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鳌高中学生社团建设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鳌高中学生社团建设方案
学生社团作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
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实施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的重要途
径,在繁荣校园文化,推进和谐校园、文明校园建设中发挥
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
兴趣爱好,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激发学生潜能,促进学生身
心健康,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探索实施素
质教育新途径,全面建设我校中学生社团,大力提升学生综
合素质,倾力打造教育品牌,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此,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认真
践行"为人正,为学勤,为业精"办学理念,努力实现"以人为本,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促进师生共同成长,提高办学水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目标,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促进中学生社团活动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学生
社团在校风、学风、校园文化建设及素质教育等方面的积极
作用,引导和带动广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1.全面履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组织青年、引导青年、
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这四项职能,丰富学生的课
余生活。
2.以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个性
全面发展,让不同的学生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发展,真正
实现自我管理、自主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创新这一目标。
三、加强领导
1.我校学生社团是经学校党委批准,由政教处具体分管,校学生会发起,在校团委组织下,由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
在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以成员共同兴趣爱好为
桥梁,开展学术、文化、艺术、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有
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组织。
2.各社团设会长1名(任期原则上为一年,主要为高二
年级学生),副社长1-2名(主要为高一年级学生)。
社团的主要干部由该社团会员民主选举或推荐,经校团委考察合格
同意后产生。
社团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威信,乐于为同学
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建议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一是学习确有困难,无精力担任社团干部者;二是受到校纪处分未撤销者;三是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
各社团会长应于每学期第一周内拟定工作计划并报校
团委备案,要定期召开本社团成员会议,组织学习,举办讲
座(或培训),因地制宜并安全地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3.各社团需有较为固定的指导老师。
社团指导老师应该
是我校在岗正式教职工,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能胜任对
其工作的指导。
指导教师为社团学习、会议、活动的第一安
全责任人。
四、组织管理
(一)学生社团的成立
1.学生社团应以促进同学交流,增加知识,增长才干,
丰富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为根本目的。
学生社团不得吸收校
外人员入会,不得成立跨校际、跨地区的学生社团,但社团
在经校团委批准后可以和校外社团联谊,开展活动。
2.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学生加入社团,同时需填写
《新鳌高中社团会员登记表》,凭班主任推荐意见进行登记
注册。
学生社团成员应在20--50人间为宜,并聘请1名以上相对固定的本校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我校社团共分为学术科
技、文化艺术、实践服务三大类,包括以下社团:书香苑、
美术协会、青年志愿者队
(二)学生社团的管理
1.学生社团必须自觉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社团活
动必须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必须有利于促进学生德、
智、体、美全面发展。
2.每学期开学初,校团委要组织各学生社团要积极做
好新成员的发展工作,并对社团干部进行调整充实。
学生社
团可以制作本社团的标志,可以使用宣传栏及张贴海报,可
以创办内部的交流刊物,但须由校团委组织审查通过方可实
施。
3.社团活动时间以周一至周五学生在校期间为主,每
两周一次。
各社团主要利用此时间开展社团活动。
双休日、
节假日开展活动的须严格执行安全审批制度;社团活动地点
以校内为主,需外出的活动,如参观、访问、慰问、清扫、志愿者服务等须严格执行安全审批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且必须有教师带队,教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
4.社团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
社团每学期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材料要及时报校团委备案。
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坚持课余时间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学校集体性活动。
学生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活动外,应接受学校统一策划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关义务。
5.每个学生社团必须有自己的品牌节目或作品,要有特色和创新。
(三)学生社团的考核及表彰
1.各社团的指导老师将根据学生出勤情况、态度、过程和结果等定期进行考核,对于表现突出的,上报校团委审核,给予一定奖励;对于表现欠佳,违反校规校纪的,给予批评乃至取消其成员资格的处罚,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校团委将根据各社团年度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优秀社团的评选活动,表彰一批校级优秀学生社团。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生社团及其负责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评比中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评比的标准分为如下四个部分:
①参与学校及校团委活动情况(占总分30%);
②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占总分40%);
③宣传工作情况(占总分20%);
④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占总分10%);
3.对社团工作提出有实效性、建设性意见的社团干部
或成员将同时给予一定的奖励。
4.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过程中,应分阶
段上交相关材料(活动记载本、教案、学生作品、过程性资
料、学生取得的成绩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活动情况,定期
评出优秀指导教师。
五、其他事项
1. 学校各部门要理解、支持和重视学生社团工作,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
社团活动能让广大学生找到自我、确立自
信、发展自身,同时社团活动会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陶冶
学生的情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指导教师要精心设计活动,每学期开学初向学校递
交具体实施规划。
指导教师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工
作,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保证学生的出勤率。
因特殊情况
无法参加活动的社团成员需提前向指导老师递交由班主任
签字的请假条。
新鳌高中团委
201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