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鳌高中学生社团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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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鳌高中学生社团建设方案

学生社团作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

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实施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的重要途

径,在繁荣校园文化,推进和谐校园、文明校园建设中发挥

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

兴趣爱好,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激发学生潜能,促进学生身

心健康,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探索实施素

质教育新途径,全面建设我校中学生社团,大力提升学生综

合素质,倾力打造教育品牌,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此,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认真

践行"为人正,为学勤,为业精"办学理念,努力实现"以人为本,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促进师生共同成长,提高办学水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目标,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促进中学生社团活动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学生

社团在校风、学风、校园文化建设及素质教育等方面的积极

作用,引导和带动广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1.全面履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组织青年、引导青年、

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这四项职能,丰富学生的课

余生活。

2.以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个性

全面发展,让不同的学生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发展,真正

实现自我管理、自主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创新这一目标。

三、加强领导

1.我校学生社团是经学校党委批准,由政教处具体分管,校学生会发起,在校团委组织下,由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

在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以成员共同兴趣爱好为

桥梁,开展学术、文化、艺术、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有

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组织。

2.各社团设会长1名(任期原则上为一年,主要为高二

年级学生),副社长1-2名(主要为高一年级学生)。社团的主要干部由该社团会员民主选举或推荐,经校团委考察合格

同意后产生。

社团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威信,乐于为同学

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建议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一是学习确有困难,无精力担任社团干部者;二是受到校纪处分未撤销者;三是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

各社团会长应于每学期第一周内拟定工作计划并报校

团委备案,要定期召开本社团成员会议,组织学习,举办讲

座(或培训),因地制宜并安全地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3.各社团需有较为固定的指导老师。社团指导老师应该

是我校在岗正式教职工,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能胜任对

其工作的指导。指导教师为社团学习、会议、活动的第一安

全责任人。

四、组织管理

(一)学生社团的成立

1.学生社团应以促进同学交流,增加知识,增长才干,

丰富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为根本目的。学生社团不得吸收校

外人员入会,不得成立跨校际、跨地区的学生社团,但社团

在经校团委批准后可以和校外社团联谊,开展活动。

2.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学生加入社团,同时需填写

《新鳌高中社团会员登记表》,凭班主任推荐意见进行登记

注册。学生社团成员应在20--50人间为宜,并聘请1名以上相对固定的本校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我校社团共分为学术科

技、文化艺术、实践服务三大类,包括以下社团:书香苑、

美术协会、青年志愿者队

(二)学生社团的管理

1.学生社团必须自觉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社团活

动必须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必须有利于促进学生德、

智、体、美全面发展。

2.每学期开学初,校团委要组织各学生社团要积极做

好新成员的发展工作,并对社团干部进行调整充实。学生社

团可以制作本社团的标志,可以使用宣传栏及张贴海报,可

以创办内部的交流刊物,但须由校团委组织审查通过方可实

施。

3.社团活动时间以周一至周五学生在校期间为主,每

两周一次。各社团主要利用此时间开展社团活动。双休日、

节假日开展活动的须严格执行安全审批制度;社团活动地点

以校内为主,需外出的活动,如参观、访问、慰问、清扫、志愿者服务等须严格执行安全审批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且必须有教师带队,教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

4.社团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社团每学期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材料要及时报校团委备案。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坚持课余时间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学校集体性活动。学生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活动外,应接受学校统一策划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关义务。

5.每个学生社团必须有自己的品牌节目或作品,要有特色和创新。

(三)学生社团的考核及表彰

1.各社团的指导老师将根据学生出勤情况、态度、过程和结果等定期进行考核,对于表现突出的,上报校团委审核,给予一定奖励;对于表现欠佳,违反校规校纪的,给予批评乃至取消其成员资格的处罚,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校团委将根据各社团年度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优秀社团的评选活动,表彰一批校级优秀学生社团。学校每年对优秀学生社团及其负责人进行表彰和奖励。评比中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评比的标准分为如下四个部分:

①参与学校及校团委活动情况(占总分30%);

②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占总分40%);

③宣传工作情况(占总分20%);

④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占总分10%);

3.对社团工作提出有实效性、建设性意见的社团干部

或成员将同时给予一定的奖励。

4.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过程中,应分阶

段上交相关材料(活动记载本、教案、学生作品、过程性资

料、学生取得的成绩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活动情况,定期

评出优秀指导教师。

五、其他事项

1. 学校各部门要理解、支持和重视学生社团工作,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社团活动能让广大学生找到自我、确立自

信、发展自身,同时社团活动会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陶冶

学生的情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指导教师要精心设计活动,每学期开学初向学校递

交具体实施规划。指导教师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工

作,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保证学生的出勤率。因特殊情况

无法参加活动的社团成员需提前向指导老师递交由班主任

签字的请假条。

新鳌高中团委

201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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