的要报告主管。
5.员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及应急设备的使
用方法,并设专人负责。
6.员工在进行工作时,应佩戴必要的防护工具或穿防护服。
7.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
自使用机器设备。
8.禁止拆除或移动厂区和设备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
备。
9.员工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员工有义
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
4.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规定:
1.发生安全事故后应以最快速度上报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应
尽快赶到现场,及时组织现场人员设法将事故损失降至最
低。
2.发生事故后,实行“三不放过”,及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保证今后
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5.排除隐患:
1.为保障安全操作,员工应及时汇报厂区所有不安全的实际操
作或事故隐患。
2.维修厂管理人员应定期视察厂区,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维修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本厂设备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并做好设备维修记录台帐。
2、设备操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3、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4、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5、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6、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7、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8、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单位领导批准。
9、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管理员归档,以便检查。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特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
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维修企业人员培训制度
1、企业员工的培训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厂(公司)工会或其它职能部门(人员)负责具体措施落实。
2、企业每次组织一次集中政治学习,及时向员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规定。
3、企业的相关部门(人员)应结合生产情况,适时开展技术学习和技术练兵活动,使员工不断汲取新知识、新技术,为生产经营服
务。
4、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营造“人人刻苦钻石技术,个个争当生产能手”的深厚氛围。
5、鼓励职工开展自学、互帮互助活动,对学有成就的视情作适当
奖励。
6、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有资质要求的岗位,应组织人员参加专
业培训和考核,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维修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检”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2、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以及有关地方标准。
3、实行企业内部各班组之间质量检查评比。
4、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5、组织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参加质量培训、考核工作。
6、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处理。
7、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建立单车《汽车维修技术档案》。
8、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车辆维修竣工出厂进按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9、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本公司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9.1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本公司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本公司负责。
9.2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
10、托修单位与本公司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汽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分析和鉴定,并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11、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规定技术标准的,本公司免费返修,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维修企业配件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