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流出物的监测与控制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监测总结报告放射性流出物的监测与控制
第二组:梁文法程争波尹翔伟钱根生许凯峰
2016-3-11
1
目录
1 基本概念和管理要求 (3)
1.1 放射性流出物的概念 (3)
1.2 放射性流出物的特点 (3)
1.3 管理要求 (3)
2 流出物的污染物种类 (4)
2.1 放射性物质 (4)
2.2 化学物质 (5)
2.3 热量 (5)
3 流出物的来源 (5)
3.1 核燃料的循环 (5)
3.2 核技术利用活动 (6)
3.3 伴生放射性矿 (6)
4 流出物在环境中的转移弥散途径 (6)
4.1 辐射源与人的关系 (6)
4.2 气载放射性核素照射途径 (7)
4.3 液体流出物照射途径 (8)
5 控制流出物排放的原则 (9)
5.1 剂量控制,充分保护公众安全 (9)
5.2 年排放量实行总量控制 (10)
5.3实行最优化政策 (11)
5.4可核查性原则 (11)
2
6 流出物排放要求和排放准则 (12)
6.1申报和批准 (12)
6.2 净化与处理 (12)
6.3 专设排放口 (12)
6.4 流出物的监测 (13)
6.5 不满足要求的能返回净化系统 (13)
6.6 对放射性液体流出物实行槽式排放 (13)
7 流出物监测的基本要求 (13)
7.1 制定监测大纲(计划) (13)
7.2 气体流出物在线监测 (14)
7.3 液体流出物等比取样 (14)
7.4 无组织排放监测 (14)
7.5 监测应“平战结合” (14)
附录(问答环节) (14)
3
1 基本概念和管理要求
1.1 放射性流出物的概念
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2003版《放射性废物术语》中的定义,对流出物的相关词条进行归纳得出的概念如下:由实践中的某个源,得到授权、有计划、有控制的释放到环境中的气体或液体放射性物质,通常目的是得到稀释和弥散。
1.2 放射性流出物的特点
(1) 流出物属于低水平放射物
流出物特指核与辐射设施经气体及液体途径向环境排放的低水平放射性废物。中、高水平放射性废气和废液禁止向环境中排放。
(2) 流出物排放是放射性废物处置的一种方式
对于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置的方式 是将其放置在处置场或处置库中,使之与人类的生活环境隔离。对流出物的处置方式则是有控制的将其排放到人类的生活环境中。流出物这种排放方式本身就是对放射性废物的一种处置。
(3) 流出物排放必须经批准
由于流出物是放射性废物,流出物排放同时是放射性废物处置的一种方式,因此,对于流出物的管理和控制既要遵循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又要执行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相关要求。
(4) 流出物是辐射影响的源项
对一个特定的核与辐射设施在运行期间对环境产生的辐射影响,其源项就是流出物。如果对流出物有了有效控制,排入环境的放射性物质就得到了有效控制。
1.3 管理要求
(1)按辐射安全管理
4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的监管工作。对流出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属于辐射安全管理范畴,要按辐射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根据辐射安全管理要求,对于“排出”的项目不管,对于课豁免的项目按照程序予以豁免,只对应当管理的项目集中精力管好。流出物排放属于辐射安全管理中应该管理的范畴之内。
(2) 充分考虑环境容量
流出物排放是一种处置方式,且流出物排放出去就没法回取。因此,对于流出物排放的管理必须充分考虑环境特点,对于不同的环境容量,应该执行有区别的管理要求。
(3) 不等同于气、液放射性废物
前面提到的流出物是指核与辐射设施经气体及液体途径向环境排放的低水平放射性废物。流出物的确是一种气体或液体放射性废物,但是不能将“气体或液体放射性废物”与“流出物”等同。对“气体或液体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包括净化、整备等许多措施,而对“流出物”的安全管理主要是控制排放。因此,对流出物的管理不能等同于对气体或液体放射性废物的管理。
(4) 务必执行最优化原则
流出物的排放是不希望的,但又是不得不做的事情。现在,要想和雨辐射设施达到零排放是不可能的,目前可能做的是使和与辐射设施流出物排放量尽可能的低。
(5)不能忽略非放污染物
在放射性流出物的安全管理中,很容易忽略非放污染物的影响。国际原子能机构注意到这一现象,并对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9条基本原则)作了补充:要考虑非放污染物的影响。
2 流出物的污染物种类
2.1 放射性物质
关于流出物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因流出物来自核与辐射设施,人们自然首先关注放射性问题。
5
2.2 化学物质
有一些核与辐射设施经流出物向环境不仅排放放射性物质,还会有化学物质,例如核动力冷却水中的氯化物,某些核燃料循环设施排放的酸。在评价核与辐射射施的环境影响时,对此亦进行评价。
2.3 热量
对于像核动力厂这类设施,裂变能仅有三分之一转变为电能,其余的以热能形式排出,其中大部分余热经冷却水排入受纳水体,使受纳水体温度上升。对于这类情况,由于流出物导致的受纳水体温度升高,需要从生态影响角度考虑,依据相关法规、标准进行评价。
3 流出物的来源
3.1 核燃料的循环
(1) 铀矿采冶
在铀矿开采和冶炼中,有放射性气溶胶和气体向环境释放。此外,铀矿开采和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水冶尾渣及堆浸渣等固体放射性废物也不断向环境释放出氡气。铀矿开采和冶炼过程中,矿坑水和处理后的工艺废水也含有一定量的放射性物质和酸、碱等非放污染物。
(2) 核燃料生产
核燃料生产是核燃料循环中最干净的环节。因此此时所操作的核素较为单一。主要是238U 、235U 和234U ,流出物排入环境的放射性物质也较少。
(3) 核动力厂运行
核动力厂发电的同时会产生大量的放射性物质。尽管99%以上的放射性物质被包容在反应堆内,但由于产生的放射性物质总量巨大,在正常运行期间流出物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物质是不可忽略的。不论是从流出物排放控制,还是从环境监测角度,对流出物的排放方式、排放数量以及受纳流出物的环境状况和容量都是应予以关注的。
(4) 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