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4年版)
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71号附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4年版)目录一、粮食及粮食制品 (1)1 小麦粉 (1)2 大米 (4)3 挂面 (7)4 其他粮食加工品 (10)5 淀粉及淀粉制品 (17)6 方便食品 (22)7 速冻面米食品 (27)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32)1 食用植物油 (32)2 食用油脂制品 (39)3 食用动物油脂 (43)三、肉及肉制品 (47)1 生鲜肉 (47)2 预制肉制品 (53)3 熟肉制品 (61)四、蛋及蛋制品 (72)1 鲜蛋 (72)2 蛋制品 (74)五、蔬菜及蔬菜制品 (80)1 蔬菜 (80)2 蔬菜制品 (85)六、水果及其制品 (93)1 新鲜水果类 (93)2 水果制品 (96)七、水产及水产制品 (104)1 水产品 (104)2 水产制品 (110)八、饮料 (124)1 瓶(桶)装饮用水 (124)2 果、蔬汁饮料 (128)3 蛋白饮料 (131)4 碳酸饮料(汽水) (136)6 固体饮料 (142)7 其他饮料 (146)九、调味品 (150)1 酱油 (150)2 食醋 (154)3 酱类 (157)4 固态调味料 (161)5 半固态调味料 (167)6 液体调味料 (172)7 食用调味油 (176)8 味精 (178)9 鸡精调味料 (181)十、食糖 (185)十一、酒类 (190)1 白酒 (190)2 啤酒 (193)3 黄酒 (196)4 其他蒸馏酒 (199)5 葡萄酒 (202)6 果酒(发酵型)及其他发酵酒 (206)7 配制酒 (210)十二、焙烤食品 (215)1 糕点 (215)2 月饼 (219)3 饼干 (223)4 粽子 (226)十三、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 (231)1 茶叶 (231)2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236)3 焙炒咖啡 (240)十四、薯类及膨化食品 (244)1 膨化食品 (244)2 薯类食品 (248)十五、糖果及可可制品 (254)1 糖果 (254)2 巧克力及制品 (258)4 可可制品 (265)十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269)十七、豆及豆制品 (274)1 豆类 (274)2 豆制品 (275)十八、蜂产品 (282)1 蜂蜜 (282)2 蜂王浆 (285)3 蜂花粉 (288)4 蜂产品制品 (290)十九、冷冻饮品 (295)二十、罐头 (300)二十一、乳制品 (310)1 液体乳 (310)2 乳粉 (321)3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325)4 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 (328)二十二、特殊膳食食品 (340)1 婴幼儿配方食品 (340)2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349)3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354)4 其他配方谷粉 (358)二十三、食品添加剂 (362)1 食品添加剂明胶 (362)2 食品添加剂焦糖色 (366)3 复配食品添加剂 (369)4 食用香料香精 (372)二十四、餐饮食品 (376)一、粮食及粮食制品1 小麦粉1.1 适用范围适用于小麦粉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编号汇总】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编号汇总】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编号汇总产品类别编号:产品类别编号由阿拉伯数字合组,位于QS代码第5位至第8位,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
具体类别编号规定:一、粮食加工品:小麦粉0101;大米0102;挂面0103;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0201调味品:酱油0301;食醋0302;食糖:糖0303味精:0304;鸡精调味料:0305;酱类:0306四、肉制品:肉制品0401五、乳制品:乳制品0501六、饮料:饮料0601七、方便食品:方便面0701八、饼干:饼干0801九、罐头:罐头0901十、冷冻饮品:冷冻饮品1001十一、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1101 十二、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1201 十三、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1301;果冻1302十四、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1401含茶制品和代用茶(代用茶)1402十五、酒类:白酒1501葡萄酒及果酒1502;啤酒1503;黄酒1504十六、蔬菜制品:酱腌菜1601十七、水果制品:蜜饯1701十八、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1801 十九、蛋制品:蛋制品1901二十、可可及焙烤咖啡系列产品:可可制品2001; 二十一、焙炒咖啡2101二十二、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2201二十三、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301 二十四、糕点:糕点食品2401二十五、豆制品:豆制品2501二十六、蜂产品:蜂产品2601二十七、特殊膳食:婴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婴幼儿配方谷粉):2701 二十八、其他食品2800。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分类及编号【精选】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编号产品类别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位于QS代码第5位至第8位,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
具体类别编号规定:粮食加工品小麦粉0101;大米0102;挂面0103;其他粮食加工品010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0201;食用油脂制品0202;食用动物油脂0203调味品酱油0301;食醋0302;糖0303;味精0304;鸡精调味料0305;酱类0306;调味料:0307肉制品肉制品0401乳制品乳制品0501;婴幼儿配方乳粉0502饮料饮料0601方便食品方便面0701饼干饼干0801罐头罐头0901冷冻饮品冷冻饮品1001速冻食品速冻食品1101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1201;薯类食品1202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1301;果冻1302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1401;含茶制品和代用茶1402酒类白酒1501;葡萄酒及果酒1502;啤酒1503;黄酒1504;其他酒1505蔬菜制品蔬菜制品1601水果制品蜜饯1701;水果制品170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01蛋制品蛋制品1901可可制品可可制品2001焙炒咖啡焙炒咖啡2101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2201;其他水产加工品2202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301;淀粉糖2302糕点糕点食品2401豆制品豆制品2501蜂产品蜂产品2601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2701其他食品其他食品2801需要办理QS的28类食品食品分类类别类别名称产品名称(单元数量)单元名称品种(举例)小麦粉(1)小麦粉(通用、专用)通用小麦粉(特制一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低筋小麦粉等)、专用小麦粉(面包、面条、饺子、馒头、发酵饼干、酥性饼干、蛋糕、糕点用小麦粉等)大米(1)大米大米挂面(1)挂面(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强力面、玉带面,蔬菜面、鸡蛋面、营养强化面,手工面谷物加工品高粱米、小米、糙米、黑米、紫米、荞麦米等谷物碾磨加工品黑麦粉、小米粉、高粱粉、大麦粉、青稞粉、玉米粉、燕麦粉、荞麦粉、杂面粉、大米粉、糯米粉、麦片、绿豆粉等1粮食加工品其他粮食加工品(3)谷物粉类制成品生切面、饺子皮、通心粉、米粉、米线、(沙)河粉、油面筋等食用植物油(1)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食用调和油、茶籽油、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芝麻油、橄榄油、棕榈油、椰子油、核桃油、花椒籽油等食用油脂制品(1)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等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动物油脂(1)食用动物油脂食用猪油、食用牛油、食用羊油等酱油(1)酱油酿造酱油、配制酱油食醋(1)食醋酿造食醋、配制食醋味精(1)味精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鸡精调味料(1)鸡精调味料鸡精3调味品4111628固态调味料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咖喱、胡椒等各种香辛料粉半固态(酱)调味料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酵母抽提物、液态复合调味料等调味料产品(4)食用调味油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山苍籽油、香辛料调味油、调和麻油等腌腊肉制品咸肉类、腊肉类、风干肉类、中国腊肠类、中国火腿类、生培根类和生香肠类等酱卤肉制品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熏、烧烤肉类,肉脯类和熟培根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4肉制品肉制品(5)发酵肉制品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分类及编号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编号产品类别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位于QS代码第5位至第8位,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
具体类别编号规定:粮食加工品小麦粉0101;大米0102;挂面0103;其他粮食加工品010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0201;食用油脂制品0202;食用动物油脂0203调味品酱油0301;食醋0302;糖0303;味精0304;鸡精调味料0305;酱类0306;调味料:0307 肉制品肉制品0401乳制品乳制品0501;婴幼儿配方乳粉0502饮料饮料0601方便食品方便面0701饼干饼干0801罐头罐头0901冷冻饮品冷冻饮品1001速冻食品速冻食品1101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1201;薯类食品1202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1301;果冻1302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1401;含茶制品和代用茶1402酒类白酒1501;葡萄酒及果酒1502;啤酒1503;黄酒1504;其他酒1505蔬菜制品蔬菜制品1601水果制品蜜饯1701;水果制品170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01蛋制品蛋制品1901可可制品可可制品2001焙炒咖啡焙炒咖啡2101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2201;其他水产加工品2202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301;淀粉糖2302糕点糕点食品2401豆制品豆制品2501蜂产品蜂产品2601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2701其他食品其他食品2801需要办理QS的28类食品食品分类QS编号规则(1)《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QS为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2)受理机关编号。
参照GB/T 22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有关部门规定,受理机关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前2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后2位代表各市(地)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备案。
(生产管理知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细则5: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低温冷压榨→离心分离离心倾析→离心分离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对浆搅油→振荡分油→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①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酸值(酸价)超标;2. 过氧化值超标;3. 溶剂残留量超标;4. 加热试验项目不合格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食用植物油(葵花籽油、菜籽油、棉籽油、红花籽油、调和油、芝麻油)。
抽检依据是GB/T1537—2003《棉籽油》、GB/T1536—2004《菜籽油》、GB10464—2003《葵花籽油》、GB/T 46225—2008《红花籽油》、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GB/T8233—2008《芝麻油》等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
抽检项目包括色泽、酸值(KOH)、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苯本(α)芘、铅等共18个指标,共抽检我区24家企业的24批次产品。
实物质量合格产品信息见附表。
附表
产品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 10页)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 10页)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细则5: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低温冷压榨→离心分离余油、水混合物鲜果→清理→磨碎→融合离心倾析→离心分离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对浆搅油→振荡分油→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①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油脂及其制品的定义背景、所需材料等相关内容两篇
油脂及其制品的定义背景、所需材料等相关内容两篇作为一种重要的食品原料和工业原料,油脂及其制品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油脂及其制品的定义背景、所需材料、制作工艺、生产标准、贮藏方法、产业链供应上下游要素、未来的发展动向等方面进行总结。
一、定义背景油脂是指动植物中含有较高脂肪的组织,如动物脂肪、植物种子中的油脂等。
油脂及其制品是指通过加工、提取等方式从油脂中提取出来的一系列产品,如食用油、工业油、油脂衍生品等。
二、所需材料油脂及其制品的制作所需的主要材料是动植物中含有较高脂肪的组织,如动物脂肪、植物种子中的油脂等。
此外,还需要一些辅助材料,如溶剂、脱臭剂、防氧化剂、乳化剂等。
三、制作工艺油脂及其制品的制作工艺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材料准备:将原料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混合。
2.榨油或提取:将混合后的原料进行榨油或提取,得到油脂。
3.脱臭:通过蒸馏、蒸发等方式将油脂中的杂质和异味去除。
4.精炼:将脱臭后的油脂进行精炼,提高其质量和纯度。
5.包装:将精炼后的油脂进行包装,以便于储存和销售。
四、生产标准油脂及其制品的生产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质量标准:包括油脂的外观、色泽、气味、味道、酸价、过氧化值等指标。
2.安全标准:包括油脂中不允许出现的有害物质、微生物等指标。
3.环保标准:包括油脂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等排放标准。
五、贮藏方法油脂及其制品的贮藏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温度:油脂及其制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2.包装:油脂及其制品应存放在密封的容器中,避免氧化和污染。
3.时间:油脂及其制品应尽量在保质期内食用或使用,过期的产品应及时处理。
六、产业链供应上下游要素油脂及其制品的产业链供应上下游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上游:包括油脂原料的生产和供应。
2.中游:包括油脂及其制品的加工和生产。
3.下游:包括油脂及其制品的销售和消费。
七、未来的发展动向未来,油脂及其制品的发展将呈现以下几个趋势:1.品质提升:随着人们对健康和营养的关注,油脂及其制品的品质将越来越受到重视。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分类及编号汇总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编号产品类别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位于QS代码第5位至第8位,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
具体类别编号规定:粮食加工品小麦粉0101;大米0102;挂面0103;其他粮食加工品010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0201;食用油脂制品0202;食用动物油脂0203调味品酱油0301;食醋0302;糖0303;味精0304;鸡精调味料0305;酱类0306;调味料:0307 肉制品肉制品0401乳制品乳制品0501;婴幼儿配方乳粉0502饮料饮料0601方便食品方便面0701饼干饼干0801罐头罐头0901冷冻饮品冷冻饮品1001速冻食品速冻食品1101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1201;薯类食品1202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1301;果冻1302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1401;含茶制品和代用茶1402酒类白酒1501;葡萄酒及果酒1502;啤酒1503;黄酒1504;其他酒1505蔬菜制品蔬菜制品1601水果制品蜜饯1701;水果制品170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01蛋制品蛋制品1901可可制品可可制品2001焙炒咖啡焙炒咖啡2101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2201;其他水产加工品2202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301;淀粉糖2302糕点糕点食品2401豆制品豆制品2501蜂产品蜂产品2601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2701其他食品其他食品2801需要办理QS的28类食品食品分类QS编号规则(1)《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QS为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2)受理机关编号。
参照GB/T 22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有关部门规定,受理机关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前2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后2位代表各市(地)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备案。
28类食品产品类别
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等)(同一申证单元有多个申证产品,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排列顺序填写)
三、调味品
1、酱油:产品类别编号为0301;申证单元为1个。
酿造酱油;
配制酱油;
1、蜜饯:产品类别编号为1701;申证单元为1个。
分装应单独注明。
蜜饯;
蜜饯(分装)
2、水果制品:产品类别编号为1702;申证单元为2个。
分装应单独注明,申证单元后应注明具体产品品种。
如: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果酱)(同一申证单元有多个申证产品,严格按照规定的排列顺序填写)
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
水果制品(果酱)
酿造酱油、配制酱油
2、食醋:产品类别编号为0302;申证单元为1个。
酿造食醋;
配制食醋;
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3、味精:产品类别编号为0304;申证单元为1个。
申证单元后应注明具体产品品种;分装应单独注明。味精[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
味精[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分装)
4、鸡精调味料:产品类别编号为0305;申证单元为1个。
4、其他粮食加工品:产品类别编号为0104;申证单元为3个。
谷物加工品和谷物碾磨加工品允许分装,分装应单独注明。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分装);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分装);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如: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同一申证单元有多个申证产品,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排列顺序填写)
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生产企业要求要点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专项技术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生产企业要求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Requirements for edible oil, fat and its product establishmentsX X X X年X X月X X日发布X X X X年X X月X X日实施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目次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人力资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食品安全小组.....................................................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人员能力、意识和培训.............................................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个人卫生与健康要求 (5)5前提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7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玉米油、食用动物油脂。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等13个指标,共抽检178家企业的255批次样品。
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见附表。
附表:合格产品信息
产品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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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细则5: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
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
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
低温冷压榨→离心分离
鲜果→清理→磨碎→融合
离心倾析→离心分离
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
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
→扬烟→吹净→磨酱→对浆搅油→振荡分油→芝麻油
2. 油脂精炼
化学精炼工艺流程:
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
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
①干法分提工艺:
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
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
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
(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酸值(酸价)超标;
2. 过氧化值超标;
3. 溶剂残留量超标;
4. 加热试验项目不合格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的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蝇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压榨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
(1)筛选设备;(2)破碎设备(需要破碎时);(3)软化设备(需要软化时);(4)轧胚设备(需要轧胚时);(5)蒸炒设备(需要蒸炒时);(6)压榨设备;(7)剥壳设备(需要剥壳时);(8)离心分离设备(需要离心分离时);(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2. 采用浸出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
(1)筛选设备;(2)破碎设备;(3)软化设备;(4)轧胚设备;(5)浸出器;(6)蒸发器;(7)汽提塔;(8)蒸脱机;(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3. 采用水代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
(1)水洗设备;(2)烘炒设备;(3)碾磨设备;(4)搅拌振荡设备;(5)过滤设备;
4.油脂精炼设备
(1)过滤设备;(2)脱胶设备(炼油锅,离心机);(3)碱炼设备(炼油锅,离心机);(4)脱色设备(脱色塔);(5)脱臭设备(脱臭器);(6)脱蜡设备(需要进行脱蜡时);(7)包装设备;(8)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5. 油脂分提工艺设备(1)冷却结晶罐;(2)分离设施(过滤、吸滤或离心设备);(3)冷媒系统。
6. 食用植物油分装企业应具备
(1)储油罐;(2)自动或半自动定量灌装设备;(3)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所列生产设备应根据生产工艺设计的需要进行配置。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17756-1999《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GB/T17757-1999《高级烹调油通用技术条件》;GB1535-2003《大豆油》;GB1534-2003《花生油》;GB1536-2004《菜籽油》;GB1537-2003《棉籽油》;GB10464-2003《葵花籽油》;GB11765-2003《油茶籽油》;GB19111-2003《玉米油》;GB19112-2003《米糠油》;GB/T8235-1987《亚麻籽油》;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GB/T8233-1987《芝麻油》;GB/T 15680-1995《食用棕榈油》;GB/T 18009-1999《棕榈仁油》;NY/T 230-2006《椰子油》;LY/T1534-1999《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及其检验》;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严禁采用混有非食用植物油料和油脂的原料生产食用植物油。
企业生产食用植物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罗维朋比色计(橄榄油除外);(二)电炉(可调温式);(三)分析天平(0.1mg);(四)温度计(分度值0.1℃,标准中规定了熔点项目时,有此要求);(五)气相色谱仪(溶剂残留量项目委托检验的,此设备可不作要求)。
七、检验项目
食用植物油产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而定,产品标准中有该项目要求的进行该项检验。
2.标签除符合GB7718-2004的规定及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中的标签要求。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发证检验。
芝麻油单独抽样,其他食用植物油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有半精炼、全精炼的品种,优先抽取精炼程度高的产品。
对生产半精炼食用植物油,又分装精炼油的企业,应各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抽样基数:同一批次的食用植物油产品不得少于50桶(瓶),且总量不少于80kg。
抽样数量:抽取2个包装桶(瓶)且总量不少于3kg。
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规定的,判为符合发证条件;检验项目中有1项或者一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判为不符合发证条件。
以其他植物油料制取的小品种食用植物油如:红花籽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等,其发证检验项目按照《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和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
九、其他要求
(一)本类产品允许分装。
(二)食用调和油行业标准(SB/T10292-1998)对食用调和油进行了严格的定义,并将其按产品质量要求分为3个等级,即调和油、调和高级烹调油、调和色拉油。
检验结果按照食用调和油行业标准中相应等级指标要求进行判定。
细则6: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油脂制品是指经精炼、氢化、酯交换、分提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加工的动、植物油脂的单品或混合物,添加(或不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捏合(或不经过)乳化急冷捏合制造的固状、半固状或流动状的具有某种性能的油脂制品。
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等。
其申证单元
为1个,即食用油脂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等]。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食用氢化油生产工艺流程
动、植物油→精炼预处理→除氧脱水→氢化→过滤→后脱色→脱臭2. 人造奶油的生产工艺流程
(1) 原料油脂、辅料→熔解混和→乳化→巴氏杀菌→急冷(A单元)→捏合(B单元)→包装→熟成
(2)急冷(A单元)→捏合(B单元)→包装→熟成。